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系统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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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三市对接的14条城市主干道项目,为三市间中距离通过性交通提供保障,构建深莞惠多层次、网络化的一体化交通路网衔接体系,将分别在中部、西部、东部三个方向形成三市各层次城市道路体系的衔接。
并将制定三地统一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和服务的标准、规范,为统筹规划线路布设,协调安排运营合作、服务监管提供保障,三地还将加强跨界客运公交化运营合作,推进城际、城乡和城市公交的一体化,促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进程;
协调三地出租车运营服务。
(二)深港将建跨界客运集疏运快速道路
深港交通衔接方面,深圳提出“十二五”期末,将总计布设各类口岸16个,其中航空口岸1个,水运口岸7个,铁路口岸4个,公路口岸4个。
“规划”显示,新建口岸将同步建成交通接驳设施,完善福田、深圳湾等既有口岸交通接驳设施,完成皇岗及文锦渡口岸改造工作;
加快东部通道、沿江高速建设,完善高速公路跨界货运通道建设;
推进皇岗路、沙河西路快速路改造,建立跨界客运集疏运快速道路体系。
此外,结合深港空间发展策略,按照“西进西出、中进中出、东进东出”、“货走两边、客走中间”的总体格局规划深港跨界通道。
加快深港西部快速轨道及前海枢纽规划建设,与既有的中部福田口岸(连接深圳地铁4号线与香港东铁落马洲支线)、东部罗湖口岸(连接深圳地铁1号线与香港东铁)共同形成西、中、东三个方向上的跨界轨道网络。
并通过规划建设莲塘/香园围公路口岸及东部通道,与深圳湾口岸(连接香港10号干线与深圳西部通道)、皇岗口岸(连接香港9号干线与深圳广深高速公路)一起,形成跨界货运交通“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总体格局。
(三)海陆空规划逐个看
空港:
“十二五”期间,深圳将实施“珠江战略”,促进江海联运,与广东境内所有中小港口寻求合作,形成“干线港-支线喂给港”的结盟关系。
航空方面将完善深港机场水上交通服务。
公路:
将深圳市公路客运枢纽分为客运主枢纽站、一般枢纽站及辅助客运站,其中客运主枢纽站及一般枢纽站构成深圳对外公路客运的主体。
规划期末,共形成福田客运站等12个客运主枢纽站和盐田客运站等7个一般枢纽站。
铁路:
至规划期末,通过高速铁路建设,将深圳的3小时铁路交通圈扩展到长沙、厦门一带,将5小时铁路交通圈扩展到武汉、福州一带,12小时到达京津地区。
(四)未来十年形成425公里轨道网络
“规划”提出将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推动深圳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公交都市”。
据介绍,“十二五”期末,轨道二期工程按计划已进入初期运营阶段,轨道三期工程的11号线将建成通车,形成6条线路、总长约227公里的城市轨道网络。
根据规划,深圳市轨道二期和三期工程将在未来十年完工,届时将建设形成由12条线组成,约425公里的轨道网络,为市民提供快捷、大运量轨道交通服务。
出行方面,深圳将在新建高、快速道路上研究设置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研究采用公交信号优先措施,实现公交路权优先;
并将结合轨道网络布设,分阶段、分区域、差异化调整常规公交线网布局。
推动轨道与公交接驳设施建设;
开展轨道和公交运营模式整合的专项研究;
整合轨道和常规公交价格体系,理顺财政补贴机制。
通过公交线路分站扩容、增设公交深港湾车站等措施,提高公交站点容量;
投入大容量公交车辆,提升公交供应能力;
利用智能交通手段,全面提高公交调度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项目的实践
(一)深圳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二)深圳机场景观改造及机场干道改扩建工程交通工程
机场路位于深圳宝安机场,为城市主干道,西起机场站前中央环岛,东至107国道机场立交,道路全长约1公里,红线宽41~51.5米,主要以拓宽改造及景观改造为主;
机场北干道北接现状机场北干道—机场七道路口,南与机场站前中央环岛相接,道路长约800米,以路面改造为主,其中机场站前中央环岛内北干道约400米归入机场路;
机场南干道为城市次干道,北起机场站前中央环岛,南至机场南路菱形立交,道路全长约3.41公里,红线宽度40米,为道路改造和新建道路。
本项目为上述道路的交通工程。
在本项目中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根据沿线流量特征与信号灯控及BRT信号优先控制方案,BRT沿线总体上采用分段线协调控制方式。
在BRT信号优先路口连续的路段,以线协调控制方式为主,以BRT车辆为协调控制对象。
同时在各路口采用主动式信号优先控制模式,当控制系统检测到有BRT车辆行驶到交叉路口附近时,向信号机发出优先申请,控制信号灯相位变化,使该BRT车辆优先通过交叉口。
根据BRT车辆到达交叉路口时信号灯的当前相位,信号优先提供两种控制方案,即绿灯延时和绿灯提前。
(1)绿灯延时
绿灯延时是在路口绿灯即将结束时,控制系统判断在进口道上是否尚有BRT即将通过以及预测其所需通过时间。
控制系统根据BRT车辆到达停止线的时间点作为延长绿灯时间的依据,其启动时机和判断方法如下:
1在BRT车辆绿灯时段尾期,系统检测到有BRT车辆需要通过时,计算BRT通过路口所需的绿灯相位延长时间(5-10秒),若在最大绿灯时间范围内则延长绿灯时间以让BRT车辆通过路口。
2绿灯时间的结束与否根据BRT车辆通过停止线的时间来决定。
3若在延长绿灯时间内有新的BRT车辆到达,控制逻辑转入①。
延长绿灯时间相位示意
(2)绿灯提前
对在红灯时段到达的BRT车辆,系统将在满足其它相位最短绿灯时间之后,判断是否可以提前切断BRT车辆红灯时段。
切断红灯的方法,系统通过检测设备判断是否有BRT车辆停等及BRT车辆是否陆续到达,据以判断等候BRT车辆的数量、时间及通行需求。
其使用时机和方法如下:
在红灯时段内,若有BRT车辆到达,在满足其它相位绿灯时间要求,且其它相位无BRT车辆需求时,提前(5-10秒)切断BRT车辆红灯时段,切换为绿灯相位。
绿灯提前时间相位示意
为避免执行优先控制对相交道路上车流造成过大的影响,或避免过于优先BRT车辆及同向行驶车流,对于已执行优先策略的路口,可采行补偿绿灯策略,其方式可包括补偿绿灯及禁止再提供优先等功能:
①补偿绿灯:
当授予BRT车辆先通行相位时,补偿竞争相位的损失时间,此补偿可加在受影响最大相位下一周期绿灯时间内。
禁止优先:
对连续下一周期内抵达的BRT车辆拒绝再授予优先通行时间。
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
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评估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
测试组长:
成员:
、、
年月日
评估意见
评估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年月日
评估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评估审查意见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情况
序号
完成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所在省市代码
详细通信地址
隶属省部
单位属性
1
2
3
4
5
6
7
8
注:
1.完成单位序号超过8个可加附页。
其顺序必须与评估证书封面上的顺序一致。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单位名称的第一栏中。
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第二
栏中。
3.所在省市代码由组织评估单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写。
4.详细通信地址要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街道和门牌号码。
5.隶属省部是指本单位和行政关系隶属哪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主管。
并将其名称填入表中。
如果本单位有地方
/部门双重隶属关系,请按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
6.单位属性是指本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或个体企业5.其它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
栏中选填1.2.3.4.5.即可。
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对成果创造性贡献
9
10
11
12
13
14
15
评估委员会名单
评估委员会职务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签名
科技成果登记表
成果名称
限35个汉字
研究起始时间
研究终止时间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单位名称
代码
名称
所在地区
单位属性()
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评估日期
2011年月日
评估批准日期
评估单位名称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科
技
发
展
促
进
中
心
限20个汉字
成果有无密级
()
0-无1-有
密级
1-秘密2-机密3-绝密
成果水平
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国内领先4-国内先进
任务来源
1-国家计划2-省部计划3-计划外
应用行业大类
01-农、林、牧、渔、水利02-工业0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04-建筑业05-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06-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07-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和咨询服务业0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09-教育、文化、艺术、广播和电视业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1-金融、保险业12-其他行业
应用情况
1-已应用未应用原因A-无接产单位B-缺乏资金C-技术不配套D-工业性实验前成果E-其它
转让范围
1-允许出口2-限国内转让3-不转让
科研投资(万元)
应用投资(万元)
国家投资
地方、部门投资
其他单位投资
合计
合计
本年度经济效益(万元或万美元)
新增
产值
利税
其中创收
外汇
填写说明
本证书规格一律为A4纸,竖装,必须双面打印,字体为4号或小4号字。
1.编号:
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归口管理单位按年度评估的顺序编号。
2.成果名称:
申请评估时经评估单位审查同意使用的成果名称。
3.完成单位:
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单位的名称。
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顺序排列(与《申请表》中成果完成单位排序一致)。
4.申请单位:
指申请对该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的单位。
5.评估单位:
指负责此项成果评估的单位。
6.评估日期:
指该项成果通过专家评估的日期。
7.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应包括:
(1)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2)性能指标;
(3)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4)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5)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
8.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
指推广应用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推广应用措施。
9.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指申请评估单位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0.评估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
指采用会议评估形式时,根据需要由评估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11.评估意见:
会议评估是评估委员会形成的评估意见,函审评估是函审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副主任根据评估专家函审意见汇总形成的评估意见。
12.评估单位意见:
由评估单位填写,加盖评估单位公章。
13.评估审查意见:
由行业科技成果评估机构填写,加盖科技成果评估专用章。
14.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填写内容与《申请表》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相同。
15.评估委员会名单:
由参加评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
16.科技成果登记表:
本表仅适用于以评估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1)成果名称:
必须填写科技成果的全称,并且要于封面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研究起始时间:
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3)研究终止时间:
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时间,并以申报评估日为准。
(4)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是指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的第一承担单位,应与封面上的第一单位相同。
(5)隶属省部:
指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的主要隶属关系填写。
隶属省部的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代码由评估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机构代码”填写。
(6)所在地区:
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代码由评估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7)单位属性:
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8)联系人:
是指该项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9)通信地址:
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0)评估单位名称:
是指对该成果评估的单位,如超过20个汉字可用通用的简称。
(11)成果有无密级:
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其是否有密级。
并在括号内选填0或1即可。
(12)密级:
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而确定的密级。
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3)成果水平:
是指该项成果达到的整体技术水平,以评估结论为准,并在括号内选填1.2.3.4.即可。
(14)任务来源:
是指该项目隶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中选填1.2.3.即可。
(15)成果应用行业:
是指成果应用的行业。
请在括号内选填与应用行业相应的一个两位数即可。
(16)应用情况:
是指该项成果是否已应用,已应用的在括号内填入数字1,未应用的请根据具体情况在括号内选填A.B.C.D.E.即可。
(17)转让范围:
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8)科研投资:
是指该项成果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投资金额,分为国家投资,地方、部门投资,以及其他单位(含自筹)投资三项。
(19)应用投资:
是指为应用该项成果投入的资金,分为国家投资,地方、部门投资,以及其他单位(含自筹)投资三项。
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
(20)本年度经济效益:
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并只计算本年度的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和其中创收外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