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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docx

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二O一二年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防治水规定、办法等,切实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根据我公司实际编制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治水领导机构

根据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晋煤销地防字【2012】126号”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成立炭窑峪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地质与防治水科、调度室、机电科、一通三防科、财务科、供应科、企管科的成员。

防治水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与防治水科。

办公室主任:

0352-*******

技术员:

探水队长:

队员:

探水队坚持“有掘必探、探掘分离”的原则作业,作业人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全部持证上岗。

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我公司建立健全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具体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措施、方案制定、技术指导等工作;完善了以生产副经理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措施组织实施管理体系,主要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了以安全副经理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措施监管落实管理体系,具体负责防治水工作的落实、监督、管理和奖惩等工作;明确了以机电副经理为首的防排水工作管理体系,重点负责防治水防排水工作,包括机电设备的配备、管理、供电,以及系统检修工作。

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及各科室职责:

防治水领导组:

督查我公司实施矿井防治水工作,督导制定防治水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科室对我公司防治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及奖罚。

地质与防治水科: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部门及集团公司颁布的有关地测防治水技术政策,确定我公司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工作,搞好地测防治水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并进行验收,监督我公司地测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安监科:

负责对我公司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防治水规定、办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参与防治水工作,落实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整治,并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负责按规定制定我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把防治水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编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技术科:

参与地质与防治水科组织的关于防治水工作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督查采掘计划与防治水计划的结合;督查采掘作业地点的防治水计划及规定的落实情况。

调度室:

负责防治水救灾演练和水灾发生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地面防洪防汛、雨季三防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机电科:

负责落实我公司防治水工作所需的设施、供用电等工作,确保防排水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供应科:

负责落实我公司防治水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工作,确保各类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一通三防科:

负责完成防治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监控及处置工作。

企管科:

负责积极为我公司引进人才,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水患意识和防范能力;负责对基建、改扩建、技改矿井的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工作。

财务科:

负责进行防治水项目资金落实,对重点工程设备、设施及时优先安排资金计划,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矿井充水因素及水害分析

1.矿井充水因素

由于本井田位于口泉山脉西部高坡,半高坡地段,地表沟谷长年基本无水,地下水受东部大同断陷盆地和西部大同向斜构造体系的影响,也难以汇聚。

口泉河由西向东汇入桑干河。

(1)井田东部煤系地层露头带易于接受大气降水,经裂隙沿地层倾向进行补给。

但补给贫乏对矿井生产影响较小。

(2)大气降水及地表水、冲积层水顺上覆地层裂隙渗入补给煤系地层。

属于散流地形泄流条件好,入渗量少。

(3)奥陶系灰岩由于岩溶发育不均,故其富水性不均一,井田内未进行过有关水文地质试验,依据西部相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的奥灰水位曲线图分析,我矿奥灰水位标高1061.00m-1057.00m。

均低于各煤层的底板标高。

2.矿井水害分析

(1)大气降水

本区域属于北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降雨量少且集中,历年降水量280.8~431.5mm,降雨多集中在7、8、9三个月,约占全年降水的75~80%。

(2)地表水

本矿井田位于大同煤田的中东部边缘地带,大同向斜的东南翼,口泉山脉西部高坡,半高坡地段,北部大部分地区为黄土覆盖,东南部基岩出露明显,冲沟较为发育而无地表水体。

地表迳流主要来源于雨季山洪瀑发,且时间短暂,雨后排泄很快,入渗量小,洪水对井口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

(3)采空区积水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郊城村炭窑峪煤矿经过20多年的开采,又整合了原来的羊坊村炭窑峪煤矿(关闭矿井),各矿井生产历史较长,在加上原始资料短缺,资料收集不全,未来矿井主要水害应来自于原来各生产矿井采空区积水。

据调查在原来郊城村炭窑峪煤矿井田中部18号煤层采空区内发现有采空区积水,采空积水面积约为0.013km2,采空区煤层平均厚度2.44m。

(4)含水层富水性弱

(5)矿井充水通道分析

本矿充水通道多数为地表充水。

无采动裂隙。

目前未发现构造裂隙(包括断层、节理、陷落柱、废弃钻孔、保安煤柱)。

3.矿井1—5年存在的主要水害及原因分析

(1)采空区积水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郊城村炭窑峪煤矿经过20多年的开采,又整合了原来的羊坊村炭窑峪煤矿(关闭矿井),各矿井生产历史较长,在加上原始资料短缺,资料收集不全,未来矿井主要水害应来自于原来各生产矿井采空区积水。

据调查在原来郊城村炭窑峪煤矿井田中部18号煤层采空区内发现有采空区积水,采空积水面积约为0.013km2,采空区煤层平均厚度2.44m。

根据老窑积水量的估算公式:

QC=

=

=7873

QC——老窑积水量(m3);

K——采空区或巷道的充水系数(取0.25);

M——采空区平均采高,m;

F——采空积水区的水平投影面积m2。

经估算该采空区大约有7873立方米左右的积水。

(2)由于18号煤层采空区有积水,所以在开采下部煤层(19-22)时采空区的水向下渗透直接影响下部煤层的开采。

现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有关的垮落带、导水断裂带的最大高度经验公式HL=

来求的各煤层的导水裂隙最大高度:

其中:

HL——导水裂隙最大高度(m),

ΣM——累计采厚(m),

经计算19-22号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为86.38m(其中:

ΣM=22.13),19-22号煤层距18号煤层最大高度为5.08m;25号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为69.20m(其中:

ΣM=4.36),25号煤层与19-22号煤层的最大层间距为57.64m;所以上部煤层采空区的积水一定会影响到下部煤层的开采。

因此在开采下部煤层时要把上部18号煤层采空区的积水进行疏干排放,保证安全生产。

(3)由于本井田内东部有露头煤,据调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地人已经开始开采露头煤,到现在沿露头煤上仍能看到挖的小山洞,小采场。

后期原炭窑峪煤矿沿露头煤开掘井筒,向下延深,开采煤层大部分是18号、19号—22号煤层,因此露头煤到处都是私挖乱采遗留的山洞、采场。

这些洞穴、凹槽,雨季洪水无法排出,沿凹槽从露头煤层渗入井下,给井下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矿井发生突水事故的预兆

1.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片帮、煤壁溃水、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煤层发潮发暗、有害气体增加等。

2.每次突水前不会全部显现上述现象,有时可能发现一个或几个,极个别情况甚至不会出现。

因此,必须密切注意,认真分析。

四、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探放水安全措施

(1)防治水矿井水灾的原则是,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落实防、堵、截、排、疏的综合治理措施。

①探:

配备相应的探、放水设备,对老窑积水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②防:

对采空区、老窑积水,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保留30m防水煤柱的防治措施,以防止老窑及采空区突水发生;对地表水,应留设足够防水煤柱,防止透水。

③堵:

在地表主要迳流地带修建排水沟、防洪沟,将地表水引出矿区排泄,从源头上减少地表水的入渗;

④截:

根据矿坑涌水量及突水量、透水量的大小,在矿井下修建水窝,截断及缓冲矿坑涌水及透水对工作场所的危害;

⑤排:

井下应修建排水沟,完善水沟排水量等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能力。

(2)按《煤矿安全规程》留足矿界煤柱及其它安全隔水煤柱,决不越界开采。

①根据矿井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结合水害威胁程度范围及本地区邻近矿井留设煤柱的经验确定本矿井安全煤柱的尺寸如下:

井田边界煤柱:

20m;

采区边界保护煤柱:

10m;

古(采)空区四周保护煤柱:

30m;

②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经计算最大为10×3.0=30m。

因此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空积水区下掘进时,防水煤(岩)柱按30m留设。

③在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的同一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隔水煤柱的尺寸按30m留设。

④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隔水煤柱的尺寸,不得小于裂隙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采空区、老窑下开采时,留设30m保护煤柱。

⑤断层防水煤(岩)柱

地质报告无断层资料,实际生产中已揭露小断层,根据生产矿井开采经验,确定断层煤柱留设原则为:

对于落差大于100m的断层两侧各留100m,落差50~100m的断层两侧各留50m,落差10~50m的断层两侧各留30m,小于10m的断层两侧各留20m。

⑥采区下山保护煤柱:

40m;

⑦煤层露头防水煤柱:

50m;

(3)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支护应牢固,背好帮顶,使巷道具有足够的抗水流冲击能力,以免被压力水冲垮,并预备一定的坑木和麻袋、黄泥等防水材料,以便随时堵水。

(4)加强探水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当瓦斯超1%时,应立即停止探水。

报相关部门组织处理。

(5)清理巷道,保持安全撤离路线畅通无阻。

(6)清理井下排水沟,储水仓,保持水沟通畅,水仓达到应有的容量。

(7)在探水点附近要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遇到水情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8)探水点附近要挂牌,并用红色油漆标注探水起始点、时间、探水距离和允许掘进距离。

(9)测量和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

(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山洪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1)完善井下排水系统,必须预备有专用排水设备,除保证正常排水工作外,还要有足够的设备,预防突发水害的抢险工作。

加强排水设备检修维护,保持完好。

(12)根据实际开采计划和巷道掘进进度,制定相应的年、季度防治水计划。

2.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1)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放隔水煤(岩)柱。

(2)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泄站专门排水,杜绝渗入井下。

(3)当矿井受到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4)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

(5)对于漏水的沟渠和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露头部分,对采矿有透水威胁,为此对地面山沟泄洪区进行改道。

(6)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有效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7)若矿井范围内出现塌陷区,塌陷区存在积水,只要有突水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

(8)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及时撤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

(9)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3.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1)对周边矿井及及原小窑开采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并绘制相关的图纸和编制相关的资料。

(2)根据调查后的图纸、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制定防治采空积水方案,并认真实施。

(3)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如物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剖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

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②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

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③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④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时以及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掘进。

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区的积水情况都在变化。

一定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⑤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与接近含水层、导水层和裂隙带等时必须探放水。

⑥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与接近不明井巷时必须探放水。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事故的预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5)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一旦探出水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6)技术部门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采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

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7)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①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②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7)当井下发生水灾时,要先选择标高相对高的巷道,尽快撤至地面。

具体为: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采区胶带下山、

采区轨道下山、采区回风下山→主平硐、进风行人井、回风斜井→地面

五、突水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发生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

2.发生突水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自身安全防护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①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者其他安全地点。

如果情况危机时,可抓紧顶梁、立柱或者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冲倒或冲走。

②采空区积水涌出,所在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者压缩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2)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3)积极妥善的组织现场抢救

①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

如突水地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

②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③对于受伤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④必须注意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4)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巷道制高点或者地面。

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撤离前:

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

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巷道,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③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④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⑤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岔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⑥撤退中,如因冒顶或者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5)避灾自救

①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

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②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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