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卡尔松论功能不确定性与转化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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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卡尔松论功能不确定性与转化问题

艾伦·卡尔松论功能不确定性与转化问题

[摘 要]艾伦·卡尔松在其环境美学新著《功能之美》中提出了功能不确定性与转化问题。

他拓展了“选择效果理论”用以解决前者,提倡“功能之美现象学”用以解决后者。

本文认为,自然对象根本不存在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因为自然对象所有现存之有效功能均为恰当功能。

对于人造物的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卡尔松的“选择效果理论”仅能部分地解决,需重新围绕特性、语境与意图三端分别建立不同的方案以解决之。

对于功能转化问题,卡尔松仅仅总结了功能之美的数种特征,并未从认识论角度真正解决此问题,而正面提出审美直觉观念很可能是解决功能转化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艾伦·卡尔松;环境美学;功能之美;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功能转化问题艾伦·卡尔松(allencarlson)在其环境美学新著《功能之美》(functionalbeauty)中,为深入解决“功能之美”的问题,正面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即如何在特定对象的众多功能中确定其“恰当功能”;二是功能“转化问题”,即对象特定的内在功能如何转化审美特性而为欣赏者所感知。

这两个问题对卡尔松的功能主义美学来说都是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对深化环境美学很有帮助。

卡尔松对这两个问题究竟解决得如何,本文愿就此作些简要的介绍与讨论。

一、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功能不确定性问题的提出针对如下事实:

如果说任何自然、人造物均有其独特的功能,那么我们将会轻易地发现许多自然、人造物具有不只一种功能。

那么,面对这种功能众多的复杂局面,我们应当怎么办?

卡尔松认为,当一物似乎具有多种功能时,我们必须有效地区别“恰当功能”与“偶然功能”或”无限制功能”。

这里的“恰当功能”概念乃是卡尔松自然审美“恰当性”问题之延伸,由其“科学认知主义理论”的客观立场决定。

如果说自然、人造物具有多样功能乃是一个事实,那么哲学家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对这些功能做分类工作。

该如何确定一物之恰当功能呢?

功能研究的传统思路,便是根据一物之设计者、创造者的理性意图、预先设计来确定,这是一种意图主义的功能观,其理论可被表述为:

x具有功能f,当且仅当某人已然期望它实现f。

①这是功能确定最直接、简便易行的思路,也常常有效,特别是针对人造物。

但事实证明,这种理论似乎只宜于处理简单的功能现象,而难以应对复杂的局面,因为日常生活中一物之功能常常会因人而异。

某些天才的使用者会别开生面地使用一个常规器具,发现(实际上甚至是发明)其新用途,赋予其新功能,这种新功能往往会大大出于其设计者和制造者的事先预料与设计之外。

比如,有人会把人们用以煎饼的平底锅当做电视卫星信息接收器来使用。

那么,怎么对待这种现象呢?

显然,由某物之设计者、制造者的预先设计以确定其恰当功能的思路已不足用,需要引入新的因素以完善之,于是就有了确定一物之恰当功能的意图理论之拓展版:

x具有恰当功能f,当且仅当s是x的设计者、制造者或使用者,且s已然期望x实现f,其意图属于某种意图k。

②但卡尔松指出,这种经过拓展后的意图理论仍然成问题,因而也不可取:

在我们将恰当功能从无限功能中区别开来的工作中,意图理论完全将我们置于徒劳的境地……意图主义将功能弄成一个不确定,甚至无意义的概念。

③为什么呢?

因为使用者太多,每个使用者基于其特殊的意图与语境,均可能发现(发明),并主张他所肯定的功能为一物之恰当功能。

于是,功能确定问题再次因多元主义而陷入怎么都成的自然主义状态。

而在有关环境评价的讨论中,卡尔松就曾指出:

环境评估者自身角色之不同会导致环境价值评估上的巨大差异。

④那么,该如何更好地解决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呢?

卡尔松认为,可以接受生物哲学家的启发,走一条将功能自然化、客观化的思路。

生物哲学家对功能的思考从观察自然界开始,并由此而形成一套有价值的理论,这是一种“纯因果性、非意图性分析”,“功能被理解为内在于对象自身和/或其当时、未来环境的物理特性”。

⑤生物哲学家提出了解释自然物功能的两种理论:

“因果作用功能”和“选择效果功能理论。

”⑥卡尔松认为后者在确定“恰当功能”中更优,因为它可被用于成功地区别恰当功能与无限制功能。

据此,他以如下命题界定恰当功能:

特性x具有一恰当功能f,当且仅当x近来之存在,乃因其前代物由于现实f而提高了适应,使特性x的基因型得到延续而成功。

①选择效果功能理论是生物哲学家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论模型,用以阐释特定物种之特定属性以及器官何以长期持存,卡尔松则借此模型用以确定人造物之恰当功能。

但是,工业化大生产背景下的人造物往往数量巨大,而且其特性与功能之所以得到复制,并非像有机体那样是其遗传基因经环境变迁考验后,被自然史即物种进化史“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由于特定人造物(工业产品)之特性及其功能满足了人类的某种需求或欲望,在市场流通环节上经受住消费者自主选择的考验,其设计、生产与经营者得到很好的利益回报,因而乐意持续、大量地复制此产品的结果。

据此,卡尔松将上述自然界有机物“自然选择”的理论模型改造为一个关于人造物(工业产品乃其典型代表)接受“市场选择”后获得其恰当功能的新模型:

x具有一恰当功能f,当且仅当x类物近来之存在,乃因其前代产品由于现实了f,使x类产品在市场上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或欲望而成功。

②这便是卡尔松为解决功能不确定性问题而提出的正面解决方案。

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和评价卡尔松提出的这一方案呢?

二、自然对象的功能不确定性问题作为功能主义美学,即以功能之美为核心观念的环境美学,卡尔松需要确立如下基本认识:

功能乃存在于自然界与人类环境中的普遍事实,它是某物特性对该物之特定价值效果;所谓欣赏一物功能之美,便是人类对一物所具特定价值效果的感知、理解与体验。

功能不确定性问题专用以解决一物之复杂、多样性功能。

在卡尔松看来,解决此问题之核心任务就是在一物之众多功能中,将其恰当功能从其偶然功能或无限制功能中区别开来。

为了对卡尔松所提方案作出恰当评价,我们需要在更具体的语境下考察此问题。

首先要考虑自然对象的功能确定问题:

如何确定自然对象的恰当功能?

自然对象的功能乃是自然对象特性对于自然对象自身之生存与发展有益的功能,某些功能一旦被大自然确定下来,为该物种长期继承下来,就说明它们确实有益于该物种之生存与发展,不管它们如何复杂多样,都应当无可争辩地被确定为恰当功能。

某物种的特定功能是否应当具有,该功能是否对该物种而言为恰当功能,这样的问题并不能由自然对象的审美欣赏者来解决,而当由物种进化史或曰自然史来确定。

对自然对象而言,即使确实存在功能复杂性问题,也并不由此而存在功能不确定性问题。

面对自然对象功能的多样性,我们只需要铭记一条原则:

大自然总是对的,即便它也曾犯错,但在人类来到这个世界并有能力欣赏它之前,它早已从容地自我校正了。

因此,对自然对象功能之美的欣赏而言,实际上并不存在功能不确定性问题,真正需要欣赏者所做的仅仅是正确、深入、细致地发现其功能,理解其特性与功能间的深刻内在联系,了解其功能实现的内在机制,进而深入地欣赏其功能之美。

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面对自然对象的功能之美,环境美学家真正需要强调的是:

提倡社会大众自觉地超越对自然对象“肤浅”的欣赏(形式主义地欣赏)和“不恰当”的欣赏(背离自然对象真实特性的欣赏),使自然审美欣赏由表及里、由浅入深,进入到对象特性和功能层面的审美欣赏。

如何才能实现这样的超越,如何才能使自然审美进入新境界?

依卡尔松的思路,需要自觉地借助于自然科学知识的帮助。

对自然对象功能之美的欣赏,就需要特别强调关于自然对象功能性的知识(什么样的功能以及功能如何实现)的重要作用。

简言之,对自然对象而言,功能的确定问题,即是否应当具有某种功能以及某种功能是否恰当等问题,并不由人类来决定,而由自然史(进化史)来确定。

人类于自然物身上所能发现的功能,无论多寡,原则上均当理解为恰当功能;只有极少数例外,比如雄性哺乳动物胸前之乳头,可理解为物种进化史上的少量史前遗存,它并不能影响我们理解自然物功能的整体思路。

即使有人居然在自然对象上也发现了功能不确定性问题,甚至是不恰当功能,比如面对一只飞鸟,有人欲食其肉,有人乐赏其羽,有人则要崇拜它并以之为祖先图腾,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这样的所谓自然对象的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均由其使用者——人类对自然物的图谋所引起。

上述关于鸟的三种功能——食用、审美欣赏和宗教崇拜,总归为一种功能——自然对象对于人类的工具性价值,而非自然对象自身的内在价值。

前一种价值从本质上讲并非属于自然对象自身之功能,而是由人类对自然物之使用而起之功能,因此也就并不属于自然功能论的讨论范围。

退而思之,即使自然物确实存在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卡尔松提出的最终解决方案对自然对象而言也无针对性,因而是不恰当的。

自然物功能之具备、持存与实施,实在与人类群体的欲望和要求无关,与人类社会的消费市场选择无关,而与每个物种的遗传基因和环境变迁间的长期博弈——自然选择相关。

所以,如果自然物确实存在功能不确定性问题,卡尔松就需要两个版本的解决方案:

一是以自然选择解决自然物之功能,二是以市场选择解决人造物之功能。

准此,则卡尔松所做的上述简缩与改编工作纯属多余。

自然对象又有两类,即有机物与无机物。

卡尔松推荐的选择效果功能理论仅可用来解释有机界的功能现象,即某物种之特定属性及其功能何以产生,特别是何以被遗传确定为基因,为某物种所长期保持;但是,对无机物(诸如山石、河流)而言,无所谓持久的遗传特性,也无所谓功能受损,我们只能根据现实存在的物理因果影响效果来判定某物特定功能之有无。

如果一块石头确实挡住了水流,将河水一分为二,我们就说此石具有分流河水之功能。

如何有一天这块石头被风化了,我们并不能说它的分流河水的功能受损了,而只能说它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也就无所谓受损与否。

换言之,无机物功能之评判乃是根据当下相关物之间因果影响效果而定,根据一物与其所处之更大环境——生态系统间之实现因果影响关系而定,而非指某种特性和功能是否为某物所长期具有或是否受损。

准此,卡尔松纯以自然选择论自然之恰当功能又是在以偏盖全,至少是太抽象了,因为他没有顾及有机自然与无机自然之区别。

因此,对自然对象而言,功能确定问题实际上只是对自然对象功能的认知和理解问题,即人类欣赏者如何正确、深入地认识各类自然对象的功能,欣赏其功能之美。

对有机自然而言,我们需要用自然选择理论来阐释某物种如何长期具有某种特性和功能,这种功能认知与理解实际上是历史追溯式的,即由其当下性功能效果反溯其具此功能之原因——在进化史上经过了环境变迁之考验,益于该物种之生存与发展。

对无机自然而言,所谓功能,乃据其当下物理因果影响关系认定:

无机物间或无机物与其所属之生态环境,若在当下确实存在某种因果性影响效果,便认定其具有某种功能,反之则无此功能。

同样,对无机自然物而言,所有已发现功能,均无恰当与否问题,因而也就只能认定其为恰当功能,即使此功能确实于人类有害,比如洪水泛滥冲毁了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农田。

诸多事例表明,许多在人类目中的自然灾难,从自然生态之整体、长期维持角度视之,便自有其道理,自有其好处,这当然是指自然自身之善,而非自然对人类之利益。

三、人造物的功能不确定性问题与自然对象的情形相反,人造物之功能不确定性问题便是一个美学家必须正面面对、认真解决的问题。

依照自然功能阐释理论模型,卡尔松改造出一个关于人造物的市场选择理论模型,这一模型的好处是益于追溯性地理解某物为何长期具有某种特定功能。

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相对于自然对象之功能理解,人造物的功能阐释似乎更为复杂,因为这毕竟是人类自身创造之物,我们对它的应用也就更为主动。

一种事后追溯式推理并不能直接服务于当下性判断。

所有人造物都是人类根据自身生命需要而有意识地创造且为自身服务的。

对人造物而言,凡成功地实现了人类某特定预设意图者,便可谓之具有恰当功能。

因此,对人造物我们便可确定此原则:

人造物功能之本质内涵乃谓满足了人类之特定需要,又因人类是一种理性生物,因此人造物之一切功能当起于人类之自觉图谋。

在此意义上,意图理论作为人造物阐释的原型当是可以理解的,在价值论原则上无疑是正确的。

卡尔松意识到人造物功能阐释的复杂性,比如设计者、创造者功能期待与使用者功能利用间的区别,因此对创造者意图理论进行了改造与扩充,使之具有更大的阐释力。

但是,就人造物功能欣赏的实际需要而言,其情形远比卡尔松提倡的模型所指涉者更为复杂。

首先,我们必须依据人类需要的多样性对人造物作最基本的类型划分,每一类型针对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服务于人类的一种基本的生活目的。

比如,我们需要将人造物划分为物质生活用品、工艺品和艺术品三大类。

前者满足人类的物质性需要,后者满足人类的精神性需要,工艺品则兼顾此两种需要。

从原则上讲,设计者、创造者与使用者对这三种人造物的功能期望当基本相同,如果要说在功能方面存在期望差异,当只发生在更为具体的应用层面上。

立足于服务人类生活需要的基本领域之划分,我们似乎需要分别发展出针对上述三种人造物类型不同的功能解释模型,每种理论模型集中揭示其功能的独特性。

比如对于物质产品,我们对它产生物质性功能的期望,希望特定人造物能满足人们特定的生理需求是十分恰当的;对于工艺品,我们一般同时要求它具备特定的物质性功能,以及能赏心悦目的精神性审美功能;而对于艺术品,我们则基本上要求它有精神表现性,而不再对它有物质性要求。

肯戴尔·瓦顿(kendalll.walton)正确地指出,只有当我们应用对象所属范畴去欣赏一件艺术品时,我们的欣赏才是恰当的。

①卡尔松正确地补充曰:

关于一个对象的恰当概念应当是功能性的,即能正确地揭示出其基本功能。

②上述三个类型(物质产品、工艺品和艺术品)概念便是三个功能性概念,因为它们分别指向三个不同的功能领域,能引导欣赏者以不同的功能心态期望之、欣赏之。

在此意义上,何为恰当功能?

唯有根据上述基本原则之划分,分别以符合对象功能特性的方式欣赏特定对象之功能者,其功能方为恰当之功能,其欣赏方为恰当之欣赏。

但是我们应当明白,上述三个类型概念对于人造物之功能划分也只是原则性的。

具体到每一特定人造物,它到底具备、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情形会较为复杂。

一方面,人造物的功能在客观上可以是多样的,有时会有不只一种功能;另一方面,人造物的使用者、欣赏者又可以根据自身的特定要求发现甚至发明出为其设计者和创造者所意想不到的新功能。

对于前者,功能不确定性集中表现为主观性功能与客观性功能的区别。

比如,对于一件可移动的微型雕塑作品,其作者所期望的主观性功能是视觉的全方位可观赏性,是造型艺术功能,但是,这并不能排除另一种客观的意外功能——其使用者、拥有者生气时,会拿它来当做攻击他人的武器。

此时,其功能发生了转变,即从精神产品变成物质产品。

这种转变之所以可能,表面上看是由于语境的变化——艺术欣赏场景变成武斗场景,但根本原因还在于人造物自身——它客观上具备可以给人带来生理伤害的物理性能。

从理论上说,一件人造物的主观性功能,即其设计者、创造与使用者所意识到的特定功能是有限的;但在客观上,随着应用语境的变化,人造物之使用者可以发现、发明和实施的新功能几乎是无限的。

对这种客观性新功能之开掘,主要靠两种因素来实现。

一种是几乎无限的新语境所刺激出的新需要。

比如大雨突然降临,我们就产生了遮雨的新需要,这种新语境所激发的新需要几乎是无限而不可控的。

另一种则由特定对象之物质性能所规定,它是新需要是否能实现的根本依据,因而并不是无限的。

比如,用一件硬性的立体雕塑品来攻击或防止攻击是可能的,但如果有人想用一张宣纸上所绘的国画当做防身武器使用时,便会发现力不从心。

因此,我们不能在语境论上陷入绝对化多元主义,正确的理解应当是:

语境仅仅激发了对新功能之期望,这种期望最终能否实现,则根本地取决于特定对象之特性,特别是其特定的物理属性。

前面描述的是人造物之客观功能,其可能性功能往往会大于其设计者、创造者和使用者的主观意识与期望,其功能的不确定性、复杂性正表现在客观上其功能实施的不可规定性。

但是,另一方面,其功能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又会集中表现在使用者对新功能的有意识开掘与期望,这种新发现、新开掘有时会大大越出设计者和制造者的预定意图。

比如,欣赏者会将一件纯物质产品收藏、展示,将它作为一件工艺品甚至是能寄托、传达特殊精神趣味的艺术品来对待,这种对特定人造物功能的新开拓往往有意为之。

比如,杜尚将一件纯物质性小便器签名后将它置于美术馆去展览,于是它就变成一件艺术品。

此时,我们又可以说意图大于特性。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关键在于使用者对特定对象态度之改变。

对一个物质性对象的物质性使用,比如用雕塑来攻击人时,其功能实现方式虽然可变,但并非无限,因为它毕竟还要受特定对象物理性能之规定;但是,当使用者把特定物质性对象当精神性符号使用时,这种有限能指——物质性对象的所指——精神性意趣之表达,便是无限的,因为作为符号,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随意而不可规定的。

对人造对象功能的不确定性,卡尔松仅强调了一点,即对象之设计者、创造者与使用者意图间之距离。

他的主要贡献就是将使用者意图补充进来,因此增加了意图理论的阐释力。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造成人造对象功能不确定性或复杂性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现略作申述。

(1)当特定人造对象之性能实现其功能客观上呈现出多样性时,它可表述为: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的特性p所实施之功能f不可限定时,其功能f是不确定的。

理论上说,特性p可实施的客观功能均当视为恰当功能,虽然它是多样的。

在此情形下,若一定要在此多样性功能中选择出恰当功能,便只能引入其他因素,比如其设计者、创造者或使用者的意图。

于是,我们就可发展出人造物恰当功能确定的第一个方案: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的特性p所实施的功能f不确定时,当以其设计者、创造者和使用者的特定意图i以确定之。

(2)当特定人造对象因其所处语境的多样性而造成功能不确定性时,可表述为: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之特性p所实施之功能f为一常量,然其所处语境t成为必须考虑之变量时,其功能f是不确定的。

理论上说,特定人造物可被放置的语境是无限的,因此,一旦语境成为考量人造物功能的主要因素,那么任何因语境变化而起之新功能,均当被视为恰当功能。

于是,我们就有了解决人造物功能不确定性的第二个方案: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之特性p所实施之功能f为一常量,与特定语境t相符之功能f为恰当功能。

(3)当特定人造对象因其设计者、创造者特别是使用者意图而造成功能不确定时,可表述为: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之特性p所实施之功能f为一常量,然其设计、创造,特别是使用者之意图i成为必须考虑之变量时,其功能f是不确定的。

理论上说,面对特定人造物,其设计者、创造者与使用者的意图可以是无限的,因此,一旦此三者之意图成为考量人造物功能之主要因素时,那么任何由此三者所起之意图,一旦因与特性p相符而可实施之功能,均当视为恰当功能。

于是,我们就有了解决人造物不确定性问题的第三个方案: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i之特性p所实施之功能f为一常量,由其设计者、创造者,特别是使用者之意图所设定之特定功能,因不违背对象特性i而可实施时,便是恰当功能。

这一方案为突出人类主体意图的重要性,对于对象特性对功能的规定性作用只作了消极性描述——不违背即可。

如上所述,当人们将人造物当做符号对待并着意赋予其精神性内涵时,其符号性赋意的自由度相当大。

(4)卡尔松的方案已然显示,意图理论也会遇到困难,特别是当设计者、创造者与使用者的意图发生冲突时尤其如此。

卡尔松方案所强调的市场选择实际上是使用者意图优先的方案,但此方案的弱点在于:

他将众多使用者想象为一个整体,使用者能作出一致的选择。

实际上,使用者是一个最为复杂的群体,他们对特定对象恰当功能的意见最易发生分歧,此种情形所造成的功能不确定性当表述为:

当且仅当特定对象之特性与所处语境为常量,然其设计者、创造者与使用者对该人造物功能之意图相冲突时,该对象之功能便是不确定的。

那么,应当如何处理这种主要由使用者意图的多样性而带来的功能不确定性呢?

此时我们仍需再回到最初所考虑到的前两个因素——对象特性与当下语境。

当使用者意图陷入不确定性时,唯对象特性与当下语境可判定恰当功能。

于是,我们就有了第四个方案:

当对象之功能因设计者、创造者和使用者意图之多样性而不确定时,其恰当功能当由对象之特性与特定语境而确定。

为思路清晰计,上述方案分别描述三种决定性因素各自占主导作用并成为决定性变量时影响其功能的情形,但是,这只是在理想的思想实验状态下的情形。

人造对象功能不确实性问题的真正复杂性在于:

当上述三种决定性因素同时作用于某特定人造物时,其恰当功能的确定难度就会成倍增加。

但是这种复杂性之描述当是技术性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人造物恰当功能确定的决定性因素已然被我们找到。

因此,上述方案当大致有效,其主要思路可综述如下:

影响特定人造物功能不确定性的三个关键因素为特性、语境与意图。

第一个方案显示:

当以特性为基础之对象功能为变量时,其恰当功能当以其设计者、创造者、使用者之特定意图确定之。

第二个方案显示,当特性与意图为常量时,其恰当功能当以特定语境之规定确定之。

第三个方案显示:

当特性与语境为常量时,其恰当功能当以设计者、创造者特别是使用者之特定意图确定之。

第四个方案显示:

当人造物之设计者、创造者特别是使用者之意图发生冲突时,其恰当功能当以对象特性与当下语境确定之。

“功能”是一个关系性概念。

何谓功能?

当我们说某物i具有某功能f时,我们总是在自己的理性意识中将两个不同的事物x和f联系起来。

“功能”一词的基本内涵是“作用”或“效用”,这种“作用”或“效用”可分两个层次理解。

一曰人们发现了某物i具有功能f或某物i可以做f,这是对功能的最初描述。

二曰人们意识到当且仅当某物i具备某特性q时,才可以实施某功能f,即发现了某物i实现其功能的内在原因——特性q与功能f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对功能的深层描述。

功能观念的背后是因果观念,功能现象描述的背后是因果推理。

当我们说某物i具备某种功能f时,实际上是说:

正是属于某物i的某特性q,才是导致某物i实现其功能f的真正原因。

从描述功能现象到揭示功能之内在原因,正反映出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规律。

在事物之特性、要素与其功能间建立起(实际上是发现了)因果关系,乃理性动物认识世界的巨大进步。

但是,一旦当人类在各类自然对象间发现了这种普遍存在的因果联系时,他们便被这种大自然的精准智慧所震惊:

为什么当各类自然物需要某种功能时,它们就果然具备了这种功能?

为什么各类自然对象的特性、要素与其功能间会存在如此精准的因果联系?

这显然并非人类这种理性动物所为。

虽然就人类的直觉而言,他眼前的各类自然物在理性能力方面似乎比人类要逊色一些,但这个世界仍然如此精准而有序,这是为什么?

作为理性动物,人类一旦在自然界各类对象中发现了特性、要素与其效用间的普遍联系,就会将这种自然秩序转化为文化智慧,转化为一种有意识的理性操作行为——自觉地利用自然特性实现自己的目的。

经无数次试错后,人类可以成功地找到在特性、要素与特定效用间建立起因果联系的正确方式,并把它固定下来,将它作为必要的人生经验世代积累、传承下来。

作为理性动物,人类对自己的绝大部分行为有充分意识,他的许多行为是有预谋、有计划的。

于是,人类也就以自己所特有的理性方式理解自然——将大自然中普遍存在的特性、要素与其特定功能性的因果联系理解为一种有意识计划、操作的结果。

于是,其功能观念就由客观因果观(作为客观事实而存在的因果联系)转化为主观因果观(因果联系作为某一存在物有意识设计、创造之结果),这便是目的论性质的功能观,即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自然物特性、要素与其功能间的因果联系理解为某位类人的,即具有理性能力的神灵有意设计、创造的产物。

所谓目的,即是理性存在物事先自觉规划、确定的特定效用。

前目的论阶段的因果观念是一种客观因果论,它是人类先民对大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自然物特性与效用间因果联系的客观指陈。

目的论功能观则是一种人化的(具体地说是拟人化的)因果论,它只是人类对自然秩序内在原因的一种主观推断与臆测,因为它以人自身这种理性动物为原型,所以是无意识间将自然人化后所形成的关于自然的一幅主观影像。

在前科学的古典时代,目的论乃功能论的典型形式、普遍观念。

柏拉图关于自然的外在目的论需要假定一个超自然的最大、最后且唯一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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