来宾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说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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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说明模板
来宾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
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主要基本职能有:
承担来宾市范围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
负责森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与更新。
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
承担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业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2月,根据《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来宾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来编〔2020〕41号)设立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市林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列为公益一类。
核定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事业编制7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核定领导职数:
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130.51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0.51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130.51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收入增减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支出总预算130.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6.98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农林水支出9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5%,;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4%。
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2.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130.51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0.51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130.51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收入增减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1万元,基本支出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农林水支出9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5%,;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4%。
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该项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干部生活、交通补贴、体检费等。
(三)支出减少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130.51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0.51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130.51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本单位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收入增减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支出总预算130.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6.98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农林水支出9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5%,;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4%。
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2.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1万元,基本支出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农林水支出9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5%,;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4%。
项目支出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该项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干部生活、交通补贴、体检费等。
(三)支出减少原因的说明。
因新成立单位,暂无数据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9%,其中:
基本工资福利支出92.29万元(基本工资35.77万元,津贴补贴18.27万元,伙食补助费2.8万元,绩效工资8.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8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4万元,住房公积金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万元(办公费0.9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79万元(生活补助22.5万元,医疗费补助0.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3.89万元(与单位预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
办公费0.9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是2020年市林业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后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暂无固定资产。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来宾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详见来宾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