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9339844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docx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

西宁市体育场大型体育

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青体办﹝2019﹞6号要求,现将2018年西宁市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运营情况汇报如下:

一、西宁市体育场的基本情况

西宁市体育场占地2.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35平方米。

拥有标准田径场,现有足球场1个、3个门球场、露天篮球场1个(两块场地)。

内设机构三个,分别为办公室、场地器材部、经营管理部。

现有正式在编职工10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物业公司安保、保洁人员8人(政府购买服务)。

二、西宁市体育场职责

1、提供免费开放场地,做好场地管理及设备的完好。

2、提供训练场地与相关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3、接待大型活动及体育比赛,做好服务工作。

4、举办田径、足球、全民健身活动的比赛。

5、举办各类体育项目培训班,做好体育项目推广工作。

6、出租场地器材。

三、西宁市体育场免费开放及低收费开放运营情况

1、开放项目

体育场开放项目:

足球、田径、健身。

门球场:

门球。

篮球场:

篮球、健身。

2、开放时间

体育场:

每天6:

00至21:

00,周日及寒暑假校园足球训练。

门球场:

夏季:

6:

30-21:

00,冬季:

7:

30-18:

00。

篮球场:

夏季:

6:

30-22:

00(5月1日-9月30日)。

冬季:

7:

30-19:

00(10月1日-4月30日)。

3、低收费价格表

项目

地点

收费标准

运动会

体育场

3000元/天

足球赛

体育场

150元/小时/场

100元/小时/场(五人制)

娱乐项目

体育场

3000元/天

4、日常免费开放管理规定

(1)西宁市体育场免费向社会开放,时间早6:

00--21:

00。

晨练者应遵守体育场的管理制度,有秩序的进行晨练。

(2)衣冠不整齐、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携带宠物者、推销各类商品者、散发广告者谢绝进入体育场。

(3)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场内吸烟,乱扔杂物,不得将有色饮料倒入塑胶跑道,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用品。

(4)严禁各种型号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宠物进入场内。

禁止穿高跟鞋、带钉鞋进入场内。

(5)严禁在场内酗酒、打架斗殴及非法集会等活动。

(6)所有顾客必须爱护场内设施及物品,对破坏设施、设备的责任人,根据设备、器材损坏管理程序,进行赔偿处理。

(7)必须遵守场内规章制度,晨练者进入场内要爱护环境,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正确使用体育器材及设施。

(8)遵守管理人员的管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四、2018年度免费和低收费体育项目的开展情况

1、充分发挥体育场的公益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健身群众提供一流的健身环境,市体育场2018年开放365天,每天6:

00至21:

00免费开放,篮球场夏季:

6:

30-22:

00(5月1日-9月30日)对外开发,冬季:

7:

30-19:

00(10月1日-4月30日)对外开放,健身路径广场、门球场全年对健身群众免费开放,每天有3000千人次在场地内进行各项健身活动。

全年接待比赛、训练及群众健身累计达100万人次。

2、全力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门球协会工作,为老年人体育协会和门球协会提供办公用房,承担水电暖费用,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无偿提供各项服务。

3、完成各项赛事活动的接待工作,先后主办、承办第二十七届“中华杯”足球赛(B)组西宁赛区足球赛、“全国老年人太极拳健身推广展示大联动”暨青海省“太极拳月”宣传展示活动、青海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健身气功协会健身活动、西宁市第四届全民健身锅庄舞大赛、西宁市毽球跳绳比赛、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等赛事活动8项(次)。

4、举办寒、暑假免费青少年足球训练营2期,每周三、六、日免费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少年足球训练提供场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5、2018年全年接待体育局系统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赛事活动35项(次),其中完成主办、承办赛事活动8项(次),免费接待活动15项(次),低收费接待活动12项(次)。

活动人数约8万人(次),确保了各项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2018年资金补助工作方案完成情况

体育场自2002年建成已运行17年,主席台办公区房屋漏水现象严重,为了改变现状,对办公区房屋进行防水维修及加装保温层,并对体育场北大门进行了更换;对室外篮球场场地进行维修改造,升级为硅PU面层标准篮球场一个,辅助性半场两个,并对篮球场地安装了围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重要精神,发挥大型体育场馆便民惠民的服务功能,成立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对东看台一楼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为体质监测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占地面积300平方米,设有房间10间,内有休息间、卫生间。

目前,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已配备一整套国民体质监测设备,拥有形态(身高、体重)、机能(肺活量、心率、台阶试验、血压)、素质(握力、背力、闭眼单脚站立、反应时、纵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等检测设备13项,并对现有的国民体质监测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于2018年11月采购了人体能量检测仪(亚康健风险评估)、全自动血压计、人体成分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等检测设备。

为了做好场地赛事活动宣传,投资8.7万元在体育场主席台安装了LED显示屏。

今年我们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及时宣传举办的各类赛事活动和注意事项,加大了宣传和周边环境的整治,让健身群众能够更科学合理的进行锻炼。

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温馨提示、天气预报,并播放健身小常识,每天早上7:

30-8:

30播放音乐,受到了广大健身爱好者的好评。

对田径、足球、门球场、健身路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设施检修,及时更换损坏器材,合理安排各项活动。

申请采用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方式对体育场安保及保洁进行整体对外购买服务,由青海天圆方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体育场安保和保洁工作。

配合市体育局完成第45届元旦环城赛、徒步节等赛事活动场地器材组保障工作及其他赛事活动。

截至2018年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已超额完成。

六、2018年度国家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到西宁市财政局《大型体育场馆免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宁财事字[2018]193号)130万元,2017年底结余补助资金2091702.67元,2018年共计补助资金3391702.67元。

该资金主要用于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产生的水、电、暖费用,雇用临时工对场馆保洁劳务费,体育场馆的维修维护费,购置场馆开放所需的器材设备和举办公益性赛事活动费用,具体支出如下:

1、举办公益性赛事活动费12237元;

2、场馆开放用水费17474.10元,电费45616元;

3、场馆维修费984127.04元;

4、举办赛事活动发放奖金18500元;

5、场馆开放雇工保洁劳务费144542.26元;

6、购置体育器材248000元;

7、办公费737304.27元;

8、物业管理费233000元。

截止2018年底共使用该专项资金2440800.67元,结转980902元。

 

青海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青体办﹝2019﹞6号要求,中体青海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结合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青海体育中心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中心地带,场地南侧为五四西路,与青海湟川中学隔路相望,北邻湟水河畔。

总占地面积近25万平方米,由40000席的主体育场、7500席的综合体育馆、1500席的游泳中心、地下车库和配套建筑共同组成。

是青海省目前规模最大、功能最全、专业性最强、服务设施最完善的园林式体育场地。

内设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蹦床、儿童活动中心、网球、篮球、足球、搏击、健身等多个对外开放运动项目,拥有一流的贵宾室、休息室、会议室、新闻发布厅、客服中心等各类体育赛事功能用房。

青海体育中心不但能够满足地区性综合体育赛事和全国专项比赛的功能要求,还能举办各类集会、演唱会、体育集会及体育讲座、大型会展活动,是青海省乃至西部地区规模最大、配套设施最完善的全民健身基地及娱乐综合体。

青海体育中心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各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体育活动举办、设备设施更新、运营环境改善。

(2)工作目标

1、工作总目标。

借助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实现青海体育中心免费低收费向市民开放,实现公共资源全民受益。

2018青海体育中心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服务保障群众日常健身需求,发挥体育场馆带动辐射效应,促进地区体育文化消费,2018年共免费、低收费接待健身市民41万余人次,形成一站式体育健身场地,同时直接、间接带动就业人数200余人。

2、工作阶段性目标。

青海体育中心为满足体育中心发展目标,要大力开发相关配套服务和场馆基础实施配套建设。

形成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健身教学、体育运动健身、公益性群体赛事、会展与文艺演出等服务业态,成为市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基地,提高市民群众身体素质,利用本年度补贴资金继续拓宽体育中心健身项目,开设了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蹦床、儿童活动中心、网球、篮球、足球、搏击、健身等运动科目。

借助专项补贴资金,进一步改善市民健身环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场馆接待健身市民的承载能力,最大程度实现公共服务更多群众享用。

二、资金情况

1、项目名称: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

2、受补贴单位:

中体青海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

4、项目实际支出: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上年度结余377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共计646万元。

三、工作自查情况

(一)自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满足了市民群众健身需求,向市民群众平均每日开放24小时,定期免费向市民进行国民体质监测。

进一步掌握体育中心免费低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依据

财政部(财教〔2014〕54号)《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青海省财政厅(青财行字〔2014〕1516号)文件精神,西宁市财政局(宁财事字〔2014〕1359号)文件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分析。

(三)自查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切实做好青海体育中心2018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自接西宁市体育局通知后,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向中体竞赛管理有限公司汇报,由总经理焦卫华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按照场馆免费低收费运营制度,按时进行场馆开放;三是严格按照资金补贴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补贴资金进行场馆开放。

  2、组织实施。

一是组织日常开放工作人员对日常开放、全民健身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对照既定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二是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发放相关调查问卷表,对项目实施的相关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结合各类自评工作情况,得出项目实施自评分。

  3、自查评价。

对日常工作、赛事活动的完成情况及项目的效益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效益不好、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共安排青海体育中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600万元,上年结余37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结余的377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2018年拨付补贴600万元已使用269万元,剩余331万元。

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青海体育中心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资金使用。

        2、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青海体育中心2018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由2017年结余377万元与2018年拨付补贴600万元共同组成,共计使用资金64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能耗支出441万,用于保障场馆日常开放。

(2)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比赛,支出138万,丰富了市民体育生活。

(3)维护保养、维修检测、物料消耗、环境改造支出共计67万,保证青海体育中心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防患于未然,提高各设备使用率,维护青海体育中心的锻炼环境。

按照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所有项目资金均严格的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合规使用,没有出现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财政扶持资金用途的情况。

 3、资金规范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青海省财政厅(青财行字〔2014〕1516号)文件精神,西宁市财政局(宁财事字〔2014〕1359号)文件,采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二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财政扶持资金用途;三是建立资金拨付审核制度,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用途、使用程序、范围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给予使用;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和规范,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资金使用效益

       1、经济效益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经自检自查,各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计划使用要求进行使用,没有出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发生,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经自检自查,各项资金使用没有出现成本超支现象。

  2、效率分析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建设方案和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体青海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定期地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检查,保证了补贴资金高质量高效益完成各项工作。

  3、直接效益

  青海体育中心2018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实施,充分发挥了体育产业服务群众良好示范效应,市民群众深切体会到了社会公共服务红利,市民业余文化生活显著提高,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加大。

青海体育中心开始免费低收费向市民开放后,前来健身参加体育运动人数不断增加。

据统计,2014年开放至今,累计参加免费低收费健身人数达190万人次,2018年参加免费低收费健身人数41万人次。

二是体育运动带动效应明显增强。

一流的体育运动设施,较高的运动人次带动了更多的市民走进体育中心参与体育健身。

三是国民体质监测更好的指导群众健身,使用补贴资金改造的体质监测为市民群众免费体检,2014年至今累计为市民免费体检千余人,2018年为市民免费体检2000余人,通过科学的体检数据指导群众健身,今年又投入10万元资金进行设备建设,更换设备共计11件,培训员工8人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低收费实现运营成本降低,促进了场馆良性运营。

五是通过低收费逐步培养市民健康消费习惯。

六是体育健康教育深入人心。

 

大通县体育场大型体育场馆

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青体办﹝2019﹞6号要求,2019年1月10日,我县对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进行了专项核查。

此次核查上报的情况客观真实。

一、核查工作概况

(一)核查对象

在本次全县专项核查工作中,检查组于1月10日对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人员

我县核查组由县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杜云任组长,体校校长陈宗爱、副校长白延云、体校会计、出纳为成员,做到了局领导带队、严格把关,确保了组员的专业对口、情况熟悉、力量精干。

(三)核查方式

为确保核查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开展,采取先组织座谈,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再实地察看、对照标准核实后逐项查看账簿、凭证的方式,再座谈交流的方式。

(四)核查特点

1.充分酝酿、精细准备。

在开展核查之前,将相关制度文件印发到检查组每一名成员手中,熟练掌握各项政策规定。

先后召开两次碰头会,专题研究核查方案、原则、程序和方法。

提前准备好核查资料,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2.明列清单、细化标准。

逐项列明督查的大项、中项、小项、督查方式和核实情况,确保了核查标准的科学、全面、具体和详实。

3.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现场察看环节,逐项核实、逐一填列。

查看账簿环节,对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程序,查明细账、查记账凭证、查原始单据,仔细甄别、严格把关,不漏过任何细节。

座谈交流环节,对照政策规定和核查情况,逐项说明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入探讨改进和创新措施。

4.精准发力、综合求效。

坚持核查与宣传、督导、调研相结合,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规定精神,全面排查场馆运行、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严明法纪、不留情面,充分吸纳场馆的合理化建议,深入探讨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实现了核查工作与调查研究、查摆问题与研讨对策、严肃法纪与督促整改的有机融合。

二、场馆基本信息核查情况

此次核查的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产权归属于大通县业余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和业余体校合署办公,隶属县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是一座集足球、田径、乒乓球、健步走、休闲、大型文艺演出等赛事和活动为一体的体育场,总建筑面积35968㎡,开放面积35968㎡,占比100%。

座椅数20000个,符合丙类场馆条件。

2018年接待健身、体育课31万人次。

三、资金使用管理核查情况

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申请到符合条件免费低收费开放2018年130万元,全部用于体育场日常维护,能源费用,举办公益性体育活动,设施设备更新,运营环境改善等。

保证了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1、购置全民健身体育器材9.8万元。

2、体育场看台座椅、围墙维修、钢结构主席制作等67.3万元。

3、场地工作人员工资12.96万元。

4、举办公益性体育比赛31.94万元。

5、体育场水电费8万元。

合计支出:

130万元

四、2018年开放工作方案落实及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

(一)公示公开情况

体育场外醒目位置设有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专栏,开放时间、开放项目、预订方式、投诉渠道均对外公示。

(二)基本公共服务

1.设施设备。

体育场均配套建有运动员休息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消防控制室、变电室、灯光、音响控制室等基础设施,男女更衣室、卫生间、室外停车场等辅助设施,满足赛事活动及开放健身要求。

为适应国民体质监测需求,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还专门设立了体质测试站,申请了省体育局科研所监测设备,配备了专业服务人员。

2.标识及无障碍设施。

安全警示标识、导向标识、公共信息图形、无障碍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基本规制类文件健全,对外公示消防、治安、保卫、应急等制度。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

4.合同管理。

体育场外聘人员劳务合同规范。

场地保安及消防、保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及外围设施管理(包括水电管理)、停车管理、运行设备维护以及其他服务工作均清晰规范。

5.开放情况。

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全年365天开放,每日开放16小时,每周对外开放时间112小时。

在承接大型活动或场馆维修时,至少提前一周在本场张贴纸质公告及通过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服务管理情况

1.体育服务情况。

2018年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开展足球、广场舞、乒乓球等各类体育培训8600人次,接受运动健身指导6500人次。

承接专业运动队训练累计46天。

2.运营管理情况。

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建有集体决策制度。

在编11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83%。

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持证上岗,满足开放要求。

3.完成了大通县体育场2018年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里所有的目标任务。

五、核查发现的问题

1.基础资料不够严谨。

部分数据填报不统一,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次数达到了核查标准,多点少点无所谓。

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还有待加强。

2.配套服务有待进一步开发。

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与健身、竞赛、培训相适应的配套商业服务不足,向社会开放程度和多元开发力度不够,室外可供群众健身的服务产品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场的对外开放。

3.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目前在职人员的结构来看,离打造“懂业务、精服务”的专业团队还有一段距离,需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员工专业素质的培训。

六、督促整改情况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核查组按照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指导全民健身中心迅速完善资料、规范管理、改进工作。

1.严格“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指导和督促业余体校在2018年财务软件中设立“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专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明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明细。

2.强化基础工作管理。

指导业余体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细化开放登记内容,优化公示公开渠道,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和配套产业开放进度,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大队伍培训力度,提高开放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