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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YS-001: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特制定《莒南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医院抗菌药物不超过35种,确因治疗需要,需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临床科室写出申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药剂科负责一次性采购。

二、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门诊病人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门诊药房不备该类药物;住院药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凭副主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处方发放,各临床科室主任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好管理工作。

三、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1)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2)由医务科牵头,药剂科、院感办、信息科、病案室等相关科室负责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调查、统计,结果上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按照《2012年莒南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应用较好的科室和个人,在全院进行表彰,应用不合理的科室和个人在全院通报批评并与绩效、科室考评等挂钩.

四、对抗菌药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1)对发现药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药物停止使用.

(2)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3)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第一责任人。

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六、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实施,由莒南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2年莒南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

 为巩固2011年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有效控制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莒南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莒南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莒南卫发〔2012〕5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二级甲等复评、优质医院创建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狠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点内容及各部门具体分工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院长结合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与临床科室主任签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书》,科主任与科室相关人员签订《2012年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医务科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牵头部门,感染办、药剂科、感染科、信息科、临床微生物室、护理部、各临床科室等密切配合,做好临床抗菌药物基本情况调查。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日常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信息科和相关职能科室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品种选择、用药时机、用药时间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

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定期上报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由小组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在全院通报。

(三)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并进一步完善,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并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在院内积极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与培训。

我院配备3名临床药师,有1名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从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及管理。

积极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组织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医院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六)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师应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按照相关权限开具抗菌药物,药师认真审核处方.各临床科室负责对本科医师分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从源头抓起。

药剂科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对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应及时沟通,并把相关信息汇报给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七)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医院对本单位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按照卫生部文件规定,根据我院传统用药习惯,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1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2个品规,注射剂型按具体使用情况遴选5—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1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抗菌药物品种目录向市卫生局备案。

药剂科严格按要求做好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工作。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机构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药剂科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八)加大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各临床科室按照相关指标,对照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力争各项指标达到相关要求.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定期检查督导,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科室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罚.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各项指标应控制在表格所列数据范围内。

 

科别

抗菌药物使用率(%)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科别

抗菌药物使用率(%)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内一

20

20

10

产科

60

40

20

内二

30

30

8

儿科

60

20

35

内三

70

60

15

新生儿ICU

30

20

内四

40

30

10

手足口

20

5

内五

50

30

8

口腔

70

40

30

内七

30

50

15

耳鼻喉

60

40

35

外一

75

40

15

眼科

60

40

50

外二

75

50

14

康复理疗科

15

20

10

外三

88

60

20

产房

50

20

外四

85

40

20

ICU

70

130

妇科

60

40

20

皮肤科

10

急诊科

40

换药室

26

门诊手术室

20

 

(九)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信息科利用HISS系统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指导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十)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检验科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向临床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并按照要求向各级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十一)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

医院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各临床科室负责管理本科室医师按分级管理目录开具抗菌药物,药师负责审核。

(十二)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织院感、感染、药学、临床科室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三)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医院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情况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相关科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四)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医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二、进度安排

请各科室针对本专业特点,结合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针对本科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查自纠,并作出相应的整改目标与措施,把相关内容于2012年6月底报医务科,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确保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莒南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4月20日

 

YS-002: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成立了莒南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成:

组长:

卢纪杰

副组长:

胡茂德

成员:

刘涛范律贤陈维峰周少波郑世杰

封春香朱正传尹世怀刘莉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一)医务科

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药剂科

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

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

(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

(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

(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

(三)检验科

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2、对住院病人的细菌培养及耐药情况按月、季做详细监测分析,并将常见致病菌(如:

革兰阴性杆菌中包括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阴沟肠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革兰阳性球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等)的耐药情况及时报告给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

1、定期到检验科了解细菌培养情况,及时了解医院感染动向,并将耐药菌情况及时向临床医生反馈.

2、每季度将医院病原学监测和耐药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根据病原菌变迁、耐药现象与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提出对抗菌药物应用品种的干预措施.

3、每月组织抗感染医师和临床药师做好围手术期(特别是一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调查情况,并将相关结果汇总上报。

(五)临床科室

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负责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科主任及医疗组长定期检查本科、本组使用菌药物的医嘱,及时发现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之处,予以指导和组织整改。

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科备案。

四、加强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的管理。

(二)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三)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医院定期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含复方制剂)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制度.

1、根据临床需要,需变更已列入医院采购目录以内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和生产企业者,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2、因临床特殊需要,需长期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出医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进行论证、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向卫生厅提出申请,经卫生厅核准同意后,按遴选程序引进。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而临时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次数不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内。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我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

全院临床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根据其职称和工作需要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对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住院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处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做好相关记录。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临床药师担任。

六、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一)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严格控制使用。

(三)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七、加强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八、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

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限定日剂量)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九、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工作

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分析我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医院采取通报、停用、清理等措施进行干预。

十、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病原微生物监测和细菌药敏试验的水平,确保准确、快捷出具药敏试验结果.临床医师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努力达到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的目标。

积极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每季度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相应科室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医院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十一、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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