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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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工作流程,保障上下游环节工作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2.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廊坊市大家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建设项目。
3.职责
3.1成本与风险控制部负责本细则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各部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4.概念
4.1设计变更
4.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主办,按公司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后,经工程管理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4.1.2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Ø设计院对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工程量变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Ø建设单位要求并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Ø工程管理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2工程指令
4.2.1概念:
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管理部主办,按公司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并交由承建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特急工程指令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为一般工程指令。
4.2.2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
Ø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Ø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Ø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Ø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4.3签证
4.3.1概念:
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
5.原则
5.1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
5.2事前审批原则:
要求设计变更(除结构类变更外)及工程指令(除特急工程指令)均需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5.3一单一算原则:
一份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应办理一份签证,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
5.4完工确认原则:
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完工后,承建商、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在签证单上必须及时完成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盖章确认。
5.5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以签署齐全、有效的原件作为依据。
6.部门职责
6.1工程管理部职责
6.1.1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有助于优化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6.1.2负责与设计院对接,盖章签发变更图纸,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发放,并对时效性负责;
6.1.3应有保证图纸质量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6.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结构安装等专业优化施工设计的设计变更审核;
6.1.5负责工程指令的发起,并对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6.1.6对设计变更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评判,审核设计变更的发放;
6.1.7负责办理承建商报送的签证;并对签证办理的及时性、内容准确性负责;
6.1.8负责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的收集整理、盖章、归档下发,并对各种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是与承建商进行资料对接的唯一出口;
6.1.9配合成本控制部对签证的结算工作。
6.2成本与风险控制部职责
6.2.1负责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下发审批过程中的成本预估,确保预估及时准确,并将预估数据在动态成本的及时准确反映;
6.2.2对签证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建议。
6.2.3建立专项登记台账,每月定期统计各类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工程价款,并反馈通报。
7.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的下发流程及审批注意事项
7.1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的下发流程,分别详见流程图1及流程图2。
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7.2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审批注意事项
7.2.1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通过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打印及下发相关单位并存档;
7.2.2工程管理部在发起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时,若因一个专业变更导致其他专业相应调整的,应召集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共同研拟工作。
7.3工程管理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时应无歧义完整表述,以便于成本控制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及承建商实施。
7.4无特殊情况,成本控制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
估算时,对措辞不清,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或指令单应及时退回更正并重新填写。
7.5对于预估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应建立专项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
7.6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内容涉及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承担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单位。
7.7所有设计变更单及工程指令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指令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
1流程图1(设计变更下发流程)
流程图2(工程指令下发流程)
8.签证的办理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8.1签证办理的流程,见流程图3
8.2签证办理的要求:
8.2.1工程管理部应将签证办理的流程知会监理公司及各承建商;同时在起草合同时,应将》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8.2.2监理公司和工程管理部工程师的签署要求为:
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和项目工程师可以不必确认工程量,但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
8.2.3办理的时间要求:
Ø承建商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签证,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工程管理部在监理完成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成本控制部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项目经理1个工作日审批,并在后1个工作日内由经办工程师完成下发手续。
Ø工程管理部对监理公司的完成时间负责。
流程图3
8.3签证确认注意事项:
8.3.1承建商申报的签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或完成情况等必须由承建商、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三方现场签名确认。
8.3.2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8.3.3设计变更的内容完全按文件要求施工完毕时,只需要确认完成的事实;设计变更文件只部分完成时,应注明完成的内容与范围;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8.3.4监理公司和工程管理部工程师在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禁止签署有关单价和总价。
8.4签证结算的注意事项
8.4.1签证结算审核办理流程
8.4.1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如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则成本控制部应将该费用知会给工程管理部相关工程师,相关工程师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
8.4.2签证结算的编号由成本与风险控制部负责编制和归档,编号规则为“合同号-流水号”,并建立电子文档台帐;原件返还承建商一份,以便合同结算申报报送原件。
9.表格
(统一表格)
(统一表格)
工程签证单(统一表格)
(范本)
工程指令单审批表
工程变更单审批表
工程签证单
工程名称:
签证单编号:
施工单位填写
对应的工程指令单或设计变更单编号:
完工时间:
年月日
附件资料:
□结算书□变更依据□照片(可选)□其他(请注明):
签证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公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
公章: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公章:
1、签证申报流程:
2、所有签署人签名时均需注明日期;
3、签证资料包括:
后附变更依据的本表单一式四份(承包商一份,监理一份、建设单位两份)
工程指令单
工程指令单号:
项目名称
日期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费用责任单位
□公司□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指令内容:
主办工程师:
项目经理:
设计变更单
变更单号:
项目名称
变更主题
(注明对应的图纸;适用的房型及楼号)
主送单位
变更原因
费用责任单位
□公司□单位名称:
有无附图及附图编号
□无□附图编号:
变更内容:
工程管理部(签字盖章)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工程管理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证(一式四份);
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⑤结算书(一式两份);
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工作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签证单及相应的结算书;因乙方原因,资料报送较规定时间延误的违约金按最终审定价的3%支付给甲方。
(七)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5%,乙方将支付超出最终审定价5%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
(例:
超报违约金=(上报金额-审定金额*1.05)*10%)
(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甲方成本与风险控制部一般在每月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5日工程管理部已办理的签证的结算审核并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工程指令审批单
合同或协议名称
指令名称
大家新城A区1号楼南面外线排水管
审批单编号
指令内容概述、理由
外线排水管,安装施工事宜
经办人:
日期:
工程管理部意见
审查人:
日期:
成本与风险
控制部意见
审查人: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审核人:
日期:
总经理意见
审批人:
日期:
董事长意见
审批人:
日期:
备注:
额度2万元以内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2万元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工程变更审批单
合同或协议名称
变更名称
审批单编号
设计单位
拟变更内容及理由
经办人:
日期:
工程管理部意见
审查人:
日期:
成本与风险
控制部意见
审查人: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审核人:
日期:
总经理意见
审批人:
日期:
董事长意见
审批人:
日期:
备注:
额度2万元以内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2万元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