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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废水管理制度.docx

企业废水管理制度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

 

废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迪沙,构建和谐环境”的环境方针,达到“废水100%达标排放,重特大环境事故为0”的环境目标,特制定此废水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范围及术语

1.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人员。

1.3.2术语

(1)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

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有毒污染物等。

(2)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或几种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

(3)COD-化学需氧量(chemicaloxygendemand)在规定条件下,用氧化剂处理水样时,在水祥中溶解性或悬浮性物质消耗的该氧化剂的量。

计算时折合为氧的质量浓度。

(4)BOD-生物需氧量(biochemicaloxygendemand)在特定条件下,水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生物氧化时所消耗溶解氧的质量浓度。

(5)TN-总氮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的总和。

(6)TP-总磷正磷酸盐、焦磷酸盐、偏磷酸盐、聚合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的磷含量之和。

 

1.4废水管理的基本原则

废水管理应遵守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企业管理的共同原则,同时根据企业环境管理的特点,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4.1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

1.4.2环保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中去。

1.4.3建立和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

1.4.4控制污染以预防为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4.5企业环保管理要同区域环保管理相结合,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企业污染。

1.5废水管理的主要内容

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

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并写明理由。

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时,还应当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

禁止向环境倾倒,排放废水

制定废水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废水管理台帐;

1.5.1组织污染源调查,弄清并掌握污染状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并定期开展监测。

1.5.2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作为企业生产目标的一项内容。

1.5.3明确各部门各级员工的环保职责及工作。

1.5.4建立各种废水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督促。

1.5.5加强基建工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1.5.6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1.5.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内的正式员工及未签订合同的非正式员工。

1.5.8凡在环保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管理制

度及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2.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设计规划、同步建设实施、同步竣工验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2公司负责人是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2.3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成员:

环保部经理、安全部经理、企管部经理、行政后勤负责人、生产质量负责人、各生产业务部门。

2.4环保部是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2.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2.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水产生。

2.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2.8废水的收集、贮存、转移、排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8.1禁止向环境倾倒、排放废水。

2.10公司应当制定废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2.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水的回收与暂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2.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2.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2.15本制度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3人员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2.1总经理职责

2.1.1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责。

2.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

2.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批准各项环保计划。

2.1.4总经理是环保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全责。

2.1.5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

2.1.6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2.1.7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2.1.8在发生环境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2.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制订应急计划,减少污染。

2.3环保部经理职责

2.3.1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体落实。

2.3.2负责审核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改革计划。

2.3.3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2.3.4配合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2.3.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2.3.6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3.7有权对公司内环保操作人员进行(在职权范围内)奖罚。

2.4环保部主管职责

2.4.1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

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4.2根据国家或上一级主管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2.4.3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

2.4.4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

2.4.5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

2.4.6负责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评审。

2.4.7负责对所辖的设备、电器等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申请检修。

2.4.8负责编写操作规程,并参与评审。

2.4.9负责对环保岗位新操作工的培训、考核、转正。

2.4.10负责对环保岗位操作工的考勤、调配。

2.4.11对各部门有关环保事宜的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4.12无条件配合环保部经理的各项工作。

2.4.13负责公司“废水”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物需氧量BOD,总氮TN,总磷TP。

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环保部作出相应措施。

2.4.14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作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2.4.15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2.6废水处理操作人员职责

2.6.1负责处理进入预处理设施的废水,使处理后废水达到园区排放标准。

2.6.2熟悉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了解废水处理设备的性能。

2.6.3根据检测数据,及时调整各有关运转设备。

2.6.4当天的集水池废水当天完成处理,并做好动设备与静设备的保养。

2.6.5发现机器、设备、管道、阀门、电器等出现故障,做好记录,及时告知环保主管及检修人员。

2.6.6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2.6.7下班前应做好次日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药剂,保持机器、设备运转正常,保持现场的整齐、清洁,环保实验室等室内外环境卫生。

2.6.8要做到安全文明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操作工安全规则。

2.6.9无条件配合环保主管的各项工作。

2.7车间主任职责

2.7.1是所辖区域内废水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7.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2.7.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2.7.4有对所在车间的操作人员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2.7.5负责配备一名兼职的废水处置协管员,负责本车间废水的日常处置及申报工作。

该协管员的编制隶属于所在部门,在废水处置的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领导。

2.8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2.8.1车间实行分区管理制,对各岗位所划分的区域内的废水,各岗位操作人员及时打排,保障正常生产。

2.8.2车间各岗位负责对划分区域内的环保设备维护。

2.8.3操作人员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废水按照安环部指定地点统一排放、集中处理。

 

4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4.1生产质量技术部门

1、把废水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

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并记录;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

3、废水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4.2环保部门

4.2.1主持公司危险废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4.2.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4.2.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改、扩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2.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和分析。

4.2.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4.2.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4.2.7负责制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4.2.8组织从事危险废物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4.3财务部门

4.3.1会同安全环保科编制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3.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况情况。

4.3.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4.4供销部门

4.4.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4.4.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4.4.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转移或综合利用。

4.4.4合理转移危险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保卫科

4.5.1负责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其使符合环保及相关要求。

4.5.2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4.5.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危废管理制度。

第三章废水的日常具体管理制度

3.1废水的主要来源:

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3.2车间操作人员经常性巡视车间集水池内蓄水情况,达到相应水位及时打排。

3.3各岗位打排废水前、后都需提前通知废水处理站人员,经过允许后方可打排废水。

3.4各岗位产生的废水都经污水管道排入公司的废水预处理设施集水池进行集中处理;

3.5废水处理站人员根据《废水处理操作规程》操作,经自动检测装置及人工检测数据检验合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6经预处理装置出水不达标时,需将不达标水样返回至预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直至达标后方可排放。

3.7各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满足要求,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满足污水100%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部门应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鼓励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3.8    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或其它妨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污染物,则应对其进行分散处理,或通过适当的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处理设施。

3.9   各分厂自有场地应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场地,需限期进行改造。

污水管网覆盖需满足污水100%收集。

工程部部要编制废水处理控制分布图,包括排水沟或雨水、污水管网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总排放口的标识等。

3.10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禁止采用国家规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禁止进口、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3.11   机电部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处理的废水排放。

并做好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等的清理记录。

3.12   各分厂必须配备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3.13   各分厂污水处理站的操作和维护必须执行《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的要求。

化学清洗废液需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或经过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14    各车间不得向水体排放生活废水,应通过废水处理装置处理、或者接入污水管网。

3.15     不得直接向水体排放化学试剂,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质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3.16 各部门应将零部件清洗中产生的各种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学物质等废液用专用容器或污水池收集或储存,并采取防泄漏措施。

零部件清洗产生的含油污水由专人收集送污水站处理,含有毒有害或化学物质等废液、锅炉清洗等废酸碱液由专人收集后委外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记录。

严禁将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学物质废液随处倾倒或倒入下水管道。

3.17   各部门内场产生的含油污水,应做好含油污水的接收、转运和处理工作,进入污油水处理站处理。

污油水接收、转运过程中应加强防护,设专人现场看护,油污水转移、收集桶或装置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转移、接收、处理均需有相关记录,确保数量一致性。

3.18   在厂车辆(包括生产和生活)需加强管理,防止漏油,禁止随处冲刷车辆,各公司需设置统一的车辆修理、清洗场地,并对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3.19 食堂的废水必须经隔油池作油水分离后再进行污水处理,隔油池应不定期的清掏。

3.20   洗涤剂、清洗液要采用无磷产品并经过过滤后进入污水管网,厕所要由专门的清洁工人进行处理,保持厕所的清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由有资质的单位不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确保化粪池、下水道畅通,无阻塞、满溢现象。

3.21   基建施工单位产生的废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排放,由工程部门进行监督。

3.22 各分厂应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化验设备和自动监控系统对污水排放口水质进行自我监测,并按各地方规定周期请监测部门进行监测,获取《环境监测报告》。

若发现污水排放有超标现象,及时查找原因,限期解决问题,确保达标排放。

3.23   达不到污水排放标准中任何一项均属不符合。

发生不符合时,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上报到环保部,同时环保部应定期检查运行控制记录,不合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3.24 发生溢油或其他废水泄漏事件,按照《废水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必要时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防止污染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第四章巡查制度

4.1巡查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

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4.2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部、环保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及废水处理进行检查。

4.2.1环保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4.2.2环保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查,整理数据,对于各部门、车间工段废水处理站的环保设施、不合理的废水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环部及相关各级部门领导。

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4.3废水处理站的巡查

4.3.1废水站操作人员应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检一次。

4.3.2废水站分析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理单元的废水进行抽查,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并制订应对方案。

4.3.3废水处理站操作人员的检查内容包括池内的蓄水情况、设备的运转情况、现场卫生(场地、设备、水池等)检查。

4.3.4废水处理站分析人员的检查内容包括分析室、废水办公室和现场卫生、物品的整洁。

4.3.5废水处理站人员应经常性的对应急池进行检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较完善的利用应急措施。

4.3.6对于废水管道,车间及废水处理站人员应定期检查。

4.4车间操作人员的巡查

4.4.1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车间废水池的集水情况,蓄水过多时及时联系废水处理站人员打排废水进废水处理站。

4.4.2在将废水用泵打入废水处理站时,必须检查车间废水泵的运转情况。

禁止废水泵空转现象,违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环保教育制度

5.1环保管理人员教育

5.1.1公司组织环保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国家的环保法规,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在环保知识的理论下,遇到环保工作能及时准确做出相关方案。

5.1.2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5.2相关教育

5.2.1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因业务关系在我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等,均须遵守我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5.2.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要负责对其进行环保注意事项宣贯和公司环保有关规定,并指令专人负责带领参观。

严禁私自启动环保设施,以免造成事故。

5.2.3公司应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熟知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事宜及污染物防治措施中的条例。

5.2.4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深入到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5.2.5公司通过环保知识宣传,加大环保教育力度。

5.2.5公司应定期组织各部门学习废水泄露的紧急处理方法,并组织演习。

 

第六章罚责制度

6.1因环保部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而产生环保事故的,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6.2环保主管在公司、车间的环保工作出现事故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当而导致发生环保事故的,扣除当月工资100—200元。

6.3各部门负责人(包括车间主任、班组长)如因管理不当或疏忽而导致发生环保事故的处以50—200元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6.4车间操作工

6.4.1操作工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人为毁坏环保设备者,扣除当月工资50—200元。

6.4.2各车间生产必须重视环保,排出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绝不能图方便或片面为生产而违反环保规定,从而污染环境。

若擅自处置或随意排放废水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将承担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5废水处理站

6.5.1环保设备故障,环保主管必须在半小时内填写好申请维修单,如有延误发生环保事故扣当月工资100元。

6.5.2记录检测要及时、真实,否则罚50元/次

6.5.3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视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章奖励制度

7.1个人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环保事故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表扬,并一次奖励50—1000元。

7.1.2公司环保提出有价值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实行的员工予以100—2000元以上的奖励。

7.1.3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予以500—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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