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131创新型人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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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131创新型人才
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131”创新型人才
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玉卓书记在10月8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2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第二批“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工作在新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
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应从已备案的“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中产生。
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按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重点选拔新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和科技型企业中从事原创性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二)选拔条件。
第二层次人选,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作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区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区级及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
4.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内、市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业内认可”的原则,由新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
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以及新区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街镇在组织推荐第二层次人选前,先组织所属单位或区域内单位参照第三层次人选条件“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选拔第三层次人选,并填写《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报新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备案。
(二)组织推荐。
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化原则,由其所在功能区人力社保局或街镇负责推荐。
(三)评议报送。
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以及新区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街镇负责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核实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在保证材料填报准确无误的前提下进行评议,经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后,于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新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处。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以及新区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街镇形成的推荐报告(主要包括本区域或本系统“131”三层次和二层次存量人才状况以及本次二层次人选的组织推荐程序、公示情况、人选基本信息等)1份;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需用A3纸正反面书式打印装订),《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相关佐证材料(即申报人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后附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要求不超过30页。
以上各材料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评审公示。
新区人力社保局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在新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建议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审核批准。
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选拔“131”第二层次人选,对进一步发现凝聚培养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扎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借助各种媒介,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发掘和鼓励本区域、本系统内的优秀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131”第二层次人选的申报工作,此次未入选人员将纳入后备人才库。
(三)严格纪律。
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时,务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其“131”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6日(星期五)前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电话确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
刘明政联系方式:
23708517
电子邮件:
liumz@
地址:
天津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1楼高新人才
附件:
1.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姓名:
单位:
区域系统:
申报年度:
专业类别:
(必填)
组别:
(必填)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封面填写方法:
“专业类别”栏按照GB/T16835—1997分为以下几类,申报人选根据自身所从事专业情况选择合适类别填写:
理学:
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力学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科技信息与管理类;工学:
地质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热能核能类、电工类、电子与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工粮食食品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纺织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公安技术类、工程力学类、管理工程类;农学:
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保护类、动物生产与兽医类、水产类、管理类、农业推广类;医学:
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管理类;哲学: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经济学: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
法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
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体育学类、职业技术教育类;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艺术类;历史学:
历史学类、图书信息档案学类。
“组别”栏分“工程技术”、“生物医药”、“社科经济”三大类。
2.第二至第六项栏目起讫时间均为2013年1月开始。
其中,获奖名称须填写局级以上重要奖项,如新区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等;代表论文和著作栏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已发表论文、著作(教材)、译著等,最多各限15篇;专利情况栏须填写至少已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
3.此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此表一式3份,一律用A4纸打印,务必提供照片粘贴于照片处。
表内第二至第六项栏目内容均须附复印件作为附件(注:
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附件要求不超过40页),并单独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照片)
务必提供
身份证号
出生地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最高学历
学位
技术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曾入选其他人才工程计划
是否为本区域或本系统
第三层次人选
主要简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单位
从事何工作
备注
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学术组织名称
所任职务
备注
二、获奖情况
获奖名称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级别
等级
排名
获奖时间
注:
获奖名称填写局级以上重要奖项,如新区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等;
奖励级别分“国家级”、“市部级”、“局级”;等级指“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获项目(课题)资助情况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来源
项目(课题)
级别
金额
(万元)
起止年度
排名
是否结题
注:
项目来源指“发改”、“科技”、“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级别分“国家级”、“市部级”、“局级”。
项目排名前三的,不限项目数;项目排名第4及以后的,限4项。
四、专利情况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批准时间
申请地区
是否授权
是否通过实质性审查
排名
注:
只填写至少已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
专利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发明专利不限数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均限10项。
五、代表论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期刊号
发表
时间
排名
是否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论文
类别
索引情况
影响
因子
被引用次数
注:
类别指国内外期刊、国际会议等;索引指SCI、EI、SSCI等;论文限15篇。
论文除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外,均不计分。
六、代表著作
著作题目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书号
类别
排名
注:
类别指教材,专著,译著;著作限15部。
七、简述学术技术方面主要成绩和贡献(限800字)
八、2年培养期个人计划与预期目标(包括拟开展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计划安排、实施进度、阶段性科技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人才培养工程预期目标,限1000字)
人选承诺
本人对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人选(签名)
年月日
单
位
公
示
情
况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对申报推荐人选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以及单位对申报推荐人选的培养目标、措施、经费保障,要求目标描述定性定量结合,措施列举采用条目式)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推荐意见,以及本区域或本部门对人选的培养目标和措施,要求目标描述定性定量结合,措施列举采用条目式)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功能区(系统)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功能区(系统)
所在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从事专业
专业类别
组别
曾入选其他人才工程计划
是否为本区域或系统第三层次人选
附件3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
功能区(系统)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功能区(系统)
所在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从事专业
专业类别
组别
曾入选其他人才工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