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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之维

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之维

2011-08-1208:

52:

50   

  

杨发祥

【作者简介】杨发祥(1972—),男,安徽宿松人,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学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博士后。

【摘要】社会管理的创新,应围绕其基本任务展开。

新时期社会转型的全面加速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语境。

倡导政社合作,实现多元共治,协调利益关系,应对社会风险,重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社会管理在体制、机制和目标方面的创新之维。

【关键词】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目标创新

【基金项目】本文为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学视野下的‘乡财县管’与新农村建设”(07CSH007)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WN0925010)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社会学建设项目(B501)资助。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2]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3]在社会转型全面加速和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之维,应围绕其基本任务展开,在体制、机制和目标等方面探索可能的解决之道。

一、     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语境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和方法,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进行完善,从而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活动。

[4]在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当下,无论是从社会管理的主体还是从社会管理的对象看,社会管理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目标及能力的创新刻不容缓。

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分化加剧,资源配置不公与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凸显与社会风险丛生,以及社会发育迟滞与社会生长缓慢,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语境。

第一,社会结构变迁,社会分化加剧。

社会结构是“由不同社会位置(人们就分布在它们上面)所组成的多维空间。

”[5]社会转型的全面加速,直接加速了社会分化和利益多元的进程,以社会分层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变动加剧,使社会地位的区分由以“社会身份指标”向以“非身份指标”的方向转化。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不断发展,原有的整体性和平均化的社会利益结构被打破,人们的利益意识空前觉醒,各类利益主体不断涌现,利益分化呈现加速度发展态势。

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不断加深,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不同的阶层和社会群体开始拥有不同的利益,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

利益获得和利益协调的机制和传统体制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利益结构实际上已经形成[6],利益调整以及由此带来的阶层分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第二,资源配置不公,贫富差距拉大。

所谓“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在不同用途和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分配。

”[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但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作为一个客体,只是一个检验资源配置效率的信息系统,或者说只是一个节约资源配置费用的制度,其本身并不配置资源,资源配置是由在市场背后的经济主体——政府、企业与个人完成的。

[8]掌握不同权力的市场主体(利益主体)因初始条件、资源禀赋、能力与智力等条件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竞争力,在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时表现出不同的张力。

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决定着他们有可能占有的资源及其相互的利益关联,并直接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方向。

这样,整个社会体制逐渐向一种趋利形态和竞争性方向转换。

社会财富和物质资源的分配规则(无论是由政治体系决定的,还是由市场体系决定的),使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都相应地向有利于社会上层的方向倾斜[9],社会财富逐步向市场竞争力优势者集中,并在社会中开始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

在权力市场化的作用下,社会精英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代际替换的特征,而中下层社会成员实现其身份与地位的提升却始终十分艰难。

资源配置的不公,直接导致我国社会贫富差距急剧拉大,成为影响社会公平的重要因素。

在短短的一二十年时间里,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贫富差距扩大现象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过国际警戒线的国家。

第三,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风险重生。

社会转型本质上是资源配置关系与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过程。

现代资源转换系统使货币与权力、地位、身份、名誉、才能、成就等等自然的或社会的、有形的或无形的资源相互置换,将个人、类群、国家编织进一个高度相互依赖的转换网络。

[10]在社会快速转型期,我国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风险重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新变化,我国社会结构中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最大风险源主要有三个,除了政治风险源腐败和经济风险源失业外,正是社会风险源贫富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社会成员产生相对剥夺感,并易产生心理和社会的危机。

[11]贫富差距拉大,不仅有悖我国社会发展的价值理念,而且直接危及社会的稳定。

社会转型中政治不稳定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卷入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却又步伐缓慢所造成的”[12]。

正如社会学家贝克(UlrichBecker)所指出,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

相应地,与短缺社会的分配相关的问题和冲突,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风险的生产、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问题和冲突相重叠。

[13]

第四,社会发育迟滞,社会生长缓慢。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就是各种社会力量、不同类型组织功能的重新定位与整合。

作为公民自发的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是表达民意、传达民情、实现民权、维护民生的最为直接的一种制度安排。

同时,非营利组织以志愿参与、利他互助、慈善公益等理念实现人际沟通,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搭建理解、对话、互动的桥梁。

[14]改革开放使中国在告别计划经济的同时,逐步走出单位社会,进入后单位时期。

在新的社会建构中,单位社会释放出来的社会空间正在被各种中间社会组织所取代,这些位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组织我们称之为“中间社会”。

“中间社会”是现代社会中联结国家与个人的纽带,并将成为新型社会发育成长的重要组织基础。

[15]伴随新兴社会力量和第三部门的发育与成长,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已从单一走向多元,一种由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思路已逐渐明朗。

但新时期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仍面临着社会管理主体身份的合法性缺失、生存空间狭小、社会组织形态衔接转换的复杂性、社会弱势群体阶层自治组织培育等问题。

[16]与强政府相比,社会发育迟滞,社会生长缓慢。

二、体制创新之维:

倡导政社合作,实现多元共治

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管理具有多元参与性。

政府建立的秩序是自上而下的,而通过社会中间组织建立的秩序是自下而上的,两种秩序建立的方式形成互动关系,社会将获得长久的秩序。

[17]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本质,就是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从国家主导包办向社会、企业、个人多元参与转变。

倡导政社合作,实现多元共治,是我国社会管理的体制创新之维。

首先,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努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

由于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决定着政策导向与制度安排。

政府应明确界定自身的职责与功能,在事关民生的社会管理领域,绝不能放弃自己的职守。

为此,应进一步理顺政府内部各个社会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把各个社会部门的利益关系不是变成部门利益,而是变成一种真正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物品,把社会事业的投入变成公共财政、公共投入,在这个基础上去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18]当然,政府的财政能力,是政府“提供什么”及“提供多少”公共服务的决定性因素。

政府间财政体制安排决定着财政能力的均等化,而财政能力的均等化又决定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这样,倡导建立民主财政机制和现代公共财政制度,便显得尤为必要。

在公共服务需求总量巨大,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要践行公共服务均等共享的价值理念,必然要求实施多元竞合的制度安排。

在政社关系变迁的背景下,如何针对公共服务体制转型的现实需求,合理界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寻求公共服务体制转型的可能路径,是我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议题。

[19]

其次,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合理分工。

社会管理体制在组织层面上的创新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元管理主体共同治理的局面。

如果从治理与善治的理念出发,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就是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良好的“伙伴关系”。

[20]由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共同治理一个社会,是对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出的最佳尝试性选择。

因为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可以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

在社会决策过程中,社会各阶层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特别是社会中间层,由于它处于社会中间,易于协调上下之间的关系,因此中间层的参与决策往往是社会多元参与的核心问题,而中间层的参与则主要依赖于各种社会中介组织。

[21]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是加强社会力量培育,使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有社会专门机构承接、专业队伍实施。

而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正是承接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新型主体。

[22]在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当今中国,发展社会工作事业,是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服务内涵与模式创新、民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组织化程度提升的必然要求。

[23]

最后,重视基层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大力发挥非正式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心在基层。

要通过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其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在基层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体系。

[24]当然,地方社会治理不单纯是一个管理过程,也是一个服务供给过程。

只有建立完善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发展才能充满活力。

[25]从中外社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于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不能仅仅集中在国家政策、法治等正式制度层面,还需要重视社会力量及其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并以两者兼容并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路径选择。

[26]非正式制度在我国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依次呈现出新生与依附、阵痛与抗争、蓄势与回应的运行特征。

如何实现制度的配合与协同,发挥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各自优势,这是和谐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一个全新命题,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须着力解决的方法论问题。

[27]

三、机制创新之维:

协调利益关系,应对社会风险

在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的社会转型与快速转型期,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与博弈环境,调整资源配置的方向,建立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达到利益均衡,实现互利共赢,应对战略机遇期社会结构变迁所引起的社会张力,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社会危机或社会风险,是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之维。

第一,建立利益表达与博弈机制,实现利益大体均衡。

合理的利益表达与博弈,是实现利益均衡的前提条件之一。

从根本上说,一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

一个拥有成熟体制的社会是能够容纳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的,通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公民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实现利益群体间的博弈,最终形成相互制约的均衡机制。

[28]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博弈环境,对各种利益主体表达自己合法利益诉求的权利给以必要的宽容与充分的尊重,实现利益的基本均衡[29],便显得尤为重要。

确立利益表达与社会协商机制,就是要使社会中的各个群体,特别是社会下层群体获得更多表达利益的合法渠道,参与重大社会决策。

因此,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提供开放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健全以利益协调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平衡、整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合理处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支持合法、正当、富有建设性的制度性表达,实现利益表达、博弈、调控的制度化。

当然,利益协调应当避免若干认识误区:

如利益协调不等于承认所有利益要求的正当性,不等于满足和保护所有的利益要求;利益协调不等于仅仅协调经济利益,不等于只强调政府的再分配,也不等于仅仅协调当代人的利益。

当前的利益协调工作应当优先考虑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和改进社会服务的供给,以及协调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重点领域。

[30]

第二,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社会学家郑杭生认为,社会代价在理论上应由全社会共同分担,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社会代价由弱势群体承担或主要承担;改革成果在理论上应由全社会共享,但实际上主要由强势群体享受或首先享受。

这是因为市场不仅是一种经济整合机制,同时也是社会结构的生成机制之一。

由于不同利益主体发育的程度不同,不同群体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也非常不同。

利益博弈的过程,常常是以牺牲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的零和游戏。

如果放任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利益方面自然竞争,弱势群体权益将受到巨大的伤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场促进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伟大实践,必须有适当的社会政策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尊重他们的基本人格尊严。

在切实关注弱势群体的困难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富裕群体的利益增进同弱势群体的生活处境改善两者之间同步化[31],走出社会发展零和游戏的误区,让全体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第三,建立利益矛盾化解机制,规避社会风险。

在我国社会快速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相互交织,社会分化趋势加剧,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一致与摩擦、相同和相异,形成了不同利益要求的相互博弈,利益多元化格局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现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几乎没有不涉及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的。

[32]目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已呈现出了多发性、复杂性、突发性、群体性等“凸显”特征,其直接原因是原有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因失效而不能及时而恰当地化解社会矛盾,根本而深层的原因是利益分配不公、利益诉求与表达渠道不畅。

单靠刚性的手段来维稳,成本很高,收效甚微,甚至造成越维稳,群发事件越多的困境。

[33]为了规避社会风险,必须创建新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利益诉求与表达机制、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等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从抓好源头治理上及时妥善地化解社会矛盾。

各级政府应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演变的规律,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为重点,建立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化与柔性化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34]当然,社会管理不是要消灭所有社会矛盾,也不可能消灭所有社会矛盾。

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

[35]

四、目标创新之维:

重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秩序是社会关系的属性和状态。

在事实维度上,它展现为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及其状态;在价值意义上,它则是社会关系的协调性及其状态。

[36]从社会互构论的角度看,社会和谐意味着多元社会主体——个人、集体、社会、国家,经由良性的互构过程,在认同和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持久的行动协同,使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达到最佳状态。

[37]重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是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目标创新之维。

首先,完善分配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公平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指示器。

社会公平不是作为外在相关性,而是作为内在规定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性质和方向。

[38]通常来说,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转型时代,我国社会公平与公正集中表现在人们对改革成本的承担与财富分配上,而普遍体现每一个人现实而具体的“所得”,无疑是在经济社会的分配领域。

在衡量正义是否存在和实现时,社会分配状况往往成为最具刚性的尺度。

“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分配正义(distributivejustice)的问题永远是这样的:

基本结构的制度作为一种统一的制度体系应该如何加以调整,以使一种公平的、有效的和富有生产力的社会合作体系能够得以持续维持、世代相继?

”[39]可见,合理的再分配体制、相对均衡的劳资关系以及公民对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广泛而平等的参与及均衡发展,是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失衡的最有效力量,也是重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础。

和谐社会要求各个利益群体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通过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公正分配,使整个社会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

因此,必须以协调利益关系为着力点,保证向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机会,依靠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分配制度,使利益机制下沉,尽力让全体公民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关注民生。

社会管理是对政府领域的行政管理和市场领域的工商管理“不管”和“管不到”的公民社会领域的管理。

[40]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维度。

对低收入群体来说,重要的是加强社会保障(安全网)制度建设,使他们的基本保障得以维护。

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居民编织社会安全网,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解除其他阶层的后顾之忧。

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应当逐步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和保险险种,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基础普惠制,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的有益补充作用。

[41]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建构,应该以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突破口,以农村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及社会福利为补充,优先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和“老有所养”问题,应对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和农村人口快速老龄化的现实挑战,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42]

最后,改造社会结构,保持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现代化进程得以顺利推进和民生不断得以改善的基本前提条件。

中国当今社会的各个阶层已经形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

无论何种类型的折腾,对中国社会各个阶层而言,几乎没有赢家,几乎全部都是输家;社会稳定、社会的安全运行,是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以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条件。

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如此珍惜社会稳定。

[43]合理的社会结构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改造社会结构,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保持社会结构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稳定和协调。

这便需要通过对转型期社会结构的调整和重构,借助外在强制与内化整合,确立新的制度权威,通过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平衡,使整个社会结构协调与和谐,合力共建和谐。

而要使一个社会真正地渡过风险,达至稳态,最主要的就是扶植社会的中等阶层,使之成为社会的主体部分和中间力量[44],从而使政府从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转变为主导主体,社会组织从被管理客体转变为协同管理主体,公众和企业也成为社会管理的新生力量与重要合作伙伴。

总之,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45]

【注释】

[1]何增科:

《社会管理与社会体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2]郑杭生: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6——走向更讲治理的社会:

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3页。

[3]胡锦涛:

《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新华网,2011年2月19日。

[4]应松年:

《社会管理创新引论》,《法学论坛》2010年第6期。

[5][美]彼特·布劳:

《不平等和异质性》,王春光、谢圣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6]郑杭生、李路路:

《社会结构与社会和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7][美]D•格林沃尔德:

《现代经济词典》,翻译组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1页。

[8]朱启才:

《权力、制度与经济增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9]老田:

《“三农”研究中的问题意识与视野屏蔽》,《开放时代》2004年第4期。

[10]郑杭生、杨敏: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从前现代到现代的社会学考察》,《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11]朱力:

《社会学家解读“和谐社会”》,《金陵-望》2004年11月23日。

[12][美]塞缪尔·P·亨廷顿:

《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页。

[13][德]乌尔里希·贝克:

《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14]王名:

《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功能及其分类》,《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

[15]崔月琴:

《后单位时代社会管理组织基础的重构——以“中间社会”的构建为视角》,《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4期。

[16]崔月琴:

《新时期中国社会管理组织基础的变迁》,《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1期。

[17]李庆钧:

《公平的正义:

良序社会的构建理念与路径》,《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18]丁元竹:

《社会矛盾:

“硬骨头”怎么啃——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谈起》,《人民论坛》2010年第5期。

[19]杨发祥、胡兵:

《政社合作与公共服务体制的转型》,《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3期。

[20]周红云:

《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基于治理与善治的视角》,《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5期。

[21]何清涟: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书屋》2000年第3期。

[22]文军:

《社会工作:

和谐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变革力量》,《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3]徐永祥:

《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河北学刊》2007年第3期。

[24]李学举: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求是》2005年第7期。

[25]丁元竹:

《建立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26]张明:

《城乡一体化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27]陈志勇:

《社会管理创新:

非正式制度视角思考》,《理论探索》2007年第2期。

[28]宋宝安、贾玉娇:

《社会管理策略的转型:

从现代化到可持续生计》,《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10期。

[29]孙立平:

《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12页。

[30]洪大用:

《利益协调与社会建设》。

载郑杭生: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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