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010851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30.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0页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docx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信息公开

重庆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宝钢奖学金是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我校脱产读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该奖项的宗旨是:

奖励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

第二条奖励对象:

宝钢奖学金在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及研究生中共设10名优秀学生奖。

第三条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宝钢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宝钢特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0元。

第四条评审条件

参加评选的同学要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宝钢奖学金参评者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评审条件推荐候选人,在本院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全院学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公示后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3.学生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甄选出一名学生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学生处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4.学校评选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基金会审定获奖名单并公布。

 

重庆大学“CASC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CASC奖学金”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的,旨在鼓励青年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第二条奖励对象:

CASC公益奖学金全校共评选18名学生(研究生10名、本科生8名),本科生为三、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CASC公益奖学金奖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5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第五条评审程序

1.CASC奖学金按学年评审,每年九月份开始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申请表》;

2.学校完成对申请CASC奖学金学生情况的初审,按照确定的名额填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申报人员统计表》连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申报表》报送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3.学校实行公示制,申报名单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4.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个学校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每年十二月份,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颁奖。

重庆大学香港汇丰银行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支持内地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汇丰银行慈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汇丰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16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评审条件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

2.上一学年度绩点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3.综合素质排名处于班级前10%,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课外文体活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在满足头三个条件下,家庭状况贫困的学生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5.在满足头三个条件下,农村生源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校通过网站等方式对汇丰银行慈善基金会捐资助学事宜进行宣传;

2.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3.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汇丰银行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

5.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将获奖学生材料报送汇丰银行慈善基金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了帮助中西部地区积极进取、家境清贫的青年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的成长机会,实现梦想,回报社会,丰田汽车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进行捐赠,设立丰田助学基金,并对我校学生进行资助。

第二条奖励对象:

每届在校的十名贫困大学生。

第三条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

第四条评审条件

参评的同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报考我校的高三学生;

2.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

3.申请者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助学者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陷入危机的学生;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

7.来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第五条评审程序

1.通过学校网站及招生简章发布助学金的申请信息;

2.学校向宋庆龄基金会确认申请者中被录取的人员名单,并从中推见20名候选人员,供独立评审委员会参考;

3.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产生受助生名单;

4.评审委员会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提交受助学生名单。

 

重庆大学宋庆龄基金会“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帮助当代大学生增强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锻炼专业能力,并在大学生群体和全社会倡导科技兴国的理念和锐意创新的精神,宝马汽车公司设立中国宋庆林基金会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项目,并对我校学生进行奖励。

第二条奖励对象:

理工科院系和理工科专业中具有创业精神、取得一定创新成果的优秀在校本科生1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评审条件

参评的同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

2.学习成绩在年级排名中伟前5%;

3.在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汽车、机械制造、车辆工程等于汽车制造相关的专业优先;

6.能够参加本项目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五条评审程序

1.申请奖励条件的同学须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等;

2.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学校醒目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后,学院将学生材料报送学校,学校在醒目处公示等额初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无异议,由学校统一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候选人推荐表》,由项目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宋基会;

4.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各项目实施高校提交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宝马优秀大学生奖励基金候选人推荐表》确定获奖学生正式名单。

 

重庆大学云天化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在我校设立云天化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云天化奖学金”面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第三条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校级奖学金金额为每人5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为每人3000元/年;全校共20名。

第四条评审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达标;

4.积极参加社团工作;

5.“云天化校级奖学金”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获得当年度“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表彰;

6.对毕业后有意向到公司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式时间不少于7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云天化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评选;

4.校学生工作部评选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5.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后,学校公布获得“云天化奖学金”人员名单;

6.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得奖学金学生进行颁奖。

 

重庆大学康明斯助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贫困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大学三方就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通过重庆市慈善总会向重庆大学捐资助学。

第二条奖励对象:

自动化学院、动力学院、机械学院、计算机学院的本科学生5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4.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良好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第五条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校通过网站等方式对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捐资助学事宜进行宣传;

2.学校分配名额到相应学院,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进入推荐名单的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康明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院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确认之后将有关材料报送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批准;

5.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批准后,学校公布获得“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助学金”学生名单;

6.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得奖学金学生进行颁奖。

 

重庆大学黄乾亨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推动内地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成绩优良但家境清贫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建设的有用之才,香港黄乾亨基金在我校设立“黄乾亨基金奖助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黄乾亨基金奖助学金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共评选45名,其中奖学金15名、助学金3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年,助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奖学金参评条件: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助学金参评条件:

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校通过网站等方式对香港黄乾亨基金捐资助学事宜进行宣传;

2.学校分配名额到相应学院,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进入推荐名单的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

学院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确认之后将有关材料报送香港黄乾亨基金批准;

5.香港黄乾亨基金批准后,学校公布获得“黄乾亨基金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重庆大学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雅居乐地产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原则上面向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的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管理类、财务类(含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相关专业的二、三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2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学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为本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贫困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校通过网站等方式对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捐资助学事宜进行宣传;

2.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3.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雅居乐地产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

5.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报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6.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得奖学金学生进行颁奖。

 

重庆大学西门子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西门子有限公司自动化与驱动集团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在我校设立了西门子A&D奖学金与西门子A&DSIMATIC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2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西门子A&D奖学金奖金额为本科生4000元/人/年、研究生5000元/人/年;西门子A&DSIMATIC奖学金奖金额为研究生5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1.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热心帮助同学;

2.上学年平均成绩列年级前15%,无不及格课程;

3.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5.对积极参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A&D项目且表现突出的学生适当优先考虑;

6.毕业后有志于加入西门子有限公司自动化与驱动集团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优先考虑。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校通过网站等方式对西门子有限公司自动化与驱动集团捐资助学事宜进行宣传;

2.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3.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西门子奖学金申请人基本信息》,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5.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整理后,将合格候选者材料报送校教育基金会审核,并报送评审委员会、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重庆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塔里木油田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塔里木油田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优秀生奖10名,特困生奖8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优秀生奖获得者奖金额为1200元/人/年;优秀特困生获得者奖金额为1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优秀生奖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一年以上,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上学年成绩综合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一的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优秀特困生奖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上学年成绩综合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一的本科生。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2.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4.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后,将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塔里木油田有限公司备案,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重庆大学骆一华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鼓励家境贫困的学生顽强不息的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品学兼优,德、智、全面发展,成为振兴中华,国家建设事业的有用人才。

新加坡华侨骆一华先生特在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设立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动力学院学生1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本科生1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家庭贫困。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院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学院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

3.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重庆大学长江电力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在我校设立长江电力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贸易与行政学院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70名,来自三峡库区新生助学奖励1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新生助学奖励每生一次4000元;长江电力奖学金本科生2000元/人/年,研究生4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管理制度,履行大学生守则;

3.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秀;

6.享受新生助学奖励的学生须来自三峡库区,家庭贫困,品德优良,入学成绩优异。

第五条评审程序

1.“长江电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和表彰工作;

2.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在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按照“长江电力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公开、公正、公平的推荐候选人;

3.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并将材料报送校董会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报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重庆大学海云天科技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深圳海云天科技有限公司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在我校设立重庆大学海云天科技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自动化、计算机、光电工程、软件工程、数理学院、通信工程、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建筑城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学生中选拔50名优秀大学生进行奖励。

第三条奖励金额:

2000元/年/人。

第四条评审条件:

在校就读一年以上,成绩良好,有助人为乐精神,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院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学院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

3.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整理,并将候选名单报送校友总会审核,并报送深圳海云天科技有限公司,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重庆大学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重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鼓励他们知难而进,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成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富于创造的科学的倡导支持下,通过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捐募集资,设立重庆大学关工委“特困优秀学生奖励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在全校评选50名,实行等额评选。

第三条奖励金额:

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额为1000元/人/年。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优良;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足够能力供其上学者;

3.献身事业,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具有较强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和钻研精神,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努力有较明显进步;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日常体育锻炼,成绩良好,体育达标,身体健康。

5.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或破格评奖:

a.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可破格评奖。

b.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三名,省级前六名,全国前十二名,可优先评奖。

c.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评奖。

d.担任学生干部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他是肯干,取得成效者,可优先评奖。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查;

2.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

3.学工部负责将候选学生材料报送校关工委,由关工委严格按条件择优评定。

重庆大学晋玉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了回报故土巫溪县及父母之养育之恩,支持家乡和母校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HenryTeng先生(捐款人)为其家母沈文英女士委托赠与亚洲基金会在重庆大学设立了“晋玉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全校奖励10名学生。

第三条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500美元。

第四条评审条件:

1.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当其他条件同等时,优先奖励来自重庆市巫溪县的学生;

3.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

4.学校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5.家庭经济贫困。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校学生处将该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和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申请学生所在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奖学金申请者进行全面评议、公示、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如公示无异议,学生处向赠与亚洲基金会报送推荐学生材料,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4.学校向赠与亚洲基金会提交项目报告书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重庆大学渝安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重庆渝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渝安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

机械学院、动力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30名。

第三条奖励金额:

2500元/年/人。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身体健康。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2.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负责整理、审核,并将候选名单报送重庆渝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重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