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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XX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事件部分

大类代码

大类名称

小类代码

小类名称

处置部门

立案标准

结案标准

法规依据

完成时间

01

市容环境

01

私搭乱建

区执法局

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责令限期拆除,并处500-3000元罚款

《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三十五条第一项

正在施工1个工作日,原有的7个工作日

一般:

11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擅自搭建雨棚、阳棚、平台、外走廊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三十四条第二项

02

暴露垃圾

区市政局,各镇、办事处和责任单位

公共场所有未倒入垃圾容器的垃圾

彻底清除,现场干净

《XX市城市环卫卫生管理条例》

1个工作日

一般:

11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4小时

区执法局

不按规定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现场干净,并对不足1立方米的,处以100-300元罚款;超过1立方米的,每立方米处以300元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03

积存垃圾渣土

区执法局、区市政局和各镇、办事处

1.长期堆放垃圾

2.单位和居民区垃圾

彻底清除,现场干净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3个工作日

一般:

9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5小时

04

道路保洁

区市政局和各镇、办事处、

卫生责任区内的道路脏乱有积水等

彻底清扫、清除,路面整洁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四项;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4小时

一般:

9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6小时

区执法局

不履行卫生责任保洁工作

责令纠正,并按污染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05

河道保洁

市市政局

河面明显飘浮垃圾河道及周边设置破损,有安全隐患

垃圾漂浮垃圾、

修复损坏设施

郑州《XX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垃圾垃圾清除1个工作日,设施修复3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6小时

06

绿地保洁

区市政局、各镇和办事处

1、绿地内有垃圾杂物

2、植被缺失或枯死影响市容观瞻(区管游园和绿地)

3、单位自建花坛游园

1、彻底清除垃圾和杂物

2、清除枯死植被,补种缺失部分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垃圾清除1个工作日;植被补种,清除3个工作日

07

废弃车辆

区执法局

长期在街道两侧违法停放的废旧车辆

强行拖离清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4个小时

一般:

11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6小时

08

废弃家具设备

区执法局、各镇和办事处

破旧、长期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

彻底清除、地面整洁干净

《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五条

3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6小时

09

非装饰性树挂

市政局、区执法局、各镇和办事处

树上悬挂非装饰性物品,严重影响市容

彻底清除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1个工作日

一般:

9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6小时

02

宣传广告

01

非法张贴

小广告

区执法局

对乱贴乱画小广告明确当事人的,由区执法局负责,无当事人时,由区市政局或办事处按各自卫生责任区负责清除

责令当事人纸质广告彻底清除;手写或者喷涂广告,用与底色相近的涂料进行覆盖的方式进行清除。

并处以每处(幅)10-50元罚款

《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六项

纸质清除4个小时;涂料覆盖清除24小时

一般:

11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6小时

区市政局或各镇、办事处

纸质广告彻底清除;手写或喷涂广告,用与底色相近的涂料进行覆盖的方法进行清除

《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五条

02

违章张贴悬挂广告牌匾

市、区执法局

擅自在城市主次干道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悬挂商业性软体户外广告;在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张贴户外广告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拆除

《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1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6小时

03

占道广告牌

市、区执法局

擅自在街道两侧及公共场地设置标示牌、灯箱及广告牌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拆除

《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1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04

街头散发小广告

交警支队和执法局

占用道路散发小广告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4个小时

一般:

11小时

轻微:

8小时

严重:

4小时

03

施工管理

01

施工扰民

区执法局

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责令改正,并处1000-3000元罚款

《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1个工作日

一般:

12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5小时

02

工地扬尘

区执法局

露天堆放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或物料,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

《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1个工作日

一般:

9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4小时

03

无证消纳渣土

区执法局

产生工程渣土未取得处置证而施工;未取得环境卫生服务资格证。

1、未取得处置证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按已清运量处以每立方米50元罚款;2、未取得服务资格证清运渣土的,处5000-10000元罚款

《XX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四项

1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4小时

04

道路遗撒

区执法局、区市政局

运输渣土未密闭覆盖,沿途泄漏、遗撒

责令纠正,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个工作日

一般:

11小时

轻微:

8小时

严重:

3小时

05

施工废弃料

区执法局

施工场地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废料的

责令纠正并处罚款200-1000元

〈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七项

1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06

道路破损

区执法局

在铺装路面上焚烧物品、拌和、存放砂浆、石灰、混凝土,擅自移动、掘动道路及其他损害道路设施的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于每平方米30-1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2万元

《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1个工作日

市、区市政局

城市市区道路路面破损(区市政局负责辖区内支路、背街小巷)

养护、维修、恢复路面原貌

《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沥青修复10个工作日,其他修复3个工作日

04

突发事件

01

路面塌陷

市、区市政局

城市市区道路路面塌陷

养护、维修、恢复路面原貌

《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沥青修复10个工作日,其他修复3个工作日

一般:

12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4小时

02

自来水管破裂

自来水公司

自来水管破裂

对破裂的自来水管进行修复;对正在实施的损坏或可能损坏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纠正,纠正无效时,可以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机具

《XX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条、第三十六条

管径300毫米管道修复3个工作日,其他1个工作日

一般:

10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4小时

03

燃气管道破裂

燃气公司

燃气管道自然情况破裂、或者因擅自施工、人为破坏造成管道破裂

1、对自然破裂的燃气管道进行修复;对擅自从事施工、爆破作业造成管道破裂、责令停止施工,对个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2、对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罚款;损坏燃气设施,影响用气安全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1000-2000元罚款

《XX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

1个工作日

一般:

12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3小时

04

下水道堵塞

市、区市政局、各镇、办事处

行车道排水设施堵塞,污水外溢

对堵塞下水道进行疏通

《XX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1个工作日

一般:

11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产权单位

行车道排水设施堵塞,污水外溢

对堵塞下水道进行疏通

《XX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05

街面秩序

01

无照经营游商

区执法局

未申请登记注册,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场外或经营场所外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十六条、《XX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三十六条

4小时

4小时

02

流浪乞讨

民政局、各镇、办事处

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的人员提供相应救助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3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03

占道废品收购

区执法局、各镇、办事处

在城市建成区及建成区200米范围内设置废品收购站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于500-2000元罚款,并可依法强制清除

《XX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04

店外经营

区执法局

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店外销售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200元罚款

〈XX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4个小时

4个小时

05

机动车乱停放

区执法局

机动车在人行道及人行道外侧违法停放

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200元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十五条

4个小时

4个小时

交警支队

在行车道停放机动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06

非机动车

乱停放

区执法局、各镇、办事处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摆放

放至规定的地点,摆放整齐,罚款5-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4个小时

4个小时

07

乱堆物堆料

区执法局、各镇、办事处

擅自在街道及其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

限期清理,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08

商业噪音

区执法局

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产生过大的音量;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

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09

黑车拉客

客运管理处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相关客运出租汽车业务

没收非法所得,每辆车处以10000元罚款;暂扣车辆

《XX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10

露天烧烤

区执法局、各镇、办事处

未按规定设置露天烧烤餐饮摊点或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设置的露天摊点使用高污染燃料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300元罚款

《XX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4个小时

4个小时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部件部分

序号

大类码

代码

名称

处置部门

立案标准

结案标准

法规依据

完成时间

01

01

0101

上水井盖

02

0102

污水井盖

03

0103

雨水井盖

04

0104

雨水箅子

05

0105

电力井盖

06

0106

路灯井盖

07

0107

电信井盖

08

0108

电视井盖

09

0109

网络井盖

10

0110

热力井盖

11

0111

燃气井盖

12

0112

公安井盖

13

0113

消防设施

14

0114

不明井盖

15

0115

电信交接箱

16

0116

电力设备

17

0117

电杆

18

0118

路灯

19

0119

地灯

20

0120

景观灯

21

0121

报刊亭

22

0122

电话亭

23

0123

邮筒

24

0124

信息亭

25

0125

自动售货机

26

0126

健身设施

27

0127

中水井盖

28

0128

公交井盖

29

0129

输油(气)井盖

30

0130

供水点

31

0131

民用水井

32

0132

高压线铁塔

33

0133

燃气调压站(箱)

34

0134

售货亭

35

0135

治安岗亭

36

0136

市政立杆

37

0137

电视交接箱

38

0138

饰灯

39

0139

电缆井盖

40

0140

不明箱体

41

0141

电车电杆

42

0142

市长信箱

43

02

0201

停车场

44

0202

停车咪表

45

0203

公交站亭

46

0204

出租车站牌

47

0205

过街天桥

48

0206

地下通道

49

0207

(高架)立交桥

50

0208

跨河桥

51

0209

交通标志牌

52

0210

交通信号灯

53

0211

交通护栏

54

0212

存车支架

55

0213

路名牌

56

0214

交通信号设施

57

0215

闭路监控电子眼

58

0216

电子显示屏

59

0217

高架隔音屏

60

0218

交通岗亭

61

03

0301

公共厕所

区市政局

公厕和设施自然或人为损坏

保养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4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拆除、移动

责令停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处原价造价三倍以下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2

0302

公厕化粪池

区市政局

自然或人为损坏

保养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1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3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拆除、移动

责令停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处原价造价三倍以下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3

0303

公厕指示牌

区市政局

自然或人为损坏

保养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一般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不要紧:

12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3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拆除、移动

责令停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处原价造价三倍以下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4

0304

垃圾间

区市政局

自然或人为损坏

保养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一般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不要紧:

11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5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拆除、移动

责令停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处原价造价三倍以下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5

0305

果皮箱

区市政局

自然或人为损坏

保养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2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5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拆除、移动

责令停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处原价造价三倍以下罚款

《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6

0306

灯箱霓虹灯

区执法局、各镇和办事处

污损、功能丧失

修复、更换、刷新保持功能良好

《XX市城市临街标牌和灯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9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3小时

区执法局

擅自改百变、移动、拆除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

《XX市城市临街标牌和灯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67

0307

广告牌匾

区执法局、各镇和办事处

污损、功能丧失

修复、更换、刷新保持功能良好

《XX市城市临街标牌和灯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9小时

轻微:

9小时

严重:

6小时

区执法局

不按规定设置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XX市城市临街标牌和灯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68

0308

环保监测塔

69

0309

噪声显示屏

70

0310

公益告示牌

71

04

园林绿化类

0401

古树名木

区执法局

在古树名木范围内进行禁止的行为和损坏行为

1、责令改正,并处禁止及损害行为的500-3000元罚款;2、擅自砍伐、移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XX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一般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不要紧:

9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5小时

72

0402

行道树

区市政局

区属道路上的行道树自然枯萎、危及人身、妨碍交通

修剪、砍伐树木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9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区执法局

对区属行道树擅自砍伐修剪

责令改正、停止侵害,并处罚款修剪的每株100-500元;砍伐的每株500-1000元罚款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

73

0403

护树设施

区执法局

区属范围内损坏护树设施

处以5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0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5小时

74

0404

花架花钵

区执法局

区属范围内损害花架花体

处以5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一般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一般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75

0405

绿地

区市政局

区管绿地损坏

养护、恢复原貌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2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3小时

区执法局、各镇、办事处

区属范围内损坏绿地行为和单位自建花坛游园

处以5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76

0406

雕塑

建设单位或所有权单位

污损、粘贴、毁坏

修复、保持雕塑的完好和整洁

《XX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区执法局

毁坏城市雕塑的

责令恢复原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XX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77

0407

街头坐椅

78

0408

绿地护栏

区执法局

损坏护栏

处以50-500元罚款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1小时

轻微:

7小时

严重:

4小时

79

0409

绿地维护设施

区市政局

区属绿地维护设施损坏

养护、恢复原貌

《XX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11小时

轻微:

8小时

严重:

5小时

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天内解决

80

0410

喷泉

81

05房屋土地类

0501

宣传栏

82

0502

人防工事

区人防办

侵占、改变、拆除人防工事

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一般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周内解决

不要紧:

9小时

轻微:

6小时

严重:

3小时

83

0503

公房地下室

84

0504

通风设施

85

06

其它类

0601

重大危险源

86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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