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矿区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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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矿区建设项目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矿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07年9月
目录
目录-1-
1.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
2.与规划的协调统一-3-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4-
3.1生态现状-4-
3.2水环境现状-4-
3.3声环境现状-4-
3.4大气环境现状-4-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
4.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
4.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
4.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
4.4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
4.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预测-6-
4.6卫生防护距离-6-
4.7景观影响-7-
4.8爆破有害效应分析-7-
5.环境保护措施-8-
5.1生态环境保持措施-8-
5.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8-
5.3大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9-
5.4噪声污染环境保护措施-9-
5.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10-
5.6其他环境保护措施-10-
6.风险分析-11-
7.环境监理-12-
8.公众调查-13-
9综合结论-14-
10.建议-15-
1.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矿区原有石场为园岭石场,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园岭上屋青窝,行政区划隶属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管辖。
原采矿证范围为68200m2,开采规模为20万m3/年,开采标高为187~-77m。
石场矿石主要用于加工成建筑用碎石、石粉等,其系列产品广泛用于道路建设、市政工程、民用建筑等行业。
该石场已开采多年,矿山拥有二条碎石生产线及配套地面办公及生活设施,完善的供水、供电、运输、排水等设施。
目前,园岭石场采矿证已经到期,并被划入《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中12个限采区之一,按深圳市政府要求,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有偿出让工作。
2.与规划的协调统一
本项目总体上是符合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
但在开采过程中切实做好各项措施,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办事,同时还应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确保石场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3.1生态现状
项目选址区属低山丘陵地带,由于多年开采形成了山体缺口,采石范围内植被尽遭破坏。
根据现场调查,原有矿山由于几乎所有矿区面积均为裸露,所以矿山的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拟建矿山扩大部分的矿区有明显的植被覆盖,无明显的水土流失迹象。
3.2水环境现状
根据监测,各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综合考虑,监测期间石场已经停产,该排水沟周边无生产、生活污染源,水质状况良好,可达到III类水质的要求。
3.3声环境现状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未超过相应的环境标准。
综合现场实际调查,矿区远离城市中心及交通干道,周边声环境状况良好。
3.4大气环境现状
各项大气常规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
各污染物中,TSP污染指数相对较大。
综合考虑,由于该矿区已经停产,周边亦无大型污染源,因此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有植被影响、土壤生态系统影响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等。
本项目为石场的开采将不可避免的对矿区植物原有进行砍伐、覆盖,对矿山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石场的开采改变了矿山的土地利用格局,土地理化性质发生改变,对矿区的土壤生态系统也产生一定影响;矿山运营期的扬尘(粉尘)也会对矿区周边的农业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
矿山开采完毕且对整个矿区进行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后将被破坏的矿区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的改善。
4.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粉尘(扬尘)
从不同稳定度、几种比较典型风速下粉尘的下风向地面浓度预测可知项目粉尘(扬尘)将对周边环境敏感点有一定影响。
但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粉尘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较小。
(2)汽车尾气环境影响
项目机械产生废气量不是很大,影响范围有限,因此可认为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生产噪声
由于本矿山外延200m的范围内没有噪声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是老虎坑垃圾填埋场250m),所以本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噪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交通噪声
本项目到塘下涌大道2km的矿山道路白天交通噪声的影响不大,但是晚上在公路沿线50m的范围内噪声超标,故交通噪声在晚上对公路沿线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4.4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整治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清洗运输车辆轮胎以及一些机械废水等。
本项目用水量约为20.5m3/d,项目采场设有洗车场,洗车场周边有截水沟将洗车废水截流至容积为20m3隔油池、接着进入容积为40m3沉淀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故洗车废水对矿区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2m3/d,新建化粪池和40m3的氧化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在进入氧化塘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旱作)标准后全部浇灌矿山山林地或者复垦的山林地,不外排,故生活污水对矿区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经沉淀池处理后,地表径流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入选址区南侧的小水沟,最终向东流入牛牯斗水库。
从而对周边水体水质不会造成大的冲击。
4.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预测
整治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13.3kg/d,即37.40t/a。
垃圾中的主要成分为有机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项目机修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布等,建议业主应统一收集后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6卫生防护距离
计算得出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L=100m。
项目区内的办公室、储油罐、开票房等均在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这些敏感点。
4.7景观影响
项目石料开采完毕前对周围自然景观造成了负面的美学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视觉上的,它破坏了景观的连续、和谐,增加了视觉上的杂乱、破碎,造成不舒适感,破坏美感。
但项目开采整治完毕完成后,评价区的景观得到改善。
4.8爆破有害效应分析
爆破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公害有振动、爆破飞石、爆破空气冲击波以及爆破有毒气体等。
这些公害将对矿山以及矿山周边区域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这些不良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
5.1生态环境保持措施
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林草措施等,其中工程措施主要有:
1)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
根据地形需要沿台阶式边坡切坡面布置截水沟,台阶式边坡坡面上的排水利用每级平台构成的种植槽外砌水平排水沟,并由高到低设竖向排水沟排放,汇集坡、地面排水后,经沉砂池后排入下方。
2)对于土质坡面,为防止坡面水冲蚀,采用砼框格内植草皮护坡防冲。
生物措施有:
(1)充分利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形成的平台,进行绿化。
(2)对于岩质坡面,则利用平台靠坡脚种植垂直攀缘植物及采取种子拌泥土和肥料的直接撒播法。
(3)对于土质边坡:
坡面覆盖层经剥离、削坡裸露的表面喷(播)草籽或蟛蜞菊进行绿化覆盖。
(4)坑底场平后可直接撒播种籽进行绿化。
此外,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边开采边整治,避免裸露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加剧该地区的水土流失;同时建议对复绿区域应选择适合深圳气候的树种,避免造成浪费。
5.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整治开采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清洗运输车辆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雨季矿区地表径流水
洗车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以及氧化塘处理后供矿山植被恢复绿化用水,不外排,在生产期间达到了生产废水的“零”排放。
在项目周边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水由截水沟、排水沟流至沉砂池,矿区雨季地表径流水经过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5.3大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石场开采整治期间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采石场工地的粉尘和石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运输车辆在沿途的泄露会加剧扬尘的产生。
为控制粉尘污染,保持整治场地周围及运输沿途良好的大气质量,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以下措施:
(1)采用湿式凿岩或喷雾洒水等湿式作业;
(2)道路路面定时洒水,保持地面湿度,以湿润路面减少尘土飞扬;
(3)在破碎工序产生粉尘的地方必须进行密闭,并且对对破碎机、筛分进矿口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进行达标处理后能排放。
(4)严禁超载外运,石粉及泥土外运时必须加盖蓬布,严防石粉及泥土沿途撒落,污染道路影响城市环境。
(5)建议在石场设置水槽,进出石场的车辆必须经过水槽的冲洗。
除此以外,所有的车辆每天必须彻底清洗一次。
(6)注意场地内和运输道上运行的车辆应执行限速,根据经验应不大于8Km/h。
(7)在大风和台风天气应注意运输车辆和裸露面的保护,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8)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可使用乳液抑尘剂等降低扬尘的影响。
(9)在石料堆放场地周边修建围墙,以减少大风时石料堆放场地的扬尘。
5.4噪声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本报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对于爆破噪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采用微差爆破;
正确确定孔网参数;
保证炮孔堵塞长度与堵塞质量;
绝对避免夜晚爆破,以防爆破噪声扰民;
(2)对于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减噪措施,此外,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机械磨损产生的噪声。
对在高噪声环境工作的人员发放耳罩、耳塞等个人防护措施人以加强个人的防护工作。
交通噪声的控制应主要从加强管理入手,运输车辆应采用低声级喇叭,并限制鸣笛次数,限制车速等。
5.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对于项目开采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议如下:
(1)定时清扫,定时收集,统一收集后交由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2)对废机油、废机油布等进行统一收集后处理。
5.6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整治工作面广,周边敏感点多,因此,本报告在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补充措施。
(1)应贯彻设计中的边坡采用预裂爆破,采石用微差爆破的方法,保证石场边坡的稳定性。
(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项目改进破碎生产工艺,以减小破碎生产线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6.风险分析
根据项目分析,石场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项目在爆破物品的的运输、存储、搬运、使用过程中存在爆破风险、爆破公害、以及石场岩石塌落风险等。
风险防范措施
1、爆破振动控制措施:
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最大段药量,并合理选择毫秒间隔时间。
采用预裂爆破技术,据试验,降震率为40%左右。
2、爆破冲击波控制措施:
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避免产生过大的最小抵抗线。
选择合理的微差起爆时间,保证岩石适度松动而无夹制作用。
加强炮孔的堵塞,避免冲天炮。
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
3、爆破飞石控制措施:
要防止爆破飞石的伤害,爆破前应精心设计,严格施工,进行必要的防护,起爆前无关人员应撤离至330m警戒区以外,以确保将飞石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
4、爆破毒气控制措施:
保证堵塞质量;实际爆破作业时,露天深孔爆破爆后超过30分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爆区。
放炮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
5、爆破安全措施:
对爆破物品加强管理和监督。
6、岩石塌落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项目岩石存在的塌落风险,本报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在剥离时应严格按设计控制台阶高度和坡面角,以防产生岩石塌落造成人员伤亡。
应及时对开采过的边坡进行平整和刷帮,改变边坡的轮廓和形状,以提高边坡的稳定性。
使用边坡监测技术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测,以便发现边坡移动和坍塌隐患,及时进行防治和撤离现场人员、设备。
7.环境监理
水质:
水质警戒水平可根据基线水平和对照监测点确定的。
根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类水质标准规定,SS采用国家环保局[91]环监字089号文中所规定的限值(即SS≤150mg/L)。
噪声:
警戒水平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居民投诉确定。
石场开采整治区周围敏感受体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区标准,昼间Leq≤65dB(A),夜间Leq≤55dB(A);施工区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Leq≤75dB(A),夜间Leq≤55dB(A)。
环境空气:
建议界限水平为实测24小时TSP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
生态:
生态系统是变化复杂的,难以用精确的工程术语界定,同时生态系统内部有着微妙的关系,而且常常受到其它环境变化的间接影响。
因此它与水质、大气和噪声不同,几乎不可能给出具体的警戒水平。
所以,建议对生态部分的监察结果和审核采取以下行动:
在发生可观察到的重大变化情况下,例如,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或裸露的台阶和边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治和恢复植被导致严重的景观破坏时,环境小组需立即报告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如果确信是本工程所致,则环境小组需立即与业主、承建商、环保局,并咨询此方面的专家,制订和实施必要的纾缓措施。
在每次例行的生态监察结束后一个月内对生态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该分析总结反映在当期的环境监察报告。
该总结中将调查结果与上期调查结果以及整治前的基线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判断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公众调查
根据调查的情况,归纳出的公众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
对石场历史遗留问题不满意,认为原有石场的开采破坏了附近的生活环境。
特别是由于原石场在开采过程中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措施,在暴雨天气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对附近区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但支持对于项目的石场的综合整治,认为整治有利于所在区域环境,希望严格按照要求尽早完成综合整治。
对矿区现有的生态环境现状较不满意,认为裸露的山体影响了当地的景观;
认为整治开采期采石的粉尘影响较大,希望严格监管运输车辆,务必做到运输石料车辆要加盖并洒水,以降低运输扬尘的影响。
(4)第一次调查小结
综合以上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方非常重视,并在今后的整治开采工作中充分采纳。
对于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建设方在设计中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治,同时本环评报告已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如生态环境的治理以及风险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进一步的建议如下:
1、在整治开采进行阶段,应加强宣传,并对公众做出承诺;同时要与当地地方政府加强联系,及时采纳他们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意见。
2、对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应予以落实,以使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9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区现阶段水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差,其中地表水中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TP和石油类均超标。
本项目的建设投产不对外排放废水,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新的污染,而且本项目的生产应积极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测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项目制定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对开采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可使当地环境在生产过程中逐渐得到改善和恢复。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符合环保政策。
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贯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技术措施,保证各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矿区建设相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该建设项目可行。
10.建议
(1)采用湿式凿岩或喷雾洒水等湿式作业、道路路面定时洒水、破碎工序产生粉尘的地方必须进行密闭、石粉及泥土外运时必须加盖蓬布以及在石料堆放场地周边修建围墙,以减少大风时石料堆放场地的扬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扬尘(粉尘)的产生,降低扬尘(粉尘)对降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不良环境影响,同时也可以矿区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尽快对开采完毕区域以及弃土场填埋完毕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裸露面积,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植被对扬尘也有吸收净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