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8998624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

2014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76号)和《白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应以深化实施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坚持学前教育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合理满足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组织和管理

(一)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其余自主招生部分由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幼儿园组织实施。

(二)成立“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领导、民办与职业教育科和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组成(名单待定,见附件1),负责指导、统筹、组织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成立“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教育指导中心、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监护人)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名单待定、见附件2),负责对公开抽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整个招生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区教育部门办园2014年秋季小班新生,招收3周岁(即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区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入园。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二)招生办法

区教育部门办园小班新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抽号的招生比例为80%,以后逐步增加直至2016年不低于90%。

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2014年8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先满足人户一致的本区户籍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

若80%的比例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

棠溪幼儿园2014年8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满足该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抽号方式招录。

若80%的比例无法满足该村村民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若该村村民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该村村民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抽签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

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区教育局。

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

2014年为20%,2016年不高于10%。

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区教育部门办园将当年招生总人数、抽签招生比例等,经各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民办与职业教育科审核,由区教育局于4月下旬在白云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

同时,各园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10日—11日,符合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幼儿本人和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幼儿园给报名幼儿分配1个数字号码。

分配的号码按幼儿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的先后次序,从1开始,从小到大进行编号、分配。

同时给该幼儿家长发放相应的抽签号,家长必须在抽签号正副劵上签名并保留副劵。

参加我区教育部门办园公开抽号招生的适龄幼儿只可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若违反此项规定,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的录取资格。

(三)抽签录取

 1、核实报名幼儿资料,确定并公示有效签号和无效签号。

(5月12日—16日)。

在所有已报名并派发抽签劵的幼儿当中,通过再次审核资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幼儿进入抽签范围,并对外公示名单和抽签号。

2、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名单(5月17日、18日分批进行)。

2014年秋季小班招生名单,将在区教育局、幼儿园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家委代表、教师代表等现场监督下,以抽签形式确定。

抽签具体方案和流程由幼儿园制定并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备案。

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本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抽签结束后,对经抽签入围的幼儿名单,幼儿园要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公示,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示,同时通过信息或电话通知中签新生家长。

3、学位确认签名。

(5月26日—29日)

抽签入围的幼儿,家长在接到通知后四个工作日内,必须凭“抽签号”(副劵)到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

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4、新生体检。

“拟录取的幼儿”需参加由幼儿园组织的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入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6月10日前,各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部门办园要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教育部门办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

1.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3.2014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4.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报名表

5.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附件1

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1、区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区教育局民办与职业教育科负责人

3、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

 

附件2

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

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成员:

1、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区人大代表

3、区政协委员代表

4、教育指导中心代表

5、家长(监护人)代表

 

附件3

2014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所属街镇

幼儿园地址

招生计划

备注

班数

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招生总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比例

1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幼儿园

三元里街

广州市解放北飞鹅西花季小区18号

2

50

40

80%

 

2

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心幼儿园

三元里街

广州市白云区汇侨新城南二街1号

3

75

60

80%

 

3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幼儿园

景泰街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新村景泰直街51号

4

100

80

80%

 

4

广州市白云区荷塘月色幼儿园

新市街

白云区黄石东路星悦街2号

2

50

40

80%

 

5

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幼儿园

新市街

广州市三元里大道棠溪大街38号

3

75

60

80%

 

6

广州市白云区依云小镇幼儿园

永平街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村依云小镇小区内

2

50

40

80%

 

7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幼儿园

同德街

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云雅大街29号

2

50

40

80%

 

8

广州市白云区侨德幼儿园

同德街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侨德花园内

2

50

40

80%

 

9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幼儿园

江高镇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同路145号之一

4

100

80

80%

 

10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幼儿园

人和镇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育英街21号

3

75

60

80%

 

11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幼儿园

钟落潭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街182号

3

75

60

80%

 

12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幼儿园

钟落潭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135号

3

75

60

80%

 

13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

太和镇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联升东路61号

4

100

80

80%

14

广州市白云区行知云山熹景实验幼儿园

京溪街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怡新路51号之一

2

50

40

80%

 

2014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所属街镇

幼儿园地址

招生计划

备注

班数

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招生总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比例

15

广州市白云区云逸苑幼儿园

新市街

广州市白云区萧岗九石岭路333号

2

50

40

80%

 

16

广州市白云区祥景实验幼儿园

黄石街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祥景花园雍翠园雍翠路2号

2

50

40

80%

 

17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尚城幼儿园

黄石街

广州市白云区尚城大街143号

2

50

40

80%

 

18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一幼儿园

景泰街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新村景泰直街西一巷6号

0

0

0

0

暂停招生

19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二幼儿园

景泰街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新村景泰直街东四巷5号

2

50

40

80%

 

20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三幼儿园

景泰街

广州市金钟横路锦翠苑小区内

1

25

20

80%

 

21

广州市白云区松柏东幼儿园

三元里街

广州市广园东路松柏东街23号

1

25

20

80%

 

22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幼儿园

景泰街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94号首层、二层

1

15

12

80%

原小班有10人留读小班

23

广州市白云区祥云幼儿园

三元里街

广州市白云区祥港街16号

2

50

40

80%

 

24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馨园幼儿园

金沙街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环洲3路136号

6

150

120

80%

 

小计

 

 58

1440

1152

80%

 

附件4

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报名表

幼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住宅电话

志愿

幼儿园

抽签号码

幼儿

户籍地

广州市区(县级市)街道(镇)

家庭住址

监护人

情况

关系

姓名

户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监护人签名

签名时间

幼儿园审核材料情况(以下由幼儿园填写)

材料清单

A、材料

真实

B、缺材料

C、假材料

材料清单

A、材料

真实

B、缺材料

C、假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2.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

 

幼儿园

审核意见

 

(盖章)

注:

1.基本信息由幼儿监护人现场报名时填写,由幼儿园审核,监护人签名确认。

2.若提供审核材料弄虚作假,或逾期不补足欠缺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将不予录取。

附件5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类别

对象

证明材料

优抚群体类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本人工作证件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

区(县级市)以上民政局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适龄子女

市城管委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有效劳动合同、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证明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信函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单位证明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有关证明

优秀外来工子女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或相应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证明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相关使领馆证明、市公安局出具的有效入境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

台胞子女

区(县级市)以上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

注:

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级市)以上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证明的单位对证明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