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开发外包项目人员租借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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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开发外包项目人员租借合同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工作事宜,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及内容
1.1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现场开发服务模式向
甲方提供软件开发人员外包服务。
(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现场提供开发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
“现场开发人员”)
1.2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开发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2.1费用
2.1.2如现场开发人员数量和开发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1.2条的
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
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2.2付款方式。
221甲方应在如下几个时间点和乙方进行前一阶段的工作量确
认,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工作量确认书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对
应费用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阶段的费用,如有变
故双发协商解决。
工作时间段
工作量确认时间
支付时间
2.2.2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
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2.2.3如因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开发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
后的开发结束时间为准。
第三条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对现场开发人员按照甲方临时
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3.1.2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开发人员的岗位和工
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3.1.3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封闭开发、异地开发等。
3.1.4甲方如认为现场开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在开发过
程中不能满足甲方的实际开发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
更换。
3.2甲方义务
3.2.1甲方应向现场开发人员提供场地、开发相关的硬件和软件
设备等。
本项目终止,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上述工作设备(具
体设备见双方签署的设备交接单)。
以便捷办公为目的,允许乙
方自行携带办公设备前往甲方或甲方现场进行办公,待项目结束
后,乙方可自行携带办公设备离开。
3.2.2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计划,合理安排部署现场开发人
员工作,保证项目进展的高效有序。
3.2.3甲方安排乙方人员从事封闭开发、异地开发等,甲方有责
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
3.2.4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工位、加班餐;如有封闭开发,则甲方有
责任为乙方人员安排食宿;如有外地开发,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
负担交通费及食宿。
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3.3乙方权利
3.3.1乙方有权了解的现场开发人员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工作表现。
3.3.2乙方有权在项目终止时对乙方人员进行调配。
3.4乙方义务
3.4.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现场开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符合甲方项目
开发要求。
3.4.2乙方应保证现场开发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甲
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能够如期启动。
3.4.3现场开发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班、封闭开发或外地
开发。
3.4.4现场开发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网络安全、防病毒、信息保密
等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甲方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4.5乙方承认,现场开发人员在项目开发期间的一切工作成果
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人员变动
4.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开发人员。
4.2乙方要求更换人员:
现场开发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如重大疾病
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开发人员进行补充并进行考核。
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
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
量,如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
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
延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4.3甲方要求更换人员:
如有以下原因之一,则甲方有权提出人员
更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相应开发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
如未通
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
如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并赔
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延期
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目组造成重大危害的;
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4人员缩减。
4.4.1项目开发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缩减。
4.4.2项目开发期间,甲方如向乙方提出缩减人员的要求,需
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5如甲方要求本项目增加相应人员数量,人员结算单价同第二条
所示单价及结算方式。
4.6任何人员变动均须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第五条开发时间调整
5.1如甲方需要调整开发开始时间和开发结束时间,须提前5天书
面通知乙方。
5.2由于开发时间变化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费用
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6.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保密制度,严禁复制、盗用项目有
关信息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其他信息,否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作,拒绝支付任何项目费用,并保留进一步采用法律手
段解决问题的权利。
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现场开发人
员遵守本条规定,若现场开发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
带责任。
6.2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
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故意或无意地透露给第三方。
任何一方违反
本条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本合同而产生的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程序目标
代码及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档、资料等任何乙方开发人员在
开发期间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
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
方式自行使用,也不得以转让、许可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上述工作成果中的任何信息。
乙方及其开发人
员在上述成果开发完成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项目组进行报告并
提供相应的成果。
6.4乙方承诺,现场开发人员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
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侵犯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6.5如果第三人就甲方或甲方客户使用并拥有乙方交付的软件系
统、技术资料等提出或指控甲方或甲方客户侵犯了其专利权、著
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名称权和其他民事
权利,则乙方应及时与该第三人进行积极协商,并尽量与之达成
和解。
如果第三人向法院、仲裁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提起诉讼、
仲裁和行政程序,指控甲方侵犯了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名称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则无论乙
方是否为共同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等,一旦上述诉讼、仲裁和
行政程序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则在上述判决、
裁定或决定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按照上述判决、裁定或决定中
的规定,支付或承担应由甲方支付或承担的有关费用及甲方实际
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如果上述诉讼、仲
裁和行政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禁止甲方或甲方客户继续
使用乙方交付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
本项目成果进行修改或提供替换产品,使甲方再不影响项目正常
使用情况下不再侵权,同时乙方应当赔偿和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费用、法律责任、开销、索赔、诉讼费用、赔偿费用、
以及判决、裁定或决定中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因4.2、4.3条款引起人员变动,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
提供合格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扣减500元/人天的费用。
如
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对应的费用。
逾期超
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
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延
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7.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第
6.5条约定承担有关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
约金。
如乙方不能甲方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对本项目成果进行有效
修改或提供升级替换产品,使甲方在不影响本项目正常使用的前
提下不再侵权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之日
起15日内退还全部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
约及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诉讼费、律师
费及对第三方所承担的赔偿费等,以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
违约金)。
7.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采取补救措施。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逾期超
过一个月仍未进行或未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并且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所
有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或双方或乙方在本
合同开发工作中所产生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总
金额20%的违约金。
7.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开发工作,包括因乙方原因引
起的乙方提供的工作未通过甲方验收,如乙方逾期未完成开发工
作,每延期一天按本合同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支付并不排除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包括要求
乙方承担改正、继续提供服务等责任。
乙方逾期超过40天(自然
日)不能完成开发项目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向
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50%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支付
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甲
方因乙方开发工作逾期导致项目延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但
因甲方或客户方任何原因引起的项目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7.5如乙方擅自中断开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应自甲方
发出书面通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7.6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
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变更
8.1任何一方如需要对合同内容作修改或补充,须提出变更理由和
变更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
盖公章生效,作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第九条其他
9.1双方合作终止后1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
任何形式与乙方提供的现场开发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9.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
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
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
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9.3不可抗力的内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
方均适用。
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
则受阻一方,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
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
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
关责任。
9.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人员为双方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期间
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9.5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费用结算单》
附件二:
《人员变动单》
9.6
本合同作为双方意思之真实表示,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9.7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本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一:
费用结算单
人员
所在项目
工作期限
实际工作时间
费用结算金额
(单位:
元)
开发结束时间:
年月曰
开发开始时间:
年月曰
甲方经理(签字):
乙方经理(签字):
附件二:
人员更换记录表
制表日期:
年月日
离岗人姓名:
离岗日期:
年月日
累计工作时间:
_天
离岗原因:
新上岗人员姓名:
1
上岗日期:
年月曰
延误工作时间:
天
备注:
甲方经理
(签字):
乙方经理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