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服务安保定点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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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服务安保定点服务项目

后勤保障服务(安保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480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保定点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保定点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属于地区重点保卫项目,属于消防重点单位。

(三)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建设院区、松园院区、新街院区、新街行政办公区及宿舍、富银路旧分院宿舍及药库、松园职工宿舍,总计面积约7.0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院区位于建设北路51号,面积约13000㎡;松园院区位于松园路7-9号,面积约13500㎡;新街院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19号,面积约33000㎡;新街行政办公区及宿舍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21号,面积约8000㎡;富银路旧分院宿舍及药库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富银路5号,面积约3000㎡。

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管理、监控管理、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等;项目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期起两年。

(五)服务时间说明:

安保服务时间为每日24小时,每周工作7天,全年365天运作无休息。

(六)重要提示: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24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

二、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三)采购人对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

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所有的在岗人员,根据院内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岗位调控。

(五)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及组织架构,医院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服务单位要围绕维护医院安保工作质量制定各种管理制度、管理方案、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报院方审定备案后方可实施。

(六)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中标供应商应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采购人有权检查和考核中标供应商在医院工作的员工,并拒用和更换不合格员工;

(八)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作人员工资、一切福利及社保待遇等。

(九)中标供应商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中标供应商与其所提供的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十)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

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1日内予以补充。

(一十一)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

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一十二)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各种税费,服务期限内,服务中标供应商员工发生的非在应急情况下因采购人指挥失误所产生一切事故及伤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若发生劳动争议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一十三)中标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按安保相关政府规定配备服务所需的保安器械等装备(包括反恐防暴器材)及一切消耗用品,自行承担保安培训费用。

(一十四)采购人提供管理用房,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用房的水电费。

(一十五)在广州市行政区划外注册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跨区服务备案证明》。

(一十六)中标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经营管理时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无条件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政协会最新的标准和条例。

(一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三、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安保工作

1.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

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1.2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1.3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1.4协助院方制定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有效执行、落实;

1.5协助公安部门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政治、刑事及严重事故的案件;

1.6抓好保安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保安员持证上岗;

1.7与院方保持密切联系,对出现突发事件应群策群力,互相协助,妥善处理。

认真配合医院落实医院及周边反恐防暴任务;对预想中的突发及恐怖、暴力事件,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应急方案,报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协助医院做好控烟工作;

1.8加强院区内及周边外围的巡逻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骗、防抢、防暴恐、防灾害事故”等“八防”工作。

每次巡查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建筑物本体、相关设备与配套设施遭破坏或自然损坏,需维修保养的,应及时通知医院总务科,属人为破坏的,应保护现场,及时通知医院总务科及报警,并提交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1.9负责环境秩序管理,如交通秩序、社会秩序及防止有碍观瞻的围墙、本体外墙张贴、悬挂、乱写乱画等工作,均由保安部负责;

1.10对在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任何有损本院所属建筑物及相关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行为,保安员应及时制止,如攀折绿化植物、随地乱丢杂物、垃圾、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等有碍社会文明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1建筑物各楼层公共区内的灯光、防火、防盗等,需定时巡查,并保留完好的巡查记录;

1.12值班人员负责外单位人员进出办公区域的验证、登记以及报刊、一般信件的收发邮寄工作,并将每天收到的报刊、信件负责送到收发室清点移交;完成院方的其他工作。

2.消防安全管理

2.1配合医院建立、健全三级防火责任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2.2负责服务区域内防火巡查与检查,落实“日”、“周”、“月”检查制度,并按规范要求完整记录;

2.3负责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与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紧密联系,对各院区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巡查检测,确保消防设施100%能正常投入使用;

2.4加强防火管理,确保防火、用火安全;

2.5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度,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教育,定期演习,提高灭火扑救技能;

2.6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视频监控及技防设备使用管理

3.1按要求做好视频监控设备一般维护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3.2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

3.3配合消防监控,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保安即刻到现场查看和报告。

4.反恐防暴工作

4.1组织安保队员进行反恐防暴技能培训与应急预案演练,配备必须的反恐防暴装备。

4.2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反恐防暴工作的指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无条件配合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恐防暴工作,确保医院平安。

4.3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及时报告医院主管部门。

5.车辆管理

负责对各院区职工车辆及患者就诊车辆的管理,车辆停放有序,严防车辆被盗、人为损坏等现象。

6.院内交通、车场管理部分

6.1负责维持院内正常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确保道路、出入口畅通、秩序良好。

6.2负责停车场管理与服务,提供专人停车带位指引服务,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6.3停车场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

6.4按车场收费管理要求做好停车收费管理。

6.5负责院内车辆安全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应即时扣留车辆,同时报告队长,并与公安部门联系。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四、人员配置

(一)本项目配置保安服务人员60人(包括保安主任1人,保安队长4人,其中至少有20人持有效的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二)各院区配置服务人员情况表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建设院区安保定岗定位表

岗位

人员配置

备注

保安队长

1

在院总务科的指导下,管理院区保安队伍,负责院区安保的全面工作,实行8小时制,正常班。

大门岗

(保安值班室)

6

值班室2人,负责值班室消防、视频监控管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医院救护车的出入畅通。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必须持有效的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大厅

3

负责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机动

2

负责全院区的安保巡逻,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报刊、信件的收发;院区外围的仓库、办公区的巡查;以及各楼层、后门出入口的巡查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顶休

2

负责全部保安队员的日常轮换休息

合计

14人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松园院区安保定岗定位表

岗位

人员配置

备注

保安队长

1

在院总务科的指导下,管理院区保安队伍,负责院区安保的全面工作,实行8小时制,正常班。

大门岗

(保安值班室)

6

值班室2人,负责值班室消防、视频监控管理并做好记录,负责院区内停车场管理,保证医院救护车的出入通畅。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必须持有效的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大厅

3

负责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机动

2

负责全院区的安保巡逻,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报刊、信件的收发;以及各楼层、出入口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楼门观

4

负责门诊、观察室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小偷作案,实行早、中班制(早班2名、中班1名)。

职工宿舍

2

宿舍区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服务。

富银路旧分院宿舍及药库

2

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服务。

顶休

2

负责全部保安队员的日常轮换休息。

合计

22人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新街院区安保定岗定位表

岗位

人员配置

备注

保安主任

1

在院总务科的指导下,负责新街、建设路、松园院区所有安保员的全面管理工作;实行8小时制,正常班。

保安队长

2

在院总务科的指导下,管理院区保安队伍,负责院区安保的全面工作,实行8小时制,正常班。

大门岗

(保安值班室)

6

值班室每班2人,三班次,负责消防、视频监控管理,必须持有效的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大门西侧每班1人,三班次,主要负责来往人员,出入车辆的管理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大门口

1

主要负责来往人员管理工作,实行8小时工作制(7:

45-15:

45)

大厅

3

负责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南门

(后门)

2

负责后门区域的保卫工作。

以及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医疗用氧等特种运输车辆出入管理工作。

早上7:

30-下午19:

30。

行政办公大楼

1

负责办公大楼的安保工作,对来访的病人及家属做好来访登记,值中班者在行政人员下班后,同时兼管院区的安全巡逻保卫工作。

宿舍区实行24小时看门服务。

新街宿舍区

2

宿舍区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服务。

机动

2

负责全院区的安保巡逻及停车场管理,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报刊、信件的收发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产检

2

负责产检的保卫工作。

8:

00—16:

00,其余时间由机动负责巡查。

顶休

2

负责全部保安队员的日常轮换休息。

合计

24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中标供应商配备的1名保安主任,学历应达到大专毕业或以上水平,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3.保安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中国公民,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形象好。

4.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2.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4.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符合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素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与岗位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

5.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

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经采购单位批准方可更换。

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

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6.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言行规范(会讲普通话),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好。

7.中标供应商须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监管和督查,奖勤罚懒,确保工作质量。

8.中标供应商负责属下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9.劳动态度及纪律:

9.1遵纪守法、洁身自爱、忠诚老实、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和蔼、工作认真负责、无投诉。

9.2配合医院的检查,服从医院的培训指导,服从医院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

9.3保持仪表、仪容整洁,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四、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提供管理用房,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用房的水电费。

(二)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

采购人有权要求对素质差或工作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更换。

(三)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所有的在岗人员,根据院内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岗位调控。

五、工作质量标准与要求

(一)工作质量标准与要求

1.规范制定工作与培训计划,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认真落实、检查与持续改进。

2.及时沟通和反馈,相互参与,不是被动的服务提供与接受。

3.每星期小结会,每月总结会,要通过每月、每周、每天信息反馈,去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改进、及时完成,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更好的完成工作。

4.员工每季不少于一次培训,由中标供应商派出教师或经验丰富的经理到医院上课,理论联系实际地培训,结合实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次。

5.邀请医院业务主管部门等,对项目主管和员工进行上课和指导工作。

6.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情况配合医院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改进应急预案。

7.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医院组织的思想政治、职业防护、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培训及应急演练,并贯彻落实。

(二)安保服务质量的标准

1.重点部位(固定岗)安全保卫。

1.1保安员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卫措施,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

1.2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无脱岗或离岗等现象,因需要暂时离岗要安排顶班人员。

1.3保持高度警惕性,防止发生人、财、物损失及暴恐袭击。

1.4因安保不力造成医院人、财、物重大损失的,应按责任大小赔偿相应损失。

2.巡逻岗位安保服务

2.1全院防火、防盗等安保巡查每2小时1次,重点部位加强巡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和上报,无因安保疏忽造成的暴恐、治安案件或恶意破坏事件。

2.2发现科室下班后不关门窗等安全隐患的要协助处理并记录,定期报总务科,重要部门立即报总值或科室。

2.3发现院内有人聚集赌博、营销等要立即驱逐或报警。

2.4发现可疑人员盘查和报告。

3.诊疗秩序管理

3.1加强防盗巡逻,严防小偷偷盗财物,失窃案发率每季≤1宗。

3.2清理或驱逐“医托”、外来派发广告传单等;确保医院无“医托”“拉客”、外来派传单、“印章”等,维持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3.3协助病区秩序管理和落实探视制度,清理闲杂人员,确保诊疗场所安静、有序。

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4.1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冲突、医闹、醉酒或蓄意伤人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事件能迅速组织安保力量有效控制场面,确保人、财、物安全。

4.2处理一般事故:

要派3-5人、五分钟内到场(秩序问题、小纠纷、财物失窃损坏、人员被困等)。

4.3处理较大事故:

要派5-10人、2-3分钟内到(各类纠纷、冲突、火警、可能导致人财物损失各类灾害、交通事故等)。

4.4处理重大事故:

要派10人以上、1-3分钟内到场(较大医疗纠纷或医院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火灾、自然灾害、导致人财物损失的其他安全事件等)。

4.5发生特殊天气、设施设备故障危及人财物安全、跳楼、暴恐其他突发安全事件,能迅速组织安保力量应对,确保医院安全。

4.6发现或接到电梯、厕所等困人报告迅速派出保安到现场应急解救,并通知相关专业组人员和相关领导。

5.防火巡查

5.1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管理要求进行防火巡查、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处理和上报火灾隐患,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火灾事故。

5.2接到消防控制值班室报警后,能在3分钟内到达警报报警点核实情况,如属火警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

5.3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失或被盗。

5.4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及培训,人人掌握火灾初期扑救和安全疏散方法。

6.门卫管理

6.1认真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检查出入车辆,排除不安全因素,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院区内。

6.2盘查可疑出入人员或人群,严格落实医院物品放行制度。

医院轮椅、车床、废品、物资无放行条不得放行,发现穿病号服的住院病人离院要询问并报告所在科室。

6.3做好出入车辆指引和疏导工作,除急救送病人外,摩托车、单车不得进入院区内乱停放。

7.视频监控及技防设备使用管理

7.1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遵守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2按要求做好视频监控设备一般维护工作,每班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7.3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严禁值班电话私用,无人为操作造成的仪器损坏。

7.4每班动态监控全院安全状况,尤其是重点部门(位),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通知保安和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7.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监控设备问题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并填写相关报修单和记录。

7.6配合消防监控,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保安即刻到现场查看和报告。

7.7接到报案或突发事件报告立即通知保安到现场处理和报告相关人员。

8.反恐防暴工作

8.1认真组织安保人员学习国家、地方反恐防暴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

8.2积极组织安保队员进行反恐防暴技能培训与应急预案演练,配备必须的反恐防暴装备。

8.3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反恐防暴工作的指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无条件配合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恐防暴工作,确保医院平安。

8.4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与巡逻制度,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及时报告医院主管部门。

9.其他安保工作

9.1安排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协助医院安全、顺利押运贵重物品。

9.2负责室外轮椅、车床归位,轮椅在室外逗留时间不超30分钟。

9.3协助医院控烟工作。

9.4各类迎检、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医院各类活动、迎检等,根据安保需要提供保卫服务。

9.5院外来新闻媒体采访管理:

发现外来新闻媒体来院采访,必须询问是否得到院办同意,未经许可不得在院内采访。

9.6节能管理:

负责公共场所灯光、冷气等开关管理,发现浪费水电现象及时关水、电源并记录所在科室,定期报总务科。

9.7外来施工人员管理:

要按医院施工管理要求,对医院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盘查是否办理施工证、施工过程是否违反相管理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等,发现不符合管理规定必须制止和报告,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指出、处理和报告。

10.车辆管理

10.1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检查出入车辆,排除不安全因素,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院区内。

10.2做好出入车辆指引和疏导工作,除急救送病人外,摩托车、单车不得进入院区内乱停放。

11.院内交通、车场管理部分

11.1认真执行车场管理制度,维持院内正常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确保道路、出入口畅通、秩序良好。

11.2按车场管理要求提供服务,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或事件。

加强巡视,无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车辆失窃、刮损。

11.3按车场收费管理要求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不得私自收费或乱收费,服务态度好。

11.4按医院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员工车卡和车场收费IC卡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及时处理、化解车主投诉和各种纠纷。

11.5停车场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

11.6车管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车辆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做到指挥自如。

提供专人停车带位指引服务,维护停车场的秩序,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安全、整齐、有序。

11.7指挥车辆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车辆乱停乱放,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保证医疗救护通道畅通,以及方便病人就医。

11.8区域车管员要每10~15分钟巡视检查一次区域车辆是否正常,如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即时通知车主处理。

未通知到车主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报告。

11.9对准备驶出车场的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机智地上前盘查,在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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