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贸易实务导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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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导论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中对商品品质的要求,掌握合同中规定商品品质的方法。

【重点与难点】对商品品质的要求;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以文字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辅导答疑要点】课后思考题之一(1、2)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2学时

第一章货物合同的标的物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商品品质,又叫商品的质量,是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一、对品质的要求

(一)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ISO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它为国际市场商品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具有国际通行证的作用。

为了有利于对我国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评审,我国制定了《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管理办法》,并于1992年3月1日起试行。

为了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出口商品的品质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树立商品国际化的理念。

2.适应各进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适应国外市场自然条件和销售季节

(二)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的方法

1.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

通常被称为看货买卖,采用这种方法时,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看货物,达成交易。

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的商品,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主要针对首饰、古董等商品。

2.凭样品买卖:

是指一个或几个或少量足以代表整批货物品质的实物。

(1)凭样品买卖的种类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

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的,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在此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这是只由买方提供样品,卖方同意后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这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或“回样”或“确认样”。

(2)凭样品买卖应当注意的事项:

①凡是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②酌情采用凭样品买卖的方法。

目前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单纯凭样品成交的情况不多,一般只是作为规定商品的某个或某几个质量指标的依据。

例如,为了表示商品的颜色,采用色样;为了表示商品的款式,采用款式样。

③采用凭样品成交而对品质没有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比如在合同中订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品质与样品近似”

④为了防止履行合同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使用封样。

这是指由公证机构在一批商品中抽取同样品质的样品若干份,在每份样品上打烫上火漆或铅封。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的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大部分商品都适用以文字来表示品质。

1.凭规格买卖

商品的规格是指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若干主要指标,比如成分、含量、大小、长短等。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明确具体、规定灵活的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

2.凭等级买卖

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争议,在品质条款中最好一并规定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

3.凭标准买卖

标准是指经政府机关或工商业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或等级。

在我国,商品标准是由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两种常见的“标准”即F.A.Q.标准和G.M.Q.标准

(1)F.A.Q.标准(良好平均品质)

F.A.Q.标准是指由同业公会或检验机构从一定时期或者季节、某地装船的各批货物中分别抽取少量实物加以混合拌制,并由该机构封存保管,以此实物所显示的平均品质水平作为该季节同类商品质量的比较标准。

(2)G.M.Q.标准(上好可销品质)

G.M.Q.标准是指卖方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适合商品销售,而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去说明商品的具体品质。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有些商品如机械、仪表、电器等,不能简单以几项指标来代表品质的全貌,而必须详细地说明其构造、用材、性能以及使用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说明书和图样来具体表示该商品的品质。

5.凭品牌或商标买卖

对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已久,品质稳定、信誉良好并为买主所熟悉的产品,可凭品牌和商标进行交易。

如果同一种品牌包括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商品,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商标的同时,规定商品的型号规格。

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1)货物的品牌是牌号和商标的物质基础,一定的牌号或商标代表一定货物的品质

(2)如果一种品牌的商品同时有许多种不同型号或规格,为了明确起见,就必须在规定品牌的同时,明确规定型号或规格。

(3)商标和品牌持有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并在进口国进行登记注册,以维护商标专用权;同时应避免其商标和品牌触犯进口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宗教民俗习惯。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独特的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其他产区商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对于这类商品,一般可以采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其品质。

【案例】烟台某果品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规定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急,于是该出口公司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问:

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

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很不妥当。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或索赔要求。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

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

问:

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评析:

我方不用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因此我方言明质量不好,但合同中没提,并且也没有其他指标,英商看货后订货,说明他已认可质量,所以,我方不用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掌握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的规定方法;理解签订合同时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及合同中数量条款的重要性;熟悉国际贸易中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重点与难点】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国际贸易中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辅导答疑要点】课后思考题之一(4、5),二

(1)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2学时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三、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基本内容

根据商品特性确定表示品质的方法。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各不相同。

(二)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1.加列品质公差

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在工业制品的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免的。

为了明确起见,应在合同中加列一定幅度的公差。

2.规定品质机动幅度

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太稳定,因此在规定其品质条款时可加列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

(1)规定一定的范围。

(2)规定一定的极限

(3)规定上下差异。

(三)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2.订立的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1)要从产销实际出发,防止品质条件定的过高或者过低。

(2)要适当选择规定品质的指标

(3)要注意各质量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3.商品的品质描述应该准确具体,科学合理,避免笼统、含糊

4.重视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在表示品质方面的作用

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必要时跟随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条款还可以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

品质增减价条款的制定方法有两种

(1)对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按交货的实际品质按比例增价或减价

(2)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加价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一、数量条款的重要性

(一)数量条款的含义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数量条款的内容繁及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

(二)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1.数量条款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必须事先约定买卖商品的数量,以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

因此,商品数量的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付款。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小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仍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2.数量条款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成交数量越大,单位商品的成交价格往往就越低。

因此数量条款与价格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

特别是作为买方来说,应掌握好这样一种内在关系,争取获得对自己有利的成交价格。

二、计量单位

(一)重量单位

常用的重量单位有:

千克、克、公吨、长吨、短吨、磅、盎司。

(二)容积单位

常用的容积单位有:

升、加仑、蒲式耳等

(三)数量单位

常用的数量单位有:

只、双、件、套、打等

(四)长度单位

常用的长度单位有:

米、厘米、英尺、英寸、码等

(五)面积单位

常用的面积单位有:

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英寸等

(六)体积单位

常用的体积单位有:

立方米、立方英尺等

三、计量方法

国际贸易中,按重量计量的商品很多。

在具体业务中,按重量计量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按毛重计量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的重量即皮重。

这主要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在国际上称作“以毛作净”

(二)按净重计量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不包括包装的重量。

扣除皮重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按实际皮重

指将整批商品的包装一一过秤后求得的实际重量。

2.按平均皮重

指按部分商品的实际皮重,取其平均值乘算出全部皮重。

这主要用于那些包装材料和规格比较划一的商品。

3.按习惯皮重

比较规格化的商品的包装,其重量已被公认,可不必过秤,按公认的重量计算。

4.按约定的皮重

按双方约定的重量计算而不必过秤。

(三)按装运重量计量

装运重量又叫装船重量,指以货物发运时的重量作为交货重量,途中损耗由买方负责。

(四)按卸货重量计量

卸货重量也叫到货重量,指以货物在目的港卸货时的重量作为交货重量。

在这种条件下,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损耗、干缩等原因所短少的重量由卖方负责。

(五)按公量计量

所谓公量是指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所含水份,在另加标准水份求得的重量。

这种方法经常用于经济价值较大而水份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等。

计算公式有两种: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六)理论重量

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尺寸的商品。

只要尺寸符合,规格一致,其重量大体相等,根据件数可以推算出重量,如规格钢板等。

(七)法定重量

国际上有些国家的海关法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按法定重量计算的。

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即内包装的重量。

【案例】国内某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

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明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

问:

在此情况下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评析:

我方不能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从合同内容来看,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但成交前我方寄送样品时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

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样,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某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10公吨,合同的数量订明:

“10公吨”。

结果,澳方所交的羊毛实际回潮率竟高达33.3%,使我方吃亏不少。

问:

本案例中,导致我方吃亏的原因是什么?

评析:

本案例中,导致我方吃亏的原因是买卖双方在重量的计算上没有事先约定标准回潮率。

对于吸湿力强的商品要按公量计算。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掌握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的规定方法;理解包装的含义和作用;

【重点与难点】数量条款的规定方法;包装的含义和作用

【辅导答疑要点】课后思考题之一(3、7、8),二

(2)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2学时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四、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商品的数量是通过一定的度量衡单位来表示的。

各国使用的度量衡制度也不同。

目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四种:

公制、美制、英制和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3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

因此同一计量单位表示的实际数量会有很大不同。

例如:

重量单位吨有:

公吨、长吨、短吨之分,实行公制的国家一般采用公吨,每公吨等于1000公斤;实行英制的国家一般用长吨,每长吨为1060公斤;实行美制的国家一般使用短吨,每短吨为907公斤。

我国采用的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单位。

在出口业务中,除照顾对方国家贸易习惯约定采用公制、英制或美制计量单位外,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我国进口的机器设备和仪器等,应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否则,一般不许进口,如确有特殊需要,也必须经有关标准计量管理部门批准。

五、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基本内容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要定明计算重量的方法、重量的机动幅度等内容。

(二)数量机动幅度的有关规定

在国际交易中,有些商品是可以加以精确计量的。

但在实际业务中,许多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如散装谷物、矿砂以及一般的工业制成品等,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通常有以下两种做法:

1.溢短装条款

所谓溢短装条款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在使用时,可简单地在增减幅度前加“±”符号。

2.数量条款中使用“约”字

为了使装货数量可以有所机动,合同中对数量规定为约数,即在某一具体数量前加一个“约”字,从而使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一定范围的灵活性。

应该注意的是,“约”数的含义各国掌握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2%,有的解释为“5%”不等。

根据《UCP600》规定,应解释为数量不超过10%。

因此履行时易引起纠纷,我国很少采用。

五、签订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理确定成交数量

1.对进口商品数量的掌握

(1)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

(2)国内货源供应情况。

(3)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动。

(4)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

2.对进口商品数量的掌握

(1)国内的实际需要

(2)国内支付能力

(3)市场行情变化

(二)数量条款应明确、具体

(三)适当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1)数量机动幅度大小要合适

(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3)溢短装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重要性和约定包装条款的意义

出口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保护商品品质完好和完整所使用的盛器或包装材料。

在国际贸易中,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有适当的包装。

良好的包装不仅可以保护商品,而且还能宣传和美化商品,提高商品身价。

因此当今许多国家都把改造包装作为加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包装还是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

二、商品包装的种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方便装卸和储存、便于计数和分拨。

运输包装应该本着经济、节约、合理的原则进行。

1.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1)针对不同特性的商品采用不同的包装。

(2)包装设计要合理以减少包装用料。

(3)注意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各国法律对运输包装的规定不一,比如,美国政府宣布,从1998年12月17日起,凡未经处理的中国木制包装箱和木制托架,一率不准入境,以免带进天牛(甲虫)而危害美国森林。

2.运输包装的种类

(1)单件运输包装。

单件运输包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2)集合运输包装。

集合运输包装是指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为了适应运输、装卸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将若干件单件运输集合成一件大包装。

这对于提高运输效率、保护商品、节约费用都有积极的作用。

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主要有集装包和集装袋、托盘和集装箱。

①集装包或集装袋是指用合成纤维或复合材料编织成的圆形大口袋或方形大包。

集装袋一般用于包装那些用纸袋、塑料袋作为小包装的商品,如面粉、大米等。

②托盘是指用木材、金属或塑料制成的托板,将货物堆放在托板上方,并用箱板纸、塑料薄膜或金属绳索加以固定,组合成一件包装。

托盘下面有插口,供铲车起卸用。

③集装箱是指一种用金属板或木材、纤维板制成的长方形大箱。

既是货物的运输包装又是运输工具的组成部分。

它是目前使用最广和发展最快的一种运输包装。

集装箱的规格常见有A、B、C、D四种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0英尺,我国一般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规格)

标准集装箱一般有全球唯一的识别号,识别号的编号规则是:

箱主代号(前三位字母)+设备识别号(U代表海运集装箱)+顺序号(6位数)+检测号(最后一位数)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对销售包装的要求;掌握各种包装标志的内容和作用;理解中性包装和定牌;掌握合同中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

【重点与难点】包装标志的内容和作用;合同中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

【辅导答疑要点】课后思考题之一(6)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2学时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二、商品包装的种类

(二)销售包装

1.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销售包装又叫内包装或小包装,是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直接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

除了必须具有保护商品的作用外,更应具有促销的功能。

(1)便于陈列展销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2.销售包装的种类

3.销售包装的标识和说明

(1)标签内容的规定。

(2)出口商应该忌讳的包装图案。

在出口商品时,要注意一些国家的民族风俗习惯,特别要了解一些国家所忌讳的包装图案。

(3)条形码。

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目前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都规定,如果商品包装上没有条形码,不能进入。

有些国家更是规定,如果包装上没有条形码就不予进口。

常用的商品条码的码制

①UPC码:

统一产品条码,一种长度固定、连续的条码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

②EAN码:

通用商品条码。

一般作为最终消费单元的惟一标识,常常是单个商品的条码。

标准版EAN编码体系

标准版商品条码:

由13位数字及相应的条码符号组成,具有三种类型的结构:

结构一:

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X0

结构二:

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X0

结构三:

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X0

①前缀码:

由三位数字组成,表示国家代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总部分配和管理,目前我国的前缀码目前有6个690到695。

当前缀码为690、691时为结构一;当前缀码为692、693时为结构二;当前缀码为694、695时为结构三。

②制造厂商代码:

厂商代码为四至六位,四位时表示一万个法人企业,五位时表示十万个法人企业,六位时表示一百万个法人企业。

它由我国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并统一注册,采用一厂一码制。

③商品代码:

为五至三位,它由厂商确定,代码表示每个厂商商品的属性、规格、价格等,最多可标识十万个商品。

④校验码:

由一位数字组成,用以校验代码的正误,一般由承接条码制作的单位进行校验码计算。

缩短版EAN编码体系

缩短版商品条码:

由八位数字及相应的条码符号组成,主要用于印刷空间不足的小包装商品,有三个层次结构

①前缀码:

由三位数字组成,表示国家代码

②商品代码:

由四位数字组成,由国家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

③校验码:

由一位数字组成,用以校验代码的正误。

三、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指在运输包装上用文字、图形和数字制作的标记。

包装标记主要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和附属标志四种。

(一)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习惯上称为“唛头”或“唛”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它的作用是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使有关部门便于识别,防止错运。

1.运输标志的内容

(1)收货人及/或发货人名称的代用简字或代号、简单的几何图形;

(2)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

(3)件号、批号:

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和本件的顺序号。

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

2.制作运输标志时应注意的问题

(1)标志要简明清晰,大小适当,易于辨认。

(2)选用的染料要防止褪色、脱落。

(3)标志的部位要得当,尽可能在每件相反的两个部位刷制两个相同的标志,这样易于发现。

2.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是提醒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

3.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叫危险品标志,是指对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在运输包装上清楚明显地标明危险性质的标志。

4.附属标志

附属标志是根据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规定或收货人的要求而刷写的一些附加标志,比如制造国、重量、体积、进口许可证号等。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是指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中性包装的目的是为了打破进口国实行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的歧视性措施。

中性包装主要有两种:

一是无牌中性包装。

这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也没有商标、牌号;二是有牌中性包装。

这种包装不注明商品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但要注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生产叫定牌生产。

1.定牌生产的原因

(1)出口商的商品质量和规格都适合进口商的要求,但牌号不适合进口国的要求。

(2)进口商在国内拥有自己良好的牌号。

(3)进口国政府对出口国的贸易限制。

2.定牌的做法

(1)定牌中性包装,即在定牌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只用外商所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而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出口商的名称。

(2)注明生产国别,在定牌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既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和牌号,同时也注明卖方的生产国别,比如“中国制造”

(3)定牌定产地,即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在商标或牌号下注明卖方某工厂制造。

定牌业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买方指定的商标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为了避免因此造成的麻烦,可以在合同中规定:

买方指定的商标,当发生被第三者控告侵权时,由买方承担责任,与卖方无关。

五、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一)包装条款的内容

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二)商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

商品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等应当根据商品的特点和运输方式而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包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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