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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工程招标文件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2017年拆卸工程

 

 

招标单位(盖章):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盖章):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3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期:

年月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2017年拆卸工程

2

1.1

工程地点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3

1.1

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分4个标段:

详见招标公告

4

1.2

工程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5

1.3

招标范围

农户约549户;拆卸面积约153000m2

6

2.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必须完成在如皋市住建局备案手续)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8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

9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担保为人民币壹万元/单位

缴纳户名:

如皋市财政局

开户行:

如皋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

32001647236051117660

10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

5.1

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

提交:

见招标公告

获取:

见招标公告

12

1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后审资料: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密封于一个档案袋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商务标: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密封于一个档案袋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13

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地点: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

14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

见招标公告

地点: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

15

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16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业主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无质量事故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共分4个标段:

农户约549户;拆卸面积约153000m2

1.2工程质量要求:

(1)拆卸单位必须确保平房4天内拆除,楼房交房当天将门窗拆除,在不影响相邻未交房主体结构安全情况下进行拆卸,必须在十天内完成。

同时根据地块指挥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0.00以上全部建筑垃圾清运结束,所有拆卸材料及附属物、垃圾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如逾期未能完成的,则给予5000元/天的经济处罚。

(2)中标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拆卸,若有负责人无故三次不在现场,经通知后仍不能及时到场的,地块指挥部将另行指定拆卸队伍;

(3)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私下转包,否则地块指挥部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所缴纳款项不予退还;

(4)服从地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根据指挥部要求进行毁灭性拆卸并由指挥部人员现场签证,作为今后面积核减的依据,如不服从指挥的,地块指挥部可以另行选择拆卸队伍;在协调被搬迁人工作时出现少量的房屋门窗缺少情况由地块指挥部派工作人员现场认可时,拆卸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块指挥部不弥补缺少物件带来的损失。

若有拆卸单位因物件缺少拒收房屋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处罚,拒收3次以上,地块指挥部将另行指定拆卸队伍。

若有与被搬迁人吵架或打架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块指挥部将另行指定拆卸队伍。

1.3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投标单位的资格

2.1满足“前附表”第6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11项发出的补充资料。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文件中所有须知、条件、工程图纸、任何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示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邮箱rgztb@。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可于前附表所示时间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失、疑问等应在答疑时间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邮箱rgztb@,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5.4招标资料信息工本购买费用:

200元/每单位(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具体要求见前附表)

6.2资格后审资料(以下

(1)~(5)项原件必须带来核对)

(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必须完成在如皋市住建局备案手续。

6.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投标函;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7、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0、投标担保

10.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10.2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9.2和第10.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0.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至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在招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至基本账户。

在合同签订前,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⑶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论处。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书两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12.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照前款第6.2条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

12.3在开标时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带来核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核对无缺项后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负责签收的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

原件须自行核对,本工程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补递交的原件资料。

12.4资格审查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2.5商务标文件应用包装袋密封完好,有标段之分的还应按标段分别密封,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3、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1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3.3.1投标单位不按9、10条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3.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3.3投标文件未按照前款第12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13.3.4投标人未按照前款第9、10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3.5未提供招标资料购买发票的。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前款第12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15、开标

15.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凭招标资料购买发票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并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1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6、开标程序:

16.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6.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6.3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6.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

六、评标

1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资格审查:

18.1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18.2评标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按19条规定的,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回其商务标,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18.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

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

19资格审查

19.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1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

19.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9.4提供的相关资料是虚假的;

19.5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部分的组成内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

19.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被市纪委、检察院、招投标监管部门、搬迁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列为黑名单、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的。

20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20.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2.1前款第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前款第11.2第11.3之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原件的;

2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3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22.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2.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2.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2.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23.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3.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4、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1商务标评审(总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1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报价有效的投标人为6家以下时(含6家),取算术平均值;若报价有效的投标人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报价有效的投标人为8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1取值范围为:

98%、99%、100%、101%、102%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低限价。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在100分的基础上扣1分,每下浮1%在100分的基础上扣2分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保留两位小数后得分相同,则按实际计算得分作为最终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一个项目被分为多个标段时,某个标段产生质疑、投诉,除被投诉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第5.3.3条款且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外,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结果;若被投诉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第5.3.3条款且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受“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的限制。

26.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2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8.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9.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章合同条款

拆卸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拆卸实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标段)拆卸施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工程拆迁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造物(详见拆迁红线图),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通过招标,由乙方负责拆除,中标价为元/㎡,按中标价150%一次性预收残值款万元(另应向城管局等有关部门缴纳的环境整治费均由拆卸单位向有关部门自行缴纳,与甲方无关),待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甲方将上述房屋交给乙方后,根据拆迁指挥部要求,如乙方不能按时拆卸,甲方有权另派有资质的工程队突击拆卸,所拆卸材料由甲方另行处理。

被拆迁户交房后又强行迁回原住宅,使该户房屋拆卸不了时,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卸施工应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规定规范实施;

1、拆卸承包企业应当对拟拆卸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预防拆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建筑物、构筑物拆卸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

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建筑时,防护架搭设应当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应当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3、施工现场应当在主要入口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拆卸承包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姓名、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应当悬挂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

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要有文明礼貌的标牌、标语向周围的群众和行人示意;

4、从事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拆卸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作业时,拆卸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

5、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拆除建(构)筑物应当自上而下按对称顺序进行,不得逆向操作。

当部分拆除建筑物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建筑物倒塌,造成安全事故。

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废弃物。

乙方在拆卸标段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拆除施工规定安全、科学地施工,并积极主动地排查隐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购买拆除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团体险。

四、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接受市住建局、拆迁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服从市“创卫创建”统一部署,服从市重点工程的统一调度与时间节点要求,乙方切实履行起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安全、高效,及时完成拆卸任务,确保全年拆卸事故发生率为零。

2、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和安全责任保证金10万元,并根据拆卸单位工作情况实施经济考核。

履约保证金和安全责任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打入业主指定账户,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无质量事故后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甲方将所有建筑物、构造物中已具备拆卸条件的建筑物交付给乙方拆除时,乙方必须必须确保拆卸单位必须确保平房24小时内拆除,楼房交房当天将门窗拆除,在不影响相邻未交房主体结构安全情况下进行拆卸,必须在4天内完成。

同时根据地块指挥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建筑垃圾清运结束(含正负零以下的桩基,地下室等所有构筑物),所有拆卸材料及附属物、垃圾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如逾期未能完成的,则给予5000元/天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双方签订拆卸合同后,乙方不得将已承接的业务私下转包给他人拆卸,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需服从地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根据指挥部要求进行毁灭性拆卸并由指挥部人员现场签证,作为今后面积核减的依据,如不服从指挥的,地块指挥部约谈(警告)两次后对已拆卸的面积进行核实,清理出场,待该地块全部拆卸完毕后再行结算。

指挥部另行选择拆卸队伍;;在协调被搬迁人工作时出现少量的房屋门窗缺少情况由地块指挥部派工作人员现场认可时,拆卸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块指挥部不弥补缺少物件带来的损失。

若有拆卸单位因物件缺少拒收房屋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拒收3次以上,地块指挥部将另行指定拆卸队伍。

若有与被搬迁人吵架或打架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块指挥部将另行指定拆卸队伍。

5、乙方在项目结束时,主动报请委托甲方组织验收。

五、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约定面积缴纳拆卸残值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残值款,毁灭性拆卸的建筑面积在实际拆除面积中予以扣除,物件缺少较多的,由拆卸公司据实申请,实施单位、评估单位、社区、地块指挥部予以证明,报园区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批酌情给予补贴。

同时经考核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借故违约,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执。

拆卸委托单位(章)拆卸实施单位(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工程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投标函

(一)根据已收到的标段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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