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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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新申请开办餐饮服务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包括经营场所和厨房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并标明面积);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应注明周围100米内主要道路、方向及周围建筑、设施等,经营场所如为居民楼的,要标注单元、层数);
6、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8、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
9、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10、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查验、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加工操作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及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等);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具体包括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添加剂贮存和使用、专间操作及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等规程);
1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13、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使用自备井水或二次供水的企业应提供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5、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6、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1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8、其他资料;
注:
大型、特大型餐饮,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必须提供第11、14项资料。
(二)变更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经营地址、经营面积、类别、新增许可项目:
按照新申请开办企业要求提交资料。
2、变更企业名称: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资料。
3、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旧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者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工作简历);
(6)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第6、7、8、9、10项资料;
(7)其他资料。
4、变更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4)有关部门提供的地址门牌号改变证明;
(5)其他资料。
(三)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复印件;
3、已经污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4、其他资料。
(四)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其他资料:
说明:
1、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有原件的需查看原件;
2、申请单位在所提供的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单位或个人由法定代表(或申请)人签字;
3、所提供资料全部用A4纸打印,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4、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六、审批程序
七、承诺办理时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
电话
地址:
榆次区龙湖大街468号
电话:
3077003
传真:
3077002
附件:
关于对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
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方保证:
本单位没有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被限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也不聘请相关人员,并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从业人员花名册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文化程度
健康情况
培训情况
备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从业人员
可附表
申请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