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

上传人:b**** 文档编号:9292869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1.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_3篇(共6页)3600字.docx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范文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荷风苑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恭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为了让各位业主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及荷风苑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业主外出请务必关好门窗及水电气总阀;阳台请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春节期间请各位业主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尽量少量购买、少量燃放。

3.燃放烟花时身上不要戴围巾等易燃品,燃放完毕后,要确认爆竹全部熄灭后再离开。

4.根据XXXX年唐山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规定:

20xx年2月18日(除夕)早6时至次日凌晨1时,2月19日(正月初一)、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晚10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地点:

小区北门口以外空地;南门口以外空地5.严禁在建筑物内(如:

单元内、楼梯间内、电梯内、车库内)、顶楼平台内、阳台、窗户、小区绿化带内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6.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2年人陪同看护。

7.春节祭奠祖先燃烧钱纸,属沿袭中国传统习俗。

但为防范火灾隐患及各楼的烟感、温感报警器误报,造成小区业主/住户的恐慌。

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全体业主,请勿在小区楼内燃烧纸钱。

8.注意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后应主动清理场地。

  xx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二月八日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范文篇二

  为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城市规划区实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

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龙岗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区、龙水镇城市规划区、双桥经开区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为: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客运车辆和站点、商场及宏声广场、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教育、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及学生宿舍;公园山林、居民小区化粪池、下水道等重点区域。

其余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xx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农历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6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2月25日至3月5日(农历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5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只能在龙岗街道办事处南门广场、棠香街道办事处清廉文化广场、龙水镇五金会展中心、双桥经开区车城广场和川汽厂转盘指示区域燃放。

  四、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

销售时间为XXXX年2月15日至3月5日。

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并遵守有关专营管理规定,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

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

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五、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

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

严禁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七、如遇空气重度污染,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停止销售,市民应自觉停止燃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

  举报电话:

  大足区公安局:

XXXX年XXXX年,双桥经开区公安分局:

XXXX年XXXX年。

  大足区安监局:

XXXX年XXXX年,双桥经开区安监局:

XXXX年XXXX年。

  九、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施行。

  xx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xx年2月5日

  春节烟花燃放时间通告范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XXXX年1-XXXX年)等法律法规和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政办〔20xx〕4号),现就贵德县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限放区域

  1.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前、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医疗机构、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3.汽车站、公共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加油(气)站、烟花储存库、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区域;

  7.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停放车辆较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二、禁放时段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为:

20xx年2月7日&;2月22日晚22:

00至凌晨6:

00。

其中:

2月7日-2月8日(大年三十晚上至初一)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为:

晚00:

30&;凌晨5:

00。

同时,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如遇重污染天气大系Ⅲ级及以上预警时,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活动。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1.铁炮、拉炮、擦炮、甩炮等违禁产品;

  2.升空炸响类烟花爆竹(含单响、双响、多响);

  3.电子礼炮;

  4.组合烟花;

  5.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XXXX年10-XXXX年)标准生产的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

  四、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3.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5.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6.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五、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管辖区域内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城管部门负责划定县城禁限放区域、禁放标识设置。

  公安部门是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工商、质监、交通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环保、城管、民政、教育、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六、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举报电话:

110,XXXX年xx。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2月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