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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一项新职能、新任务,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罪犯。

下面我分四个方面汇报一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XX年2月,我县被列为浙江省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XX年2月15日正式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华舍街道和齐贤镇试点后,于XX年12月在全县面上推开。

至XX年4月25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69名,解除458名,转外地执行10人,因违反监管规定收监7人,死亡3人,被治安处罚8人,重新犯罪5人,重新犯罪率为%。

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86名,其中:

管制1名,占%;缓刑372名,占%;假释65名,占%;暂予监外执行6名,占%;剥夺政治权利42名,占%。

三年多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4963人次,参加公益劳动9382人次,走访谈话2681人次,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171名人次,技能培训161人次,指导就业231人次,帮助落实低保8人;建立教育基地12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指导就业基地6个。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工作逐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逐步增强,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升,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社区服刑人员上访、闹访现象发生,无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特别是XX年汶川大地震后,有48名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捐款21362元支援灾区建设,从过去向社会伸出犯罪之手,转为如今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

  二、主要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执法工作,涉及众多部门,程序复杂,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注重部门配合,加强组织制度建设,采取严格管教与人性化帮教相结合,经历了试点推广、依法规范、探索提升三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有序。

  XX年2月,我县被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后,我们立足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机构完备,经费落实。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

我们在走访考察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较早的诸暨、余杭等地后,借鉴他们经验,提出了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设想,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取得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

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门讨论相关政策,成立了XX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在我局设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各镇(街道)以司法所为依托,也成立了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形成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居、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三级组织机构。

二是落实工作人员。

我局确定了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各镇、街道建立了司法所长、辖区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社工、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干部、社区矫正信息员、社区矫正协管员和400多名志愿者等组成的工作队伍。

三是添配工作设施。

各镇(街道)均专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用房,达到了有“三个人”从事工作、“三个室”满足工作所需、“三个基地”用于集中活动的要求。

此外,我局专门为19个司法所配备电脑、打印传真一体机和数码相机各一台,以满足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四是解决工作经费。

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了《XX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为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2500元(含省级补贴),县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社区矫正经费使用办法》,对经费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2、多方协作,合力共管。

为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建立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村(居、社区)建立了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县成立了公、检、法、司社区矫正联合指导督查组,每年二次定期和数次不定期检查指导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

县各新闻媒体加强了舆论宣传,提高了社会各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劳动、人事、财政、团委、工委、妇联等部门还联合开展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对未成年和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尽快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县矫正办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积极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司法警察学院和法院等单位,采取辅导员授课、座谈会交流等形式,学知识,学方法,促能力。

同时,我们注重发现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人员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中来,使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3、强化考核,优化监管。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卓有成效地展开,县委、县政府把这项工作专门列入对镇(街道)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在总考核分占分。

县矫正办按6个大项目19个小项目量化了工作考核内容,各镇(街道)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将此列入对村(社区、居)的岗位责任制考核。

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我们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计分考核、分级管理的监管方式,按遵守制度规定、接受学习教育、定期汇报思想、参加公益劳动等方面,细化了接受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司法所分月度、季度、年度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实行计分考核,按加(扣)情况实施不同的矫正级别管理,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

  

(二)着力衔接,着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有效。

  我们按社区矫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1、以点带面,矫正对象平稳交接。

XX年5月,我们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华舍街道和齐贤镇开展试点工作,按工作流程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县实情的工作模式,为其他镇(街道)提供了可借鉴的工作样板。

为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从由公安机关管理向由司法所管理为主的平稳过渡,扩大社会影响,各镇(街道)举行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交接仪式”,通过领导讲话、集中宣告、公开训诫、服刑人员和亲属监护人发言等议程,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并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正确的了解和认识,也使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感到刑罚执行的强制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当时共有482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始由司法所负责日常教育管理。

  2、出台文件,矫正工作有章可循。

为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我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制定了《XX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XX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社区矫正工作流程》、《XX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补充规定》、《XX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县“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系统”专用手机使用暂行规定》、《XX县“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系统”使用暂行规定》、《XX县适用非监禁刑审(诉)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社区矫正各个工作环节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我们还自行设计印发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和40多种台帐档案表格,编写了《“三三系列监管法”工作手册》等,进一步规范了此项工作。

  3、查漏补缺,矫正环节合法规范。

为促进社区矫正质量逐步提升,我们深入司法所、农村、社区,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交接衔接、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听取基层的工作意见建议。

依照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各自的工作职责,查找各自的簿弱环节,并通过联席会议平台,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XX年,我们按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到解除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逐项对照,从22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各司法所突出走访谈话和学习教育两个环节,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动态和行动去向,及时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促进了各个环节的合法规范。

  (三)善于探索,大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有果。

  XX年,我们实施了以建立“警地家”三方共管机制,健全“全日制、全方位、全内容”三全监管制度,落实“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劳动矫正”三管齐下措施的“三三系列监管法”,其核心是实现监管小组人工监管和手机gps实时定位监控相结合。

此举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葛慧君副省长在省政府专报专门批示,给予较高评价,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广了我县的做法。

  1、三方共管凝合力。

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由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居)干部和社会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的家(亲)属组成的“警、地、家”三方共管监管小组,多方力量共同教育转化社区服刑人员,使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扩大了参与度,也使司法所能更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信息。

  2、三全监管抓过程。

采取“全日制、全方位、全内容”监管考核模式,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方位定置板,按管理级别分三色标明社区服刑人员的位置;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管理模式,开发了“三三系列监管法”管理软件,配备230只专用手机给司法所工作人员和200多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并通过手机定位、设立电子围墙的方式,随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的方位,初步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

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得到了加强,不良思想和行为得到了矫治,能较快地融入社会。

  3、三管齐下求实效。

实行劳动矫治、心理矫治、行为矫治相结合的手段,通过心理测试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倾向,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实行专题化教育,做到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整体教育与因人施教相结合。

XX年6月组织7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旁听了人民法院审判,XX年3月组织14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县看守所,通过“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珍惜目前社区宽松的改造环境。

采取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益劳动,使社区服刑人员准确认识目前自己的罪犯身份,通过劳动来净化自己的心灵,改造自身,回报社会。

湖塘街道社区服刑人员韩某2次下水救人,3次上山救火,事后说:

“是司法所教育触动了我,是群众的善待改变了我,是社区矫正让我重新树立了生活的勇气。

  (四)以人为本,管帮并重,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升。

  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和“恩威并举”原则,将严格监管与人性化帮教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制订矫正个案。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按现实危险程度和再犯罪可能性大小,实行重点对象严格监控、一般对象普通监管、放心对象宽松管理,不同的监管等级和方式,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因个人公司经营不良和股票投资亏损,一度生活消沉,司法所及时走访,鼓励他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帮助他走出了阴影。

  2、管控帮扶结合。

日常管理中,我们要求司法所做到“四知、五清、二跟上”:

知社区服刑人员、知所判刑罚、知体貌特征、知思想状况;来龙去脉清、家庭背景清、本人经历清、性格爱好清、现实表现清;思想工作跟上、帮困工作跟上。

还理顺了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打击处罚机制,通过对违反监管规定人员实施治安处罚和依法收监,使他们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

同时,我们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交友、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真情来关爱他们。

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其小女儿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黑户口”,司法所多方联系帮助其小女儿落了户口,并帮助他办起了废品回收点,促使其安心接收教育改造。

  3、开展审前调查。

为提高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效果,我们探索实行了非监禁刑审(诉)前调查工作。

在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前,由社区矫正机关对他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向法院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为人民法院正确量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使司法所提前介入了矫正工作,为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后,司法所及时将他们纳入归正人员进行帮教工作,落实作为归正人员的帮教措施,继续进行走访帮教。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试点试行三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心帮助下,在公、检、法、人事、财政等部门(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现阶段实施社区矫正的依据是两高两部的通知,其中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管,虽负有矫正犯罪之责,但执法主体仍是公安机关。

由于对积极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减刑、缩短剥政期等难以实现,对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施收监、治安拘留程序较复杂,致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不能有效实施。

  

(二)工作队伍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因我县的司法所建设相对滞后,至今尚未建立一支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工作队伍,现6个镇(街道)无专职社工,5个镇由大学生村官兼任专职社工,从实施社区矫正至今,有14个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司法所力量不能满足社区服刑人员日益增长的需要。

我县心理工作者缺乏,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心理矫治难度较大。

  (三)服刑人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

社区服刑人员原由公安机关作为重点人口加以管束,社区服刑矫正试行后,司法所建立了一整套学习、报到、劳动、请假等管理制度,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觉得对司法所的监管过于严格,约束太多。

随着人口流动加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经常更换居住地,给司法所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加大直属司法所建设力度,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一名政法编制的工作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稳定、业务优良的社工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按“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真正形成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完善“三三系列监管法”。

继续深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探索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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