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员干部廉政知识竞赛知识测试题库(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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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员干部廉政知识竞赛知识测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5.《党章》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党章》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7.《党章》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8.《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0.《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11.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1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四个伟大”是: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13.党的二十大主题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14.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15.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16.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7.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8.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19.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
20.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相关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2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2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3.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
24.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5.党的作风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
26.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27.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8.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9.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30.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31.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32.减轻处分,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33.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34.一人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35.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36.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7.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8.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40.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1.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42.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4.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5.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47.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8.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9.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51.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5.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6.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7.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8.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5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2.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4.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6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66.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
6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6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6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70.《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7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7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7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7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75.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76.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77.公务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不得辞去公职。
78.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79.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国家监察法。
80.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81.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82.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83.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84.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85.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
86.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87.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88.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89.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90.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有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91.监察法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9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9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94.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
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95.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9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97.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干部在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
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
98.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99.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100.《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农村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单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决防止和反对______,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C)
A.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
B.个人主义、分散主义、山头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
C.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
D.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享乐主义
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个新目标,即“在本世纪中叶建成______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D)
A.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绿色
B.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
C.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绿色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3.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
A.政治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
B.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C.道路自信、理想自信、文化自信、制度自信
D.政治自信、理想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
4.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______和______。
(B)
A.党的自我监督;舆论监督
B.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
C.党的自我监督;司法监督
D.党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
5.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______的目标初步实现,______的笼子越扎越牢,______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A)
A.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B.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C.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D.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6.《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
(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7.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
(A)
A.巡视
B.巡查
C.监察
D.纪律检察
8.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______的多数决定。
(B)
A.一半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______决定开除其党籍。
(B)
A.上级党委
B.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同级纪委
D.上级纪委
10.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______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A.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
B.本人
C.本人直系亲属
D.本人所在单位领导
11.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______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D)
A.书记办公会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会议决定
12.《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______,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3.党员必须坚持______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单位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14.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______。
(D)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_____以上的多数通过。
(C)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1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______内不得重新入党。
(A)
A.五年
B.四年
C.三年
D.六年
17.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________处分。
(D)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8.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____处分。
(D)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9.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________处分。
(A)
A.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0.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
(C)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撤销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