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屏北高级中学清华原住民教育实验专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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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屏北高级中学清华原住民教育实验专班

核准文號:

教中

(二)字第1000558790號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

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簡章

 

主辦學校: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

電話:

(08)7937493轉522

傳真:

(08)7934077

網址:

http:

//www.ppsh.ptc.edu.tw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招生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100年3月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

100學年度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1、依據:

教育部公佈「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宣導推動工作計畫」及「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實驗計畫」。

專班針對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等招生區域原住民學生辦理「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共40名,男女兼收,其中分A、B二組,分開評比。

A組:

就讀於招生區域內原住民部落山地鄉或偏鄉重災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原住民籍畢業生25名(學校如附件一)。

B組:

就讀於招生區域內一般學校之原住民籍畢業生15名。

  符合「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推薦資格之應屆原住民籍畢業生,經畢業國中推薦,向本校與國立清華大學所組成之專班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招生委員會)提出報名,報名之後通過推薦資格審查者,依成績比序及特別加分檢核擇優錄取。

2、作業程序

一、招生對象:

為達照顧受災偏鄉目的,專班提供八八風災受災縣市(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內之山地原住民部落學校及偏鄉受災原住民重點學校(如附件一)之應屆原住民籍畢業生免試入學,正取25名額。

另提供上述區域內一般學校之應屆原住民籍畢業生免試入學,正取15名額。

錄取標準由本招生委員會訂定,若有未足額錄取名額時,餘額併入申請入學辦理。

二、辦理日程:

參閱本招生委員會辦理專班100學年度擴大免試入學辦理日程表(如附件二)。

三、辦理模式:

(一)學生申請模式:

本專班提供部分名額供國中畢業生申請入學,本招生委員會得訂定0至3項申請條件。

(二)國中學生依本招生委員會訂定之申請條件及時程,向本招生委員會主動提出申請。

(三)採書面審查方式審核申請名單,並依比序條件決定錄取學生名額。

(四)當申請名額多於提供名額,且學生申請比序條件相同時,得辦理面談方式或審酌推薦信方式,決定錄取學生名單。

四、申請資格:

(一)招生對象區域內國中應屆畢業學生具有原住民籍。

(二)國民中學就學期間,三學期(八年級上、八年級下、九年級上)七大學習領域學業平均總成績:

A組:

山地鄉原住民部落學校及偏鄉重災原住民重點學校(如附件一),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20%。

但持有八八水災災民證件者(需為鄉鎮公所以上行政機關認証)或家庭經濟困難經校方證明者,排名放寬至居全校同一年級前30%。

B組:

非山地鄉學校,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30%。

但持有八八水災災民證件者(需為鄉鎮公所以上行政機關認証)或家庭經濟困難經校方證明者,排名放寬至居全校同一年級前40%。

(三)願意接受學校安排有關原住民文化及生態保育之正式及非正式課程(含住宿教育,平日住宿於學校宿舍,大約每2週返家一次),並簽署了解專班經費補助原則。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符合招生對象及條件之學生,依其志願並經家長同意後由國中向本招生委員會集體報名,不收報名費。

(二)報名時間、地點:

●團體通訊報名:

100年3月15日(星期二)至3月16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

●個人現場報名:

100年3月15日(星期二)至3月16日(星期三)10:

00至16:

00

●收件資訊:

地址:

90741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

電話:

08-7937493轉522

連絡人:

註冊組長許婉琳

(三)報名應備資料

學生應繳給就讀國中之資料

各國中應繳給本校之資料

1.報名表。

2.本人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2吋正面脫帽不修底片之彩色相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戶籍謄本(需註記考生具有原住民身分)。

4.特別加分條件證明影本。

5.經學生及家長簽署之專班相關確認書。

1.報名學生名冊。

2.成績單(證明以全年級全部學生計算之在校成績百分比)。

3.各考生資料。

※報名資料檔請至http:

//www.ppsh.ptc.edu.tw下載

※本招生委員會審查考生報名表件後,發現資料不齊或學生成績資料不符者,須依本招生委員會通知之期限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達或親送本校教務處補件更正。

未如期補件或更正者,取消其學生參加之資格。

※報名表(填妥學生自填部分並黏貼相片)請學生、家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審核戳章。

※報名手續完成後,即不得任意更改報名資料或事後要求補件。

六、審查評選:

由本招生委員會依學生所提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比序總成績=在校成績+特別加分成績(最高採計至40分)

(一)在校成績(以各校排名百分比依下表換算為在校成績)

換算標準如下:

在校排名百分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在校成績換算

100

98

96

94

92

90

88

86

84

82

80

78

76

74

72

在校排名百分比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在校成績換算

70

68

66

64

62

60

59

58

57

56

55

54

53

52

51

在校排名百分比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在校成績換算

50

49

48

47

46

45

44

43

42

41

(二)特別加分成績(最高採計至40分):

1.限國中階段參加縣市級以上教育主管機關或原住民主管機關所主辦之競賽;由民間團體主辦或承辦之競賽不予採計,報名時需繳交獎狀影印本。

2.同年度同項競賽若參加多單位舉辦競賽得獎,則僅採計最高成績一次;第一名至第五名之加分若為2人以上則需除以參賽人數,6人以上則視同團體,僅採計前三名。

計分標準如下:

名次

性質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五名

(含優勝、佳作)

團體

獲得前3名

全國性

12

10

8

6

0.5

縣市性(含二縣市以上合辦)

4

3

2

1

0.2

3.通過原住民語言認證者,加4分(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以備查驗)。

4.教育部體適能檢測加分採計方式:

柔軟度、瞬發力、肌肉適能、心肺適能評量等級四項皆達中等以上者,加0.2分(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以備查驗)。

5.與自然生態相關之作品或推薦函經本招生委員會評為特優者加3分,優等者加2分,甲等者加1分。

6.有八八水災災民證者加8分,經濟困難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加6分,經濟困難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加4分。

(僅擇優採計一項)

七、放榜日期:

100年3月21日上午9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函送榜單至各推薦國中。

八、複查:

(一)複查時間:

100年3月22~24日(星期二~四)

(二)由考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複查申請書」(附表)並持結果通知書親自向各本校辦理。

(三)不受理郵寄申請。

(四)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予增額錄取。

九、報到:

錄取生需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於100年3月29日(星期二)當天13:

00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十、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100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否則取消其各項入學管道錄取資格。

十一、本校於100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將錄取榜單及報到名冊函送至國中基測推動工作委員會供檢核。

伍、其他:

1、專班目標:

培養認同原住民文化、具備堅強自然生態知識且身心均衡發展之公民,奠定其日後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基礎。

2、經費補助原則,自100學年度起實施:

1.統一補助:

政府每學期補助原民生助學金11,000元、學期中伙食費10,000元及學期中住宿費2,600元。

專班募款基金將補足助學金扣除學費、雜費及註冊書籍費(教科書費)後不足的差額,以及住宿費不足的差額。

專班募款基金另將補助寒暑假銜接課程與補救教學之費用,以及學期中特色課程之費用。

2.申請補助

家境貧困之學生得依需要憑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開具之證明向專班申請補助服裝費(含泳裝)、學期中課業輔導費、學期中伙食費差額、寒暑假伙食費、返家週交通或留校伙食費、全年級校外教學費用、電腦檢定報名費、英文檢定報名費等。

3、錄取生經查若有成績或送審資料造假之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不發給任何修業證明文件,已畢業者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並應負法律責任。

4、「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若有招生不足額時之餘額,併入「申請入學」招生名額。

5、簡章、報名表件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下載網站: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http:

//www.ppsh.ptc.edu.tw)

6、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

100學年度

小繁星免試申請入學

報名表件

 

薦送學校: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學校關防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國中薦送學生資料一覽表

編號

身份證統一編號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學生簽名

0

G

1

2

3

4

5

6

7

8

9

李○○

84/01/01

李○○

1

/  /

2

/  /

3

4

5

※本表一份送屏北高中本招生委員會,一份自存

--------------------------------------------------------------------------------------------------------

國中審核國中

人員簽章:

教務處戳章: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報名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生日

年月日

黏貼本人

最近3個月內

就讀學校

 

就 讀

班 級

年班座號:

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張

身分證統一編號

手 機

聯絡

電話

()

通訊處

郵遞區號縣鄉市路(街)段巷

□□□市鎮區弄號樓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法定代理人)

黏貼學生證影本正面

黏貼學生證影本背面

二、薦送條件:

本校應屆畢業生

符合

□是□否

校排名百分比

(校排名÷國三人數)

八年級上、八年級下、九年級上共三學期之

學業成績校排名:

________國三人數:

___________人

校排名百分比為全校前________%

特別加分成績

加分項目

名次(通過)

分數

國中審核國中

人員簽章:

教務處戳章: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

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份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學生簽章: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0年月日

就讀國中教務處承辦人員蓋章

屏北高中教務處承辦人員蓋章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

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第二聯考生存查聯

姓名

身份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學生簽章: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0年月日

就讀國中教務處承辦人員蓋章

屏北高中教務處承辦人員蓋章

注意事項:

一、錄取考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就讀國中簽章後,檢附免試入學通知書於100年3月31日前由考生或家長親自送(或郵寄)至本校辦理。

二、本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一聯撕下由學校存查,第二聯由考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考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雙方慎重考慮。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報名編號

複查範圍

免試入學通知單所明列項目

申請複查日期

100年月日

說明:

1、由考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入學結果通知書親自(或郵寄)向本校辦理。

2、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查覆表

複查結果

回覆事項

□經複查後原成績無誤,未達錄取標準,原通知書寄回。

□經複查後成績符合錄取標準,請於100年3月29日下午1時前持通知書所列之證件及相關表件,赴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回覆日期

100年月日

回覆單位

附件一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小繁星計畫

山地鄉原住民部落學校及偏鄉重災原住民重點學校

免試申請入學招生對象學校一覽表

地區

學校名稱

地址

南投縣

南投縣立仁愛國民中學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信義巷28號

南投縣立信義國民中學

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二十號

南投縣立同富國民中學

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同和巷7號

嘉義縣

嘉義縣立阿里山國民中小學

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1鄰31號

高雄市

高雄市立茂林國民中學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4-5號

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村平和巷171號

高雄市立桃源國民中學

高雄市桃源區勤和里南橫公路三段201號

高雄市立寶來國民中學

高雄市六龜區寶來里中正路137號(重災區)

高雄市立甲仙國民中學

高雄市甲仙區東安里文化南路6號(含小林村學區)

屏東縣

屏東縣立瑪家國民中學

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三和巷16號

屏東縣立泰武國民中學

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20號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147號

屏東縣立獅子國民中學

屏東縣枋山鄉楓港村舊庄280號

屏東縣立牡丹國民中學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1-1號

台東縣

台東縣立大王國民中學

台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290號(重災區)

台東縣立賓茂國民中學

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崙村77號(學區含金峰鄉)

台東縣立大武國民中學

台東縣大武鄉大武村復興路1號(學區含達仁鄉)

台東縣立桃源國民中學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78號

台東縣立海端國民中學

台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1號

台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

台東縣蘭嶼鄉椰油村37號

附件二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重要日期

備註

1、公告簡章、報名表

即日起至

100年3月11日(五)

自行上網下載

2、報名日期

100年3月15日

(二)

至3月16日(三)

採集體郵寄報名

(以郵戮為憑)

3、放榜日期

100年3月21日

(一)

上午9時

學校網站公告

4、寄發錄取通知單

100年3月21日

(一)

5、免試入學結果複查

100年3月22日

(二)~

100年3月24日(四)

6、報到日期

100年3月29日

(二)

13:

00

7、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00年3月31日(四)

下午四時前

附件三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教育實驗專班100學年度

小繁星計畫免試入學專班確認書

學生_______及家長雙方(或監護人)______________皆認同本專班目標,旨在培養認同原住民文化、具備堅強自然生態知識且身心均衡發展之公民,奠定其日後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基礎。

願意接受學校安排有關原住民文化及生態保育之正式及非正式課程(含住宿教育,平日住宿於學校宿舍,大約每2週返家一次)。

學生_______及家長雙方(或監護人)______________皆了解本班之經費補助原則:

1.統一補助:

政府每學期補助原民生助學金11,000元、學期中伙食費10,000元及學期中住宿費2,600元。

專班募款基金將補足助學金扣除學費、雜費及註冊書籍費(教科書費)後不足的差額,以及住宿費不足的差額。

專班募款基金另將補助寒暑假銜接課程與補救教學之費用,以及學期中特色課程之費用。

2.申請補助

家境貧困之學生得依需要憑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開具之證明向專班申請補助服裝費(含泳裝)、學期中課業輔導費、學期中伙食費差額、寒暑假伙食費、返家週交通或留校伙食費、全年級校外教學費用、電腦檢定報名費、英文檢定報名費等。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清華原住民專班

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困難說明

學生姓名

學號

性別

戶籍地址

家庭狀況(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

稱謂

姓名

身分證號碼

存歿

職業說明

年收入概估

學生特殊困難

(導師簽註意見

並簽章)

家長簽章

校方承辦人簽章

校長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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