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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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课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六篇

关于加强课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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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课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六篇

【篇一】

按照教育部等部委的相关规定,为了给学生减负,不允许开办文化课培训机构,但是很多人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公司,逃避教育部门的监管。

此外部分兴趣培训班,虽然是在教育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管,但教育部门手中并没有执法权,无权对那些不合格的培训班实施关闭叫停。

一些琴行、乐器店等经营性门店,也以公司的形式到相关部门进行了注册,开展培训,其监管存在空白。

为此建议:

一是要严把审批关卡。

教育部门要制定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标准,建立硬性指标,申办培训机构要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进行试办,再通过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进行集中检查评审,合格后发放民办教育许可资格证书。

二是加强联合监管。

由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安监和消防等部门配合,对城区内所有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摸底,逐户开展定期督查,对符合办学条件的限期办理许可证书,对不符合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强制其停业。

三是要加强师德培育。

个别教师缺乏职业道德,以经济利益为重,上课时只讲内容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留下的是重点、关键,要学生在课后找他进行补课。

少数学校个别教师泄漏学生姓名、学生家长电话号码等私人的具体信息。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它是项良心活儿,担当“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培育制度,使广大教师率先垂范,为人师表,自觉抵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做一个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

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

由教育、广电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家长会、电视、微信等平台,正确引导家长和学生,合理适量选择课外培训。

【篇二【小雅文库】】

中小学校外培训的监管问题,目前已成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也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我区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要求相关部门对非法社会培训机构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全区各类校外培训平稳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区教体等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中小学校外培训问题由来已久且涉及面很广,监管工作很难一步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

具体而言,我区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主要存在以下“三难”:

(一)日常监管难。

目前,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涉及9个部门,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相互分离。

部门多头管理造成了监管主体责任不明,沟通协调难度增加,很难形成合力。

校外培训工作看似大家都在管,实际监管不到位,日常监管基本缺失。

从我区近年整治效果看,非法违规培训“不举报不查,不检查不关”,联合执法的专项整治一结束,关停的培训机构立马重出江湖。

尤其是大量未经登记的非法培训,日常监管更是大问题。

在我们最近的调查中,有许多家长反映校外培训的监管不够,需要加强。

(二)质量监管难。

我区已出台《柯桥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严格准入。

但现有社会上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办学过程中涉及的师资队伍、培训课目、收费标准以及线上培训同步管理等内容都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即使对我区具有办学许可资质的188家培训机构,也尚未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科学的培训质量评价管理体系。

校外培训质量的好坏基本处于“广告宣传,家长互传”状态。

(三)家长满意难。

我区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在“学在柯桥”背景下,校内教学质量高,教师责任心强,家长普遍较为满意。

相比之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满意度偏低。

现在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都很高,但亲自陪伴教育少。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六成家长希望提升孩子综合素质,四成家长希望给孩子的学科提优补差,其中有超过半数的家长把孩子交给了校外培训。

培训费用一般每年在1-5万,最贵的一期培训要达上万元甚至2万。

“成绩好的培训更多,不想输在起跑钱,没钱也得撑”,部分家长出于焦虑、不理性,盲目报班,造成家庭经济负担重,孩子课外负担重。

校外培训中出现的上述现象,很难使家长满意。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11月,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

目前,从上到下,加强对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的氛围越来越浓了。

我们应借这股东风,在现有基础上,更加积极有为,破解监管难题,努力把我区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为此,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长效监管。

要落实区政府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大日常执法力度,防止反弹。

要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日常监管责任体系。

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定监管主体责任,定监管内容,定管理人员,并实行定期反馈管理情况。

要细化分工,以清单认领方式压实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二)完善质量评估,加强有效监管。

要规范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对外公开培训场地、师资条件和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接受有关部门与家长的监督。

区教体局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要像公办学校一样重视校外培训质量管理,细化培训安排,备案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班名、师资、上课进度等,并定期检查,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行为。

建议探索成立校外培训质量审核专家团,定期对校外培训质量综合分析研判评价,动态调整黑白名单,并纳入全国管理平台。

通过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培训质量,构建有效监管体系。

(三)建立品牌导向,引领健康发展。

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需求大、发展潜力大,从最近两月即新增14家培训机构中可见一斑。

政府要趁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之势,引入全国品牌培训机构,引导优质培训机构注重品牌建设、发展内涵、提升品质,成为我区行业“龙头”;要鼓励发展体艺类培训,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注重孩子素质教育。

同时,积极探索社区公益教育品牌,采用民办公益模式,打造“柯桥样板”;可以参照青少年宫模式,以自愿原则聘请校内优秀教师,减少教师有偿家教和营利性培训机构任教,淘汰不规范小作坊,解决民政登记中不能转为营利性培训机构审批难题,倒逼“低、小、散”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升级。

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健康育人理念,使家庭回归品行教育,学校潜心教书育人,校外适当拓展素质。

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孩子健康成长!

【篇三】

案由: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成长更是牵动每位家长的心,为了孩子将来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许多家长在孩子完成了基本的课业任务后,还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课外培训。

有需求就有市场,近年来,涌现出许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教育辅导补习类、艺术培训类、幼教托管类、技能培训类等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模不一、形式多样、性质各异,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对现行教育体制起着有益补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自己的培训场所,大多是临时租用的楼房或铺面,学习条件差,办学秩序混乱,存在消防、卫生、交通等安全隐患。

2、培训师资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是私立学校的教师或退休教师,一部分是在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或在家待业的青年,培训质量难于保证。

3、部分机构属无证经营,缺乏合法的办学资质,缺乏必要的市场监管。

4、校外培训收费没有标准,各收各的,毫不夸张地说是收费混乱。

如美术培训班,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特别是针对高考的辅导、器乐等级考试的培训收费按小时计,费用之高更令人咂舌。

建议:

1、清理整顿市场。

政府牵头,联合消防、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依法给予查处,责令整改;对无证机构依法取缔,规范市场主体。

2、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建议由政府牵头,召集教育、卫计、工商、消防、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培训服务规范。

3、规范审批登记程序。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新行业,审批登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是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也有些是按家政服务行业向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建议严格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审批程序和设置标准,到当地教育、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消防安全、卫生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合法登记注册手续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定期举行教育相关培训活动,让校外教育机构主办者了解政策、法规,大力倡导依法治校、诚信办学,切实提高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把现有培训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5、规范收费标准。

由物价部门核准培训收费标准,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杜绝乱收费现象;由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监管,督促培训机构依法纳税、照章纳税,以维护市场公平。

【篇四】

目前全市城区的培训机构占全市培训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非法培训机构的数量几乎达到正规培训机构数量的一倍左右,其中还不包括部分隐蔽于小区内难以被发现统计的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的大量存在,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学业上的影响,更会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催生如此众多的非法培训机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家长对孩子期望普遍过高。

因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大家都在补,我能不补嘛?

”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训班的不良风气,导致事实上学生及家长对培训机构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长忙于工作,相当部分低龄孩子需要在学校放学后托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资质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的萌生;

3.家长安全意识不强。

很多非法培训机构存在楼层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畅等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缺少了对良莠不齐的培训机构的甄别与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训机构的生存;

4.相关监管门部监管不够到位。

相当部分培训机构课程设置不规范,师资水平不高,收费不合理等情况均普遍存在。

随意乱收费现象则更普遍,家长对一小时几百甚至上千的费用也只能无奈接受。

而对于种种不合理的现象,监管部门查获后的处罚力度不大,最多就是责令关停,但几天后还是老样子了。

因此,非法培训机构有的发现不了,有些发现后又治不了根。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

1.抓源头方面。

严格培训许可证的审批要求,确保证照齐全。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在办学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

2.强管理方面:

主管部门要起到监督作用,要经常检查,切实发挥监管责任。

加强非法取缔、媒体曝光等工作。

同时,社会也要积极发挥作用,社区和学校要积极开办三点半学校,解决需托管孩子的家长实际困难。

建议有各街道牵头,每个社区成立一个托管班,有大学生或社区志愿者带班管理。

3.提师资方面: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篇五】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已成为学生补习的“主战场”。

各培训机构为了追求市场利益最大化和迎合部分家长“唯分论”需求,校外培训辅导已经成为推动应试倾向,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剧教育过度竞争的重要推手,亟待规范治理。

目前校外培训辅导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公办培训力量不足。

当前,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大量涌现,这些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分,很多机构由于职能交叉出现了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的主动发展和全面发展,更存在着不同的安全隐患。

二、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明晰和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有的甚至没有取得教师资格,更无教学经验,责任心不强,缺乏教学能力,无视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资质不全违规办学。

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公司并不具备办学资质,却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衔接不畅,导致监管难以到位;同时,市场上还存在较多未经任何政府部门许可,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的无证无照机构,对于这类非法办学机构,监管更是缺乏力度,导致出现许多监管“盲区”。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职责。

对社会培训辅导机构的设立、运营、收费、管理、教师资格审查等各方面进行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统筹协调工商、税务、文化、教育、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合力,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进行有效监管,实现真正成为对现行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是加强师资审核,严把市场准入。

针对各类培训教师,应建立统一的考核认证机制,采取统一管理,实行分级发证、持证上岗制度。

杜绝没有教师资格证上岗或者水平不达标无法正常施教情况的发生。

同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批制度,规范办学条件。

三是加强招生广告,加大收费监管。

工商、城管部门加大对招生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广告中的培训机构资质、宣传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

物价部门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参照区外同等城市民间教育市场价格水平、不同培训辅导机构的设施和师资水平,规范各类培训班收费价格。

【篇六】

中小学校外培训的监管问题,目前已成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建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监管的建议》。

建议指出,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8年11月,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对非法社会培训机构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各类校外培训平稳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刘建明以浙江省绍兴市为例,中小学校外培训问题由来已久且涉及面很广,监管工作很难一步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

具体而言,绍兴市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日常监管缺,彻底治理难。

绍兴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涉及9个部门,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相互分离。

部门多头管理造成了监管主体责任不明,沟通协调难度增加,很难形成合力。

校外培训工作看似大家都在管,实际监管不到位,日常监管基本缺失。

整改进入攻坚期,彻底治理非法违规机构的难度大。

二是评价手段缺,质量监管难。

现有社会上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办学过程中涉及的师资队伍、培训课目、收费标准以及线上培训同步管理等内容都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即使具有办学许可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也尚未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科学的培训质量评价管理体系,校外培训质量的好坏评价手段缺,基本处于“广告宣传,家长互传”状态,日常监管尚属空白。

三是市场需求大,家长满意难。

现在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都很高,但亲自陪伴教育少。

良莠不齐的培训,特别是文化类提前补课、超纲教学,增加了孩子课外负担;部分家长出于焦虑、不理性,盲目报班,再加培训费用一般每年在1-5万,最贵的一期培训要达上万元甚至2万,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且仅11.3%的家长说培训效果很好。

目前,从上到下,加强对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的氛围已越来越浓。

为此,刘建明建议:

一是加大督查审查,坚持从严治教。

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长效监管。

要落实政府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大日常执法力度,防止反弹。

要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日常监管责任体系。

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定监管主体责任,定监管内容,定管理人员,并实行定期反馈管理情况。

要细化分工,以清单认领方式压实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完善质量评估,加强有效监管。

要公开信息。

除公开证照外,要规范公开培训师资条件和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接受有关部门与家长的监督。

要规范收费、合理收费,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教体等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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