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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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氨储存数量等于或超过10(T)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华电热电有限公司现有液氨储罐3个。
50m3、50m3、50m3、的三个储罐组成一个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
3个储罐液氨总储存量为:
(50m3+50m3+50m3)×0.82t/m3=123t。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罐区进行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
1.2.危险特性
1.2.1.危害特性分析:
1.2.1.1.可燃性:
液氨在常温常压下是气体。
虽然在空气中难以燃烧,但在空气中持续接触火源,便会发出黄绿色的火焰,燃烧后生成氮和水。
1.2.1.2.引火性:
虽然引火的危险性较少,但要注意对火慎重。
1.2.1.3.燃烧性:
氨的燃点是651℃。
通常不易燃烧。
但在空气中,即使没有火源,当加热到该温度以上时也会立刻燃烧。
1.2.1.4.爆炸性:
氨按一定的比例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的状态下,遇火源即刻爆炸,与其它可燃性气体相比较,虽然氨爆炸的范围比较窄,但爆炸范围内同样极其危险,另外,液氨与卤素氟、氯、溴、碘、强酸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而爆炸、飞溅。
1.3.可能导致的后果
1.3.1.人身伤害:
氨吸入人体,轻者出现流泪、咳嗽、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中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有肺炎迹象;重度中毒可可发生肺水肿或有呼吸困难等症状。
吸入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能致皮肤灼伤。
1.3.2.环境污染:
如液氨大面积泄漏,以泄露1吨液氨为例,会对28万m3的空间造成污染,对水源、土壤和大气造成严重危害。
1.4.影响范围
液氨泄漏包括:
液氨储罐破损;液氨储罐出、入口阀门密封不严;液氨储罐与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的安装处密封不严等。
1.4.1.健康危害
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1.4.2.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1.4.3.爆炸危险
易燃,其蒸气混合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极限体积比15.7%~27.4%,引燃温度651℃)。
1.4.4.事故严重度分析
因本单元中,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包括氨气泄漏中毒事故和氨火灾爆炸事故,其中,尤以前者为重。
本次釆用ALOHA(AlteltlocutionstoHazardonsAtmospheits)模型计算泄漏扩散范围。
部分参数说明:
取罐(50m3)泄漏2/3的情形,泄漏孔径0.5m。
风速为10m/s,风向为SSE(南东南)。
1.5.危险源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1.5.1.灭火器材:
4kg干粉灭火器20个,存放于氨区院内。
1.5.2.消防栓4个,消防水龙带100m,位于储罐的四周方向,距储罐3m。
1.5.3.液氨储罐顶部均安装有防晒棚和事故喷淋(降温)装置。
1.5.4.液氨罐区设有消防堤。
1.5.5.液氨储存及装卸现场设置消防水炮
1.5.6.防氨面具4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3套,防化服2套,存放于值班室,其它防氨面具、正压式
1.5.7.空气呼吸器、防化服存放于锅炉分场应急仓库。
1.5.8.抢修器材:
公司锅炉分场配备电、气焊及其它维修设施。
1.5.9.公司距南定消防中队1.5公里,5分钟可到达。
距消防支队13公里,15分钟可到达。
2.应急工作职责
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任: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政治工作部、工会、保卫部、安监部、生技部、调度部、运行分场、化学分场、检修各分场及燃料公司、物资公司、多产集团、物业公司行政正职。
2.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安监部主任
成员:
保卫部、安监部、生技部、调度部、运行分场、化学分场、检修各分场及燃料公司、物资公司、多产集团、物业公司专职、兼职安全员。
2.3.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2.3.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的职责
2.3.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3.1.2.监督本公司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2.3.1.3.部署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抢险和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3.1.4.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省公司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3.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的职责
2.3.2.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
2.3.2.2.归口管理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3.2.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责任部门的落实;
2.3.2.4.制定本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本公司系统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2.3.2.5.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处置程序
3.1.预防与预警
3.1.1.风险监测
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液氨泄漏事件,完善预警机制,参与对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处置。
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引起的突发液氨泄漏不安全事件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的接受和预测预警,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因液氨泄漏导致环境污染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开展定期检测、评估,事先组织风险分析,制定措施,予以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应严密进行监视,在事件可能发生前和预警发布后进行跟踪监控。
在氨区建立事故自动喷淋设施,报警信号引入氨区值班室;安装液氨泄露自动检测仪,并将报警信号引入氨区值班室;闭路监视系统,并将图像信号引入氨区值班室及保卫部监控室。
同时,对日常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征兆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严密监视可能导致液氨泄漏事件的危险因素,依托政府和企业的资源及相关网络、电话、传真等,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液氨泄漏事故预测预警系统,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分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液氨泄漏不安全事件信息。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3.1.2.预警发布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增援。
3.1.3.预警行动
值班人员发现事故或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长和车间领导汇报情况,值长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汇报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决定是否上报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防止液氨泄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提请上级和政府提供援助。
3.1.4.预警结束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获得的信息,确认达到预警结束条件,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应急办公室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宣布解除预警状态,同时,终止已采取的措施,恢复常态工作秩序。
3.2.信息报告
3.2.1.应急通信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总值班室2872030夜间2872050(值长)。
3.2.2.信息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3.2.2.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灾情。
3.2.2.2.液氨泄漏事故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3.2.2.3.通讯联络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为固定电话。
公司办公室电话:
公司消防保卫部门电话: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电话: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电话:
公司液氨罐区监控室电话:
附近企业、村民联系电话:
山东铝业公司
石油化工厂:
3.3.应急响应
3.3.1.响应分级
突发液氨泄漏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I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3.3.1.1.I级(红色)预警: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液氨泄漏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液氨泄漏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液氨泄漏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液氨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3.3.1.2.Ⅱ级(橙色)预警: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液氨泄漏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液氨泄漏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3.1.3.Ⅲ级(黄色)预警: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1.4.Ⅳ级(蓝色)预警: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3.2.响应程序
3.3.2.1.接警与通知
液氨泄漏事故接警电话为:
安监部:
210020012102;值长电话:
3622
化学分场主任、值长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故的以下信息:
(1)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泄漏物名称、泄漏程度;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4)报告地点、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5)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安监部、值长,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安监部、当值值长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安监部、当值值长。
3.3.3.指挥与控制
3.3.3.1.公司安监部人员没有到达事故地点前,由当值值长负责组织临时应急指挥,公司安监部应急负责人员到场后,负责组织应急指挥,值长或者当班负责人协助。
3.3.3.2.公司安监部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上级公司的突发事件响应级别确定该事故的响应级别。
3.3.3.3.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部门、车间级)
(1)不启动本预案,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公司安监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作出初步准备,将液氨泄漏情况汇报厂有关的领导;
(3)公司安监部监督事故现场开展的事故应急工作;
(4)公司安监部与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
(5)现场负责人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参与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它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应急物资。
3.3.3.4.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厂级)
(1)公司安监部成立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定总指挥,全面启动本应急预案;
(2)公司安监部事故应急有关人员就位,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
(3)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准备,通知内容应包含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和泄露程度;
(4)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按照工作流程,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事故现象,由检修维护人员汇报设备故障情况、设备损坏程度情况的信息。
根据事故部门应急报告和请求,指挥部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根据液氨泄漏情况,公司安监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液氨泄漏的数量,以及受污染的范围和污染趋势,并将调查的情况上报应急总指挥;
(6)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小组进行现场监测布点,将监测结果报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视泄漏程度,划定液氨泄漏及污染区域和影响区域,发布液氨泄漏、污染警报;参考专家意见,提出液氨泄漏控制处置方案,消减污染物防止扩散;
(7)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等;
8.2.2.4.8跟踪调查污染控制情况,根据监测数据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污染。
3.3.4.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液氨泄漏事故的发展势态和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监测,根据专家组提供的建议,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公司安监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3.5.公共关系
事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统一发布,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发布者,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XX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
3.3.6.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二次伤害。
。
4.处置措施
4.1.应急处置
4.1.1.抢险
4.1.1.1.无论何人,何时发现液氨储罐出现渗漏、滴漏,应立即通知值长。
值长迅速通知氨区监控运行人员、相关检修分场及消防保卫部门,查明氨储罐渗漏、滴漏的部位和原因,凡能通过堵漏或倒罐措施而消除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无法控制,应及时向值长报告。
4.1.1.2.氨区监控运行人员立即开启所有液氨储罐顶部喷淋装置进行喷淋,关闭所有液氨储罐的进出口阀门,用大量清水喷向泄漏区进行稀释、溶解、同时判断液氨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
4.1.1.3.同时,锅炉分场检修人员准备好相应的堵漏的材料(如软水塞、橡皮塞粘合剂等),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由锅炉分场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穿好防化服,戴好空气呼吸器,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
在堵漏时如果条件允许,可同时进行倒罐处理,溶解的废氨水挖坑收容,送指定场所处理。
4.1.1.4.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警戒区,在四周道路路口设置栏杆,24小时警戒、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火种进入警戒区。
4.1.1.5.无论何人,何时发现液氨储罐开裂,150米以内有危害时,应立即通知值长。
值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各有关部门,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通知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成员通知各应急救援队成员和地方消防支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4.1.1.6.氨区监控运行人员立即开启所有液氨储罐顶部喷淋装置进行喷淋,关闭所有液氨储罐的进出口阀门,打开消防炮,用大量清水喷向泄漏区进行稀释、溶解,立即判断液氨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
4.1.1.7.同时,锅炉分场检修人员准备好相应的堵漏的材料(如软水塞、橡皮塞粘合剂等),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由锅炉分场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穿好防化服,戴好空气呼吸器,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
若现场有人员中毒,应以最快速度将中毒受伤者脱离现场。
在堵漏时如果条件允许,可同时进行倒罐处理,溶解的废氨水挖坑收容,送指定场所处理。
4.1.1.8.厂内消防保人员,协助地方消防支队进行救灾,包括:
引导消防车、连接消防栓、设置警戒区等。
4.1.1.9.消防队员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察看现场无中毒、受伤者,若有人员中毒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中毒受伤者脱离现场。
4.1.1.10.无论何人,何时发现液氨储罐开裂、着火或爆炸,150米以外有危害时,应立即通知值长。
值长接到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请求应急救援。
4.1.1.11.氨区监控运行人员开启所有液氨储罐顶部喷淋装置进行喷淋,关闭所有液氨储罐的进出口阀门,打开消防炮,用大量清水喷向爆炸区进行稀释、溶解,溶解的废氨水挖坑收容,送指定场所处理。
4.1.1.12.如果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应需冷却着火储罐及周围储罐,控制着火范围,直到液氨燃尽。
4.1.1.13.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安全阀打开,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1.1.14.厂内消防保人员,协助地方消防支队进行救灾,包括:
引导消防车、连接消防栓、设置警戒区等。
4.1.1.1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风向,迅速通知附近企业、学校、村民等撤离。
4.1.2.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4.1.2.1.当液氨储罐泄漏事故对企业内、外人员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救援无关人员及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邻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疏散的方向,距离和地点应是安全地点。
4.1.2.2.本地多为西南风,以此为例,釆用ALOHA模型计算出的泄漏扩散范围为:
从储罐区至沣水方向以北1km为至死浓度区;从储罐区正北7km为有害浓度区;由储罐区至储灰场为致死浓度区,由储罐区至翟家村为有害浓度区。
4.1.2.3.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后,可根据风向及泄漏扩散范围划分致死浓度区和有害浓度区并对至死浓度区和有害浓度区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
4.1.2.4.事故现场人员由现场指挥部根据风向通知各车间撤离方向,各分场立即通知各岗位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应对人员进行清点,若有未撤离的人员,应由消防队员做好防护后到现场作搜寻。
4.1.2.5.非事故现场人员(如后勤部门)的疏散,接到现场指挥部的疏散撤离指令,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撤离。
4.1.2.6.周边区域单位、居民人员疏散,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风向通知周边区域各单位,各村庄及公司生活区居民按指示的路线进行疏散。
4.1.2.7.应急救援人员的撤离,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现事故现场出现危险状况时(如液氨储罐将要爆炸等),应由现场指挥部下达紧急撤离命令,撤离到指定的区域,同时要将撤离的报告马上报告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4.1.3.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4.1.3.1.氨物质有毒有腐蚀性,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单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4.1.3.2.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4.1.3.3.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1.3.4.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4.1.3.5.疏散时,被疏散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及骑摩托车。
4.1.4.危险区的隔离
4.1.4.1.液氨储罐为三级重大危险源,当此危险源可能对企业周边人员和环境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定危险区。
4.1.4.2.根据ALOHA模型计算的泄漏扩散范围显示,从储罐区至下风向10km为危险区,因此必须加以隔离。
4.1.4.3.危险区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应当及时疏散,所涉及的公路,铁路应当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断路,使其改道行驶,直至指挥部下达撤消危险区的命令后,方可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4.1.5.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4.1.5.1.检测。
空气中氨的检测由公司生技部负责,所取气样要符合规定,取样化验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最少为两人同行,否则不得参与检测取样工作,检测的数据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若现场检测人员感到不适或接到撤离的指令后,应立即撤离。
4.1.5.2.抢险、救援。
为确保事故伤害不扩大化,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呼吸器、穿好防化服,所使用的工具为防爆工具,在抢险救援时,不得独自行动,作业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高度警觉,听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4.1.5.3.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由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
4.1.5.4.为防止事故护扩大,应加大喷淋水量,增大消防水量,尽可能稀释泄漏出的液氨,若事故有所扩大,应及时通知地方消防队增援,同时将情况上报地方主管部门请求增援,事故扩大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致死、浓度区和有害浓度区并相应调整疏散人员的范围。
4.1.6.受伤人员的救治
受伤人员从事故现场救出后,由公司医务室救护人员按受伤情况进行分类抢救,现场抢救后,轻者送公司职工医院治疗,重者立即送地方市人民医院治疗。
4.1.6.1.现场救治方法
(1)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2)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5分钟。
(3)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1.6.2.治疗方案
(1)皮肤污染和灼伤,用大量清水及时冲洗,再用硼酸溶液洗涤,此后可按一般灼伤处理。
(2)眼灼伤时也应早期用水冲洗,使用油膏防止粘连,并且要注意改善局部循环和应用激素等。
(3)吸入中毒者脱离现场,给氧气吸入,控制肺水肿发生。
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在治疗过程中应防止喉头水肿或痉挛,特别在中毒后24-48小时之间容易发生溃烂的气管内膜脱落而造成窒息,应注意预防。
4.1.6.3.氨对人体的危害
急性中毒:
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咳痰等、眼角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钳,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窘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可致眼灼伤或失明,皮肤灼伤或中毒。
4.1.6.4.医疗机构
公司内有职工医院,医护人员9名,床位20套,供氧设备及各类药物较齐全(见附件15.8:
医疗用具清单)。
4.1.6.5.外部医疗机构,公司距市第四人民医院2公里,距市第三人民医院6公里。
4.1.7.现场保护和洗消
4.1.7.1.现场保护
由公司保卫部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治安警戒队到达现场后,负责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预防和制定防护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4.1.7.2.现场洗消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化学分场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洗消由化学分场及消防人员负责,应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用大量清水或稀酸溶液对泄漏区进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废水送指定场所处理。
4.1.8.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4.1.8.1.液氨储罐发生的泄漏、着火、爆炸得到控制后,在通过倒槽、稀释后,全部将罐内液氨处理完毕,稀释的废氨水收集送化工分厂氨水储罐及废水处理系统,周边地区大气中氨浓度小于30mg/m3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液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4.1.8.2.液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安监部通知各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由应急疏散队负责通知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