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中小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方案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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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中小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方案附说明
关于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方案的说明
各中小学,各街教育总支:
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是市区教育局“十二五”和“十三五”德育重点工作,既是学校德育工作实效的客观呈现,也是德育干部自身工作的直接表现,更是全区中小学校(含村小)同力同为的基础工作。
对于如何落实本项工作,经征求意见、请示领导、酝酿方案,现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评价目的说明:
此类评价不是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结果更不是终点,而是为了诊断、引导、激励学校更好开展德育工作。
2.评价对象说明:
按市教育局要求,全区中小学校(含村小)均为受评学校。
根据我区既有的评价体系和工作实际,本学年度德育评价拟分三轮进行:
一是直属学校(含纸坊城区学校)和拟报五星的学校必到必检;二是各街(没有申报五星的)拟推荐一校代表街道受评;三是街道所属其他学校由教育总支自行安排评价。
前两类受评学校由区专班现场评价,各街、各校可以结合区局安排和学校需要,及时提交受评申请和相关材料。
在安排受评学校和时间时,考虑到部分学校有承担如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艺术特色校等特色创建任务,因此有所错开(具体安排见方案安排)。
如学校确实有因备考、迎检、创建等具体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评价的,可根据实际向我办提出申请;但要确保本学年度结束前完成评价。
3.评价方式说明:
原则上简化资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综合利用。
主要方式有推门听课、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五个环节。
推门听课环节:
第一类课是班会课。
学校将当周安排的主题班会调整到受评当日(若上午则安排第二节课、下午则安排第一节课时间),涉及班级主要是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由评价组成员随机听课(评价标准见附件1)。
如果学校当周安排的是以年级或校级为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包括家长会),不必变更安排,评价组成员则相应评价标准集中观摩并综合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2、3)。
第二类课是学科课,由抽调的德育干部按所任学科到课表相应的班级进行听课(若上午则按第三节课表、下午则按第二节课表推门听课),主要是考察教师有无落实学科德育渗透的要求(评价标准见附件4)。
若学校当节课是单一学科或地方(校本)课程,评价组成员则随机听课,重点观察教师德育渗透和学生德育表现行为。
问卷调查环节:
问卷形式以默写题、选择题呈现。
问卷内容一是文明城市建设要求熟记的内容,二是近期各级各类德育活动落实情况的知晓率,三是对学校德育工作、教师德育行为、家校共建工作的满意度。
问卷对象分两类,一是学生抽样,由评价组成员(听课组成员兼任)对指定年级进行随机问卷(每班2名学生样本,其中男女生各1名,共10人次,取人均分折算);二是教师抽样,由带队负责人对学校领导和教师随机问卷,累计4人,其中学校领导1人。
本环节分数可以作为文明城市建设(德育目标)当月测评分数,如没有特殊情况区局不再重复检查。
实地察看环节:
重点是对学校(班级)文化环境和学生文明程度进行观察。
学校(班级)文化环境评价的内容侧重卫生环境、宣传氛围,主要是学生一日活动常规管理;学生文明程度评价的内容侧重学生的个人言行、着装配饰(备注:
这里提到的“配饰”专指小学生红领巾、中学生团徽、值日生标牌等)是否文明适当,课堂纪律、课间行为是否大方适度。
由评价组成员巡校、巡堂或听课时旁观记录,扣分或加分需提供即时影像资料佐证。
备注:
问卷调查、实地察看这两各环节的实际得分可以作为区教育局“文明城市建设(德育目标)”当月测评分数和“教育教学秩序督查”德育目标最终得分;如没有特殊情况区局不再重复检查。
没有接受区评的学校按照市、区既定工作安排照常进行。
查阅资料环节:
学校需提供自评报告、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与安排和学校德育品牌创建佐证材料各一份。
其中,自评报告内容含评价过程、定级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工作建议,2000字左右,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德育品牌创建佐证材料含“一校一品”德育创建申报表(已要求上交,有变化的以学校最新的表格为准)、正在实施的过程资料以及学校德育精品案例。
如果学校有已经形成经验性的文章(如校级或班级或师生以及家长个人等三个层面其中一个)需要发表或推荐,可由评价组成员(或随访记者)现场辅导加以修改完善。
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与安排则用来印证问卷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诊断辅导,以便学校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和细化安排。
个别访谈环节:
访谈对象是学校校长、分管德育领导和班主任、学生干部以及家长等代表,由评价组成员采取面对面或电话访问等形式进行,主要是征求德育工作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访谈内容只供领导决策参考,不作评价依据。
4.评价结果说明:
比照市局评价指标和我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按照“删繁就简、重叠归口、实效显现”的要求,本轮评价认定的最终结果将综合考虑四个必选项目(方案中已有说明)实得分所在区间,并依照区间标准给与“一星”“三星”“五星”对应级别报局领导审核,其中五星学校要报市局复评审定。
(示范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的创建情况,将作为参考指标按创建等级的高低或工作的实效性适当加分。
)其中,现场评价前四环节分数作为市局目标评价分数。
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的“有效德育”“教师德育”“学生品德发展水平”三个指标涉及的内容,本轮评价将参照教科所考评组提供的相应分数,对照标准综合运用(如果教科所考评组有免检的,则也视为免检按满分计入结果),不再重复检查。
在现行的文明城市建设测评实际中,其中涉及到的德育目标目前主要是由纸坊城区学校承担,因此,为彰显公平、促进工作,本学年度该指标评价结果的认定,纸坊城区学校则按照多轮测评的最高分数计算(出现一票否决的除外),其他学校以现场一次性测评为准。
特别强调一点:
承担区级及以上德育现场会的学校可在当轮评价中予以免检,认定结果主要参照区域德育考评情况;而在本学年度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学校,则按照市区有关要求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同时当事学校要提交整改方案,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本轮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注重德育实效、德育品牌这两大核心指标,这既是德育工作最直接、最具体的质量体现,也是必为、必实、必径的常态要求。
希望各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立足长远发展,夯实德育常规,厚植发展优势,突破发展瓶颈,在德育工作中落细落小落实,在管理方面常抓常促常新,不断努力实现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
以上是对本学年度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的说明,如有遗漏之处届时会另行通知说明。
次学年度的复评以及增星或降星(摘牌)工作再述。
2015年—2016学年度江夏区中小学校
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以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框架(试行)》和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以学校发展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发展特点,树立现代科学评价理念,在继承和发扬区域德育评价传统特色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任务,不断完善和优化德育评价体系,努力改进德育评价的方法、形式和手段,有效构建德育评价的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平台,着力体现学校德育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激励性和指导性,激励学校干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标准
江夏区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指标体系由《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校)》以及《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有效德育”、“教师德育”“学生品德发展水平”等指标)、《江夏区文明城市建设测评体系》(德育部分)、《江夏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评估标准》、《江夏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共同构成。
星级水平
评价参数
五星学校
三星学校
一星学校
不合格
必选指标
市星级评价
得分
90%以上
75%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区有效德育
得分
90%以上
75%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区教师德育
得分
90%以上
75%以上
60%以上
出现一票
否决情况
区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得分
90%以上
75%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区文明城市建设(德育部分)测评得分
未失分
失分不超过
2.5分
失分不超过
4分
出现一票
否决情况
参考指标
家长学校
市级及以上
示范校
区级及以上
示范校
区级及以上
合格校
未达标
心理健康教育
合格校
合格校
待建设
未达标
三、评价办法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各项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并对照《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表(中小学校)》形成自评结果后报区备案。
2.学校申报
学校根据自评结果,向区教育局提交学校星级德育自评报告(含评价过程、定级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
具体评估时间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3.区级评价
区教育局组织相应人员成立专班,对各校实施评价,初步形成结果后,报区教育局领导审核。
其中,对申报五星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对申报三星、一星的学校进行抽样检查;对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学校则在本年度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评价方式如下。
推门听课:
专班成员对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的主题班会和相应学科进行推门听课。
其中,班会主题由学校按照既定安排确定并实施班会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针对教育,亦可以年级为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包括家长会);学科教学主要是考核德育渗透要求是否得以落实。
实地观察:
主要是对校园(班级)文化环境和学生文明程度进行检查。
问卷调查:
主要围绕德育活动开展、德育队伍建设等有关情况进行随机抽样问卷。
通过德育活动知晓率、德育工作满意度的问卷调查,进一步印证学校德育工作的落实程度。
查看资料:
主要针对市局星级评价和区域德育评价没有重叠交叉的内容进行查阅。
主要资料包括学校星级评价自评报告,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安排,学校德育品牌创建资料(含已发表或被推广的德育精品案例)等。
4.市级复评
凡被初评为五星的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专班要求做好市级复评认定工作。
四、评价安排
1.2015年秋季学期受评学校及受评时间预安排
受评学校:
二中、宁港中学、五里界中学、长城中学、藏龙中学、乌龙泉中学、法泗中学、湖泗中学、安山中学、舒安中学;东湖路学校、三小、齐心小学、义贞小学、碧云小学、乌龙泉小学、土地堂小学、段岭庙小学、舒安小学、湖泗小学、安山小学、藏龙小学、金水学校;村小由各街教育总支自行推荐1-3所。
自评时间:
2015年11月10日(上交自评表、自评报告)
受评时间:
2015年11月15日—12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2016年春季学期受评学校及受评时间预安排
受评学校:
一初中、四中、五中、郑店中学、土地堂中学、建新中学、大桥中学、求实中学、赤矶中学;实验小学、明熙小学、一小、二小、法泗小学、大花岭小学、五里界小学、庙山小学、乌龙泉矿学校、郑店小学、关山小学、贺站小学;村小由各街教育总支自行推荐1-3所。
自评时间:
2016年4月10日(上交自评表、自评报告)
受评时间:
2016年4月15日—5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高中学校德育星级评价工作另行安排。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区教育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肖水林同志任组长,局分管德育领导侯文亮同志任副组长,袁明刚、陈光勤、吕小平、徐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抽调有关学校德育干部交叉检查,由德育中心副主任徐强同志牵头负责。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
各直属学校、各街教育总支和各中小学(含村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有效德育星级评价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对照《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表(中小学校)》和我区德育工作各项考核指标,统筹安排,细化内容,将有关要求有机融入学校整体工作体系之中,规范操作,有序实施,推动学校德育工作高质量达标创建。
2.确责履职。
德育工作涉及学校方方面面,要调动校内外一切力量的育人积极性,将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各自岗位职责进行明确,有效落实常规练德、行为习德、活动修德、环境润德、课堂渗德、合力育德等常态工作要求,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都尽责。
原则上各中小学校长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于不认真履责或在星级评价工作中出现负面影响或不作为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将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要求进行追责。
3.突出重点。
德育实效、德育品牌是学校德育星级评价体系中的关键指标。
各校要把德育作为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教学质量新的增长点,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优良的思想品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阳光上进、励志学习;要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发挥家长、高校、专家以及共建单位的综合优势,加紧实施德育品牌创建工作,从而使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得以彰显。
4.统筹推进。
区教育局基教科、督导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优化评估方式,统筹做好市局德育星级评价和区域德育评价有机对接工作,原则上各校德育星级评价结果可以与区域德育评价结果(如有效德育、教师德育、学生品德发展水平等)打通使用。
各街教育总支、各直属学校以及各中小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据实据情向基教科提出提前或延迟评价的申请,延迟申请的学校要确保受评学期结束前完成评价。
5.授星挂牌。
凡被市局复评认定为五星学校的单位将在次年新学期授予“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评价五星学校”予以表彰;凡被认定为三星学校、一星学校的单位将由区教育局直接通报;凡被评价为不合格的学校或将达到更高星级标准的学校,可以在次学年度进行二轮评价;其他学校则根据区域德育评价结果进行复审,达到相应标准则保留星级标准,未达标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摘牌降星。
附件:
1、江夏区中小学主题班会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2、江夏区中小学主题德育活动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3、江夏区中小学家长会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4、江夏区中小学学科德育渗透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5、江夏区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汇总表(试行)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1
江夏区中小学主题班会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学校年级班授课教师:
授课时间:
授课主题: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分数
实得分
教育主题
1.能结合班级实际和中心主题,注重细、小、实。
10
2.能紧紧围绕主题组织教育活动。
10
教育形式
3.能遵循“班主任主导、学生主体、教师或家长主为”“三主共育”教育规律。
10
4.能综合利用环境、网络等资源和学生兴趣特长等优势,从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
10
教育安排
5.内容选择贴近学生,能传递正能量。
10
6.环节安排有序周密,能体现激励性。
10
7.点评指导清晰有力,能彰显科学性。
10
教育效果
8.能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学生受教育后精神面貌明显好转。
15
9.能触及学生心灵,释放真情实感,主动参与面广。
15
简要评语:
评价人:
总分:
等级:
备注:
主题班会评分结果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项目中的9个得分点分别按照优、良、中、差等次在相应分值中分别乘以100%—90%、89%—75%、74%—60%、59%及以下进行赋分,四项目9个得分点相加后的实际得分比,再根据赋分区域对应的等级作为最终评价结果。
附件2
江夏区中小学主题德育活动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教育对象:
教育时间:
教育场所:
教育主题:
教育形式:
主题报告○实践活动○特色展示○参观考察○赛事活动○
观看影片○其他形式○
活动策划:
活动主持:
协助人员: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分数
实得分
教育主题
1.能结合生情实际和上级要求精选主题,突出特色、贴近学生、遵循规律。
10
2.能紧紧围绕主题组织教育活动。
10
教育形式
3.能遵循“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师或家长主为”“三主共育”教育规律。
10
4.能综合利用环境、网络等资源和学生兴趣特长等优势,从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
10
教育安排
5.内容选择贴近学生,能传递正能量。
10
6.环节安排有序周密,能体现激励性。
10
7.点评指导清晰有力,能彰显科学性。
10
教育效果
8.能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学生受教育后精神面貌明显好转。
15
9.能触及学生心灵,释放真情实感,主动参与面广。
15
必要资料
有方案、有小结、有报道、有图片。
(方案、小结以教科所考评检查为准,报道、图片以德育中心群后期呈现为准。
)
简要评语:
评价人:
总分:
等级:
附件3
江夏区中小学家长会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会议主题:
会议时间:
会议场所:
会议策划:
会议主持:
协助人员:
会议形式:
学校集中式○年级集中式○班级集中式○集中与分散结合式○选择代表式○分类分层式○结合活动式○其他形式○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分数
实得分
会议目的
1.能遵照目标性、教育性、公平性、可行性、激励性等基本原则组织召开家长会。
10
会议形式
2.能遵循“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师或家长主为”“三主共育”教育规律。
10
3.能综合利用环境、网络和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成绩、兴趣特长等资源,较好回应大多数家长的正当需要。
10
会议安排
4.内容选择贴近家长,能传递正能量。
10
5.环节安排有序周密,能体现激励性。
10
6.点评指导清晰有力,能彰显科学性。
10
会议效果
7.能解决家校共建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
20
8.能发挥引导、示范、激励功能,进一步促使家长重视家教,密切联系;家长参会率、满意度较高。
20
必要资料
有方案、有小结、有报道、有图片。
(方案、小结以教科所考评检查为准,报道、图片以德育中心群后期呈现为准。
)
简要评语:
评价人:
总分:
等级:
附件4
江夏区中小学学科德育渗透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学校年级班授课教师:
授课时间:
授课主题: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分数
实得分
渗透原则
1.遵循有意原则,吃透教材,针对学生实际有意识地选择恰当的德育渗透内容。
10
2.遵循有序原则,对教学中的德育内容进行系列组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10
3.遵循有机原则,找准渗透点,选择教学的某一环节、某一知识点或训练点作为突破口,适当、适时、适量进行德育教育。
10
渗透方法
4.坚持在目标中渗透,教案中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学目标设计合理。
10
5.坚持在言行中渗透,课堂中教师的师德风范、人格魅力、治学态度能正面影响学生。
10
6.坚持在讲授中渗透,授课时能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开发和思想教育于一体。
10
7.坚持在练习中渗透,训练时能结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精选题目,注重良好习惯、积极态度的培养。
10
8.坚持在活动中渗透,互动中能引导学生落实核心价值观相应的具体要求。
10
渗透效果
9.课堂秩序井然有序,学生精神面貌良好,乐学向上氛围弄浓厚。
20
简要评语:
评价人:
总分:
等级:
备注:
主题班会评分结果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项目中的9个得分点分别按照优、良、中、差等次在相应分值中分别乘以100%—90%、89%—75%、74%—60%、59%及以下进行赋分,四项目9个得分点相加后的实际得分比,再根据赋分区域对应的等级作为最终评价结果。
附件5
江夏区中小学有效德育星级评价汇总表(试行)
受评学校:
受评时间: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实得分
备注
学校德育
参照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的有关标准。
教师德育
参照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的有关标准。
学生品德发展水平测试
参照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的有关标准。
文明城市
建设测评
(德育部分)
参照区教育局文明城市建设测评体系中的有关标准。
现场评价
1.推门听课。
各环节按照百分制实际得分乘以25%赋分,由各小组按标准综合测算计入。
同时,可根据当月或当年相应的德育目标得分进行比例折算,提交区教育局对应部门归口评价。
2.问卷调查。
3.实地察看。
4.德育品牌。
拟定星级:
学校意见:
区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