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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制度DOC

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完善,创新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

     贯彻执行。

2、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会同保卫科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工作。

3、     负责学生宿舍的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     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文化活动和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     负责学生宿舍区的班级,违规情况统计。

通报工作,建立学生

     公寓管理信息资料库。

6、     配合总务科做好宿舍财产管理,提出宿舍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

7、     做好宿管人员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8、     成立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并组织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9、     做好宿舍内部设施报修工作。

10、     负责公寓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1、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     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

2、     拟定、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加强公寓管理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寓管理员的工作标准和业务素质。

4、     宿管科干事对公寓管理员进行综合考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

    惩。

5、     督促检查学生宿舍的入住、调整和清退工作。

6、     有针对性开展公寓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7、     负责与总务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公寓正常运转。

8、     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及管理工作。

9、     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工作,纪律监督。

10、负责公寓管理人员上班,节假日值班协调与安排。

10、     负责对公寓管理人员的考核,请销假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管理科干事工作职责

 

学生公寓管理科干事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认真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的实施工作。

2、协助科长拟定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对公寓管理人员的综合考评,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     惩。

 

4、做好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清退工作。

5、做好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公寓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    故的发生。

6、做好内部协调工作,保证公寓的正常的使用。

7、做好公寓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公寓的财产管理和保修工作。

9、负责协调公寓管理员节假日上班,值班的协调与安排。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管理员工作职责

 

学生公寓管理员在学生公寓管理科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     负责本学生公寓安全、财产、设施、卫生的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

  发生。

2.负责24小时轮换值班,做到值班室不离人。

3.负责出入公寓人员登记,对携带物品的人员要凭《携带物品出入

  证》出入公寓。

4.负责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开、锁本公寓楼大门。

5.负责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的保管并按照备用钥匙的借用程序。

防止

  学生宿舍物品的丢失和被盗。

6.负责对本公寓各楼层每天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对在公寓内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领导反映。

8.负责协助学生公寓管理科做好本公寓学生宿舍公物登记,公物损

  坏的赔偿及报修工作。

9.     负责协助学生公寓管理科对学生进行公寓安全,纪律卫生教育,

      以保证学生公寓安全、和谐、干净、整洁。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体健康。

为搞好大专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     常规要求。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

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

安排好每天的就、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 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8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

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 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片等。

不得扔果皮、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导入便池和下水道等。

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 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面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

(包括在墙面上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涂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

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清洁给予处罚。

如未查出责任人,则该宿舍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大专部每周检查4-5次宿管科每周抽查1-2次,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宿管科,均记入大专部考核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系优秀宿舍、

三、     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照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及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奖励。

不达标宿舍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 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限期整改,一周没达标三次以上,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 各宿舍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不配合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20分)。

(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墙壁 门窗(20分):

(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具摆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5分)杯子要叠放整齐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统一线,床下。

无杂物乱放。

6、纸篓和卫生工具(15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7、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

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8、未打扫(0分)

 

 

 

 

 

 

 

 

 

 

 

 

 

 

 

 

宿舍安全须知

 

1、遵守校纪校规,严格请销假制度,按时就寝。

爱护公物,讲文 

    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不大声喧哗。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以防止发生火灾。

4、严禁学生夜不归宿,严禁私自留校外人员住宿。

5、贵重物品放在铁柜内,上好锁。

6、不要在身上或宿舍内存放多余的现金,以防被盗。

7、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离开宿舍必须关灯、关电扇、关窗、关门上锁。

8、严禁从宿舍窗户向外扔垃圾、杂物,以防砸伤行人,一旦发生后果自负。

9、严禁在宿舍燃烧东西并向窗外扔,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校内及舍。

10、对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宿舍向学生兜售各种商品,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向学院保卫科报告。

举报电话:

88165007.  

 

 

 

 

 

 

 

 

 

 

学生宿舍公物及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公共财物设施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杜绝人为损坏而造成的资产流失,更好的为住宿舍学生服务,同时教育广大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依据西安机电信息技师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宿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学员提供给学生在宿舍使用的公共物品设施,均属学院资产,任何人无权损坏。

确因学生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二、     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范涛,包括所有配置在学生宿舍及宿舍区的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

三、     学生宿舍公物管理实行二级管理。

院学生处宿保科负责全院学生宿舍各类公物的一级管理。

各系负责学院配置给系的学生宿舍、公物的二级管理。

四、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处宿保科根据各系学生人数将学生宿舍合理的分配给各系,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五、     学生宿舍公物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损坏者都必须赔偿。

经专业人员鉴定属自然老化的,由学院负责更换。

六、     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域内配备的公共物品,如消防器材、应急灯、监控摄像、大门、卫生间、洗澡设施等,由学生处宿保科统一编号、登记、建档、立账,并定期清查核对。

要求做到账、物相符,账目必须 由专人管理。

七、     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内所有公共财产,一律实行责任制。

楼内公共场所公物,宿舍内公物由各系、班级和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八、     配置给学生宿舍内的公物,若有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情节严重的,按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九、     新生入校应到各系办理入住手续,并每人交公共物品使用押金100元。

学生入住期间,如损坏公务从押金中扣除,押金扣除先后进行现金赔偿。

毕业时,押金退还本人。

十、     毕业生离校前,由各系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宿保科、各系宿管员、系领导、班主任共同对宿舍公物进行统一检查,经确认公物无损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不予发放毕业证和技能证。

十一、     学期末,由学生处宿保科各楼管理员和各系共同进行一次公物普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因各系工作失误造成共物及设施损坏的由各系负责赔偿。

十二、     对公物损坏造成严重后果的系,在全院进行通报。

对系领导的处罚由院人事处处理。

十三、     携带公物出楼,必须在楼值班室办理携物出门证。

凭出门证方可带物品出院大门,负责一律不准出大门。

十四、     各系学生宿舍公共物品设施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十五、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

1、学生入住宿舍流程

   2、学生离校退宿舍程序

3、学生宿舍维修办法

 

 

 

 

 

 

 

 

 

 

                             西安机电信息技师学院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学生入住宿舍流程

1、     每学年开学前,各系根据学生报名人数,按专业、班级确定每个宿舍入住学生名单。

2、     新生入学后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对入住宿舍公物进行确认,并填写学生宿舍公物确认表(一式三份)。

3、     班主任将学生宿舍公物确认交本系,由系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学生处宿保科。

各系、班主任各留一份后,发放钥匙学生入住。

4、     各系应对入住的学生登记注册。

随时掌握入住学生情况,加强宿舍管理。

 

学生入住流程:

 

班 主 任 带 领学 生 对 宿 舍进 行 确 认 

 

确 定 每 个 宿 

舍 学 生 入 住名 单

各 系 根 据 学  生 报 名 

人  数

 

 新生填写学生宿舍公物确认表(一式三份)

  发 放 钥 匙 

 学 生 入 住

 将学生宿舍公物确认表交学生处宿管科、各系宿管员、自己留一份

                       

 

 

 

 

 

 

 

 

 

 

 

 

 

 

学生办理离校退宿程序

 

1.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都必须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公物清单检查验收,完好无损后,签字确认。

如有丢失损坏,按公物管理规定,照价赔偿。

3.学生修完学业毕业,由各系统一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各系应按班级,房号填制离校退宿学生明细表,连同学生宿舍公物确认表一同交学生处宿保科统一对宿舍公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4.学生中途因故离校,由学生向所在系提出退苏申请,填制离校退宿表,经各系确认签字后,交学生处宿保科进行验收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

5.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6.宿舍验收签字无误各系将离校退宿表交财务处,退还公物押金。

7.学生在校内期间,如有应缴款项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须全部交清,据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退还公物押金,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离校程序:

 

毕业

学生

 填写离校

 退宿学生

明细表

学生处宿保科对宿舍公物进行验收确认

 

学生离校

退还押金

 

中途

退学

 

 

学生宿舍维修办法

1、     学生宿舍楼内共舞的维修,由学生处总务科组织专门维修人员

     实施。

2、     学生宿舍楼公物维修除人为破坏外,属自然破损的一律实行免

     费维修。

人为破坏的物品由总务科认定责任人交那维修费后维修。

3、     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公物损坏后由各楼管理员报修,学生宿舍

内公物损坏后学生科于当日直接到各楼管理员值班是报修,填写

报修单。

4、     各楼管理员将报修单交学生处宿保科,由总务科判定责任后,

     通知当事人缴费,确认缴费凭据后进行维修。

总务科接到报修通

     知单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紧急情况及时处理)

     5、如损坏公物自行更换的,所购物品的型号、价格必须经学生处

     总务科进行核准后,方可更换。

6、     学生或各楼管理员对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修,因报修不及时而造

     成不良后果的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7、     除按报修要求及时维修外,打工、木工、电工每天要对有关场

     所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宿舍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表

 

   被考核人: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处罚事由

 

处罚标准

 

处罚数额

 

1

值班期间脱岗,擅离职守。

 

20-30元

 

 

2

未按规定时间开、锁、本楼大门

 

10-20元

 

 

3

对出入本楼的外来人员不询问、登记。

 

10-20元

 

 

4

对携带物品人员处本楼大门不巡查登记。

 

10-20元

 

 

5

值班室内卫生差,东西乱摆放,衣着不整。

 

10元

 

 

6

个人违反学校校纪校规

 

20-30元

 

   

处罚数额合计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宿舍有一个安定的休息和生活环境,特制定规定。

一、学生应该按学院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和宿舍。

二、自觉维护公寓内安静,不准吵闹。

打架、唱歌、划拳、燃烧鞭炮、玩球、跳舞、打麻将、酗酒、大声喧哗、放大功率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生活。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维护宿舍文明,不准在公寓区内经商推销商品,不准传看淫秽书画和影像,不准散发和张贴传单广告。

四、学生进入公寓自觉出示住宿证,尊重公寓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管理人员和学院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礼貌待人,举止文明。

五、严禁男女同学互串宿舍,禁止留宿外宿舍人员及一切外来人员。

六、讲究卫生,保持宿舍清洁、整洁。

宿舍要经常打扫,床上被褥整齐,用品放置有序,不得乱拉乱放衣物等,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片、果皮等其他杂物,严禁从窗户向外外泼水乱扔杂物、酒瓶等,不得将饭菜、垃圾倒入水池、便池内,不转在室内外堆放垃圾。

垃圾必须装袋。

并倒入指定地点。

七、严禁坐在窗台上乘凉、玩耍。

八、爱护公物,在宿舍内公共设施不得私自调换。

拆装、转借,凡有违反者,除通报批评外,照价赔偿。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灯。

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修理,不准私自乱动。

九、严禁在宿舍内乱接电线盒使用电炉、电热器、煤油炉、酒精炉、煤炉、电褥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楼内做饭,违者严肃处理,对违章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严重损失者追究法律责任。

十、注意安全,管好个人财产,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要存入储蓄所或随身携带。

人离宿舍必须锁门,关好窗户,严防外人趁机作案,发现可疑的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和保卫部门,发生案件,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部门。

携物出楼必须到值班室登记、检查、办理出门证。

十一、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休息,积极支持、配合管理人员检查宿舍。

按时熄灯,熄灯后严禁点蜡烛和使用其他照明工具。

23:

00锁大门,未经请假在外住宿者,按夜不归宿论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十二、禁止在宿舍内、走廊、水房、厕所、墙壁上乱划、乱写、张贴。

十三、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管理配发,学生不准配置钥匙,不准私自挂锁。

加锁、更不准把钥匙交给别人,离校时将钥匙交给宿管员。

十四、钥匙入室或者忘带,应先找其他同学开门,如果同宿舍没带钥匙,可持住宿证找管理人员借用钥匙,任何人不准撬门进入宿舍,否则照价赔偿损失外,处以2-3倍的罚款。

十五、不慎丢失柜子门锁钥匙,应先找宿管老师协助处理。

严禁硬撬柜门,负责除加倍赔偿全部损失外,处以警告处分。

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公共财产的使用管理,保障全院正常生活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损坏学院公物要先赔偿后维修。

二、 对所损坏的公物由学生处总务科相关人员依据该公物购买时原价格核定赔偿金额。

三、     当事人自行购买所损坏的物品时,必须购买同型号、同品牌产品,并缴纳相应的安装、维修费用。

四、     各单位的公物管理必须责任到人,所损坏公物如果没有责任到人,则由公物使用管理单位集体赔偿。

五、     所损坏公物应及时报学生处总务科,由总务科相关人员现场做出裁定处理,严禁损坏公物人自行处置,尤其是高空、带电、危险部位,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私自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     对故意破坏学院公共财产的员工、学生、除按原价赔偿所损坏公物外,还要依据公物损坏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并视情节分别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七、     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公物损坏赔偿维修标准》自行作废。

八、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总务科。

附:

公物赔偿标准

                       西安机电信息技师学院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宿舍管理及宿舍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院宿舍管理,充分发挥宿舍为学生服务功能,保证宿舍资产安全,激励宿管人员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院学生宿舍分为标准间6人间,8人间。

标准6人间收费每人1200元/年,普通8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800元/年。

第二条     为了便于宿舍管理,原则上标准间6人间只允许统招男女生入住。

第三条     学生入住宿舍凭财务交费凭证由宿管科统一安排入住。

第四条     学生入住宿舍后,宿舍内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床、柜子、桌子、脸盆架等物品由个人使用并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一律由本人负责赔偿。

宿舍内共同使用的如照明灯、门、窗、风扇、等物品如发生丢失、损坏、谁损坏谁赔偿;若不能确定责任人,择友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第五条     入住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如若违反,将依据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六条     教职工统一入住员工宿舍,员工入住宿舍由本人在人事处办理入住手续并在财务缴纳100元押金后由宿管科统一安排入住。

第七条     员工入住后要爱护宿舍内配发的物品。

如发生丢失、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     宿舍管理

一、     宿舍管理人员每栋按2人配备,宿舍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

二、     24小时值班期间2名值班人员可以分时段进行轮换值班,但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室有人值班。

第九条     宿舍管理人员工资构成为:

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

第十条     宿舍管理人员工资10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200元/月。

第十一条      宿舍管理人员考核由宿管科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宿舍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及处罚办法。

一、     宿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发现晚岗每次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20-30元。

二、     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时间开、锁大门,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每次从本人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10-20元。

三、     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宿舍楼,对出入宿舍楼人员要严格进行登记询问,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每次从本人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10-20元。

四、     对携带物品的人员出入宿舍楼必须持有携带物品批条,否则一律不得放行,对不负责任每次从本人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10-20元。

五、     宿管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如发现脏乱,每次扣10元。

六、     宿管人员必须严格自觉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如有违纪违规行为,除每次扣除20-30元外。

将视违纪违规程度予以行政处理。

 

 

第13条      考核办法。

每月24日以前由宿管科对每个宿管人员当月考核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科长签字后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审查汇总,报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送财务处执行。

 

 

附:

表1  宿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表2  宿舍管理人员处罚汇总表

 

 

 

 

 

 

                         西安机电信息技师学院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宿舍管理人员处罚汇总表

被处罚

人姓名

处罚

金额

处罚事由

 

 

 

 

 

 

 

 

 

 

 

 

 

 

 

 

 

 

 

 

 

 

 

 

 

 

 

 

 

 

 

 

 

 

 

 

 

 

 

 

 

      领导签字:

                            宿管科长签字: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编制

 

1.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2.     各楼层设楼长一名、副楼长一名

3.     每个宿舍设舍长一名

4.     下设卫生部、安全部、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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