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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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整治工作方案
xx区2016年严厉打击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决打赢生态环境建设这场持久战攻坚战的要求,按照市专项行动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区201x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区拆违工作深入开展,维护我区的安全稳定和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xx区的功能定位,以xx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充分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强化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乡规划条例》、《xx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区级统筹、属地落实、加强协调、依法履职”的原则,加大违法建设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着力消除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隐患,为xxx创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严控新生违建,彻底实现“零增长”
对新生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狠抓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区、镇(街)、村(居)三级防控管理作用,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直到消除该处违法建设。
对发现的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完成xx市对新生违建“零增长”的工作要求。
(二)属地统筹协调,坚决拆除专项台账
按照市专项行动指挥部的工作部署,xx区2016年拆除违法建设专项任务台账共xxx平方米。
围绕台账任务,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对台账任务进行倒排工期,细化分解目标,6月底前坚决100%完成2016年专项台账任务,确保2016年《目标责任书》任务顺利完成。
(三)摸排历史遗留,杜绝账外违建
对区内违法建设继续开展全面深入摸排,完善总台账,真正做到情况全、数据准。
以《xxx区2016年拆除违法建设专项任务台账》为基础,同时把人口疏解、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领导批办、市级核查街景卫片、群众举报所涉及的违法建设纳入专项行动。
(四)明确重点地区,改善环境形象
集中力量对集体土地、学校、医院、城市重要街道两侧和城市重点区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对地下空间违法建设和占压石油天然气管道违法建设进行摸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予以拆除。
(五)强化拆后管理,巩固拆违成果
开展拆除后腾退土地的移送、保护和利用工作,拆违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要保证土地合理合法的重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保护的同时,根据权属分类利用,不断丰富城市绿色空间、公共配套设施和公益场所的建设改造。
三、职责分工
1、区打违办:
按照市、区工作总体部署,提出实施拆违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计、汇总,建立区总台账;负责协调解决联动协作工作中的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拆违工作;承担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
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全民制止违法建设的氛围,把握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3、区总工会:
负责对为民服务热线的举报案件进行接收和派件工作,同时将派件信息及处理结果汇总提供给区打违办。
4、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相关镇(街)、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加强督促落实。
5、区监察局:
负责在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工作。
6、区公安分局:
负责对利用违法建设出租经营中存在的治安、安全隐患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处理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7、区规划分局:
负责对国有土地上城镇“有证”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有证”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和已取得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
)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协查认定违法建设,并在协查函上出具协查认定意见。
8、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负责对国有土地上城镇“无证”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无证”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的城镇建设工程。
)
9、区国土分局:
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按要求完成上账的国土卫片任务;负责协助做好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登记冻结工作。
10、区法院:
负责涉及违法建设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工作。
11、区检察院:
负责涉嫌犯罪的违法建设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
12、区住建委:
负责对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负责查处因住宅室内装修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
13、区法制办:
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为各镇(街)、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指导和法律支持。
14、区农委:
负责农业设施的认定,对不属于农业设施的建设工程,由属地街、镇组织强制拆除。
15、区商务委:
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商业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防治工作。
16、区文化委:
负责查处破坏文物保护管理秩序的违法建设。
17、区市政市容委:
负责协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
18、区国资委:
负责下属国有企业自有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防治工作。
19、区质监局:
负责对涉及违法建设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查处。
20、区水务局:
负责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21、区民政局:
负责对查处违法建设中涉及的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开展救助工作。
22、区卫生计生委:
负责安排好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拆除现场突发情况的医疗处置工作。
23、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查处林业用地内出现的违法建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24、区民防局:
负责依法做好人防工程违法建设的防控工作。
25、区安监局:
负责牵头协调打击违法建设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6、区工商分局:
对不能提供规划部门许可证明或房产证明的建筑物,不得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手续;为原有违法建设已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令其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27、区消防支队:
负责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消防安全隐患。
28、各镇(街):
负责本辖区内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
负责协调辖区城管、规划、国土、公安、村(居)等相关部门,及时制止新生违法建设并积极进行劝拆、帮拆,确保辖区内违法建设“零增长”;负责做好2016年专项台账统计上报工作并按进度要求进行销账;负责通过领导交办、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及其他方式摸排上报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并逐步进行拆除;负责办理市区两级核查单、督办单并及时回复;负责建立健全镇(街)拆违组织机构人员和相关制度,人员变动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打违办报备;负责镇(街)拆违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留存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
召开xxx区201x年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部署201x年全区拆违工作。
各镇(街)结合辖区情况,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二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拆违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三是保障到位,要统筹辖区资源力量,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为拆违工作创造条件。
第二阶段:
整体推进阶段(4月至6月底)
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和台账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拆违工作,6月底前坚决100%完成201x年专项台账任务。
同时,根据春季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发期的特点,加大日常巡查和处理违法建设举报的力度,对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彻底实现“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
强化拆后管理工作(7月至9月底)
在严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拆后腾退土地的移送、保护和利用工作,依据土地权属分类利用,不断丰富城市绿色空间、公共配套设施和公益场所的建设改造。
加强监管,防止复建行为。
第四阶段:
总结验收阶段(10月至12月底)
全面汇总年度拆违工作,对照工作任务,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梳理典型案例,巩固拆违成果,同时筹划201x年专项工作计划。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镇(街)是本辖区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主体,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主管领导,确定主管科室,责任到人。
牵头组织本辖区各相关部门完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查处和拆除工作。
(二)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加强对拆违市、区、镇(街)三级平台系统台账、核查单、督办单以及领导批办、群众举报等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实效性和拆除率。
(三)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具体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镇(街)年底绩效考核;对在拆违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默许、参与或直接实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镇(街)、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问责;对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格落实专项行动五项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主管区长召集各单位主管领导,通报进度,督办台账任务,研究解决联动协作配合中的重要问题;定期由区打违办组织召开专项联络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例会,通报进度,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2、属地镇(街)违法建设拆除制度。
发现正在施工的新生违法建设,属地镇(街)要立即组织城管、规划、国土、住建、公安、村(居)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联合认定,责令停工。
对拒不停止建设的,属地政府协调公安机关配合执法机关查封施工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采取“劝拆、自拆、帮拆”,24小时内到场认定并制止,7日内拆除,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的任务目标。
3、案件移送与行刑对接制度。
一是首查责任移送,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行政机关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二是行刑对接,根据《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
”
4、督导考核与问责制度。
掌握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督导工作进度,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拆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
区监察局结合各镇(街)、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渎职腐败等问题,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媒体宣传和举报奖励制度。
区各级宣传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对典型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同时在全区设置举报电话xxxxx(区为民服务中心),对于举报正在实施的新生违法建设的,一经核实,将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奖金,经费由违法建设所在镇(街)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是xxx区治理生态文明和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完成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硬性指标,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镇(街)作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协调辖区执法力量对辖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力量整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拆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统一思想,强化组织纪律。
加大对集体土地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上起到表率作用,做到自身不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问责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严肃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效机制。
要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防、控、拆、疏”四个环节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全区拆违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稳定。
要坚持依法、安全、高效原则,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自拆、帮拆、强拆”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
1.xxx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流程图
3.属地镇(街)违法建设拆除制度
4.案件移送与行刑对接制度
5.督导考核与问责制度
6.xxx区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制度
7.镇街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传真)邮箱:
xxxx
xxx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1x年月日
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3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