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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巷维修制度概要

矿井井巷维修制度

一、通风安全部门必须定期对全矿所有在使用的巷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即立进行维修处理,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确保矿井巷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

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采区上、下山的巷修工作由采煤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巷道中的巷修工作由掘进队负责,其它巷道的巷修工作由生产矿长指定巷修班负责。

三、在维修巷道时,施工队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后,方可施工。

巷道大修时,巷修长度超过100m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四、维修巷道必须严格按《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缩小断面。

五、所有巷道的净断面,不得小于设计净断面的80%,否则必须及时进行巷修,确保巷道净断面达到要求。

六、井巷报废必须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七、废弃巷道必须及时封闭,封闭质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事故。

八、倾斜井巷维修时,必须停止行车,需要通车维修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将维修人员分上、下段同时作业。

九、井下所有的报废井巷,必须及时填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井下巷道冲洗、扫尘制度

为了加强井下防尘工作,有效防治煤尘,避免井下巷道粉尘堆积,减少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洗扫尘,主要进风巷、总回风巷,硐室每月至少冲洗扫尘一次;采区上下山冲洗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采掘工作面至少每周一次。

二、凡防尘支管不到位的硐室,必须在主管上距硐室口安设三通,以使冲洗硐室。

三、采煤工作面上下巷道内的冲洗,由采煤班组中的生产管理售货员(瓦斯员)负责进行;回风巷内的冲洗由回柱绞车司机,乳化液泵司机等负责进行;总回风巷的冲洗由巷修人员负责进行;主要运输大巷的冲洗由装车站调度绞车司机负责进行。

四、井下所有巷道、每10天由洒水、防尘工冲洗、扫尘一次,不得造成有粉尘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地段。

五、巷道冲洗进,必须将顶部顶板至底板、两帮都冲先干净。

粉尘较多且长度超过5m时,必须用矿车清运。

六、如因巷道两帮片帮,矿车翻车出现的煤炭堆积,必须及时将煤炭清运走。

七、每次冲洗、扫尘后都要作好记录备查。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在规划煤矿长运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三、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发主管理,采理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四、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3)保证完成安全和平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五、纳入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事故死亡人数;

(2)千人负伤率;

(3)工日损失;

(4)设备完好率;

(5)工程质量;

(6)设备和财产损失;

(7)安全教育与培训;

(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六、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车间、区(队)、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车间、区(队)、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七、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新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将车间、区(队)、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分,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年度不得将。

八、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车间、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

(1)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规定的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

九、奖励标准平均每月20-500元,月考核、季兑现,年度一次结清。

安全惩制度

一、有以下成绩之一的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物资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规程以及矿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止报,以及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因而避免了事故,或者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有发明创造,技术旧有重大改造或推广新技术卓有成效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上报的。

(4)对制止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和坚持事实真相人员,进行谩骂、欧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6)安排工人超时延期疲劳作业,因此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7)生产矿长不按开采设计方案和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和生产,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

(8)矿长或安全矿长每周不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不对事故隐患进行安排、落实整改、不按期织织召开安全办公室会议的(由法人惩罚)。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技订审批,是指设计、作业规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二、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所有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

四、各种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要求规范的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掘设计和作业设计。

五、各种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编制好后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

(1)对于一些日常的隐患整改及临时工程,其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由技术人员编制好后,报矿长审批。

(2)对于重大工程的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人员编制,经矿长签字,报县煤炭局总工办审批。

(3)各工种操作规程,矿井掉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掘工作面布置及施工设计以及矿井系统的调整等必须报县煤碳局总工办审批。

六、对于己经批复的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复意见,作适当修改,严格按批复意见组织施工。

七、经审批不同意施工的工程严禁施工。

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整,接受贯彻的人员应当签字来参加使没贯彻的人中要补课。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二、井下安全专管人员包括安全人员、瓦检员及放炮员必须在每办工人上班之前下井,对井下各巷道及各工作面安全状况(包括煤壁、顶板、支架、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无法处理的隐患应立即上报。

三、生产、安全矿长在接到安全专管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查看,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迅整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整改。

四、生产人员在进入工作面时,应先看安全牌,掌握工作面安全状况,并对工作面进一步检查,对隐患立即整改,隐患排除,方可生产。

五、安全专管人员应随进对井下各巷道及各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六、生产工人应随时对生产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七、安全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全矿(包括井上)进行三次全面检查每月一次,对发现的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有关负责人,并限期督促整改。

八、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指定措施,组织人员,全力会战,迅速整改。

九、对不听从矿部指挥,不参与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隐患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十、对于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均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一十一、对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来矿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在限期内逐条落实整改。

一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及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顶板管理员和电钳工组成。

一、每周由组长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无故不参加检查者每次罚款50元,实行参加人员登记人员记录。

二、检查内容重点是“一通三防”,以及顶板、机电、提升、运输、防治水、放炮、采掘工程质量等。

三、检查标准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质量标准化》、《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是每周定期进行,出井后当日召开由检查小组成员和班组长、队长参加的隐患整改落实会议。

五、群众安全监督网员要做到工作前、工作中、共作后三遍安全检查,实行班中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列成条款,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整改项目完成后,还应派人员复查验收。

安全监督检查要专门记录本作好记录,存盘。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同时预防和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杜绝不必要的工伤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每天坚持召开班前调度会,每周一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布置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由矿长主持,学习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法令、法规,使其落实到实处,贯彻落实到实处,贯彻到职工中去。

二、会议内容:

(1)、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安全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并制定出下个月的安全工作计划。

(2)、分析总结我矿历年事故多发期,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率。

(3)、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个别工作面在安全管理上的先进可取经验,吸取教训,对个别工作面在安全管理上的先进可取经验,收到实效的要向全矿进行推广。

(4)、严格考核采区安全工作情况,对管理较差的工作面进行可取通报批评。

(5)、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三、特殊情况下,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授权的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个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及时可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五、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六、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

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安全设备、设施(或器材),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配件,瓦检器,便携式瓦检议、风速表、自救器、防爆开关、电气设备等。

安全设备、器材的状况,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噢,因此必须保证其完好。

为加强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安全设备、器材的安装,保管及维修,必须严格按其规定的要求,方法进行。

二、各种安全设备、器材的使用,保管必须定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应随时对设备、器材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维修。

三、各种安全设、器材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其产品说明书之规定进行必要的保养。

四、各种安全设备、器材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检修期限进行检修,没有规定检修期限的,应根据设备、器材的类型及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检修期限,并按期限检修。

五、各种设备、器材的检修,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检修程序及检修办法检修。

六、按规定必须由专人检修部门检修的设备、器材必须定时送有关部门检修,并由检修部门出具检修说明存档,无法送检的,应邀请检修部门上门检修。

七、每次安全检查时,应一并对安全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严禁安全设备,器材带病运行使用。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降低事故率,保障全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会。

二、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矿每周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活动,分上、下午进行。

三、工人入矿下井前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组织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下井工作,在职工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四、对“三违”人员必须强制进行安全学习一天,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上班。

五、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

六、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试验和使用前,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经教育与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七、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八、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包括:

政策法。

(少一部分没内容)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有效防止生产人员私带火源下井和火工品外流,制定入井检身制度。

二、任何人不得私带任何火源下井,严禁炸药雷管混装混运。

三、加强火工品的回收入库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将未用完的火工品私自带回宿舍和其它公共场所。

四、检身工要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发现距井口20米范围内有人抽烟和明火烤火的,立即予以制止。

五、井口检身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同,严禁空班漏检,严禁无关人员入井,同时搞好检身登记,存档备查。

六、建立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每班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一次清点。

人人遵守制度,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七、所有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检身,安全帽、矿灯。

、自救器是否佩戴整齐,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严禁穿化纤衣服和酒后携带烟草点、燃物品入井。

八、矿灯充电房必须对领取矿灯人员进行登记,领灯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以便矿灯房清点。

交接班结速后半小时内,上一班还有人员未交矿灯,充电房应迅速查原因,若无法查明原因时,必须立即向矿长或值班领导汇报。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

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部及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方式,抢险救灾等均要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一、坚持安全教育,安全装备、安全培训并举的原则,矿井应把安全投入作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结合本矿实际,安全投入费用不于5员/吨,特殊情况下要加大安全投入费用,使矿井生产建设达到标准化矿井的目标,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发展。

三、矿按年度、季度、月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计划通过,按要求落实。

四、每一个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定项目名称,落实资金、项目负责人、质量要求、完成的时间及责任人。

工程完成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

五、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资金要专款专用,并建立明细帐,账目清楚,使用合理,不得挪作它用。

六、需要安全投入的工程及项目,由法人代表负责落实资金,解决人、财、物,工程技术及项目,由工程项目负责和工程技术人员组织验收。

七、必须下真功夫,加大投入力度,采煤工作面推广金属摩擦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巷道掘进推广金属支柱,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前探支架和固棚器;矿井开拓巷道应选择布置在岩层中;矿井运输应采用机车运输;矿井通风、供电、运输、排水能力,必须满足矿井生产需要。

矿法人代表负责组织对安全投入情况,分月度、季度、年度进行检查。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提高矿井的管理水平,使采掘机运通质量达到标准化水平,使其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

二、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任组长,工程师、矿长任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全员、顶板管理员、瓦检员为成员。

三、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一根支柱一条命,根根支柱命相连”,深刻揭示了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安全啊、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必须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工作质量,一手抓文明生产。

重点抓好“六落实”:

1.质量就是生命,幸福源于安全的思想必须落实;

2.安全第一责任者抓质量标准化的责任落实;

3.质量标准化标准必须落实;

4.质量标准化的验收制度必须落实;

5.质量标准化隐患整改措施必须落实;

6.质量标准化奖惩标准必须落实;

四、坚持质量标准化“三级网络验收制度”。

既:

员工工作任务完成以后进行自检,自认为合格后,请班组长检查验收,班组长检查合格后,由矿质量领导小组验收,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产品,必须进行返工。

五、坚持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落实时间、措施、负责人,限期整改。

六、每月对全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是未达标的单项工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30-50元的罚款。

狠抓文明生产,作业场所及工作地点,做到“三无两齐”,既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材料堆码整齐、管线悬挂整齐。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要体现安全生产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级领导“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本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灾害是:

1、“一通三防”事故,既通风、防火、防尘、防瓦斯;

2、防治水事故,各采掘作业点的透水事故危害;

3、顶板事故,由于支护薄弱而造成的冒顶危险。

三、对于“一通三防”事故的预防管理:

1、防治瓦斯聚集,加强通风,保证采掘面的风量;

2、采取措施,杜绝盲巷和废巷,巷道冒高处应及时充填;

3、严格明火管理,防止引燃瓦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井下爆破时严禁放明炮和糊炮;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

4、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每个矿井作业点的瓦斯检查不少于3次,瓦斯监测控的探头必须紧跟迎头,按规定地点悬挂;

5、实行独立通风,禁止不合理串联通风,加强风门密闭

、风桥等通风设施的管理;矿井每年应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及时向工人贯彻学习;

6、及时清扫井下巷道积尘,防止煤尘参与爆炸,在主要巷道中安设隔爆水棚进行阻爆;

7、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使用水泥炮,放炮前后要洒水,杜绝放炮引燃瓦斯,冲洗煤(岩)帮,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采煤工作面浮煤要收净,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防止煤尘自燃;

8、井下电气设备零配件齐全,防爆性能要完好,供电电缆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且要符合各种安全保护规定,减少各种摩擦火花和撞击火花;

9、设隔爆水幕,既在进回风巷道内设置喷雾器,喷雾形成水幕,以隔爆爆炸火焰。

四、对于防治水事故的预防管理:

1、加强对矿井周围老空的位置及开采情况的调查,确切掌握井筒位置、井深、开采范围、开采起止时间、停采原因等;

2、老空的水文地质情况调查,弄清煤层厚度及变化、煤层层间距、顶底板岩性、断层位置、方向、断层是否出水等。

开采期间的派水情况,是否发生透水事故,出水地点、原因、水的来源,废充小窖的积水水位等。

地面泉水和水沟等水体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

3、地表塌陷深度,防范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雨季积水情况等;

4、矿井每年要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每年雨季要成立防洪、防讯、防雷电的“三防”指挥部,认真检查和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

5、对采空区要按规定留设隔离煤柱、禁止回采。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断层裂隙带、防水煤柱、密闭等,要坚持实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超前钻探态度;

6、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治水措施,工作地点要设立水害避灾路线;

7、排施被淹井巷积水时要有安全措施,安设局扇,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8、加强对工人进行各种透水事故预兆的教育,地面、井下的防治水工作要实行“探、防、堵、载、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五、对于顶板事故的预防管理:

1、要预防顶板冒顶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去施工和作业;

2、采面要按规定打齐特殊支护,柱、排距符合规定;

3、采面上下出口20m范围内支架必须完整,并要实行超前加强支护;

4、上、下顺槽巷道高度和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8m-1.6m;材料、设备、物料必须码放整齐;

5、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过老巷,过断层破碎带必须加强支护,严格工程质量管理;

6、采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7、掘进巷道开口和交岔点要及时支护,增设抬棚、托梁,防止顶板围岩压力过大而发生冒顶事故。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企业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判断事故性质、原因、地点和发展趋势,及时报告,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用电话通知受灾区域人员迅整撤离危险区,并按程序报告值班领导和法人代表及相关部门。

二、煤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首先要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伤亡人数等,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进行抢救。

三、煤矿井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救援。

四、煤矿井下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在24小时内向乡(镇)、县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向上级汇报时,应简要报告所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原因及具体伤亡人数,请求上级部门到矿调差处理。

六、煤矿事故发生后,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措施。

七、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演练,使职工熟练掌握事故发生后的伤员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后的伤亡和经济损失。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操作技术水平,实现技术操作正规化、规范化,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练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是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操作经验的结晶,是煤矿生产技术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每个职工都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认真学习。

二、本矿在规定指定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要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

三、岗位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般规程、操作准备工作、操作、收尾工作四部分内容。

四、操作规程指定的工种包括:

地测、巷道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矿井救护7个专业的各个工种或岗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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