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教育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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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教育局
桐庐县教育局
桐庐县教育局
共青团桐庐县委
桐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文件
桐教普〔2008〕23号
关于举办2008年桐庐县中小学生
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杭州市《关于举办2008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19号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检验我县学校和校外艺术教育工作,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成果,桐庐县教育局、共青团桐庐县委、桐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决定联合举办2008年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领导,特设立县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由陆端平、季建平、李如林、徐雯、冯永平、严传美、黄伟军、何春华同志组成。
陆端平同志任主任,季建平、徐雯同志任副主任。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
三、艺术节活动内容、项目及要求
艺术节活动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能充分表达我县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审美追求,能反映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
艺术节活动项目有:
1.举办艺术节开幕式;
2.声乐比赛;
3.器乐比赛;
4.舞台舞蹈比赛;
5.戏剧、曲艺比赛;
6.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现场创作比赛;
7.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作品展览;
8.闭幕式。
四、艺术节活动报名、比赛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0日前,各校将节目单报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逾期不报将做弃权处置。
2.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艺术节活动要求
1.各校的艺术教育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寓教于乐,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参与面广,融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能进一步推动学校的艺术教育。
2.各校的艺术教育还要处理好参赛与普及、校内与校外的关系,注重长期坚持开展艺术教育和群众性普及活动,并让更多的艺术节目走出学校,走进社区,为社会服务,扩大艺术节的影响范围。
3.各学校是普及艺术教育的主阵地,各校开展的活动是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各项艺术活动。
各校在自行演出的基础上,选拔出高水平的文艺节目参加县艺术节。
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民办学校可选送1-2个节目,每种表演形式不超过2个节目,其中必须有一个以上节目为5人以上的集体节目。
4.书画、工艺类现场创作比赛各校各项目可送选手1-3名。
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各项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评奖方法
各类比赛均分中学组、小学组进行评奖。
竞赛根据不同比赛项目按比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创作奖。
对获得集体节目一等奖的指导老师给予优秀指导奖。
七、注意事项
1.参加艺术节比赛人员的活动经费由各校自筹。
2.为确保师生行程安全,各参赛单位必须有领队负责带队。
3.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及比赛场地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艺术赛事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内容具体要求》
2.《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文艺节目报名表》
3.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书法、篆刻、
工艺、摄影报名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学生艺术活动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戚哮虎、陈国妹、徐小林、吴玉凤、韩鹤忠、严兴华、王六堂同志
桐庐县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1:
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内容具体要求
1.举办艺术节开幕式:
开幕式时间定在2008年10月初。
2.声乐比赛:
声乐比赛形式可以合唱、组唱、组合、表演唱、重唱、独唱。
合唱人数40~60人,要求演唱两首歌曲,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6分钟,伴奏一律使用钢琴。
其余演唱形式的节目均演唱一首歌曲,伴奏带自备,时间不超过4分钟。
组唱人数不少于10人,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6人,组合、重唱人数为2~8人。
3.器乐比赛:
器乐比赛形式可以合奏、齐奏、重奏、协奏、独奏。
合奏、齐奏演奏两首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合奏人数不少于20人,齐奏人数不少于8人;其余演奏形式的节目均演奏一首乐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舞台舞蹈比赛:
舞台舞蹈比赛形式可以群舞、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群舞人数必须10人以上。
每个舞蹈时间不超过6分钟。
鼓励创作(不含改编)。
5.戏剧、曲艺比赛:
戏剧比赛形式可以戏曲、小品、课本剧、童话剧、情景剧等,时间不超过12分钟;曲艺比赛项目可以相声、独脚戏、快板、双簧、故事、说唱等,时间不超过6分钟。
戏剧、曲艺节目要求现场表演,台词不得事先录制。
鼓励创作。
6.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现场创作比赛:
绘画比赛:
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创作,画种(儿童画、中国画、漫画、版画等)及表现形式不限。
请自带4开大小的画纸或宣纸,任何参考资料不得携带入场,绘画工具自备。
比赛时间2小时。
书法比赛:
现场书写三件作品,分别为毛笔临摹、毛笔创作、硬笔创作。
成绩比重为3:
4:
3。
临摹请自带30字以上临本复印件(小学组为楷书,中学组为行书),比赛结束时随作品一同上交;创作根据现场命题,可以用繁体字。
请自带四尺整张宣纸三张(根据要求现场裁切),书写工具、毛毡自备。
不得带临本复印件以外的字帖入场,可带新华字典。
比赛时间2小时。
篆刻比赛:
现场临摹和创作印章各一件,成绩比重为4:
6。
临摹请自带临本复印件,比赛结束时随作品一同上交;创作根据现场命题。
临摹和创作限木刻或石刻,但表现形式(阴刻、阳刻)不限。
参赛者工具、材料、印泥等自备。
比赛时间2小时。
工艺比赛:
分集体和个人组,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创作。
参赛学生自备工具和创作材料(提倡使用废旧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材料),参考资料、草稿、半成品等一律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比赛时间2小时。
集体组:
3—5名参赛学生共同现场创作完成一件大型工艺作品;立体作品高度不低于1.5米;平面(浮雕)作品长或宽不小于1.5米。
个人组:
参赛学生个人独立现场创作完成一件工艺作品,作品大小不限。
摄影比赛:
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命题拍摄。
统一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时间1小时。
比赛时教师和家长不得随行。
7.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作品展览:
绘画作品,表现种类和形式不限。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构思新颖、反映当代青少年生活情趣和精神风貌,而且必须为2006年12月以后的作品。
装裱要求为:
作品不超过4开(中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3开),自行装裱在80厘米x55厘米KT板上。
书法分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以毛笔书法为主。
作品要求章法严谨、内容健康、字体不限(草、篆需有释文,可用繁体),且必须为2006年12月后的作品。
装裱要求为:
毛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3开;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开。
自行装裱在高80厘米、宽55厘米KT板上。
篆刻作品,用木和石为材料进行创作。
字体及表现形式不限,数量6方以上,要求印拓在宣纸上并附有释文,自行装裱在高80厘米、宽55厘米KT板上。
工艺作品,用不同的工艺材料进行各种造型的创作与设计。
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附有详细的文字介绍。
装裱要求为:
平面工艺作品不超过4开,立体工艺作品需拍成照片,都自行装裱在高80厘米、宽55厘米KT板上。
⑤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要求作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能反映青少年的思维特征。
装裱要求为:
作品不小于8寸,自行装裱在高80厘米、宽55厘米KT板上。
8.闭幕式:
艺术节获奖优秀节目汇报演出。
附件2:
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文艺节目报名表
单位(盖章):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演出时间
演出人数
组别
指导老师
领队:
填报人:
2008年月日
附件3:
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
美术、书法、篆刻、工艺、摄影报名表
学校(盖章):
参赛项目
艺术类别
作品名称
组别
指导老师
领队:
填报人:
200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