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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买卖合同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买卖合同案例分析题

篇一: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1.20XX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

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XX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

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XX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

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

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

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XX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

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

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

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

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

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

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

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4)决议无效。

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

20XX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双方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

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

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XX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

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

l月28目,a公司向乙支付80万元后,在股东名册上将乙除名,i司H,1-,a公司宣布减资80万元,并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和公告。

债权人丙接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认为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并要求a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a公司则以丙的债权尚未到期为由拒绝清偿。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资?

并说明理由。

(2)李某以未来从a公司可分得的奖金分期缴纳出资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3)丙以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为由反对乙退资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4)丙是否有权要求a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

并说明理由。

(1)李某不得以姓名出资。

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李某以未来从a公司可分得的奖金分期缴纳出资款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题中,李某的出资以“未来”的奖金缴纳,首期出资未能达到新增注册资本的20%。

(3)丙以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为由反对乙退资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公司可以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P145)。

在本题中,a公司如果依法定程序减资后再销除乙的股权是允许的。

(4)丙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根据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过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20XX年3月19目,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

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XX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XX年1月15目,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货款。

20XX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l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

(3)20XX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

租期1年;租金5万元。

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

20XX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XX年5月1目前付清全部价款。

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

(4)20XX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l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XX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二持,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

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

20XX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

20XX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

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

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

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就其未获清偿的l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偿还?

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

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

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

并说明理由。

(6)庚公司拒绝对a银行未获清偿的30%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受理1年之前。

(2)丙公司无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

因为戊公司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

(4)丁公司无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在本题中,戊公司受让丁公司机床的价格合理。

(5)丁公司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

根据规定,如果转让其财产的对待给付财产尚未支付(如购买价款)或存在补偿金等,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代偿物。

在本题中,戊公司购买机床的价款尚未支付,丁公司有权行使代偿取回权。

(6)庚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5.20XX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

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

双方约定:

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

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

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

20XX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XX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

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

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

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XX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

价格购买其房屋。

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

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月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

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

20XX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

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提出的60万元房屋损失应由乙承担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甲于20XX年8月1日向乙支付400万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并说明理由。

(3)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4)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

并说明理由。

(5)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并分别说明理由。

(6)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

并说明理由。

(7)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

并说明理由。

(1)甲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杀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题中,风险由甲承担。

(2)乙有权拒绝。

在本题中,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事先约定“乙在收到余款后2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甲在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不合法,应视为甲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余款,因此,乙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3)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

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约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5)①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规定,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戊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6)不能得到支持。

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意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在本题中,由于戊已经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丁不能请求甲返还房屋,但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7)于20XX年5月10日届满。

根据规定,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丁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20XX年4月20日)起计算;但是,20XX年5月10日丁要求甲、戊退还房屋,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6.某机构投资者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

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XX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

20XX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

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XX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

甲则辩称:

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XX年3月10目,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l%的股份。

(4)20XX年3月24目,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

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8%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

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35%: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40%。

后者通过了对甲的董事罢免案,并选举乙为a公司董事。

(5)20XX年4月21日,8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

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8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

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XX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c公司l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

l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d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

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a公司的主营业务转换为汽车零配件生产。

(7)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般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

经调查发现:

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XX年6月1日至l2月3日期间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

董事戊于l2月6日董事会开会期间,电话委托买入a公司股票l万股;a公司秘书庚在电梯中听到公司高管议论公司重组事宜后,于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

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上述人员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庚已卖出股票,亏损2000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为8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丙、丁是否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并分别说明理由。

(4)20XX年3月24日,乙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a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4月l曰,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

并分别说明理由。

(5)乙在受让8公司转让的a公司27%的股份时,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4%的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6)20XX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d公司股权的决议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7)乙、戊、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并分别说明理由。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

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

篇二: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

1、4月12日,甲向乙厂发出一份邮件,询问是否有某型号耳机,如有,希望乙报价,甲欲购买5000个(①)。

4月15日,乙答复:

有现货出售,每个价格为45元,并立即寄去该厂拟定的合同文本(②)。

4月22日,甲在收到文本后立即在合同上签字,但将价格由每个45元改为每个38元(③)。

5月1日,乙收到该书面合同后,立即以短信形式向甲公司负责人发出发货通知,让其做好收货准备(④),但由于假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公司负责人直到5月2日才收到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5日才阅读该短信,后于5月6日回复“短信收到”。

请问:

(1)说明案例中标注有“①②③④”的四种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还是承诺?

(2)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如成立,则何时成立?

为什么?

1、

(1)①要约邀请,因为缺乏价格这一主要条款,内容不具体、明确,不符合要约的必备条件;②要约,因为行为符合要约的必备条件: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要约约束;③新要约,因为受要约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④承诺,因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且与要约内容一致。

(2)已成立;5月2日成立;因为承诺到达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到达对方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5月2日为短信到达时间,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

2、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20XX于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价值25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

(2)甲于6月10日向乙交付定金35万元;(3)甲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4)如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丙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因故未向乙交付定金35万元。

9月1日,丙未向甲交付设备。

甲催告丙,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

至9月20日,丙仍未能交付设备。

因生产任务紧急,甲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解除合同,要求对由此造成的10万元损失负责。

但乙以丙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的要求。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3)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乙迟延交货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

为什么?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同时支付20万元违约金与10万元赔偿金?

为什么?

(5)如果乙诉至法院要求减少违约金,这一主张能否成立?

2、

(1)有权解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不符合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为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定金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定金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主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定金只要不超过50万元即合法。

但甲无权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定金合同以交付为成立要件,甲因故未支付定金,定金合同未成立,因此不能适用。

(4)无权要求同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二者不可同时适用。

(5)成立。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减少。

本案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而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仅10万元,过分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减少。

3、20XX年5月,甲方同乙方签订大蒜买卖合同:

当年产大蒜40吨,总价款加运费8万元,代办托运,交货期限为同年8月25日,地点为河南某车站。

当甲方于8月20日将大蒜准备托运时。

铁路方面告知因天气原因将部分路段冲毁,待通知发货。

8月23日,甲方接铁路方面通知将货装车发出,8月26日凌晨到达河南某车站。

但乙方拒绝收货并声称降价一半可考虑收货。

请问:

(1)对于甲方迟延交货的行为,乙方是否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为什么?

(2)在乙方拒绝收货的情形下,甲方可采取何种措施履行义务、终止合同关系?

3、

(1)不能;(2分)因为虽然甲方有迟延交货行为,但是由道路冲毁所致,甲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只要当事人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是能免除违约责任的。

(2)根据《合同法》规定,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以此终止合同关系。

4、甲、乙公司于20XX年4月1日就买卖事宜达成口头共识,并定于4月15日签订书面。

4月14日,乙公司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

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

经查明:

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

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

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请简要说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4、答:

(1)合同已经成立,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通过履行行为补正了形式的瑕疵。

(2)(自行查阅教材。

(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

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

5、20XX年5月,甲乙两公司以书面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乙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设备100台,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

合同起草后双方签字盖章。

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设备运至乙公司。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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