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部监理处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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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部监理处罚细则

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工程

 

 

 

 

 

 

 

 

 

 

 

 

 

2017 年 11 月

 

1、安全文明、现场管理

 

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C、安全生产 脚手架工程

 

2、质量管理

 

A、现场验收与施工

 

B、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

 

C、钢筋工程

 

D、模板工程

 

E、混凝土工程

 

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A、材料管理

 

B、设备管理

 

1

 

四、进度、计划

 

五、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

 

六、结语

 

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

保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

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文明、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并报监

理、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检查和整改,监理及建设单位随时抽查检查。

如发现以下施工情

况、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接对项

目经理部进行处罚。

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甲方,逾期不交的将直

接在计量款中以十倍金额进行扣除。

 

2

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

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

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

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 200—1000 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

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

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1000 元,

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

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1000 元,并

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

不同品

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叠放高

度一般不宜超高 1.5m,违反的、罚款 200-500 元,每拖延一天整改,

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

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 50 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不

3

系帽带者一次罚款 20 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

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 50 元,并且如发生物体击打事件后果自

负。

 

3、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

情节严重者罚款 500-1000 元。

,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劝阻者罚

款 50-200 元。

 

4、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

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500 元,

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

加。

 

5、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12》的有关规定,

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

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

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

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 200-500 元,按通知限定

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

加。

 

6、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

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 10 平方

4

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500 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

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7、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

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

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 200-500 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

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严禁非电工

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 100 元。

 

8、禁止穿拖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 50

元。

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 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禁止闲散人员、家

属,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 100 元。

 

9、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 200~500 元的罚款。

 

10、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将对打架双方各处以 500 元的罚款,

对负主要责任的(先动手的)追加罚款 1000 元。

 

11、对现场保洁及绿化未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对相关单位每处

每次处以 200 元罚款。

 

12、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泵需架设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须经过批准。

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及时将道路冲洗干净,否则将受到每次 500 元的罚

款。

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则将受到每次 500 元的罚款,并

5

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13、“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

款 100-500 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100 元,罚

款总额累加。

 

14、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通道指示标志、安全

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

罚款 200-500 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

款总额累加。

 

1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

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

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 200-500 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

延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16、对于高空作业(高度超过 2m)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

工的,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 500 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17、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

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 50 元。

 

18、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吸烟或有其它明火, 违者罚 50-100

元;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 违者罚款 50 元,汽油、乙炔、

氧气等危险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人 100 元的罚款。

6

19、严禁从高空或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材料,违者罚 50-100

元。

 

20、项目部所属劳务队伍严禁使用童工,发现一次处于责任人 500 元

的罚款。

 

21、严禁聚众赌博,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

罚款 500-1000 元。

,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6、对作业人员不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管理,无本人签字,工人安全意识较差。

罚款

500 元/次。

 

22、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建设单位、

监理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施工单位 5000—10000 元

罚款。

 

23、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

劝阻者罚款 50-200 元。

 

24、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他设

备做饭、烧水和电褥子取暖,对违者除教育批评还处罚 50-200 元。

 

25、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物,违者罚款 50 元。

 

26、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发现私自动明火处罚当事人 100 元/次,

 

7

C、安全生产 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 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

其质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A 级的规定。

钢管上严禁打孔。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

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中的规定。

若发现

采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或扣件搭设脚手架,除责成拆除返工外,每次

罚款 2000 元。

 

2、搭设脚手架使用的的钢管、扣件必须刷防锈漆,未经防锈处理的

钢管一律不得搭设脚手架。

 

3、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GJ130-2001,脚手架应搭设整齐、美观。

临边防护栏杆应刷

黄、黑相间油漆。

脚手架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

要求罚款 100 元。

 

4、施工现场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口防护棚材质符合要求,防护严

密,并悬挂安全指示标志。

 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

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 200-500 元,每拖延

一天整改,罚款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5、外脚手架必须悬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护,安全网必须悬

挂整齐、严密。

使用的安全网必须达到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要求

 

8

(具体标准:

1、每 10cm×10cm=100cm2 的面积上,有 2000 个以上

的网目;6、将网与地面成 300 夹角,在其中心上方 3m 处,用管径为

48~51mm 的 5kg 重的钢管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

 主体阶段外架

及安全网必须超越作业层(施工位置)1.5m 搭设,并且外架必须按规

定设置水平防护,违反的罚款 100-500 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7、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否则每有一处罚款 50-100 元。

 

8、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 毫米。

则每有一处罚款 50-100 元。

 

9、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 1 米,高出檐口上皮 1.5 米。

 10、每

层必须按两步三跨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否则每有一处

罚款 50 元。

 

10、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

件以上两步。

否则每有一处罚款 50 -100 元。

 

11、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否则每有一处罚款 50-100 元。

 

12、拆除作业必须设置警戒,有专人负责安全,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否则每有一处罚款 100-200 元。

 

9

1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

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二、质量管理

 

A、现场施工与验收

 

1、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对于

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要自检合格并做好三级检查记录,提前以书面文件

报请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的,罚款 1000 元。

 

2、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的,每

发生一次处以 500 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

罚款。

 

3、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的施工方

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 1000 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

在通

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 2000 元罚款,

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的权力。

 

4、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项目经理

予以签收,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写回复单。

对发生不接

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

情节轻重酌情给予 200—500 元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

10

5、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如砼浇筑、回填土、防水等)施工,

施工单位应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发现施

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的,给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

次给予 500 元罚款。

 

6、对于夜晚不便于验收的工作,如梁筋、标高等,应安排到便于验

收的工作时间进行,对确需夜晚验收的项目,应在当天下午 3:

00 前

通知监理公司。

 

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

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

理。

否则每次给予 500 元罚款,并需重新进行质量认定和验收。

 

8、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各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预留工作,监理单

位认真验收检查。

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

每处对施工单位给予 200 元罚款;

 

9、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分包人专业工长、劳务领班组负责人等必须

仔细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等的内容,不可盲目施工。

不按

图纸、标准图集、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10、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经建设单位、监理同意,私自变更

除返工外,每次罚款 2000 元

 

11、图纸涉及图集做法的,图集必须要齐全,监理、建设单位查没

11

有图集的,每次罚款 200 元。

 

B、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

 

(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为达到设计尺寸,标高、垫层尺寸厚度不能达到设计要

求的,一次罚款 500 元。

 

2、渣土车辆进出未按照要求冲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3、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使用每间(处)罚款 100 元,并

责令换土、返工。

 

4、基槽与房心回填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者,每间(处)罚款 100

元,并责令其返工。

 

5、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

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二)基坑支护

 

1、基坑周边未做好临边防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2、深基坑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未编制书面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就

提前施工的,罚款 500 元。

 

3、基坑临边超高超重堆放钢筋等材料未及时移走,造成安全隐患的,

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拖延处理的追加罚款 100 元。

 

12

4、发现喷浆未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及设计厚度时,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

元;

 

C、钢筋工程

 

(一)钢筋制作

 

1、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几何尺寸不符合配筋要求,每处

处以罚款 50-200 元。

 

2、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

每处罚款 200 元;

 

3、钢筋加工平直段,弯曲的角度不准确,或者钢筋加工后表面有裂

纹、片状块锈和油污等,每处罚款 200 元;

 

4、钢筋焊接不合格,每批次罚款 500-2000 元。

钢筋加工锚固不符合

要求,每次罚款 100-200 元。

 

(二)钢筋绑扎

 

1、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每处罚款

100 元。

 

2、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每处罚款

100 元。

 

3、钢筋接头(包括对焊、竖焊)未按要求错开的,每处罚款 100 元。

 

13

4、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 100 元。

 

5、钢筋绑扎不牢固,每一处罚款 100 元。

 

6、梁、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每一处罚款 100 元。

 

7、钢筋绑扎时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不够的,每一处罚款 200 元。

 

8、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队未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检查的,每

一次罚款 50-200 元。

 

9、在监理、甲方进行工程隐藏验收时,施工队伍无人员陪同检查的,

每一次罚款 50-200 元。

 

10、浇灌混凝土时,施工单位未派人负责钢筋监护工作的,每一次罚

款 500 元。

 

11、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一定要清

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 500 元。

 

12、砼浇筑完后,钢筋偏位,每根罚款 200 元。

 

1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业主检查而擅自隐蔽。

每次 罚款 2000 元;

 

14、工程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未经复试而使用的,罚款 1000

元/次 ;

 

14

15、钢筋、水泥、砼、砂浆试块等未经监理见证而擅自取样、留样、

送样的。

 

罚款 1000 元/次

 

16、钢筋绑扎完成后,施工单位不进行自检、专职检,上报监理、建

设单位验收的每次罚款 500 元。

 

17、钢筋在绑扎、制作过程中施工单位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建设、监

理单位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三)钢筋对焊、电渣压力焊

 

1、焊接时,未对钢筋端头进行除锈的,如钢筋直径为 20 以上的,每

根罚款 10 元,直径为 20 以下的,每根 5 元,焊接接头有横裂纹或有

明显的烧伤,每根罚款 10 元。

 

2、接头处弯折度大于 4 度,轴线位移大于 0.1d,且大于 2 mm 的,每

根罚款 10 元。

 

3、电渣压力焊接头焊接头包工均匀,周边宽度、厚度不满足规范要

求的,每根罚款 100 元。

 

4、凡是每次焊接不及时敲掉焊渣的,罚款 500 元/次。

 

D、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

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

15

处罚。

 

2、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超过

规范要求,每处罚款 200 元。

 

3、模板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违者每平方米罚款 100 元 ;

 

4、混凝土墙、柱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位移者,每处罚款 100 元。

 

5、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 100 元。

 

6、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

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 300 元/次。

 

7、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

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 300 元/次。

 

8、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处罚款 200 元,造成结构裂缝

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加倍处罚 500-1000 元。

模板拆除不

干净的,每处罚款 100 元。

 

9、模板支撑的脚手架工程中脚手架支撑体系的立柱下面必须垫板,

不垫板者每根立柱罚款 50 元,脚手架工程必须有两道纵横方向的水

平拉结,没有水平拉结,不能进行混凝土施工,若强行施工每次罚款

10000 元。

 

E、混凝土工程

 

1、砼外观验收前严禁私自对砼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发现后每处每次

16

给予 500 元罚款。

 

2、禁止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加水,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3、楼梯踏步、栏杆面未抹平,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4、未按照要求使用振捣震动设备,造成混凝土拆模后外观缺陷严重

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5、工程重要部位,梁板构件拆模须提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擅自拆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6、砼浇筑时,必须先做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7、砼出现漏振、空洞私自隐蔽者,返工并罚款 100 元/处。

 

3、材料、设备管理

 

A、材料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

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1.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运到现场时,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

位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接收,否则处以 500 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应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样品,进行封样。

发现施工单位私自采购材料时,除责令退场外并给予 2000/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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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承担由此引出的质量和进度问题责任。

 

3.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安装用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

证、材质证明书和相关的实验报告,并上报监理部,经见证取样、复

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复试报告没出来,施工单位保证质量并

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后可以使用。

 

4.对未经报验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中的,每发现一次,责

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500 元,等报验验收合格后

方可继续使用;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退

出现场,并做好影像资料,已使用部分全部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2000 元。

 

5.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听从统一安排,所用

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码放整齐,否则每处罚款 500 元。

 

B、设备管理方面

 

塔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方面

 

1、没有编制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 500 元。

 

2、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操作者无上岗证、擅自脱岗、违规操作。

款 500-1000 元/次。

 

3、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员不得擅自使用,对非

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 100-200 元一次,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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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要求办理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塔机安装没有验收就使用的罚

款 1000 元。

 

5、塔吊违反“十不吊”的每次罚款 500 元。

 

6、施工单位每天巡视检查未有详细的记录、未定期保养的每次罚款

200 元。

 

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 200 元,按

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整 2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8、任何机械不能超负荷运转、作业,否则对操作人员做出 50-

100 元一次的罚款处理。

 

四、进度、计划

 

1、各施工单位进场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以及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每次罚款 500 元。

 

2、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

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书面),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

项拖延一天,罚款 300 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3、不能按期完成业主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

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 2000-5000 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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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1000 元,罚款总额累加。

 

4、对施工单位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又无抢工措施的,罚款 500-1000

元。

 

五、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

 

1、施工单位须按监理单位要求报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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