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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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
八年级政治下册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
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
(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
(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
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
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
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具体包括: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
(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
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
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
(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
(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
它们有什么特点?
(p25
(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
(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P26
答:
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
(p26.d2
答: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p27
答: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p28
答: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
(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
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p38、39
①侮辱:
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
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
(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
(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
(p41
肖像权包括:
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8、什么是姓名权?
(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
(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p44干涉他人姓名、盗用、冒用。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
(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第三单元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
对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社会、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什么是受教育权?
(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
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
(p61相关链接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
“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
(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统一性: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p64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p68--69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
(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0、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P74第一段
12、什么叫遗产?
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
(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p77
继承人包括: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15、什么叫继承权?
(p77)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
(p77-78)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7、什么叫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
(p78)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8、什么叫遗赠?
(p79)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
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p79相关链接)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0、什么叫智力成果?
(p81)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
(p82)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
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
2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
(p89)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
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
(各权利的含义见课本及笔记)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p92)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2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p93--94)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
(p96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1、公平的产生:
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付出和所得,与他人的付出和所得进行比较,比较的结果就产生了公平或不公平的感觉。
2、人们心目中的公平:
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3、失去公平的危害性:
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
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4、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①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现这一点。
②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
有了公平,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③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
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
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6、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没有绝对的公平:
(原因)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2)正确对待不公平现象的做法:
①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
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我们不妨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1、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①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②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2、正义制度的作用: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
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
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制定的,而是为维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
每个人既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到制度和规则的约束。
如果没有制度和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16、如何做有正义感的人:
①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
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取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②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③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