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备案N48号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05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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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备案N48号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05个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包括扩展类、规范类和限制类三大类,共105个附加险条款,其中扩展类附加险条款74个,规范类附加险条款26个,限制类附加险条款5个。

附加险条款目录

一、扩展类

01.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02.社团、运动会所条款

03.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04.出国公干责任条款

05.出租人责任条款

06.电梯、升降机责任条款

0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08.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

09.公共卫生缺陷责任条款

10.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11.锅炉爆炸条款

1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13.承租人责任条款

14.急救费用条款

15.建筑物改变条款

16.救火费用条款

17.客人财产责任条款

18.恐怖活动条款

19.契约责任条款

20.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21.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22.世界范围扩展条款

23.房东补偿条款

24.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25.停车场责任条款

26.停车服务责任条款

27.消防损失条款

28.医药费条款

29.意外渗漏及污染责任

30.游泳池责任条款

31.专业责任条款

32.租赁或非自有车辆责任条款

33.租用汽车责任条款

34.没有公共场所行驶证的车辆责任条款

35.被保险人组织的社团、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和外出责任条款

36.起重机设备、机器和自动控制装置物条款

37.租赁雇员住所条款

38.房东家具、固定设备和相关附属设施条款

39.递送商品责任条款

40.照顾婴孩和头发修整责任条款

41.服务人员条款

42.监管之财产条款

43.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

44.被保险人照料、保管或控制下的业主家具、装置及设施条款

45.展览会条款

46.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

47.对外饮食服务责任条款

48.展览/业务推广活动条款

49.外籍员工个人财物条款

50.医疗服务责任条款

51.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条款

52.特许经营商户责任条款

53.急救责任扩展条款

54.叉车事故条款

55.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56.社交及娱乐活动条款

57.扩展牲畜窜入责任条款

58.财产所有人责任条款

59.起重机械及不需注册的车辆责任条款

60.经营范围特约条款

61.施工责任特约条款

62.疏散费用特约条款

63.营业场所医疗赔付条款

64.变动条款

65.租用财产条款

66.场所/经营条款

67.租赁雇员住所条款

68.出差到海外条款

69.营业处所外工作条款

70.社交及康乐会所责任条款

71.客货电梯、升降机、机器、设备、建筑物自动装置和非道路交通工具条款

72.工人条款

73.改建、保养、修补及装修条款

74.客人财产责任条款

二、规范类

1.保单注销条款(120天)

2.保单注销条款(90天)

3.六十大注销保单条款

4.30日通知取消保单条款(客户通知立即取消保单)

5.六十天取消保单及不续保条款

6.不使失效条款

7.违反条件条款

8.错误和遗漏条款

9.退报、误报、漏报条款

10.不受控制条款

11.分期付款条款

12.交叉责任条款

13.自动承保新增营业场所责任条款

14.预付赔款条款(50%

15.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16.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

17.指定公估人条款

18.

以上,双方约定公估人为)

指定公估人条款(估损金额人民币

19.特别理算人条款

20.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

21.弃权与禁止反言条款

22.仲裁条款

23.法律费用在责任限额内列支条款

24.法律成本和费用(另外增加)条款

25.补充赔款条款

26.世界司法管辖权条款

三、限制类

01.电子数据除外条款

02.战争和恐怖主义除外责任条款

03.石棉除外责任条款

04.渗漏、污染和沾污绝对除外责任条款

05.信息技术除外条款

扩展类

01.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直接引起意外事故从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2.社团、运动会所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由被保险人赞助、发起或组织的社交活动及(或)

娱乐活动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建立在此类事件在其他保单项下无法受偿的基础上,否则本保单只赔偿超过其他保单赔偿限额部分的损失。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3.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车辆在保单列明的营业场所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04.出国公干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住所在(国家)的被保险人在(国

家)以外的地区(美国及其属地以及加拿大地区除外)公干时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此附加险不赔偿由常驻该地区(指住所国以外的地区)的被保险人的分支机构或该机构的当地雇员、或掌握着被保险人代理权力的公司或个人负责的索赔。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5.出租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出租的房屋建筑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06.电梯、升降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由合格的技术人员对电梯、升降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0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保险期限内外出公干时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08.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对拥有、占用或管理的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引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特别约定:

修造、更新和改建的合同价格不超过。

本附加险赔偿限额:

09.公共卫生缺陷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由于卫生缺陷引起污染物的意外排放、疏散、释放或泄漏,从而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意外损坏,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0.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1.锅炉爆炸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按照相关使用说明正常使用锅炉及压力容器过程中,由于其本身内部蒸汽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对锅炉由合格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包括特别标明的房东所有但由被保险人使用或控制下的家具、设备和相关附属品。

如果存在全部或部分相同保险责任的其他保单,则本附加险在该保险责任范围内仅负责赔偿超出其他保单保额部分的金额,且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3.承租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租赁的场所(或家具或设施)遭受损失或损坏,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但不包括下述情况:

1、租赁合同或其它协议中已包含了此项责任,如果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无需承担该责任;

2、对非火灾或爆炸引起的损失或损坏在之内部分。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4.急救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在保险场所内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5.建筑物改变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的建筑物进行改建、维修或装修及其它类似操作过程中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就建筑物改变事宜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从而本公司在风险增加的情况下收取附加保费。

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可行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6.救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所花费的必需及合理的灭火费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7.客人财产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照管和控制下的客人财产损失,并按下列限额负责赔偿:

1、对每一客人的赔偿责任以为限;

2、对每一客人保存在营业场所之内的安全保管箱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以为限。

本附加险保障中客人财产包括客人送洗的衣物。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8.恐怖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19.契约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在投保时将有关契约向本公司申报并获得本公司同意,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该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0.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1、非法的拘捕、扣押、监禁或诬告;

2、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

3、非法侵犯或驱逐私人占有物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将是本公司承担任何责任的先决条件。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1.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掺有异物或有毒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上述责任的承担是以被保险人已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人类食用标准的食品或饮料为前提。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2.世界范围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非体力工种雇员在出国公干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对第三方应负的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3.房东补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

1、对......(以下称房东)提出的坐落于......的属于房东的而由被保险人占用的场

所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索赔,本公司将在保单列明的责任范围内赔偿房东有关索

赔额及相关成本、费用和花销。

2、除非房东事先书面同意,否则该保单的条款和条件不得撤销、修改或受限。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是本保单的受偿房东应当以一个被保险人的立场来遵守保单中的条款、条件及除外责任的规定。

b)赔偿限额应当适用在此附加险中。

c)被保险人应当事先同房东一起商定好所有向本公司索赔的做法和控制方法。

此注明不应被看作是被保险人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就某些损失和赔偿所提出索赔,从而影

响本公司权利。

此处所列不得对保单的条款或条件作出改变或延伸。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4.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出售物品及提供服务,包括作为其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运输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5.停车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处于被保险人控制下的或停放于被保险人场所内的属公众所有的机动车辆(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车辆除外)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但本公司在本附加险项下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每辆车元,每次事故元并应

在累计赔偿限额以内。

且此限额是包含在明细表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之内,而非是在其基础上的附加。

被保险人应遵守以下要求是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

1、在机动车辆停放于被保险人场所内或处于其控制之下时,克尽职责防止损失发生;

2、被保险人应在停车场内长期张贴被社区认可的免责通知。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6.停车服务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执行停车服务工作时造成客人车辆的损失。

本附加险的赔偿责任是以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限,并只在累计赔偿限额内,每次

事故免赔额为。

在此约定,停车服务工作应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代为泊车的雇员执行,同时这些雇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7.消防损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应当负责的由于消防服务部门在被保险场所灭火过程中使用水或化学物质,致使第三方财产受到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8.医药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对于因为人身伤害接受治疗的一切合理医药费用,只要是在伤害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的本公司给予赔付。

(伤害发生:

a、在被保险人营业场所;且b、本保单

下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导致人身伤害赔付的相关行为)。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9.意外渗漏及污染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烟雾、蒸汽、烟灰、带刺激性的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带毒性化学物质及液体或气体、废弃物或其他刺激性物质,对土壤、空气、水源或水体的沾染或污染物质的泄漏、散播、排放、释放或逸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除非上述情况整个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是突发的、意外的、可辨认的、非故意的和意想不到的。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30.游泳池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合格救生员值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31.专业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担被保险人雇员在被保险人公司提供服务、建议和指示过程中发生的过失行为及(或)责任的赔偿。

以下属除外责任:

(1)每次事故免赔额;

(2)任何犯罪行为或任何与法律或法令相抵触的行为;

(3)含酒精饮料或麻醉剂影响之下进行的服务;

(4)各种罚款、惩戒和惩罚性赔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32.租赁或非自有车辆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中涉及租赁或非自有车辆之除外责任相关联内容不适用于由以下几种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或损坏:

(1)此车辆由被保险人主管或雇员所有且在工作过程中为其主管或雇员使用;

(2)由被保险人连同司机一起被雇佣。

特此约定:

(1)此附加险条款不对被保险人任何主管或雇员提供赔偿;

(2)保险人不负责下列损失的赔付:

(I)此类车辆或由其运送的物品的损坏;

(ii)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同意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明知的无驾驶此类车辆执照的人员

驾驶的此类车辆引起的伤害或损坏,除非该人所持有的执照未失效;

(iii)由与下列有关的运输道路范围引起的伤残或损坏:

(a)由非司机或车辆护理人员带来货物供此类车辆装载;

(b)由非司机或车辆护理人员从此类车辆中卸货;

(iv)任何高架桥或载重桥或任何道路或在此类车辆或车中所载货物的振动或重量下的任何事物所受到的损坏;

(v)协议中所提出的责任(若无此协议就无此责任);

(3)本附加险声明,如果对于任何事件引起的索赔还存在其他保单保障相同的责任,则本公司将不负责进行赔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33.租用汽车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营业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或提供的汽车造成第三者(含乘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34.没有公共场所行驶证的车辆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有的或占有的并在被保险场所内或周围使用的,可不按道路交通法规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车辆,因意外造成第三者的死亡、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35.被保险人组织的社团、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和外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福利会所、社团、体育俱乐部或俱乐部的任何独立会员在参加俱乐部(无论该俱乐部是否属于委员会成员)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前提是:

1、这些俱乐部或成员不在任何其它的条款下受补偿。

2、这些俱乐部或成员应该尽其所能遵守、履行和服从上述条款、除外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36.起重机设备、机器和自动控制装置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由于在乘客和货物的提升、建筑物自动装置、安装装置、设备和机器活动过程中(除非该索赔由另一存在的工程保险条款所承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须证明这些保险的升降机、安装装置、设备和机械应该由授权的承包人经常的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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