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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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

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福建省洪水预警报中心

二○一○年九月

前言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使得山洪灾害对我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已经成为防洪减灾特别是保障人员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省水利厅、气象局、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等单位通过大量的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工作,于2006年编制完成《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并通过国家防办审定。

近年来,我省在完成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有效推进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工作。

2005-2007年,永泰县以长庆溪小流域作为全国首批12个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小流域之一,实施雨水情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和宣传培训演练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工作。

2009年6月开始,闽侯县、安溪县、永定县、建宁县和建瓯市为全国第二批103个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中的5个县(市),分别以试点县行政区域为单元,开展试点项目建设;今年5月完成试点项目建设,通过了初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

在防御今年“6.13”洪水中,试点项目建设的监测预警系统,为县、乡(镇)、村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及时预警、提前转移、成功避险争得宝贵时间,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取得了初步成效。

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不断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按照国家防办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省县级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大纲。

目录

1基本概况3

2编制依据3

3建设目标与任务3

4现状调查与评估4

4.1山洪灾害普查4

4.2危险区的划定4

5预警指标的确定5

6监测预警系统建设5

6.1雨水情监测与视频监视5

6.2监测预警平台10

6.3 预警系统12

7责任制组织体系15

8预案编制16

9宣传培训演练18

9.1宣传18

9.2培训19

9.3演练19

10投资概算19

10.1费用组成20

10.2单价及投资参考比例20

11建设与运行管理21

12主要成果21

附件:

表1-1 ××县山洪灾害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1-2 ××县山洪灾害基本情况分小流域统计表

表2  ××县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表3  ××县预警指标汇总表

表4  自动监测雨量、水位站统计表

表5  ××县监测预警平台主要软硬件配置表

表6  主要预警设备配置统计表

表7  视频监视站点统计表

表8  无线广播预警统计表

1基本概况

描述县域自然地理情况、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及防御现状、问题等。

2编制依据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5)《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6)《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7)《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8)其它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办法

3建设目标与任务

3.1目标

通过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和群测群防的防御体系,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实现有效防御山洪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山洪灾害损失的目标。

3.2任务

1、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划定危险区,确定临界雨量和水位等预警指标;2、建成“县有预警指挥中心、乡有预警发布平台、村有预警广播设施、重要部位(工程和区域)有监测站点”监测预警网络;3、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防汛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组织责任体系;4、完善县、乡、村三级防御预案;5、加强宣传培训演练等。

4现状调查与评估

4.1山洪灾害普查

1.普查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不遗漏原则。

在《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调查所有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小流域,对所有居住点进行逐点调查、评估。

2.工作内容

普查所有小流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人口分布情况、山洪灾害类型、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口及主要经济设施分布情况。

山洪灾害普查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组织,在充分利用气象、国土等部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规范、规程,对山洪灾害影响区进行普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

普查成果详细要求参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山洪灾害基本情况汇总和分小流域情况分别填写附表1-1、1-2

4.2危险区的划定

根据普查的结果,划定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危险区、安全区。

所有受山洪灾害影响范围内有人居住的区域均须划定,有条件地区可以划定不同等级的危险区域,并以行政村为单位,标绘在预案图件上。

危险区划定情况填写附表2。

5预警指标的确定

根据历史降雨及山洪灾害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类型等,确定县、乡、村或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并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预警指标汇总填写附表3。

6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雨水情监测、视频监视、县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乡镇预警发布平台、村级预警广播设施等子系统建设,并实现气象、国土等相关信息共享。

详细技术要求参见《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和《福建省县级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6.1雨水情监测与视频监视

各县应在改造、整合现有站网资源的基础上,建设雨水情监测与视频监视子系统,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建设实施,即:

每个乡镇有1个自动监测站,每座小

(一)型以上水库有1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每座有防洪任务的小

(二)型水库有1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每个行政村有1个简易雨量站,每个山洪易发溪河两岸的行政村有1个简易水位站,重要防洪部位有1个视频监视点。

6.1.1监测及报汛方式

1.雨水情监测

雨水情监测主要包括雨量站、水位站和雨量水位站。

根据山洪灾害预警的需要和各地的建站条件,考虑山洪灾害威胁区地形地貌复杂、降雨分布不均、群众居住分散、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实际情况,雨水情监测站可建成简易站和自动站。

其监测方式及报汛工作体制要求如下:

(1)简易监测站

为扩大雨水情信息监测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村组自防自救的作用,在每个行政村配置简易雨量筒、在每个山洪易发溪河两岸的行政村配置水位监测设施,采用直观、可行的监测方法进行雨水情信息的监测。

利用本区域适用的预警方式进行信息发布,达到群测群防的目的。

简易雨量站、水位站采用有雨定时监测,大到暴雨或水位上涨加密监测的工作形式,及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上报上级防汛部门和通知下游相关村组。

(2)自动监测站

为及时掌握山洪灾害威胁区的雨水情信息,应根据本地区的暴雨洪水特性、区域分布和人员居住、经济布局条件,设立自动监测雨量、水位站点。

采用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实现雨水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

自动监测站可采用自报式、查询—应答式或相结合的遥测方式和定时自报、事件加报和召测兼容的工作体制;对超短波组网的自动监测站,则采用增量随机自报与定时自报兼容的工作方式。

2.视频监视点

山洪灾害视频监视点建设是指利用福建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的网络视频监视业务平台,在辖区内重要防洪部位建设视频监视点。

有关防汛部门和人员可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平台(客户端或网站),远程获取各视频监视点的实时或录像信息,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现场直观的图像信息。

6.1.2站网布设

(一)雨水情监测

1.站网布设原则

雨量站布设考虑以分区控制(以乡、村、水利工程为单位布设)、流域控制(以小流域为单位布设)、地形控制(根据不同的地形特点及代表性布设)等原则,同时充分考虑通信、交通等运行管理维护条件。

水位监测站应考虑不同流域面积、山洪灾害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保护范围重要程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

按“五个一”标准建设,即每个乡镇有1个自动雨量站或雨量水位站,每座小

(一)型以上水库有1个自动雨量水位站,每座有防洪任务的小

(二)型水库有1个自动雨量水位站,每个行政村有1个简易雨量站,每个山洪易发溪河两岸的行政村有1个简易水位站。

布设地点应考虑预警时效、影响区域、控制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考虑通信、交通等运行管理维护条件。

2.监测站网确定

根据布站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县的各类监测站的位置和数量,并制作县级监测系统站点分布图。

(二)视频监视

1.监视点布设原则

视频监视点应考虑山洪灾害影响程度、监视范围的代表性和保护范围重要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在山洪易发溪河两岸居住城镇的防洪工程、重点水库以及其他重点防洪部位设立视频监视站点。

布设地点还应考虑通信、交通等运行管理维护条件。

其监测信息应进入县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

2.监视点确定

根据布设原则,确定本县的视频监视点的位置和数量,并制作县级山洪灾害视频监视点分布图。

6.1.3信息传输通信网与业务平台选择

1.雨水情监测

信息传输通信网应从各县的山洪灾害监测工作实际出发,主要针对系统中的自动监测站的数据传输通信网络进行设计。

各地应调查现有的公共通信资源,在充分利用公共通信资源的基础上,明确信息发往县级平台和水情分中心的通信方式。

(1)通信资源调查

各县需对布设的自动监测站和已建的自动监测站的信息传输方式进行调查。

(2)传输方式选择原则

对于公网未能覆盖的地区,一般选用超短波通信组网方式;对于有公网覆盖的地区,可以采用超短波、公网(GPRS/GSM、CDMA)或二者相结合的通信组网方式;为确保重要站点数据的可靠性,应采用超短波和公网两种通信方式互为备份。

2.视频监视

(1)视频业务调查

各县需对提供网络视频监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主要运营商进行调查。

(2)视频业务选择

各县应从山洪灾害监测工作实际出发,根据运营商提供的产品种类、功能、建设投入、运行费用与服务质量等,比较选择运营商及服务。

6.1.4监测设施设备

1.简易监测站

(1)雨量监测

简易监测雨量站信息采集设备设施可参照《降水量监测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宜选择便于室外、室内分体式安装并带有分级预警指标值设定的雨量器,以便于监测员能直观和方便地监测雨量。

(2)水位监测

简易监测水位站应在溪河岸边、水库坝前设立便于监测的直立、斜坡式水尺;对于无条件设立水尺的监测站,可在水流岸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标注水位刻度,以方便监测员直接读数为原则;在桥梁等沿河重要建筑物设立警示标识标志(包括水位尺)。

2.自动监测站

(1)雨量监测

雨量信息采集设计主要包括雨量监测场地和雨量传感器选择。

雨量监测应满足《降水量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

原则上不新建雨量监测场,已建有雨量监测场的站,将自动雨量站安装在雨量监测场内;不具备建雨量监测场的站,宜采用一体化设备。

可利用杆式和屋顶、平台等予以安装。

(2)水位监测

水位信息采集设计主要包括水位监测设施和水位传感器选择。

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浮子式、压力式、超声式、雷达式水位计进行水位监测。

各地可根据选用的水位传感器进行配套的土建与安装设施建设。

新建的有独立、固定监测场的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点,应设立统一的自动监测站标识。

3.通信设施设备

按照各类监测站的采集方式和信息传输方式,主要针对自动监测站配置相应的监测与传输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安装设施配置与土建工程。

根据方案确定的自动监测雨量站、水位站情况填写附表4。

6.2监测预警平台

6.2.1县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

1.组成与功能

县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是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信息处理和服务的核心,主要由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应用系统组成,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汇集、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

2.网络建设

县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应有专用机房与不间断电源,配置雨水情接收机、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工作站、短信机、传真群发机等设备,以及相应的应用软件系统。

3.通信网络(方式)选择

采用INTERNETVPN虚拟网作为县乡主要网络通道,GPRS、CDMA等无线公网作为备用通道。

4.信息汇集与处理

信息汇集主要由数据接收处理单元(硬件设备)和实时数据接收处理软件构成。

数据接收处理单元主要由数据接收通信设备、数据接收处理计算机、电源以及设备安装设施和避雷系统组成。

各自动监测站点的雨水情信息通过数据传输信道传输到平台后,通过数据接收软件,完成监测站雨水情数据的实时接收处理,并存入数据库中。

同时采集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5.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应具有实时雨水情、视频、气象、国土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并通过网站向公众发布。

6.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可通过短信平台、电话、传真、互联网、广播、无线LED等方式,及时向县、乡、村和各类预警对象发布预警信息。

7.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配置

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选用网络设备、数据库、应用系统软件等(填写表5)。

6.2.2乡镇预警发布平台

1、组成与功能

各县应建设乡镇预警发布平台,系统由计算机、短信机、LED显示屏等设备和相应软件组成,其中LED显示屏应设立在乡镇政府内,有条件的还可在繁华区域设立LED显示屏。

主要功能有信息接收、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

2、信息接收与查询

乡镇通过县乡虚拟专用网(VPN)接收县级中心信息,并通过应用软件系统实现信息查询。

3、预警信息发布

通过短信、电话、LED显示屏、广播等手段,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提升乡镇的预警能力。

6.2.3村级预警广播设施

1、组成与功能

主要由无线广播、电话、短信、手摇警报器、铜锣等组成。

实现预警信息的实时发布功能。

每个行政村配有一套无线广播、一个手摇警报器,每个自然村配有一面铜锣。

2、预警信息发布

通过无线广播、电话、短信、手摇警报器、铜锣等发布预警信息。

6.3 预警系统

预警系统建设是在监测信息采集及预报分析决策的基础上,通过确定的预警程序和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送到山洪灾害可能威胁区域,使接收预警区域人员根据防御预案,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6.3.1系统组成

预警信息主要从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两个渠道获取。

预警信息发布主要由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或群测群防监测员通过预警信息传输网络和其它方式完成。

主要预警设备配置情况填写附表6。

6.3.2预警流程

根据预警信息来源渠道,预警流程有两种:

1.自动监测系统的预警流程

预警信息通过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制作、发布。

预警流程一般为:

县级防汛指挥部门→乡(镇)政府指挥所→村→组→户。

紧急情况下县级防汛指挥部门可直接对村、组、户发布预警信息。

基于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流程示意见图1。

 

图1基于监测预警平台的预警流程示意图

2.群测群防的预警流程

群测群防预警信息来自县、乡(镇)、村或监测点。

由监测人员根据经验、技术和监测信息,发布预警。

各乡(镇)除接收县防汛部门发布或下发的预警信息,还接收群测群防监测点预警信息。

村、组接受上级部门和群测群防监测点预警信息。

上游乡镇、村组的预警信息要及时向下游乡镇、村组传递。

群测群防预警流程示意见图2。

 

图2群测群防预警流程图

6.3.3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发布权限

根据预警信息获取渠道,预警发布权限归属不同的防汛负责人(或防汛部门)。

县、乡、村预警信息由各级防汛负责人(或防汛部门)授权发布。

群测群防监测点预警信息,由监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自行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主要包括:

(1)雨水情监测信息和洪水预报信息;

(2)预警响应信息,如预警等级,准备转移通知、紧急转移命令等;(3)气象、国土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发布对象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可能受山洪威胁的城镇、乡村、居民点、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点等。

根据关联监测站、预警等级确定不同的发布对象。

4.预警发布方式

(1)县级预警

县级预警发布方式主要有:

①以系统群发短信预警为主,能在降雨达到一定量级时自动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部门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责任人自动发送短信,也能在人工干预的条件下向各级主管领导、责任人、防汛相关人员发送预警短信;②电话传真预警,能自动群发预警信息或调度指示等文件;③各县政务网或Internet公网预警,能够利用县政务网站或Internet公网发布预警信息;④电视广播预警,利用有线电视和广播等进行预警;⑤人工预警,启动报警器、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发送警报和预警信号。

(2)乡镇预警

乡镇预警发布方式主要有:

①群发短信预警,能向村防汛责任人和乡镇有关人员等群发预警短信;②LED显示屏预警,能通过各乡镇的无线电子显示屏,人工发布的预警信息;③电话手机预警;④人工预警,启动报警器、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发送警报和预警信号。

(3)村级预警

村级预警发布方式以无线广播为主,还可鸣锣、启动报警器等方式,发送警报和预警信号。

7责任制组织体系

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组织指挥机构主要在县、乡(镇)、村建立。

7.1组织指挥机构

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5个工作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及应急抢险队。

2.乡(镇)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我省已经实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机制,各乡(镇)应设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指挥机构设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和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

3.村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各行政村设立以村委书记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各村应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确定监测预警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镇)、县指挥机构备查。

组织体系构成见图3。

 

图3组织体系构成图

7.2分工与职责

1.分工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在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3)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村内雨水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必要时支援邻村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工作职责

明确县级行政首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职责;明确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职责。

8预案编制

8.1工作内容

预案是防御山洪灾害实施指挥决策、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是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防灾、救灾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

各县、乡(镇)及行政村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特点、防御现状条件,分别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详细要求见国家防办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8.2要求

请各县根据本县山洪灾害影响区实际情况,统计本县需编制预案的乡镇、行政村个数。

成果填写下表。

序号

实施县

名称

县预案

编制经费

(万元)

乡(镇)预案编制

行政村预案编制

备注

乡(镇)数

编制经费

(万元)

村数

编制经费

(万元)

 

9宣传培训演练

9.1宣传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人们的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在危险区醒目的地方树立明确的全省统一标准的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危险区群众家喻户晓。

宣传材料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编制。

具体要求:

(1)印刷《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发放至各乡(镇)、村、组。

(2)制作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光碟及录音带,内容包括山洪灾害的成因、危害、特点、防御组织机构、预警信号、避险注意事项、预警监测设施的保护等内容。

不定期地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及群众赶集时间进行宣传。

(3)制作《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内容包括防御对象名称、各级负责人、避险地点、避险路线、联系电话等。

由各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制作,并逐一发放到山洪灾害威胁区的住户。

(4)制作宣传牌、宣传栏,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各乡(镇)制作宣传牌、各行政村制作宣传栏,公布当地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组织机构,山洪灾害防御示意图,并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5)制作警示牌,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各行政村制作全省统一标准的警示牌,公布当地山洪灾害的危险区、安全区及转移方案(包括人口范围、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

9.2培训

(1)对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人员、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人员、片区负责人进行山洪灾害专业知识培训,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指挥系统正常、有效运转。

(2)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及运行维护进行培训,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对相关人员进行本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组成及技术、监测预警平台或信息终端使用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自动监测站操作维修与运行管理、简易监测站及报汛等技术培训,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简易监测站监测人员进行雨量和水位监测方法、山洪预警信息传输、预警信息传递方法等培训,提高山洪灾害监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组织对村(组)信息员、信号发布员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方法,预警信号发布方式方法的培训,保障群测群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9.3演练

山洪灾害防治区组织开展1~2次山洪灾害避灾演练,使群众清楚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即使在电力、通讯等中断的情况下不乱阵脚,安全转移。

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抢险、救灾、转移、后勤保障、人员转移、安置等。

简要叙述演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等。

10投资概算

简述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所采用的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采用的价格水平为当年物价水平。

10.1费用组成

(1)设备安装设施与土建工程费用(人工费和材料费)。

(2)设备费用主要指硬件设备采购费用。

对于配置的主要设备和一些易损耗的配件可按照配置数量的10~15%的比例进行备品备件配置。

(3)软件开发费用主要指开发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及购买支撑平台的操作系统、GIS、数据库等软件费用。

(4)运杂费、通信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税金等按相应取费标准单列计取。

(5)按实际工作量概算预案编制、宣传、培训的费用。

(6)建管费、勘测设计费、监理费等其他费用,按项目建设总投资6%~8%控制。

10.2单价及投资参考比例

各地应根据当地试点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各项设备的单价。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各部分投资参考比例见下表,各地编制概算时可适当浮动。

投资参考比例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占总投资

比例

1

监测系统

自动、简易雨量、水位站建设,包括平台中的监测信息

接收部分

27%左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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