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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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讲解

参考文献:

郴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1、社会经济发展总战略

紧紧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对珠三角产业承接和经济合作的力度,实现郴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高速高效发展。

2、社会发展目标

至2020年,科技研发经费占GDP2.2%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分别达到20000和8000元;恩格尔系数降到34%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0%,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达100%。

3、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2010年),经济继续以高于全省平均速度增长,GDP年均增长率为12%,总量达到900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19000元左右。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3:

50:

37。

(2).远期(2020年),对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经济总量达到1260亿元,人均GDP超过25000元左右。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2:

48:

40。

4、农业产业发展战略

(1).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2).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3).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道路。

5、工业产业发展战略

(1).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之路;

(2).加快传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实现传统工业向现代高新技术制造业的转变;

(3).要突出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和规模经济,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能源、有色金属、食品医药、新型建材、化工机械等六大支柱产业和一批重点企业;

(4).要大力实施“工业兴市、园区兴工、特色兴园”战略,整合各开发区和工业小区,促进要素集聚、资源集约、产业集群。

6、第三产业产业发展战略

(1).贯彻建设“旅游名市”和“粤港澳后花园”的思路,高水平发展旅游服务业,推动区域旅游合作;

(2).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业,培育大型专业市场;

(3).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中介咨询、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二、市域城镇化发展策略

1、积极推动中心城镇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重点培育大城市,强化郴州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等城市,增强其吸引力和辐射力,使经济发展突出、区域基础良好的部分县发展为县级市;积极

推动以小规模县城和重点镇为主体的小城镇建设,全面提高各级中心城镇的带动作用。

市域中部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动率先发展。

2、优化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整合市域城镇发展

通过合理引导城镇发展动力,推动城镇点轴分布体系的完善和市域中部地区城镇的密集化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加强市域城镇间的经济联系与分工协作,整合市域城镇的协调发展。

3、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市域资源与环境

坚持循环经济模式和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筑科学合理的区域生态环境体系,划定生态功能分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推动郴州市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4、强化规划实施,建立分区发展指引体系

根据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要求,将区域范围内深刻影响未来发展的资源和地区,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政策性地区,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和综合治理,以确保市域各区市县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5、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从市域全局出发,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市域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规模

1、市域总人口规模

201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47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505万人。

2、市域城镇化水平规模

201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2%;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1%。

3、市域城镇人口规模

2010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00万人;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55万人。

4、郴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郴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10年达到48万,2020达到65万。

5、经济区划与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市域各区县的自然经济特征,郴州市划分为四个经济区:

中部经济区、东部经济区、西南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

五、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本次规划确定了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中心镇5个层次的城镇等级结构。

本次规划确定了5个层次的城镇规模结构,

第一层次(50-100万人的大城市):

1个;

第二层次(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

2个;

第三层次(8-20万人的小城市):

6个;

第四层次(2-5万人的小城镇):

20个;

第五层次(1-2万人的小城镇):

37个,详见附表2。

2、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突出综合型,改善工矿型,重视区位性,培育特色型。

即引导有条件的城镇向综合型发展,积极改善工矿型城镇发展质量,增加特色型城镇,使每个地域单元形成综合型、工矿型和特色型城镇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局面。

按照现状主要职能和在市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市域城镇分为综合型、工矿型、工贸型、商贸型、交通枢纽型和旅游型等6大类型。

到规划期末形成以各级综合型城镇为枢纽,以工矿型和特色型城镇为发展动力,不同类型城镇相互协作的市域城镇体系。

3、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主五次,一区多点”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主即由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京广铁路沿线城镇所组成的市域城镇发展主轴:

马田—郴州—宜章城镇发展轴;五次指的是资兴—郴州—桂阳—嘉禾城镇发展轴、嘉禾—临武—宜章—汝城城镇发展轴、桂东—汝城城镇发展轴、莲塘—桂阳—同益城镇发展轴、永兴—安仁城镇发展轴;一区即城镇较为密集的郴资桂一体化地区核心区,多点即市域中多个重点发展的县域中心城市。

五、市域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郴州市中心城区

湘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湖南省重要的有色金属、能源、电子工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期内,郴州中心城区将建设成为以新型工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生态环境优良,城市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市。

到201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达到48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7平方公里;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65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中心城区行政辖区范围,郴江镇、市郊乡、白鹿洞镇、白露塘镇将撤销乡镇建制,并入中心城区。

在空间布局上,城市用地方向在本次规划期限内确定为“南延东进,西优北提,东进优先”。

2、资兴市区

市域次中心城市,资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以基础型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现代工业城市和风景旅游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2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市区的行政辖区范围,鲤鱼江镇、东江镇、三都镇、高码乡、香花乡等乡镇将撤销乡镇建制并入资兴市区,发展为“一城四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3、桂阳县城

市域次中心城市,桂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矿冶工业、旅游业、商品流通业为主,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现代化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14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2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城郊乡、正和乡等乡镇将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按照郴资桂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要求,城区的发展向东南延伸,沿郴桂路发展,形成“三片三中心”的空间结构。

4、宜章县城

市域次中心城市,宜章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湖南省面向南部沿海开放城市的南大门、湖南省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前哨地。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16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6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城南乡将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县城以南京洞为基点,向东推进;以老水切为基础,向南推进。

在天塘坪形成新中心区,新发展区以京珠高速公路为界,路东以工业仓储用地为主,路西以生活居住用地为主。

5、永兴县城

永兴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能源、轻纺、建材、冶炼深加工为主导、山水旅游为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16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6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城郊乡、碧塘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根据其自然条件,沿江划分四个组团一个风景区:

即老城区组团、湘永组团、水南组团、康渚组团和便江风景旅游区,形成分散组团式的城市结构,同时以便江作为绿化隔离带分隔城市组团。

把主要过境交通S212省道线移至组团间隔离带内,通过三座大桥、S212省道及主要干道进行组团间的联系。

6、嘉禾县城

嘉禾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建材业、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业为主,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12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车头镇、钟水乡、石羔乡、盘江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县城发展方向是向北拓展,东至舂陵河、南至县看守所、西到晋屏大道,北到郴桂嘉高等级公路,城市发展采取“南控北扩、东拓西调”的发展战略,形成“一主一副”的组团式空间结构。

7、临武县城

临武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矿产品加工业为主的湖南省边境贸易城镇之一,逐步发展成为湘南地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山水型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6.5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武水镇、双溪乡、花塘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在发展方向上,近期适当向南发展,逐步改造和完善旧城区,远期向南向北发展,远景向西发展。

形成“一个自然风景圈,二条风光带,三个组团,五大公园”的空间布局。

8、汝城县城

汝城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边境贸易为主导,旅游疗养为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山水型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6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5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城郊乡、附城乡、外沙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县城以旧城为主体,向北吉冲片发展居住区;向东北发展一类工业小区;向南沿106国道发展以居住为主,辅以少量行政办公、文教和一类工业的新区,形成新区、旧区有机结合,城区整体连片有序发展的城市结构。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远期向县林科所方向发展,形成城区的新中心。

9、桂东县城

桂东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发展商业贸易为主导,以农林副产品加工为辅的山水型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3.5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5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8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三洞乡、增口乡、黄洞乡、寒口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规划在县城周边集中紧凑发展,工业发展以一类工业为主,近期向县城的西南和北面发展,远期向东北方向发展。

10、安仁县城

安仁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赣边境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是以生态农业为特色,农、工、商、贸综合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型小城市。

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6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8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将扩大县城的行政辖区范围,清溪镇、排山乡、洋际乡、军山乡撤销乡镇建制并入县城关镇。

县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向西为主,向南兼顾,内联外延、同步建设”,即以现有城镇建成区为基础,强化县城与周围乡镇间的联系,在现有建成区西部、南部选择有利地段有计划的拓展,建设新城区。

形成“一带一轴两核三区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六、市域土地利用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1、用地标准

郴州市主要城镇建设用地标准为:

(1).近期(2010年),郴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标准为人均98平方米,县城和建制镇为人均90-110平方米。

(2).远期(2020年),郴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人均100平方米,县城和建制镇为人均90-120平方米。

2、用地规模

(1).近期(2010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00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94平方米,城镇用地规模为188.13平方公里。

(2).远期(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55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00平方米,城镇用地规模为255.0平方公里。

七、市域资源与环境控制保护规划

在全面进行资源环境现状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以合理配置资源为原则,划定资源和环境控制区域,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为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以及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市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1、强化城乡一体化交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2、实行交通先导政策,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以交通建设引导城镇发展。

3、建设以公路运输为主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4、进一步完善道路体系结构,加大客货场站建设力度。

九、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湘南地区旅游服务中心,以自然山水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主导特色、历史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为补充、集生态观光、度假购物、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对珠三角地区和长株潭地区有着广泛吸引力的湘南旅游胜地。

1、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度假休闲旅游,分为城市外围度假休闲地、自然生态度假地和城市度假居住地这三个建设层次。

2、强化郴州市的湘南旅游服务集散功能,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组织服务。

3、完善历史文化旅游,强化“楚天福地”文化系统宣传与创建,同时建设红色旅游区。

4、将河流、湖泊与温泉旅游资源作为郴州市旅游开发的优势资源,注重提升开发质量、控制开发强度。

十、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1、水环境功能区划:

市域范围内主要水域控制段面在枯水期间90%以上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平水期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城区段按水域功能区划分别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

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市域城镇和村庄的大气环境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以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大气环境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限值以内。

3、声环境功能区划:

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噪声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工业混杂区,昼间50—60分贝,夜间45—50分贝;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带,昼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4、固体废弃物发展目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固体废弃物排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

5、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的综合治理或搬迁改造,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应配备先进的除尘设备,推广脱硫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城镇绿化工程,提高城镇绿化率;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使用无铅汽油和其它清洁燃料,提高汽车尾气达标排放率

6、水污染防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开展污水资源化工作;工业污水原则上由各工业企业自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系统。

7、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使噪声的污染防治从点和线的治理转向区域性治理;控制工业噪声,改进内部工艺,搬迁扰民工业;加强社会、商业、娱乐业、建筑施工等噪声的管理。

8、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推行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理与处置,推动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减少堆物的二次污染;严禁有害废弃物向水体排放,实施建筑垃圾、医院垃圾统一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9、生态环境保护:

(1).规划将郴州市域划分为建成区、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二次自然保护区五种类型;

(2).水域环境保护区分为两类功能区:

Ⅰ类保护区和Ⅱ类保护区。

Ⅰ类保护区为源头水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Ⅱ类保护区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3).生态保护和建设:

保护山体,提高植被覆盖率,营造用材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严禁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依法管理土地,保护土地资源,防止耕地污染,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以小流域为单位

综合治理山、水、田,与开发型农业相结合,开发、保护、治理、管理并重,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十一、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1、水资源利用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水功能区划》确定水资源保护区:

以江、河为水源的取水口上游不低于1000米,下游不低于200米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以水库为水源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库全部水域。

水源保护区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控制,水资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供水工程规划(略)

3、供电工程规划(略)

4、通信工程规划(略)

5、综合防灾规划:

重要桥梁、铁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电厂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增加抗震设防措施,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加强全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质调查研究,城镇发展建设用地必须作好地质勘察,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十二、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教育设施发展规划

逐步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普及巩固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率,逐步建立远程教育体系。

2、文化体育设施发展规划

近期,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文化体育设施;中远期,按现代化标准建设各具特色而且适合自身规模、配套齐全的文化馆、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和运动场等文体设施。

3、医疗卫生设施发展规划

建立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门类齐全、专科配套、技术先进、分布合理、规模适度、便利群众的市—县—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十三、市域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国知名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华南地区重要能源基地、湖南省特色出口加工基地、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基地和粤港澳后花园的建设力度,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把郴州建设成为经济强市、生态大市和旅游名市。

2.总体要求:

加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聚集城市功能,完善基础配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3.社会发展目标:

2010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4000元、4900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降到3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5年;初中升高中入学率达到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每万人拥有医生1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综合覆盖率达到75%。

4.经济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8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000元左右;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2010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3:

50:

37,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左右。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单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大气污染得到较好控制,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城镇Ⅱ级空气质量达标率100%;有效保护水资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0%和70%。

6、城镇化发展目标:

2010年全市城镇总人口将达到200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2%左右。

7、近期城镇用地规模

近期人均用地指标为94平方米,城镇用地规模为188.13平方公里。

十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措施

1、立足于郴州市现状条件,结合郴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市域各经济区发展条件、产业定位、环境支撑能力的不同,科学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城镇化发展策略和相关指标,同时注重协调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避免低质量城镇化发展。

2、集中力量建设郴资桂一体化区域,拓展郴资桂一体化区域的发展带动、经济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发挥郴资桂一体化区域对市域各区市县的辐射吸引作用,形成城镇体系网络,加速城镇化发展。

3、通过撤乡并镇等措施对市域各区市县的小城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培育各级中心城镇,发挥规模优势,带动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同时通过迁村并点等形式,带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减少土地资源浪费,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

4、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安排布置重点建设项目,所有规划新增的建设项目要与规划进行协调后,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分析和研究后进行选址。

5、科学编制各小城镇规划,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城镇个性,优化城镇布局结构;制定与小城镇规划管理相适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和规章;各小城镇建设项目审批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杜绝无证规划和无证建设,促进小城镇的法制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郴州市规划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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