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评估案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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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评估案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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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评估案例一.docx

商标权评估案例一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3.2

商标权评估案例一

案例

F公司拟将公司拥有的H系列注册商标转让给S公司,现委托某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一、被评估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F公司拥有的H系列注册商标,共20件。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资产转让,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3月31日。

F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要产品是H牌和M牌家用缝纫机。

其中H系列注册商标由F公司拥有,M系列注册商标由M公司授权F公司使用。

F公司拥有的H系列注册商标是老牌的国产名牌,有着悠久的历史。

F公司的前身F厂始建于1919年,专业生产缝纫机已达80余年。

早在1951年,该厂就向商标主管当局申请注册了H商标。

1985年,再次在缝纫设备及零部件上注册了H商标。

H牌缝纫机以其卓越的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和喜爱,在中国市场上占有极高的声誉。

自1956年起,F厂向包括印度尼西亚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H牌缝纫机,赢得外商和客户的喜爱。

F厂还先后在美国、英国、马来西亚、泰国、香港等四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H商标,使之得到了广泛的国际保护。

长期的商业使用,优良的产品品质和广泛的国际注册,已使H商标在国内外建立了良好的信誉。

1991年12月,H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保护。

H系列注册商标作为市著名商标,曾多次被评为国家级、部级、市级的优秀产品,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例如:

1987年H牌缝纫机被评为市优质出口商品;1992年H商标被评为市著名商标。

H系列注册商标在其长期的发展中,积累形成了牢固而扎实的竞争优势。

在技术上,从五、六十年代起,F厂一直掌握着产品的核心优势,通过不断的工艺改革、技术创新和设备的更新改造,保持着行业中技术领先的竞争优势。

如:

为解决机壳表面的质量问题,采取了使用喷枪喷涂腻子和静电喷涂技术,淘汰了手工刮腻子和手工喷涂的工艺;对易变形的零件采用了碳氮共渗,软氦化热处理工艺,保证了零件经热处理后不变形和少变形,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缝纫机在国内市场上销量大幅度缩减,再加上假冒产品的冲击,F公司效益开始下降,并出现连续亏损。

由于大量民营企业采取假冒手段谋取品牌价值,H品牌价值受到严重影响。

要使品牌价值持续发展,必须立足于产品的更新,开发中高档多功能家用缝纫机,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并借助现有品牌优势,开发内销市场,拓展外贸出口。

但由于F公司缺乏资金实力,已无能力谋求这一发展。

而S公司有意在不断发展工业缝纫机的同时发展中高档多功能缝纫机,结合工业缝纫机行业的资金实力与家用缝纫机行业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做大品牌。

同时为振兴本地缝纫机制造业,根据国际上缝纫机的发展趋势和政府的战略发展目标,市政府准备将家用缝纫机和工业缝纫机行业整合为一体,以充分发挥这两个行业各自的优势。

因此,经董事会决议,F公司拟将公司拥有的H系列注册商标转让给S公司。

经清查核实,除注册号为XXXXXXX的商标注册证已遗失外,其余19件商标均有商标注册证,注册人为F公司。

因此,F公司委托评估的H系列注册商标为F公司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享有国家规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些商标均无账面记录,无账面价值。

委托评估的商标为正常使用中的商标,曾向并正向多家企业提供使用许可。

二、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主要依据以下资料进行:

(1)F公司营业执照;

(2)企业1999年、2000年和2001年3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企业1999年和2000年的审计报告;

(4)F公司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5)H牌商标评估董事会决议;

(6)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情况一览表;

(7)企业概况简介和历史沿革;

(8)企业各类资质证书(F公司及H牌缝纫机荣誉证书);

(9)H系列商标注册证,共19件;

(10)许可外发定牌生产合同;

(11)机头定牌收购合同;

(12)机架定牌配套合同;

(13)台板定牌配套合同;

(14)有关假冒产品对本市家用缝纫机行业的影响;

(15)其他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

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Ri:

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r:

折现率;n:

预期收益年限。

四、评估过程

由收益法公式可知,重点在于确定收益期限、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三个参数。

(一)收益期限的确定商标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在有效期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核准注册日起的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按照上述规定,通常认为商标专用权的寿命期限是无限年期。

(二)预期收益的确定

1、考虑的因素和假定前提本次评估中对商标未来收益的预测考虑了下列因素:

(1)被评估商标的应用历史;

(2)被评估商标业曾收取过的使用权费;

(3)家用和工业机械市场对H系列注册商标的认识程度和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4)商标原持有人F公司从事有关产品生产的历史、水平、业绩以及在行业中的知名度;

(5)S公司受让商标所有权后对其利润的影响;

(6)商标所有权按约定的条件转让后,原持有人F公司将停止在家用缝纫机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本次评估还作了如下的假定:

(1)被评估商标按现时用途继续使用;

(2)商标受让方具有与原商标持有人相当的技术力量,能持续有效地保证使用受让商标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原产品的质量水平;

(3)商标受让方具有与原商标持有人相当的营销能力,市场销售情况符合正常的发展趋势。

2、商标使用费的确定

H系列和M系列注册商标曾经或现在正在收取的商标使用费情况如下:

(1)外贸出口

为了满足H牌家用缝纫机出口的需要,稳定和拓展国外市场,

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F公司与H进出口公司在认可和遵循F公司《关于进出口公司向外收购家用缝纫机机头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协商后签定协议规定:

F公司按H进出口公司实际收购H牌家用缝纫机数量,按每台5元标准收取牌誉费。

H进出口公司确保全年向F公司下达H牌家用缝纫机要货订单40万台,若全年要货数量不足40万台,不足部分按每台5元标准向F公司进行赔偿。

H进出口公司若对F公司H牌家用缝纫机的要货量全年超过40万台,超出部分F公司免收牌誉费,同时再按每台5元的标准向H进出口公司返还牌誉费。

F公司与甲厂等五家企业签订家用缝纫机机架配套协议书,规定每件收取商标使用费0.50元。

F公司与乙厂等六家企业签订家用缝纫机台板配套协议书,规定每件收取商标使用费0.50元。

(2)内贸销售

F公司与甲厂等六家企业签订家用缝纫机机架配套协议书,规定每户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H和M品牌的机架配套,每户每年一次性收取商标使用费5万元。

F公司与乙厂等六家企业签订家用缝纫机台板配套协议书,规定每户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H和M品牌的台板配套,每户每年一次性收取商标使用费5万元。

F公司199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大力度的调整。

2000年F公司产销H牌和M牌家用缝纫机95.6万台,其中内贸销售44.2万台,外贸出口51.4万台。

2001年起,F公司以新的经营思路调整经营计划,即公司所属工厂只生产40万台,人员从1,200人压缩到300人,并通过转制形成独立的法人实体,要求扭亏为盈,自负盈亏。

同时选择和部署了五个定牌生产收购点,通过技术工艺监督、质量标准把关等,每个点收购13万台左右家用缝纫机,共计65万台左右。

连同转制后的生产工厂的生产量,全年计划产量105万台,从而形成以自身生产基地为基础和依托、充分利用商标价值和效应、进行品牌运作和经营的经营格局。

据此可预测2001年F公司计划生产收购总量105万台家用缝纫机,其中用于内贸销售45万台,外贸出口60万台。

H品牌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高于M品牌,而M品牌产品则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

根据有关资料的分析,可以估计H品牌产品占F公司外贸出口的2/3,内贸销售的1/3。

在外贸出口方面,根据F公司与H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可以将H品牌产品的外贸出口定为40万台,则外贸出口的年H商标牌誉费为40X(5+0.5+0.5)=240万元。

在内贸销售方面,F公司每年向配套厂家每户一次性收取商标使用费5万元,这是配套厂家使用H商标和M商标的费用,应在H商标和M商标之间分配。

因此内贸销售的年H商标牌誉费为12X5X1/3=20万元。

总计为240+20=260万元。

(3)折现率的选取

1、与折现率有关的统计平均数字

全国上市公司1999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355%

全国工业类上市公司1999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409%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25%

1年期短期贷款利率5.85%

2、折现率

根据最近公布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统计,1999年度全国所有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355%,其中工业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409%。

在确定折现率时,不仅要考虑普遍意义上的投资风险,还应当考虑具体企业所存在的个别风险,例如经营风险(产品适销情况、企业之间的竞争等)、财务风险。

此外,还应适当考虑买卖双方的利益分配。

所以将其他风险报酬率定为7%。

但是,H系列注册商标还有一种风险,那就是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击。

自1998年以来,假冒H牌家用缝纫机开始进入市场,且越演越烈。

目前市场上的假冒产品已超过了F公司正宗产品的总产销量,致使F公司产品近年来不断萎缩,短短三年内,内销产品从140万台左右跌落到40余万台,出口产品从80万台以上跌落到50余万台。

尽管公司组织了专门打假队伍,投入大量经费,四处打假,但治标不治本,收效甚微。

所以考虑到这一点,再增加3%的企业特有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中,考虑了上述诸多因素后,以全国工业类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409%为基础,再加上10%的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也即所确定的折现率为18.14%,取整后为18%。

(四)收益现值的计算

综上所述,F公司的H系列注册商标权价值计算如下:

V=260—18%=1444万元

案例分析

该案例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1、评估对象的确定

在商标权评估中,评估对象的确定应以产权为依据,被评估商标应是资产占有方拥有的商标。

在该案例中,虽然F公司同时生产H牌和M牌家用缝纫机,并且根据市政府行业整合计划,H系列注册商标和M系列注册商标都将转让给S公司。

但是,F公司只拥有H系列注册商标,M系列注册商标是由M公司授权F公司使用。

因此,在评估中只能以F公司拥有的H系列注册商标作为评估对象,而不能将M公司拥有的M系列注册商标纳入评估范围,尽管M系列注册商标目前由F公司使用。

2、收益的划分

根据F公司和甲厂等企业签订的家用缝纫机机架配套协议书以及和乙厂等企业签订的家用缝纫机台板配套协议书,每年由这些企业向F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H牌和M牌机架或台板配套,F公司则每年每户一次性收取商标使用费5万元。

由于该商标使用费是因使用H牌和M牌商标而产生的,而本次评估的对象只是H系列注册商标,不包括M系列注册商标,因此要将该商标使用费在H品牌和M品牌之间进行划分。

本案例是根据有关资料分析,确定H品牌和M品牌在公司产品销售中的份额,以此为依据进行划分。

由此可见,在商标权评估确定收益时,首先要注意该收益是否仅

由被评估商标产生,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如果收益是由被评估商标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则应选择合适的方法在被评估商标和其他影响因素之间进行划分。

3、折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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