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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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宁强县人民政府
宁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宁强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1
二、规划调整的任务1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3
四、规划调整的原则6
五、规划调整的范围7
六、规划调整的期限7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背景8
第一节县域概况8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11
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13
第四节规划调整面临的新形势17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目标21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1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22
第三节规划控制指标2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6
第一节农用地26
第二节建设用地27
第三节其他土地29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0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30
第二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33
第三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37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43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43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44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4
第四节独立工矿区45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6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7
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7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48
第九节牧业用地区49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0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50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51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51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52
第八章宁强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53
第一节实施方案基本情况53
第二节实施方案调整情况54
第三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56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7
第一节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57
第二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58
第三节加强生态国土建设60
第四节加大土地整治力度63
第十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66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66
第二节各乡(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67
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8
第一节交通项目68
第二节水利项目68
第三节能源项目68
第四节旅游项目68
第五节环保项目69
第六节其他项目69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0
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70
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70
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70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71
第十三章附则72
一、规划文件72
二、规划实施72
附表73
附表1宁强县规划目标指标表73
附表2宁强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4
附表3宁强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75
附表4宁强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76
附表5宁强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78
附表6宁强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9
附表7宁强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86
附表8宁强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88
附表9宁强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90
附表10宁强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91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宁强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对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通过“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实有耕地面积稳定,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指标,优化建设用地布局,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突出生态保护重要性,实现宁强县县乡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调整的任务
(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是保质保量完成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以连续变更到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本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规划修改情况等进行规划实施评估。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汉中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本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生态环境建设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善情况,调整完善全县规划目标并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落实全县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布局优化。
(四)调整完善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控制指标和规划布局,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
依据土地用途区调整完善结果,合理确定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面积和布局。
(五)推进“三线”划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扎实做好“三线”划定工作。
一是在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上,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
二是以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三是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制。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1999年);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3月26日修正);
6、《陕西省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1996年4月4日)。
(二)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2017年)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2号);
5、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陕办发〔2014〕10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9、《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等。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令);
2、《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四)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2、《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3、《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4、《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5、《宁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6、《宁强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7、《陕西省宁强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5年)》;
8、《宁强县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宁强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
10、宁强县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宁强县发改、工业、环保、交通、旅游等部门提供的“十三五”规划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其他资料。
1、宁强县2006-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2、宁强县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3、宁强县2016年城镇周边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4、宁强县2013年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成果;
5、宁强县2015年“双退”成果;
6、宁强县2006-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7、宁强县2006-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8、宁强县2006-2014年统计年鉴。
四、规划调整的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本轮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利用,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与促进经济发展的产业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规划调整的范围
规划调整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汉源镇、高寨子镇、大安镇、代家坝镇、阳平关镇、燕子砭镇、广坪镇、青木川镇、毛坝河镇、胡家坝镇、铁锁关镇、巴山镇、舒家坝乡、庙坝乡、宽川乡、南屏乡、东皇沟乡、巩家河乡、曾家河乡、太阳岭乡、苍社乡、巨亭乡、安乐河乡、黄坝驿乡、禅家岩乡、二郎坝乡共12镇14乡,土地总面积3260.31平方公里。
六、规划调整的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南隅,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5°20′10"-106°35′18",北纬32°37′06"-33°12′44"之间。
东临勉县,南接四川旺苍县,西与四川青川县接壤,北与略阳县毗邻。
全县东西长101.65公里,南北宽65.32公里,土地总面积3260.31平方公里,占汉中市土地总面积的12.03%。
县政府所在地为汉源镇。
二、自然条件
县域内东南高、西北低。
东起桑树湾,西至金山寺连线,将全县分为南北两片。
北属秦岭山系,大部分为变质岩山地,山脉多经向;南属大巴山系,大部分为台阶山地,山脉多纬向。
主峰九垭子,海拔2103.7米,是全县最高峰;燕子砭镇嘉陵江入川处,海拔520米,为全县最低点。
全县有北部中山、西部低山、嘉陵谷地、五丁关中山、玉带河谷地、巴山高中山6个地貌类型。
县域气候属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性气候,年均气温12.4℃,一月份平均气温1.0℃,7月份平均气温24.0℃,年均无霜期238天,年均降水量889.6毫米,多集中于夏秋多雨季节。
县域内河流均属长江流域,有嘉陵江、汉江两大水系。
汉江发源于县城西部汉源镇的马家河村,水系分布于县境的东北部,较大支流有玉带河、导岭沟河、小河、白岩河、坪溪河。
嘉陵江自甘肃经略阳流经县境西部,县域内汇入嘉陵江的较大支流有流溪河、黑水河、南沙河、三道河、韩家河、清河、燕子河。
全县多年平均地表自产水径流量11.4亿立方米,过境客水56.28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为45.44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7.46万千瓦。
全县土壤共分为6个土类,15个亚类、32个土属、85个土种,土类以地带性黄棕壤为主。
土壤分布同时具有水平差异与垂直地带性差异,以地带性黄棕壤为主,其他土类均以非地带性分布。
县域植被属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混交林带,森林植被种类繁多,约有75科,156属,282种。
野生动物资源种类多,分布广,有18目50科142种,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50多种,具有代表性国家保护动物的有金丝猴、羚羊、黑鹿、金雕等。
县域内矿产资源丰富,是全省较大黄金出产地之一。
已探明金属、非金属矿产8类31种200余个矿点,已探明储量6类18种,矿产地26处,总蕴藏量达3.09亿吨,名列汉中市第二位。
其中金属矿有铁、铜、锰、金、镍、铅、锌、铬、银等10种70余个矿点;非金属矿有磷、硫、重晶石、蛇纹石、花岗岩、铝土等12种20余个矿点。
三、社会经济状况
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32.7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94%,其中城镇人口15.76万人,城镇化率为48.10%,农业人口17.0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
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61.94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4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0.0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4.46亿元,三产结构比为28.10:
34.40:
39.5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63元。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084万元,地方工业总产值达52.2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71.74亿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9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73元。
县域内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薯类、大豆为主;经济作物有油菜、茶叶、核桃、烟草、药材等,共计30余种。
201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9万吨、油菜籽产量1万吨。
生猪出栏58万头;新建良种茶园2000亩,改造低产茶园1.5万亩;发展中药材1.6万亩、烤烟5000亩、高山蔬菜4000亩、设施蔬菜1000亩、食用菌3200万袋,新建核桃园1万亩。
县域内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显著。
宝成、阳安铁路以及西成客专纵横县境,西汉高速、108国道穿境而过,各乡镇均有高质量公路相通,形成了铁路、公路两大体系相互配合的便捷交通网络,是陕、甘、川毗邻地区的重要物资聚散地。
全县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宁强素有“三千里汉江第一城”的美誉。
巴蜀文化、氐羌文化、秦楚文化交融汇集,以炎帝神农文化、三国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著名。
全县具有较高观赏和科研价值的人文和自然景观20余处,尤以青木川古镇、汉水源头风景区驰名省内外。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326031.26公顷,其中农用地312684.06公顷,建设用地6510.73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836.47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91%、1.99%和2.10%。
1、农用地
耕地47234.7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11%,主要分布在阳平关镇、燕子砭镇和大安镇等乡镇。
园地1027.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33%,主要分布在高寨子镇、汉源镇和曾家河乡等乡镇。
林地256333.6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1.98%,主要分布在汉源镇、青木川镇和阳平关镇等乡镇。
牧草地570.0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8%,主要分布在巴山镇、广坪镇和青木川镇等乡镇。
其他农用地7518.3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庙坝乡和南屏乡等乡镇。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5089.1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16%,其中城镇用地748.0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005.37公顷,采矿用地322.65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3.04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4.70%、78.70%、6.34%和0.26%。
主要分布在汉源镇、阳平关镇、燕子砭镇和代家坝镇等。
交通水利用地1410.7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67%,其中铁路用地198.81公顷,公路用地761.07公顷,水库水面433.5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7.29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4.09%、53.95%、30.73%和1.23%。
主要分布在阳平关镇、汉源镇和高寨子镇等乡镇。
其他建设用地10.8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17%,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8.68公顷,特殊用地2.17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80%和20%。
主要分布在汉源镇、高寨子镇、代家坝镇和阳平关镇等乡镇。
3、其他土地
水域3397.95公顷,自然保留地3438.52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9.70%和50.30%。
主要分布在青木川镇、广坪镇和阳平关镇等乡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数量较多,坡耕地面积较大,整体质量不高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47234.75公顷,居汉中市各县(区)第二,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30620.6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4.83%;旱地面积42780.7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0.57%,全县耕地国家利用等介于11等~13等之间,平均利用等为12等,相较全市耕地利用等介于3等~19等之间,平均利用等为11等的整体情况,全县耕地质量不高。
(二)林地面积大,林业资源丰富,但生产能力较低
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25633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62%。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1.83%,林业资源丰富,但边远山区的用材林受自然条件限制,部分林地利用布局不合理,导致林地生产能力较低。
(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县域地处秦岭和巴山两大山系交汇地带,涵盖谷坝、谷地、低山、中山和高中山五个地貌类型,导致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耕地多集中分布在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的玉带河阶地、汉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及低山地区;林地和牧草地主要集中在秦巴中山区;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河流两岸及交通沿线乡镇。
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一、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7537公顷,截止2014年末耕地面积为47234.75公顷,较规划目标少302.25公顷。
完成规划目标的99.36%,未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903公顷,截止2014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902.67公顷,较规划目标少0.33公顷,完成了规划目标的99.99%,未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6789公顷,截止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510.73公顷,较规划目标少278.27公顷,达到了规划目标的95.90%,未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5568公顷,截止2014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089.14公顷,较规划目标少478.86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规划目标的91.40%,未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394公顷,截止2014年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83.77公顷,较规划目标少310.23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规划目标的77.75%,未突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目标。
6、园地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园地规模不低于1175公顷,截止2014年末园地规模1027.25公顷,较规划目标少147.75公顷,未完成规划目标。
7、林地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林地规模不低于255765公顷,截止2014年末林地规模256333.63公顷,较规划目标多568.63公顷,完成规划目标。
8、牧草地规模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规模不低于652公顷,截止2014年末,牧草地规模570.07公顷,较规划目标少81.93公顷,未完成规划目标。
9、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本轮规划确定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2平方米。
截止2014年末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9平方米,未超出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以来,全县通过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力度,提升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粮食亩产从2005年的155公斤增加到2014年的179公斤,有力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严格执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按规划用途审批用地,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以保障,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二)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以来,全县落实各规划目标,优化用地布局,通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西成客专、阳安二线、移民搬迁等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内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等的用地需求,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地均GDP从2005年的45.03万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14年的189.98万元/平方公里;人均GDP从2005年的4342元增加到2014年的20063元,经济效益显著增加。
(三)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以来,全县有计划地实施“生态退耕工程”、“山川秀美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等生态工程,水土流失面积减小,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明显降低,森林覆盖率从2005年的58.5%提高到2014年61.83%;实施水土保持工程430处,完成汉江综合整治7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85.8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过大
截止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耕地保有量目标的99.36%,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规划目标的99.99%,均未完成规划任务,规划期末保护任务难以实现。
同时,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可避免,全县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艰巨,导致县域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目标亟需调整。
(二)建设用地指标严重紧缺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截止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