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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招委[2013]12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现将《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发至: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夏季)工作方案

2013年我省夏季高考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是:

以考试安全为核心,以教育内部治理为重点,内外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环节工作按时、高效、高质量地完成,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省领导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考试安全工作

(一)成立考试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以省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监察厅、省工商管理局、省保密局、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为成员单位的考试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省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我省夏季高考工作。

省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夏季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

(二)逐级签订责任书

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夏季)安全责任书》。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各考区、考区与考点、考点与所有监考人员,都要签订《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夏季)考风考纪责任书》。

任务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等负责。

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

通过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群众举报等多渠道广泛收集违法销售作弊器材线索、证据,指导各地对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违法销售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

任务分工:

由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工商、公安、安全、无线电管理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并指导各地在辖区内同时开展工作。

有关线索及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信息,由教育及公安部门提供。

有关产品技术鉴定及型号核准认定由安全部门或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

有关执法工作由公安、工商部门负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联络协调。

时间安排:

5月15日-6月5日。

2.“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互联网中涉考的有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处置。

(1)5月15日开始,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QQ群、飞信、微信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封堵删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

(2)5月25日开始,启动高考安全保卫小组联防应急机制,研判网络有害信息并实时处置,涉密信息专人负责、限时追查、挂牌督办;省网安总队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均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微博、QQ群加强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害信息。

(3)6月4日开始启动特殊信息传播处理机制,按照有关原则及流程实施。

任务分工:

由省公安厅牵头,会同教育、通讯管理、宣传、保密、工商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部门,重点清除各类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涉嫌违法人员。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信息汇总、研判及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时间安排:

5月15日-6月17日。

3.“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

根据所有考点分布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

公安部门要在考前和考中对考点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维护考点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重点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任务分工:

由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当地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共同配合实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联络协调。

时间安排:

5月26日—6月9日。

(四)强化措施,加强高考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在2012年采取对关键部位和重点工作场所全方位视频监控、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重点操作结束及时回放、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等措施的基础上,2013年将重点在试卷印制、运送交接、考试组织实施等环节中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试题印制环节

(1)对试卷监印等涉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单位一把手审签,政审建档,签订《保密承诺书》,报教育部备案;

(2)监印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3)监印及其他工作人员入闱时须经安检,并全程录像;

(4)入闱制卷区域不允许配备笔记本电脑,所有涉密计算机必须移除上网、蓝牙等通讯功能,有条件的,增设中间机用于涉密材料的交换。

所有设备入闱前须经安全部门检查;

(5)试卷印刷厂无线信号全屏蔽,联合保密、无线电等部门对试卷印刷厂进行入闱前检查。

检查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6)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派出的监印人员在解闱后带回,不得随试卷一起发运。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牵头,省教育厅印务中心、山大欧码公司分工负责。

时间安排:

5月19日-6月10日检查落实情况并实施。

2.试题与答题卡运送环节

建立从印刷厂到报考点保密室、从报考点保密室到考点保密室、从考点保密室到考场三个阶段的全程监控监管。

第一段使用视频监控设备或GPS/GPRS或RFID等技术手段与密码锁,第二段实行全程录像并使用密码锁,第三段实行封闭式专用通道,有专人监督和监控录像。

录像由当地教育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人员共同回放,并填写回放情况登记表。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印务中心及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

3.试卷在保密室保管环节

要求保密室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全程录像监控,并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网,实行视频6小时回放制度。

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分管领导值班并掌管保密室内门钥匙。

要求纪检人员全程参与试卷保密工作,并掌管保密柜钥匙。

经手试卷保密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试卷保管期间,总值班室通过考务网络平台和电话抽查保密室值班情况。

任务分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

4.试卷分发使用环节

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并实行回放查看、报告制度。

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必须由教育纪检监察、考试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

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即时回放。

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进出场所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设立从考务办公室(或试卷保密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备用试卷单独封装,如需启用,必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并由主考、副主考至少2人在视频监控下启封并签字记录。

同时要加强对考场中未使用试卷的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考后,备用卷等试卷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回收、清点、验封。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

5.考试组织实施环节

(1)教育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考点监控。

制定考点监控室工作要求,由教育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对监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填写监督情况记录并上交上级招生考试机构;

(2)监督、校准司铃。

每科开考前和结束前,考点必须安排一名副主考在司铃控制室进行监督;

(3)核对考场挂钟显示时间。

根据考点统一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的时间点,由监考员核对考场挂钟计时是否准确,发现问题立即调整;

(4)增加听力播放监督人员。

外语听力考试开始前,听力播放室内除设备操作员外,还必须有一名副主考在播音室进行监督,核验播放内容。

(5)纪检人员参加整理试卷。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时间安排:

6月6日-6月10日。

(五)建立考试安全举报机制

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并处理考生安全隐患,同时震慑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5月底-6月10日。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在认真自纠自查的基础上,迎接教育部联合检查组的综合督查工作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的工作安排,国家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省市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检查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安全保密制度、考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以及其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靠前指导,及时查找漏洞和问题,限期整改;二是检查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要求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分工不分家,开展综合治理;三是检查标准化考点建设及运行情况,全省2013年高考必须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

通过自查,力争全面落实教育部的要求。

在自纠自查的基础上,迎接教育部联合检查组的综合督查工作。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5月中旬-6月2日。

(二)组成省联合检查组进行考前综合检查

为确保高考万无一失,平安顺利,5月26日至6月1日期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牵头,联合公安、保密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全省17市开展考前综合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听取市招生考试机构高考准备情况汇报;检查市保密室达标及运行情况;检查标准化考点建设运行维护和评测情况(依据省里颁发的建设质量评测指标体系);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效果,当地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电力、环保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听取县教育局高考准备情况汇报;检查县保密室及考点达标运行情况等。

查找漏洞和问题,把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共分8路同时进行。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公安厅、省保密局负责

时间安排:

5月下旬-6月1日前。

(三)考试期间选派检查员到各考点检查考试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作为加强今年考试管理的新举措之一,增派统考检查员,由往年每个县派3名检查员巡回检查,改为每个考点派2名检查员,蹲点负责。

对省派统考检查员要严格把关、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对统考检查工作的认识,增加责任感;二是优化检查员队伍,各领队要选好人员,管好队伍;三是抓好培训、学好文件,熟悉业务;四是坚持依法巡考;五是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六是检查组要及时总结统考检查的经验和教训。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负责。

时间安排:

6月6日至6月10日。

三、精心组织,强化培训,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一)设立高考指挥部

高考期间成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高考指挥部设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指挥平台,有关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在指挥部值班。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会议5月25日前。

(二)召开全省夏季高考考务、统考检查等业务培训工作会议

省教育厅、省保密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讲话部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会。

会议全面部署安排2013年高考考务及统考检查工作,同时开展全覆盖考务培训。

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警示案例及法制教育,强化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培训,特别是有关考务改进措施的落实和防控作弊技能培训。

在教育部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国家级示范培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本省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人员进行二级培训的基础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对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区负责人进行三级培训,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各考点负责人、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开展四级培训。

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从树立教育系统乃至党委、政府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做到全员接受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要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5月17日召开会议。

(三)切实做好考试实施过程的管理

严格监考教师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选聘标准与选聘程序,做到岗前培训,合格上岗;坚持县与县之间轮调监考教师、随机确定监考场次、每场轮换监考的做法;认真做好各项巡查和监控工作;继续丰富和完善防范打击利用高科技通讯手段作弊的措施和办法;继续坚持考生在答题卡上按手印的做法;完善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程序和办法;加强对考场周围环境的治理,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清理,管好考点大门,确保考点及人员安全等。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

(四)认真做好高考巡视、值班和报告制度

1.高考期间省领导巡视考点

省教育厅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领导、济南市有关领导陪同巡视。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6月7日-9日上午。

2.高考期间省教育厅领导分8路分别到17市巡视高考工作

检查考试组织、加强考风考纪、处理突发事件等情况,确保考试安全。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6月6日至9日。

3.认真做好值班和报告制度

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和报告制度。

6月4日起,考务指挥平台、加密传真、手机、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机。

考试期间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一场一报,有问题随时报告。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总值班室实行联合值班,请省公安厅、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卫生厅、保密局等部门派人共同值班。

任务分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

四、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实行统一指挥,有效控制,快速解决。

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具有实效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好考试各项防范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工信、公安等部门完善各类无线或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等应急预案;三是对考前、考中发现并证实试题被盗、失密、丢失等重大事件,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立即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安全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省公安、保密部门立即进行立案侦察;省宣传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新闻炒作,新闻部门要严格新闻纪律,规范报道程序。

在偶发事件处理结束前,新闻媒体不对有关情况进行报道,更不能渲染、炒作;报道要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确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省公安及信息产业部门要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网上炒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四是加强考试招生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管理,严格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严防木马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五是高度重视对地震、洪水及其次生灾害,以及禽流感等疾病的应急防范工作。

任务分工:

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工信、公安、保密、宣传、新闻等部门负责。

时间安排:

5月底-6月10日。

五、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以所有高中学校、今年高考学生为对象,以入校宣讲、发宣传册页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要求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任务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实施。

时间安排:

5月20日-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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