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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划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等

监理规划

 

 

甘肃纽派克公司监理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等

监理规划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甘肃纽派克公司监理分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

第一项目监理部

2007年5月

编制说明

本《监理规划》是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要求,编制了本《监理规划》,用来指导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鉴于编者水平有限,且时间仓促,《监理规划》中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甘肃纽派克公司监理分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

第一项目监理部

2007年5月

 

 

1.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内容

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和油库是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立项并投资的国家工程,是国家开发西部的重大举措之一。

项目建设的内容包括:

甘肃范围内甘肃销售分公司所属的加油(气)站及油库等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

1.2项目特征

1.2.1项目名称

2007年甘肃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油库等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1.2.2工程地点

甘肃境内。

1.2.1.2承包方式为:

主要材料甲方提供,个别材料乙方采购、包质量、包工期、包费用。

1.2.1.3开工日期为2007年5月10日,竣工日期在合同中明确。

1.2.1.4质量等级:

合格率100%,达到部级优质工程标准。

2.监理工作依据

2.1依据

2.1.1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1.2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施工承包合同

2.1.3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1.4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手册

2.1.5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HSE管理手册

2.1.6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2.1.7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现场质量验收检查手册

2.1.8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设计文件

2.1.9国家及石油天然气行业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

 

3.项目监理规划目标

3.1工程建设目标

甘肃销售分公司基建工程建设总目标为:

2007年5月开工,2007年12月完成所有基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创优质工程,施工预算不突破概算;

3.1.1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3.1.2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三废”处理做到三同时;

3.1.3竣工验收目标:

竣工资料齐全准确,投产后三个月内具备验收条件,验收一次合格,

3.2监理目标

3.2.1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3.2.2工期目标:

2007年5月开工,2007年底完成投资;

3.2.3投资目标:

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力争节省总概算费用;

3.2.4投运目标:

实现工程设计能力,投运一次成功;

3.2.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三废”处理做到三同时;

3.2.6竣工验收目标:

竣工资料齐全准确,投运后三个月内具备验收条件,验收一次合格。

3.3工程建设水平

3.3.1整个基建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维护性;

3.3.2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3.3.3建立高效可靠的施工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工期、质量和效益的有效统一;

3.3.4建立机动灵活、功能强、效率高的巡线、抢修维护保障体系和可靠准确高效的生产指挥体系。

 

4.监理机构

4.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甘肃销售分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监理部的全权负责人。

4.1.1甘肃纽派克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分公司任命袁树新先生为总监理工程师。

4.2监理机构

根据监理任务的需要,设立监理分部。

4.2.1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监理部下设地区基建监理分部,监理分部下设监理点:

每个地区为一个监理分部。

每个监理分部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若干个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

4.3监理人员职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是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监理部的全权负责人,承担本工程监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

4.3.1.1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以本监理公司在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的代表身份,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督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问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油库工程建设施工实施的监理全面负责,维护本单位的信誉和利益,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

4.3.1.2加强与省石油公司和地区石油公司有关负责人的密切联系,及时向省石油公司和地区石油公司及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征得指导和帮助。

建立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关系,为监理工作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4.3.1.3确定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监理部分部组织机构,提名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其任务和职能分工,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4.3.1.4对监理人员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合理进行人员的调配。

4.3.1.5根据工程监理的范围和深度,主持制定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保证手册和HSE管理规则等文件,并全面组织实施。

4.3.1.6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与各承包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的问题及有关需要提供的资料。

4.3.1.7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4.3.1.8定期、不定期向本监理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4.3.1.9初审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控制工序的施工技术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3.1.10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各承包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并发布开工令。

4.3.1.11依照建设单位授权,组织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监理部及分部对现场施工实施控制和管理,并定期提供报告和咨询意见。

4.3.1.12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期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报告施工实际进度。

4.3.1.13跟踪协调项目的总体进度和资源投入,监督项目施工的实体质量。

4.3.1.14组织建立和完善监理部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会议和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交流畅通。

4.3.1.15检查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对检测人员的失职提出警告,甚至提出调换人员的建议。

4.3.1.16主持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和验证。

对分部工程质量有确认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有权决定返工。

4.3.1.17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或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

4.3.1.18向建设单位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事实分析资料,公正地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提出监理方的意见。

4.3.1.19检查本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监理部、各监理分部和监理点的工作,项目结束时,对监理部人员提出考评意见。

4.3.1.20组织做好监理总结和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本公司积累有益的经验和资料。

4.3.2监理分部主任

监理分部主任是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他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和要求下履行其职责:

4.3.2.1组建监理分部和监理点工作班子,向总监提名分部以下各组监理人员的人选,全权负责监理分部监理人员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2.2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必要时,结合分部所辖标段实际情况编制分部监理细则,进一步发布指示,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细则。

4.3.2.3检查本分部监理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区段监理工程师和驻地各专业工程师的工作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实施。

4.3.2.4组织进行施工单位主要工种人员的上岗考试,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4.3.2.5协调各承包单位的工作,监督详细施工计划的实施,核实总监是否已给予承包单位所有必要的指示并获得认可。

4.3.2.6核实监理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所需材料的进场情况,检查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3.2.7定期检查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承包单位的施工情况,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承包单位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情况,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监理通知、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当天向总监理工程师和所属项目部报告。

4.3.2.8审查监理分部所辖工程范围的已完成工作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4.3.2.9负责检查监理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3.2.10支持配合各监理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并提供全部测量、统计结果和有关资料,使工作按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4.3.2.11每周三对监理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汇总,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3.2.12参与组织监理分部所辖工程范围内单位工程的初步验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

4.3.2.13负责监理分部各项办公用品、各种设备和交通用车的统一管理,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4.3.2.14组织做好监理分部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和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3.3质量控制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质量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并授权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管理。

其职责为:

4.3.3.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国家、行业、企业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合同质量条款的执行情况。

4.3.3.2审核承包商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措施文件,实施控制管理,并编制监理部《质量保证手册》。

4.3.3.3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技术处理措施、重难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施工工艺,给予技术指导,并跟踪监督实施,确保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

4.3.3.4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确定施工关键工序和施工控制点并提出目标。

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对各隐蔽工序若监理不签字,则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4.3.3.5根据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

4.3.3.6负责进行工程质量的统计,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每月提交工程质量报告。

4.3.3.7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签认中间验收证书。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4.3.3.8组织对质量文件、质量记录、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3.3.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等竣工资料,组织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报工作。

4.3.3.10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4.3.3.11完成总监委派的其他任务,行使总监授予的有限权力。

4.3.4进度控制工程师

进度控制工程师是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负责控制工程进度的代表,进度控制工程师的主要职权:

4.3.4.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结合施工单位网络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确认主要进度控制点,并提出控制目标。

4.3.4.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月、年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4.3.4.3检查和监督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工期进行控制。

当发现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一致影响工期目标时,应及时准确地分析原因,报告建设单位和总监、通知施工单位,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以实现合同要求。

当计划变动时,应及时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

4.3.4.5对重大项目变更进行研究,评估其对进度计划的影响,供总监理工程师决策参考。

4.3.4.6项目结束时,对项目进度计划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3.4.7完成项目进度计划工作的总结。

4.3.5监理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点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分部主任任命,接受监理分部主任的直接领导,负责对本监理点的组织和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

4.3.5.1接受监理分部主任的领导,负责本监理点的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5.2工程开工前,协助总监或监理分部主任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4.3.5.3对进场施工和管理人员的资源实施监控,不定期抽检资质证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和控制;对运抵现场的工程材料进行抽检。

4.3.5.4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本监理点的关键质量控制点。

4.3.5.5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3.5.6每日对本监理点的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填写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4.3.5.7接受承包单位的无损检测申请,按无损检测管理办法向第三方检测单位下达无损检测指令;接受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无损检测报告,保存所有检测指令和检测报告,并使检测进度和实际施工焊接进度同步。

4.3.5.8对于发现的工程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情况,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并向监理分部主任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做到当天上报。

4.3.5.9每日对本监理点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汇总,按时向监理分部主任进行报告。

4.3.5.10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或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审查或提出处理方案,协助驻地质量工程师填报质量事故报告。

4.3.5.11对本监理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工程量,提出确认意见。

4.3.5.12核定本监理点工程的质量等级。

4.3.5.13对现场监理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监理员,可向分部主任报告,及时进行调整或撤换。

4.3.5.14负责整理和保管本监理点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不合格情况报告、无损检测指令、无损检测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以及工程管理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

4.3.5.15负责组织编写本监理点在各阶段质量监理报表、阶段总结。

4.3.6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监理员由经过监理培训的、符合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担当,由监理公司提名,总监聘用,接受分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具体执行以下工作:

4.3.6.1服从监理总部和监理分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监理总部和监理分部下发或转发的文件、通知等。

4.3.6.2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负责现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4.3.6.3对于现场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不规范行为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上报监理分部监理工程师。

4.3.6.4按规定要求做好关键质量控制点的监理记录,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对工程不合格情况填写不合格情况报告,并向分部监理工程师报告。

4.3.6.5每日对现场施工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统计,返回驻地后及时向分部监理工程师报告。

4.3.6.6某一分项工程完成后,在分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对监理日志和监理记录进行组卷。

4.3.6.7监理工作结束后,向分部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特别注意:

旁站监理无权向承包商下达工序开工指令和工程变更指令、无权签署工程量确认单。

 

5.监理工作制度

5.1监理人员守则

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5.1.1应严格按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1.2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宗旨,努力钻研业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问题(尤其是认定工程质量)要讲求有理有据,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5.1.3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5.1.4不得在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与其合伙经营,不得从事施工材料销售业务。

5.1.5对于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提供的暂不公开的信息和意见应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随意公开或传播。

5.1.6服从工作分配,积极完成监理任务。

5.1.7态度中肯、平等待人、热情服务、虚心听取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意见,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5.2监理部内部规章制度:

5.2.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接受监理分公司的委派全权对甘肃销售分公司油库工程建设监理部实行管理,包括对下属职员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考核。

5.2.2全体监理职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守则,所有监理人员在上岗前均须进行上岗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5.2.3甘肃销售分公司工程监理部每月制定人力投入计划,费用计划和设备材料投入计划报公司协调,调配。

5.2.4甘肃销售分公司监理财务实行单独核算,由公司统一管理,财务报销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2.5甘肃销售分公司监理工作考核实行分级综合体制,即总监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由公司组织考核;总监对其下属监理分部主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实行综合考核;各监理分部主任对个监理点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进行考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实行综合评分制,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2.6各级监理机构应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勤的监理人员,缺勤一天,给予警告,累计缺勤三天,解除聘用关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2.7对违反监理纪律、失职或有舞弊行为的监理人员,一经发现,即刻停止其监理工作,责令其立即离开现场,并向公司报告,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解除聘用关系。

5.2.8全部现场监理人员一律配戴统一印制的上岗证,对不戴上岗证的监理人员,承包商代表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和指令。

5.2.9所有来往通信,文件传递实行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口头答复,但事后在3日内用书面形式确认。

5.3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5.3.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参加。

5.3.2图纸会审的目的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提出优化建议,以使设计方案更为经济合理,进一步得到完善。

5.3.3图纸会审时要注意: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可靠的原则;设计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明确无误;各工种间、或与已有构筑物间在施工中是否有矛盾。

5.3.4图纸会审时应作好记录,会审后形成纪要或会审文件,经到会人员签字或盖章后发给有关单位,监理部派人参加会议,了解情况,表明态度,监督会议纪要或文件的贯彻执行。

5.3.5与会者所提出的技术问题,必须认真解决,疑难问题应决定具体日期,召开专题专业技术会议解决。

5.3.6凡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变更项目,应由设计单位按会议规定日期出具体补充设计图纸或文件。

5.3.7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5.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

5.4.1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进场材料或设备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人员报告,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外观检查。

对证明文件不全或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进入现场。

5.4.2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监理工程师可使用承包单位的设备进行复查或试验,承包单位应提供为有效进行复查所需要的协助、工人、材料、试验器械等,如有必要,可对外委托权威部门对工程材料进行试验,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

5.4.3当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备或试验合格之后,监理人员应在材料质量文件上签字,或签发相应的证明。

5.4.4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限期离开施工现场,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5.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5.5.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按隐蔽工程检查表格的格式填好内容,并将评定资料报区段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

5.5.2为了有计划地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工作,承包单位对隐蔽工程施工,做好进度计划,交各监理区段,区段监理工程师据此安排好行动计划。

5.5.3当承包单位负责人确认隐蔽工程已达到检查程度时,经自检合格后,填妥检查单,备齐有关附件,于隐蔽检查48小时前,通知区段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确认合格后,办理签证,允许隐蔽,继续施工。

5.5.4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明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区段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填写不合格情况报告,并向承包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待改正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方进行签证。

5.5.5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检查时,则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记入工程日志薄和检查表内(含委托授权情况)然后由承包单位检查工程师(含授权人)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填好表格,予以签证,允许隐蔽,继续施工。

事后监理分部主任认为有疑问,要求重新检查,其检查结果仍为合格,其返工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如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监理单位以及未经检查,自行隐蔽的其返工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5.5.6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承包单位还应通知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

5.5.7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6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5.6.1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原质量评定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5.6.2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结构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要填写相应的验收申请表,并附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和验收,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时,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并签证。

5.7变更设计制度

5.7.1变更设计系指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从交出施工图起到工程竣工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对原施工图设计的变更。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均可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

5.7.2设计变更通过以下几种形式提出、确认和执行:

5.7.2.1当设计单位发现设计有误或不尽合理时,可直接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后,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5.7.2.2当施工单位认为设计错误或不合理,可以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变更联络单”,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提交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认为合理可行时,对简单的变更,可以直接在“施工变更联络单”上批复意见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对相对复杂的变更,设计单位可以另外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项目经理部审核通过后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5.7.2.3项目经理部提出对工程的设计内容做出变更,可向设计单位发出“工程变更联络单”,经设计单位审核认为可行时,设计单位直接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报项目经理部审核通过后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5.7.2.4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用设计要求的施工材料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代换核定单”,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5.7.3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按审批程序进行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5.8工程质量监理和检验制度

5.8.1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进行监督,使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作用得以实现,对施工中不能胜任的承包单位质量控制人员,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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