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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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目的
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为使患者诊疗过程安全,防止医疗不良事件发生。
2.范围
全院医务人员
3.定义
身份识别码姓名+ ID号。
HIS系统 ID号与目前住院号与医卡通号自动对应识别。
4.标准
医务科、护理部、相关科室主任根据相关规范、医院宗旨及患者人群制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并经过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培训教育全院医务人员。
在我院就诊的每一位患者以身份识别码作为标识。
4.1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标识。
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过敏史、民族、联系电话、出生日期等可作为患者识别的补充信息。
4.2身份识别信息原则上由患者本人提供,对无法提供者,由其
授权人(或监护人)提供。
4.3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4.3.1身份不明(如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及昏迷)患者的身份识别。
急诊患者,由接诊护士临时命名,命名方式为×年×月×日×时间,具体到分钟;无名氏字母,按英文字母顺序书写;。
例如“201105051820无名氏A”作为其姓名,记录在腕带上,身份识别方式为姓名+医卡通卡号。
待患者姓名以及身份明确后,由医师或护士按患者基础信息更正流程修改。
4.3.2门诊患者采用姓名+医卡通卡号或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进行身份识别。
如张三的医卡通卡号为0000031226,识别方式为张三 0000031226;出生日期是2011年10月11日,则识别的方式为张三 20111011。
4.3.3住院患者采用姓名+住院号进行身份识别。
如张三的住院号是556525,则识别的方式为张三 556525。
4.3.4门诊社区与预防保健科的免疫接种儿童,采用姓名+儿童编码或姓名+出生日期的方式进行身份识别。
4.3.5产科的新生儿有独立的ID号,采用姓名+ID号进行身份识别。
4.4特殊患者识别
4.4.1传染病患者腕带上粘贴红色三角;
4.4.2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腕带上粘贴蓝色三角;
4.4.3过敏患者腕带上粘贴红色圆点;
4.4.4有跌倒风险的患者腕带上粘贴蓝色圆点;
4.4.5临终患者腕带上粘贴粉红色“心”形。
4.5核对患者身份
4.5.1门急诊患者将医卡通交与医护人员,并由患者自行说出姓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的姓名、ID号。
4.5.2住院患者自行说出姓名,由医护人员核对患者的腕带姓名、ID号。
4.6由操作者对操作项目进行身份识别
4.6,1为患者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
4.6.2辅助检查,含CT、MRI、放射治疗、超声等;前对患者进行识别。
4.6.3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手术和操作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识别。
4.7腕带管理
4.7.1需佩戴腕带的患者包括 4.7.1.1住院患者
4.7.1.2急诊患者身份不明的患者;需要镇静或局部麻醉的患者;所有需要接受静脉或鼻内阿片制剂患者;需要收治留观或住院的患者。
4.7.1.3日间手术患者
4.7.1.4无法口头确认身份或意识受损的需要介入性治疗的患者;患者需要输血、血透的患者。
4.7.2如有患者拒绝佩戴腕带,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讲解佩戴腕带重要性,以求其配合。
如执意不戴、儿童撕扯或佩戴出现过敏现象,则采用留取患者照片+患者信息,包括姓名、ID号、科别;制成胸卡,佩戴于患者上衣胸部作为识别,≤14岁儿童核查时还需患儿监护人配合核实患儿身份。
4.7.3住院处在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核对患者信息,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确认无误再打印腕带。
4.7.4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由值班护士再次核对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患者信息,核对无误后为患者佩戴腕带。
4.7.5一般情况下,腕带佩戴于手腕处,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佩戴时应避开患处,松紧适宜,以防止脱落或影响血液循环。
4.7.6新生儿腕带管理:
4.7.6.1产科新生儿腕带管理在产房或手术室新生儿出生时,均有自己唯一的ID号,助产士与新生儿母亲共同确认新生儿的性别、出生时间,并及时打印佩戴腕带,腕带一式两份,分别佩戴在新生儿的右手腕及左脚踝,腕带信息内容有姓名、ID号、性别、出生时间,新生儿姓名用母亲姓名加“子”或“女”命名。
4.7.6.2新生儿科腕带管理新生儿入院时由值班护士核对并打印新生儿腕带信息,腕带一式两份,分别佩带在新生儿的右手腕及左脚踝,腕带信息内容有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
4.7.7责任护士查房或巡视病房时首先检查腕带是否遗失、损坏,信息是否清晰,易于识别,所有医务人员或患者发现腕带遗失或损坏时,要及时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后更换新腕带。
4.7.8更换腕带流程
4.7.8.1住院患者,除儿科、新生儿科患儿以及产科新生儿;需更换腕带时,要由护士联系住院处打印新腕带,佩戴时需和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确认患者姓名、住院号。
4.7.8.2儿科患儿需更换腕带时,由儿科护士打印新腕带,佩戴时需和患儿家属核对确认患儿姓名、住院号;产科新生儿需更换腕带时,应由产科护士打印新腕带,佩戴时需和患儿家属核对确认患儿姓名、ID号和脚印。
4.7.8.3新生儿科患儿需更换腕带时,要由护士打印新腕带,佩戴时护士与患儿家属或两名医务人员核对确认患儿姓名、住院号、脚印。
5.监控措施
5.1医务科、护理部、药务科等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监控和督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患者的识别标志。
5.2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对全体新进员工进行识别患者制度培训。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避免出现患者识别错误。
5.3医务科、护理部抽查员工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情况。
6. 参考文件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