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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2

物业费纠纷业主答辩状

弟二部分

尊敬的审判长、书记员及今天关心、光临这场官司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

我身为云宫花城A组团的业主,并且作为云宫花城A组团业主的成员,今天在这里能为维护自己以及诸多业主的合法权益进行答辩感到十分荣幸。

能有机会与尊敬的法官、各位朋友们一起探讨、学习国务院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都匀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并以上述行政法规为准绳,贯彻落实到“正确解决当前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产生的各种矛盾”。

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引入竞争机制,保障业主花钱买服务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进一步改善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建设和谐社会,其意义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为此我有理由相信,根据国家法律请求法庭,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秉公办案,相信头顶国徽的法官能为百姓主持公道!

保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首先指出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我的起诉是违法行为的,

根据2007年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匀房字(2004)37号文件《都匀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物业合同约定,第三章第八条规定,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关于原告用公共绿化修建停车场收费的事,这些资金的去向,请问原告,你们还承不承认云宫花城A组团业主的存在!

本人是云宫花城A组团业主的成员,可以证明原告在没有业主委托的情况下,擅自用公共部位修停车场收费和5年之久收的业主停车费。

请问原告,提请法庭要求原告出示(停车场收费)业主的委托书。

驳回原告的起诉并由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使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此类违法行为到此为止。

即便如此,我在这里也要向法庭陈述答辩:

(一)质疑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为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性。

提请法庭要求原告出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和“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和印发给我们的云宫花城<住户手册>第一章,第一条他们的顾问公司的《资质证书》以证明起诉人的合法身份。

根据建设部令字第125号公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原告《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这说明“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所作所为都受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质疑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合法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定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而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许诺由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服务(见证据云宫花城《管理公约》和《住户手册》。

而我没有跟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而后出现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请示法庭要求原告出示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其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原告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都匀佳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这说明佳诚物业与佳诚地产违背相分离的原则。

请求法庭要求原告出示招投标相关文件和有几家参与招投标证明。

如原告不能出示上述证据,则其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约》是违法的。

(三)质疑物业收费标准的合法性

请示法庭要求原告出示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依据、收费标准报批手续及批示、物业收费许可证(2004年至今)。

在交购房款时,佳诚物业按0.5元/m2提前收取了2004年一年的物业费;而且强行要求必须在提前交一年的物业费的情况下,才能拿到购房钥匙(见证据)。

这本身就是欺负业主的霸王条款!

请问在小区周边环境一楼饭店油烟、网吧、麻将室、洗车场,存在依据是什么?

难道凭借一张售楼沙盘广告,就能欺骗都匀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报批0.5元/m2的收费标准吗?

这决不是小区应收的物业费标准。

所以原告既欺骗了都匀市发改委,也欺诈了小区的广大业主。

业主权益从一开始就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六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

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佳诚物业从未将这些内容公布过。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计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佳诚物业也从未将明码标价以规定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公示过。

我们要求佳诚物业明码标价规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费必须在取得物业收费许可后,才允许物业公司使用。

(四)暂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原告未提供的相应的服务原告在起诉书中写到:

“原被告双方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合法有效,原告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应当按约定支付服务费。

”请法官注意,原告在提交起诉状中都没敢写出提供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原告一直以来所提供的服务都没有达到要求,

小区环境:

我们是2004年元月入住小区的,当时小区只设有个临时通道,消防通道大门紧闭,通行十分困难。

如有火灾发生,难以确保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的安全,2005年底前小区一楼饭店,不时排放有油烟气味,2006年下半年一又开网吧,2008年开麻将室,养狗距我只有二楼之隔,噪音污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治安情况:

小区保安形同虚设,小区的一个入口虽然都设置有岗亭,却不是24小时有人值守,各种外来人员,车辆可以随意进出小区。

所有路灯破烂不堪,小区内一片漆黑,无人巡逻,治安情况极差,多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我家被盗二次),(以上情况,有公安局出据的证明都有案可查)。

佳诚物业不仅不加强安全防盗措施,业主生活根本没有安全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居民楼下设置饭店、乱有些业主占用业主绿化公共部位等,油烟随意排放(见证据照片)。

不经业主同意,随意在区内施工,且不能及时恢复原状。

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违反市政府有关规定。

2005年到今出现过不交纳物业费,为什么物业工作人员不上家跟业主沟通,为这次事件,文峰办事处和隹建局物管科都已多次进行处理过,甚至在业主与物业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发生了业主与物业发生分歧。

2011年至2012年业主多次与社区熊书记及物业方代表召开了见面会,开始时,物业态度极不合作,并以不交物管费为由,继续坚持自已的错误方法;在多次交涉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居民的生活,也为了不使业主受到更大的损失,社区熊书记和住建局领导要求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都匀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撤出,物业的物业费迟迟收不上来,难道业主都是不讲道理,不守法的公民吗?

佳诚物业公司有没有好好审视自己一下,你们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了吗?

服务质量问题

佳诚物业对业主公用设施的维修不及时。

我们单元的可视对讲门出现故障,多次报修,物业至今没有维修,导致对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楼道感应灯故障,物业不及时维修,导致很长时间晚上要摸黑上下楼。

车辆停放管理混乱,小区内至今。

根据《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第一、二、四、五条规定:

“全国物业从业人员,持参加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限持证者,任职期间使用。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是由具有物业管理经理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直接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住宅及房地产司批准,并持证上岗。

提请法庭要求原告出示物业经理及物业管理人员出示相应证件。

要求保安人员出示并佩带接受公安部门专门培训的标志、持证上岗。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佳诚物业从2004年至今,一次没有公布。

质价不符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提供的服务根本达不到封闭小区的要求,服务收费不合理,质价严重不符。

根据上述情况,业主已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至今没有得到答复,置之不理,一拖再拖,反而把业主告上法庭。

质价不符实属挂羊头卖狗肉,你挂着羊头,却卖着狗肉,所以我连狗肉钱我都不想付。

由于佳诚物业的管理不善所导致的各种问题是举不胜举。

当前造成云宫花城A组团的混乱局面,是佳诚物业一手造成的,他们没有摆正与业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错误的将自己凌驾于广大业主之上,无视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负责任、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没有沟通协商的意愿,动不动拿起诉要挟业主,从而使矛盾日益激化,业主处于弱势,拒不交物业费,是无奈的选择,没有办法的办法!

这是为了捍卫我们自身利益和权利的抗议行为。

在此,强烈要求政府执法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为民做主,拨乱反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尊严,云宫花城A组团的业主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益!

 

谢谢!

 

被告人答辩完毕!

 

被告人:

 

2012年6月14日

拍于沿河路违法乱建01号照片拍于沿河路违法乱建02号照片

拍于我自己家中的房间从2005年到现在拍于我家这个单元楼道的消防箱内的消防带不

墙面漏水至今未修好03号照片不知去向,04号照片

拍于我小区内一楼饭店墙面开孔把油烟拍于我小区内一楼饭店墙面油从墙面流下

排入小区内,墙面末修好05号照片06号照片

拍于小区路面道牙严重损坏,从未修好过拍于小区路面严重损坏,从未修好过

07号照片08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09号照片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10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11号照片拍于小区路面严重损坏,从未修好过12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13号照片拍于沿河路违法乱建14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15号照片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成停车场16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带变拉圾场17号照片拍于小区绿化带变建筑拉圾场18号照片

拍于小区绿化变为平地了19号照片拍于我家这个单元楼道扶手生锈没人管20号照片

拍于我家这个单元楼道防盗门坏了拍于小区消防设施无法使用从末修过

生锈没人管21号照片22号照片

拍于原来的小区公共绿化带变成停车场拍于原来的小区公共绿化带和消防通变成停车

23号照片场24号照片

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几年都拍于小区公内的共照明灯杆都断了从未挭换

不亮了25号照片26号照片

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从未挭换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从未挭换

27号照片28号照片

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从未挭换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从未挭换

29号照片30号照片

拍于小区公共健身器坏了,生绣了没人管拍于小区消防设施无法使用从末修过

31号照片32号照片

拍于我小区内一楼饭店墙面开孔把油烟拍于小区公共绿化带中草坪巳坏灯从未挭换

排入小区内,墙面末修好33号照片34号照片

拍于我小区入口自行车停车朋快倒了拍于我小区整体规化图36号照片

35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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