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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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
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1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市发改委关于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的批复(通发改投资[2010]273号)
1.2南通市规划局的《20060039海事局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红线附图》。
1.3南通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
1.4南通海事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1.52010年7月27日,业主对于初步设计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的会议纪要。
1.6我院2010年8月10日出具的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
1.7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市发改委关于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发改投资[2010]615号)
1.8南通市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表(通防工发[2010]37号)
1.9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2建筑设计主要引用规范、标准
2.1常用国家规范、标准及条例:
2.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1.2《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1.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2.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2.1.5《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
2.1.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2.1.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
2.1.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1.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2.1.1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2.1.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1.1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1.1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2.1.1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1.1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2.1.1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2.1.1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2.1.1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GB50098-98
2.1.20《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2.1.21《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2004年1月1日实施
2.1.22《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08
2.1.23《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2.1.2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2.1.25幕墙工程主要技术规范、规定
2.1.25.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1.25.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1.25.3《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2.1.25.4《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5227—2007
2.1.25.5《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1-5-2000
2.1.26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DGJ32/J96-2010
2.1.27其他技术标准
2.1.27.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04
2.1.27.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建筑、装修
2.2其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
3建筑分类及等级标准
3.1建筑分类:
根据本工程技术的复杂程度及工程主要功能特征,本工程为一级工程。
3.2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
3.3地下汽车库防火等级:
III类
3.4地下汽车库耐火等级:
II级
3.5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3.6人防等级:
核常6级人员掩蔽所
3.7建筑抗震烈度:
7度
3.8地下室防水等级:
一级。
3.9屋面工程防水等级:
II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3.10设计使用年限:
根据本工程的重要性,以主体结构所确定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以上。
4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4.1项目概况
4.1.1建筑名称:
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
4.1.2建设单位:
南通海事局与南通市规划局
4.1.3项目规模
4.1.3.1用地面积:
12642.9M2
4.1.3.2总建筑面积:
34108.0M2
4.1.3.3其中地上面积:
28996.7M2
地下面积:
5111.3M2
4.1.3.4计入容积率面积:
28996.7平方米
4.1.3.5容积率:
2.3
4.1.3.6建筑占地面积:
2917.8平方米
4.1.3.7建筑密度:
23%
4.1.3.8绿地率:
27%
4.1.3.9机动车泊位:
195个(地面114个,地下81个)
4.1.3.10非机动车停车位:
120辆建筑层数:
地上21层(其中裙房4层),地下1层
4.1.3.11建筑层数:
地上21层(其中裙房4层),地下1层
4.1.3.12建筑高度:
地上93.9M,裙房23.5M,地下5.1M。
4.1.4建筑退界:
根据规划要求,高层建筑退东侧南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多层不小于10米,高层退西侧道路不小于15米。
4.2主要数据
4.2.1场地坐标
4.2.1.1本施工图建筑总体定位以业主提供的基地红线坐标图为依据。
4.2.1.2建筑单体按其定位坐标放线后,复核总平面图上所注明的距用地红线尺寸,经有关部门认可批准后方能施工。
4.2.2设计标高:
本项目的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5m,室内外高差为0.6m。
除特别注明外,各层标注标高为建筑完成面标高。
5设计总则
5.1.1除特别说明外,本工程施工图所注尺寸除总图及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
5.1.2建筑平面图所注尺寸均为结构尺寸,所注门窗尺寸为洞口尺寸。
5.1.3施工图中的平、立、剖面图及节点详图等使用时应以所注尺寸为准,不能直接以图纸比例量度测算。
5.1.4所有与工艺、公共设备相关的预留洞、预埋件、管弄等必须与相关的工艺、公用设备工种的图纸密切配合。
5.1.5除本图已作详细表述外,屋面、吊顶、地面、砌体、木结构、幕墙、门窗、内外装饰等单项工程的建筑用料、规格、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地方各项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
本设计文件未涵盖的构造做法请参照国标相关图集执行,但需经业主、监理、设计院认可。
5.1.6本施工图设计说明,仅适用于本院承担的设计范围。
5.1.7本项目设计中涉及与人防有关的所有内容(包括楼电梯、留洞、防水做法、变形缝等),以业主、人防和我方共同确认后的文件为准,本图仅供参考。
5.1.8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本工程应在审图机构审图通过、及设计根据审图意见作相应的调整后,方可正式施工。
5.1.9本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外,尚应同时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协会和建筑所在地方的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若有冲突之处,应与本院有关设计师联系、待协调一致后再施工。
5.1.10本设计说明中,涉及到的数值如果与图纸不一致,须与本院设计师进行联系、确认后方可施工
6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6.1消防设计依据及引用规范、规定
6.1.1依据性文件:
6.1.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1.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6.1.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6.1.1.4《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6.1.2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根据国家规范和本项目的规模与使用性质,项目中主楼高度为93.9m,为高层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6.2总平面消防设计(详见消防分析图)
6.2.1防火间距:
本项目与周边建筑最近距离均>20m,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6.2.2消防车道:
建筑四周设有环行消防车道,车道最窄为7m(≥4m),转弯半径≥12m;道路承载力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荷载要求:
35KN/m
6.2.3消防登高面与登高场地:
消防登高面设在主楼南侧距离建筑物约5m处,长度64m,(≥建筑1/4周长,且≥一个长边长度)。
消防登高面上未布置阻碍登高的突出物(布置的雨蓬高度<5m,进深<4m)。
消防登高面有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登高场地宽度为8m。
6.3建筑消防设计
6.3.1平面布置
6.3.1.1消防控制中心设于一层,采用不燃烧体隔墙(耐火极限>2h)和不燃烧体楼板(耐火极限>1.5h)与其它部位隔开,其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
6.3.2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划分及面积详见防火分区图)
6.3.2.1地下室主楼以下部分为设备用房,分为2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1000m2(设有自动喷淋系统)。
每个防火分区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在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防火门间接连通口。
6.3.2.2地下室裙房以下部分(平时)为车库,为1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4000m2。
每个防火分区有2个人员安全出口。
6.3.2.3地下一层裙房以下部分战时为6级人员掩蔽所,分为1个防护单元。
防护单元不跨越防火分区。
6.3.2.4地上1~4层,每层分为2个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面积<2000m2(设喷淋保护)。
6.3.2.5地上5层及以上,每层为1个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面积<2000m2(设喷淋保护)。
6.3.2.6每个防火分区有2个人员安全出口。
6.3.2.71层到2层的海事局大厅和规划局大厅为中庭区域,本中庭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回廊设背火面温升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故本中庭面积不叠加计算。
6.3.3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面积均不大于50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
6.3.4排烟措施
6.3.4.1大楼中采用自然排烟的部分有主楼标准层靠外窗部分的用房。
6.3.4.2主楼标准层靠外窗部分的房间均<200m2,采用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房间面积的2%。
6.3.4.3其余走道、厅、房间等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
6.3.5安全疏散
6.3.5.1疏散距离
6.3.5.1.1本工程位于二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房间门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40m,袋形走道二侧或尽端的房间门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20m。
6.3.5.1.2汽车库最远点至安全出口距离<60m。
汽车库停车81辆,汽车疏散出口2个,汽车疏散坡道宽度均>5m。
6.3.5.2疏散楼梯
6.3.5.2.1大楼内LT-1,LT-2疏散楼梯为防烟楼梯,消防前室面积>6m2;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面积>10m2。
前室及楼梯间均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合用前室和楼梯间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6.3.5.2.2裙房LT-3,LT-4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采用自然排烟。
6.3.5.2.3地下室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均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非燃烧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地上部分隔开并直通室外。
6.3.6消防电梯
6.3.6.1大楼地上标准层面积为1200m2,分1个防火分区,有1台消防电梯到达,消防电梯速度为2.5m/s(运行时间<60s)、载重量为1050kg(≥800kg)的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可从一层经长度<30m的通道通往室外,方便消防人员的使用。
消防电梯机房独立设置,其隔墙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机房门为甲级防火门。
电梯供应商应按照相应消防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消防电梯。
6.3.6.2消防电梯设合用前室,面积为19m2(≥10m2)。
6.4建筑防火构造
6.4.1结构部件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主要承重构件中,钢筋混凝土柱耐火极限≥3h,梁≥2h,楼板为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楼板,耐火极限≥1.5h。
6.4.2防火墙、隔墙、管道井
6.4.2.1防火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3h;
6.4.2.2楼梯、电梯间及前室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2h的隔墙;
6.4.2.3疏散走道两侧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1h。
6.4.2.4管道井壁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耐火极限≥1h,井壁上的检查门均采用丙级防火门。
除通风管井外,其余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用耐火极限>1.5h的钢筋混凝土或防火堵料封堵。
6.4.2.5隔墙均砌至梁底或板底且不留有缝隙;不能在防火墙上设置无关的孔洞,设备管线穿越防火墙、疏散走道隔墙、管道井等墙体,应采用不低于墙体耐火极限的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6.4.2.6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最边缘水平距离≥2m,内转角处≥4m。
(局部不满足距离处使用乙级防火门窗)
6.4.3防火门窗、防火卷帘
6.4.3.1本工程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
甲级1.20h;乙级0.90h;丙级0.60h。
6.4.3.2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使用原则为:
防火墙上的门窗为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采用具有自行关闭功能的乙级防火门(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在卷帘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功能);设备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地下室机房门采用甲级防火门;管道井检修门为丙级防火门。
具体位置、数量详见图纸和门窗表。
6.4.3.3所有防火门应设闭门器,双扇平开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和顺位器。
常开防火门以电磁门吸固定在开启位置,火警时电源自动切断,常开门靠闭门器和顺位器关闭,关闭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中心。
6.4.4玻璃幕墙
6.4.4.1幕墙有窗槛墙、窗间墙,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采用1.5h不燃烧材料。
6.4.4.2幕墙无窗槛墙、窗间墙,每层楼板外沿设高度为1050mm(≥800mm)的裙墙,裙墙采用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为不燃烧材料,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6.4.4.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采用1.5h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4.5金属等非透明幕墙
6.4.5.1立面为铝板的幕墙设置基层墙体,墙体为钢筋混凝土梁或剪力墙,为不燃烧材料。
6.4.5.2金属承重构件外露部位设防火保护层(厚型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
6.4.6幕墙保温材料:
幕墙的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玻璃岩棉。
6.4.7屋面
6.4.7.1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
6.4.7.2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6.4.7.3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6.4.8变形缝
6.4.8.1楼层上、下相应的防火分区跨越变形缝时,该变形缝基层采用不燃烧材料及防火带构造措施。
设备管道在穿越变形缝,采用不燃烧材料套管,并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套管空隙填塞密实。
6.4.8.2变形缝处的防火门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开启后不跨越变形缝。
6.5厨房:
餐厅内厨房的具体分隔和做法为二次装修另定。
厨房墙体和门应为耐火极限2小时墙体和乙级防火门。
6.6装修材料防火设计(详见建施室内装修材料表)
6.6.1本工程的室内设计由业主委托另行设计,其消防设计需另行审核、审批。
6.6.2本工程中的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体灭火系统钢瓶间,变配电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的机房,内部所有装修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6.6.3地下车库所有装修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6.6.4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6.6.5厨房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6.6.6本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部位,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6.7本建筑内机房、UPS机房、VTS设备间等的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6.8本建筑内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等房间的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6.9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的顶棚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6.10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除已为A级外,均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有关规定提高一级。
6.6.11本项目建筑用料表中对有机装饰材料均标明了其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或标明了防火施工要求等。
7人防设计专篇
根据南通市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表(通防工发[2010]37号)批文,本项目人防面积为2500m2,等级为核常6级人员掩蔽所。
本项目人防工程由专业人防设计院设计,图纸中人防布置仅为示意,具体详见人防设计图纸和说明。
8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8.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8.1.1节能设计依据
8.1.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8.1.1.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8.1.1.3《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8.1.1.4《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8.1.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1.1.6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
8.1.1.7业主提供资料及要求
8.1.2南通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北纬32°01′,东经120°86′),属于夏热冬冷地区。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规定南通市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如下表所示: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W/(m2·K)
屋面
≤0.70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1.0
底面接触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KW/(m2·K)
遮阳系数SC
(东、南、西向/北向)
单一朝向外窗
(包括透明幕墙)
窗墙面积比≤0.2
≤4.7
-
0.2<窗墙面积比≤0.3
≤3.5
≤0.55/-
0.3<窗墙面积比≤0.4
≤3.0
≤0.50/0.60
0.4<窗墙面积比≤0.5
≤2.8
≤0.45/0.55
0.5<窗墙面积比≤0.7
≤2.5
≤0.40/0.50
屋顶透明部分
≤3.0
≤0.40
热阻(m2·K)/W
地面
≥1.2
地下室外墙
≥1.2
注:
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
8.1.3节能设计总体概况
8.1.3.1本项目地处气候分区为夏热冬冷地区。
8.1.3.1.1主楼建筑层数21层,裙房建筑层数4层。
建筑体型系数0.24。
8.1.3.1.2本项目的建筑主朝向为南北向,夏季能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冬季能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免主导风向;
8.1.3.1.3本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8.1.3.1.4建筑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系统,设有可开启窗;
8.1.3.2本项目按照权衡判断方法进行节能设计。
8.1.3.3本项目节能设计到达规定的节能标准,节能率大于65%。
8.1.3.4本项目非采暖空调区域:
楼梯间、地下室、电梯机房。
8.1.4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8.1.5本项目采用计算软件为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版本为7.8Build100726,由北京天正公司开发。
具体另详:
公共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9建筑防水设计专篇
9.1地下室防水
9.1.1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本工程的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9.1.2地下室防水施工应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要求。
9.1.3地下室底板、外壁及室外顶板等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混凝土结构防水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为P6,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密实,分层连续浇筑施工,分层厚度不大于500mm。
9.1.4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诱导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并符合本施工图相关节点详图施工,严禁有渗漏。
所用防水材料,诸如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防水材料的规格、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并应优先选用环保产品。
本施工图未表示的防水构造参见国家建筑标准图集《地下工程防水构造》(02J301)中与本工程防水等级相符合的构造节点。
9.1.5根据防水等级要求,本工程地下室防水混凝土底板外需加设一道防水设防。
防水材料为2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垫层为100厚C15混凝土,保护层为50厚C20细石混凝土,构造做法为:
防水混凝土底板;5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2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20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层;35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层;100厚C15混凝土垫层;素土夯实。
9.1.6根据防水等级要求,待地下室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工程验收后,本工程地下室防水混凝土侧墙外需加设一道防水设防。
防水材料为4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保护层为50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构造做法为:
防水混凝土侧墙;20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层;4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50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回填土。
9.1.7根据防水等级要求,待地下室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工程验收后,本工程地下室顶板上部需加设一道防水设防。
防水材料为4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保护层为200厚C20细石混凝土,构造做法为:
地下室顶板A(上为入口广场处及道路处):
防水混凝土顶板;加气混凝土找坡层;20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层;4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层;塑料薄膜隔离层;200厚C20细石混凝土随捣随光,内配∅12@200双层双向筋,设分仓缝6mx6m,缝宽10嵌密封膏;35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层;30厚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50厚石材面层(由景观设计确定)。
地下室顶板B(上为种植绿化处):
防水混凝土顶板;20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层;2厚高分子防水涂料;1:
8加气混凝土找坡层;4厚高分子防水卷材(阻根穿刺型);20厚1:
2.5水泥砂浆保护层;支点蓄水型塑料排水板;土工布过滤层;营养种植土(由景观设计确定)。
9.1.8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设有防倒灌措施。
本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为高出室外地坪高程600mm以上。
9.2楼地面防水
9.2.1楼地面施工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建筑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