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06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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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0624

采购编号:

XXXX

(XXXX工程采购项目)

范本(第一版)

(采购人:

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X)

共同编制

XXXX年XX月

 

第一章谈判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XXX。

2.采购项目名称:

XXXX。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XXXX。

三、采购项目简介:

……。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XX家供应商进入谈判。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XXXX资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最低资质等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具备XX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XX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允许联合体参加(编制采购文件时进行选择)。

9.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XXXX。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九、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时间:

(北京时间);供应商首次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间:

(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

XXXX。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XXXX。

通讯地址:

XXXX。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X。

通讯地址:

XXXX。

邮编:

XXXX。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传真:

XXXX。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分包预算信息。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分包限价信息。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6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8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

采购合同总金额的XX%(不超过10%)。

交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

XXXX。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

开户行:

XXXX。

银行账号:

XXXX。

交款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

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

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XXXX。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XXXX。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XXXX。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11

谈判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XXXX。

13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14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XXXX。

联系电话:

XXXX。

联系地址:

XXXX。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可以由采购人支付,可以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不强制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18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XXXX。

19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0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XXXX。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XXXX。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

XXXX。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X天。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邀请;

(二)申请人须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

(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

(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

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施工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施工响应文件两部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实质性要求)

16.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电子版为准。

16.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6.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6.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16.5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本条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项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

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

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

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

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二)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规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无规定时)计取规费的;

(三)采购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八)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上调取“+”,下调取“-”),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以及包干费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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