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软件开发部分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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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软件开发部分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应用软件开发部分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文件指出“463121”的信息化总体框架:
其中,“4”代表4级卫生信息平台,分别是:
国家级人口健康管理平台,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地市级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及区县级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6”代表6项业务应用,分别是: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3”代表3个基础数据库,分别是:
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1”代表1个融合网络,即人口健康统一网络;“2”是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最后一个“1”代表居民健康卡。
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其中提出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对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出,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双向转诊、开展远程诊疗、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2建设目标
1、完成满足全县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健康卡使用的医疗卫生单位适应性改造。
2、加强建设全县基层卫生信息化
3、建设全县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4、建设全县便民健康服务平台。
1.3建设原则
(1)惠及居民,服务医改
以人为本,惠及居民、服务医改是本项目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2)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重复考虑项目的规模和实施的复杂性,项目采用分阶段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
(3)顶层设计,夯实基层
为保证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做好信息化顶层设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和完善,确保网络、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建立。
(4)整合、完善和新建并举
根据国家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结合全县区域医改实际,对业务应用进行整合、完善、新建。
(5)综合配套,协同推进
本项目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信息系统本身的建设以外,还涉及管理、运行、业务、法规等多项内容,需要各部门、各条线互相配合,共同推进。
2、总体技术要求
1)系统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操作系统:
数据库层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
2.数据库平台:
支持ORACLE、SQLSERVER等大型数据库;
3.前端开发工具:
采用.net或J2EE等主流开发平台;
4.支持云计算平台技术。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相关系统建设要能够实现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软件架构,云计算技术的应用需要充分体现在数据中心、业务应用的设计与部署过程中。
通过基于成熟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的业务运营支撑产品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
3、应用功能要求
3.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本次建设在原有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升级改造,建设以下系统。
3.1.1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遵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卫生健康数据相关标准与规范,开展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3.1.2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为标准,建立区域内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安全体系,从物理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来确实保证系统的整体安全,达到风险、安全与投资的最佳平衡。
★提供全民健康(区域医疗/卫生)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3.1.3平台基础服务
平台服务至少应包括注册服务、EMPI主索引服务、存储服务、全程健康档案服务、健康档案调阅服务、智能提示服务、协同服务、信息安全与隐私服务、系统管理、资源目录管理。
3.1.4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基于平台建设统一的卫生数据资源中心,来源于业务信息系统,形成物理或逻辑的数据资源,为个人、机构、国家等各类用户的个人保健、医疗卫生服务、科学研究、决策支持等各种应用提供数据支持,涉及建设全县四大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数据库、医疗卫生资源库)数据进行涉密处理。
(1)电子健康档案库
电子健康档案库是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区域卫生数据中心的健康档案数据进行抽取、汇总、整理,同时,结合各接入医疗机构个人诊疗记录形成。
电子健康档案应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医疗服务记录、健康档案索引与摘要。
(2)电子病历库
电子病历库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系统相关就诊信息进行抽取和整理形成。
通过平台接入各级医疗机构,汇聚整合形成统一的电子病历摘要目录及备份库,不仅为医疗机构提供数据备份,同时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较为公正的第三方证明。
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
电子病历摘要信息应包括:
诊断、处方、检验结果、检查结果、影像图像以及住院病案、出院小结等内容。
(3)全员人口数据库
全员人口数据库设计目的是建立人口医疗索引数据库,主要包含人员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性别、血型、民族、过敏史、家族史等信息,建立索引,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基层医疗机构数据交换时使用公式进行比对、更新个人索引表数据。
形成完成统一人口基本信息数据集及完成的人口索引库。
为电子病历以及健康档案,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交换标准和唯一索引值。
支持与合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全员人口数据库、以及医保参保信息对接。
(4)医疗卫生资源库
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信息资源,建设覆盖全区范围的医疗资源库,主要用于管理与共享人财物相关资源、医疗专业系统、业务系统、医疗服务行为等。
并可结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医疗资源的数量分布、应用效果进行挖掘与分析,从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精细化医疗资源管理提供数据依据。
投标人需提供区域卫生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的详细方案,给出核心数据库建模框架,并且符合卫健委数据元、数据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1.5业务集成平台
业务集成平台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核心组件,是各医疗机构、专业站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业务协同、数据交换共享,以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内容。
业务集成平台包括如下服务及功能:
业务集成平台服务、数据采集与共享、全程健康档案服务。
3.1.6基层药品目录统一
基于信息标准体系实现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统一管理,完成基层医疗业务相关系统的改造与对接,开展基层药品使用情况的精细化分析。
3.1.7实名制统一门户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的人力资源注册功能,开展全县实名制个人信息身份采集以及注册工作,实现一人终身一号的用户账号管理模式。
实现通过统一实名制账号单点登录,云HIS、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PACS、区域LIS等系统。
3.1.8扶贫人口管理
通过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接扶贫人口的贫困人员数据,实现对全员人口信息中贫困人口的信息的识别。
并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各业务系统,如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居民医保提供贫困人口信息的下载服务。
3.1.9数据质量监控
数据质量控制系统是区域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的核心组件之一,负责监控,管理,维护各个机构和区域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过程,校验过程和数据质量评审。
产品应具备从校验规则、质控措施与分析、质控过程与评估、质控展示与监控等功能。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数据质量控制系统设计方案。
3.1.10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数据共享平台主要以实现区域内卫生数据的采集、交换、归并与共享等功能为目标。
把分散在各基层医疗机构应用系统里的数据,按需抽取到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并对其进行统一的数据处理、信息整合和管理。
通过数据收集系统处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数据源、其他数据源、手工录入系统采集的数据;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公共卫生信息发布系统、上级区域卫生数据中心、数据仓库之间的数据流转。
要求建立面向异构数据源数据发送、接收的统一平台,实现数据交换过程中的消息集成、数据集成、服务集成和流程集成,实现对联网机构的异构信息系统的整合。
为健康档案信息的集中调阅以及分布式预调阅提供技术支持。
接入机构包括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
数据交换方式:
(1)非实时交换
对于部分信息在交换的时效性方面要求不高的数据,例如:
医院端的医疗资源的数据交换,这类信息交换可以采用定义一定的数据交换运行计划而周期性的完成,例如:
每天交换医院的医生信息。
这种方式将是主要的运行方式。
(2)实时交换
实时交换一般分为两种情况,接入端对于数据变化的发布,数据使用方对提供方的请求。
接入端侦测到前置库或业务库数据变化,根据数据采集规则从前置库或业务库中提取变化数据并发布到交换平台。
交换平台根据数据交换规则将数据路由到相关地点。
数据使用方对提供方发出请求,然后服务提供方收到服务的请求后进行服务处理并且立刻把服务结果返回给服务的请求方。
投标人应完整描述交换前置系统、交换传输与监控过程,建设满足异构业务系统交互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3.1.12安全身份识别系统
基于移动端APP身份认证以及业务系统实名制建设。
(1)需接入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进行核验,认证系统基于公安部人口库的审核,实现跨地域、跨行业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
(2)公安部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生成服务;
(3)公安部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签发服务;
(4)对公安部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验证服务;
(5)为用户提供承载公安部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的载体App或接口,包含IOS端及安卓端(均配备软件密码模块)。
★投标人需提供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标识签发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接入能力证明。
3.1.13建设全县人脸识别系统
人脸识别比对系统采用县级集中式部署模式,对外提供标准Webservice接口供调用。
通过移动终端或PC端进行活体检测,并提交采集的身份信息及人脸照片到县级中心,识别准确性、识别率通过参数自动调节。
用于支持全县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健康管理APP,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服务的真实性、保障健康管理APP人员注册的真实性与安全性。
3.2公共卫生联动平台
3.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基本公共卫生无纸化建设)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及内容的不断增加,项目监管难度越来越高。
为确保项目的每项服务真正做实且资金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基本原则,省卫生健康委经研究决定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
要求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如下:
1.医务人员通过自己全省唯一身份识别码(可认为虚拟绩效卡)登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为居民提供服务,留下工作痕迹。
2.居民在获得服务后通过身份证、健康卡或刷脸等方式的身份认证(也即身份认证卡)认可获得服务。
3.每项服务均进行标准量化,居民身份认证对服务真实性及满意度进行确认后,项目经费按医务人员实际服务量支付。
4、借助信息化手段,确保基本公卫数据的安全性、真实性、有效性、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无纸化建设。
5、省卫生健康委其它要求。
3.2.2公共卫生联动服务
基于国家、省(安徽省人口健康标准规范集),预留与国家、省、市疾控及妇幼等部门的垂直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完成与安徽省省级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妇幼保健等各类业务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基本公共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与动态更新。
★提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3.3医疗业务协同平台
3.3.1整合区域检验系统
对已建的区域检验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检验结果在标准化平台的数据汇集,实现检验结果在区域内医疗服务,健康保健业务中的共享及应用。
3.3.2区域影像系统
以二级医院优质资源为依托,接入辖区内基层医院或社区,通过以共享协同为手段,以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支撑,整体规划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汇聚各类医学影像检查数据信息。
实现区域内影像检查数据(DR、CT、CR、B超等)的归档,实现医生、居民有效共享、调阅、利用检查信息,实现居民影像检查数据与健康档案的联动补充,同时依托平台提供的业务协同应用,实现对辖区内远程影像诊断的支持,充分利用优质医疗影像资源,服务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提升辖区医学检查业务服务水平。
其主要功能包括:
区域影像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区域影像检查同质化服务、远程影像转检应用服务、知识库影像检查管理应用平台、典型影像病例集中管理工作站、区域影像质量控制应用工作站、区域影像中心平台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分诊护士工作站、技师工作站、影像处理阅片工作站、报告医生工作站、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工作站等。
3.3.3区域心电系统
以二级医院优质资源为依托,借助现代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组建县(区)级远程心电诊断中心。
实现区域内心电检查数据的归档,实现医生、居民有效共享、调阅、利用检查信息,实现居民心电检查数据与健康档案的联动补充,实现区域内心电远程诊断,促进优势心电检查资源的下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心电诊断能力。
3.3.4智能提醒服务
利用平台里的大数据,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之间逐步建立起互联互通的桥梁,为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数据共享创造条件。
智能提醒的建设目的是为了真正做到提高医生诊治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治疗安全、减少患者就诊费用。
智能提醒主要功能包括:
近期同类用药提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醒、慢性病服务提醒、居民关键信息提醒、近期检验提醒、近期医疗服务提醒等。
3.3.5基层处方集系统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改善疾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健康危害和过度经济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基层医疗合理用药临床医疗服务行为。
该系统为合肥市卫健委已建系统,肥东县基层系统与合肥市基层处方集(合理用药)系统互联互通。
3.3.7健康指导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系统,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全县重点人群健康指导,包括:
1、根据健康指导知识库,生成居民健康服务方案。
2、筛查基本公卫未管理疾病,进行疾病已患、未患评估。
3、通过信息化系统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跟踪与管理。
4、进行年度健康管理服务效果评估,增加居民服务获得感。
3.3.8聚合支付平台
建设金融结算平台,打通居民医疗服务、健康保健过程中的,结算支付线上与线下环节,为医疗机构提供移动支付平台对账、退款等服务。
实现居民在就诊过程中的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功能,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银联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3.3.9门诊自助分诊、挂号、检查单打印系统
支持自助设备,为居民提供自助式的分诊、挂号操作功能,提供居民通过身份证或电子健康卡查询个人的检验、检查单,并支持检验检查单的自助打印。
3.3.10分级诊疗服务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和信息共享,以推广基层首诊制,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1)提供医共体机构管理配置功能,实现对县外转诊机构的管理。
(2)提供县内双向转诊系统接口,供县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业务系统对接,从而实现县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信息的交换。
(3)提供县外定点医院对接的双向转诊系统接口,以实现县内居民前往县外定点(医保)医院就诊过程中的双向转诊。
(4)提供双向转诊与医保系统的对接接口,借助医保报销(比例)为控制手段,强化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诊模式,从而逐步实现就诊模式的调整。
(5)实现分级诊疗过程中,上下级医院对居民医疗服务情况、电子病历信息、检验检查信息的调阅与共享。
3.3.11家庭医生签约系统
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落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系统功能
1、实现“免费型签约服务”和“付费型有偿签约服务”的分类管理。
免费型的指基本公共卫生免费内容,付费型的需要居民购买,费用构成:
自费金额+费用由医保结算+减免金额。
2、对签约服务的签约、续约、服务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管理。
系统对签约、解约、明细项目执行以及合同打印进行跟踪记录,可按个人及机构提供的服务(检查)记录进行调阅、分析、统计,进而对签约服务的续约情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签约的全流程管理和服务进度管理。
3、与村室、医保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方便签约优惠政策的落实。
签约政策的实施往往伴随着与医保补偿及一般诊疗费的调整,系统提供与合肥市医保平台及村室系统的互联互通,方便签约人员的信息调取、医保补偿的执行,为签约优惠政策的落实提供便捷。
4、实现签约服务包及明细项目的个性化定制。
系统提供签约服务包及明细项目内容中的名称、价格、医保应补充金额、其他减免金额、自付金额等的个性化定制,针对于重点人群进行分包设置。
方便县区实施符合自身需求的签约项目。
5、签约服务的标准化管理。
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一完成签约团队及签约医生的指定、签约服务包及服务明细项目的定制,签约系统通过与卫生平台的同步交互,获取签约医生、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包及服务明细项目等基础信息,实现基础数据的标准化管理。
6、签约服务资金管理。
签约服务资金分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居民自付和医保补偿三部分构成,系统对资金实现分类、分项管理,实时统计各机构的医保应补偿金额及自付金额数;针对居民自付资金的收取系统提供签约服务预交金凭证的打印及预交金的日结功能,为会计结算提供帮助。
7、个性化的签约模式定制。
根据最新175号文件要求,系统提供按照个人实施签约模式,县区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签约模式的选择。
并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签约流程(签约是否需要审核)的选择。
8、与“双向转诊”的有效融合。
签约服务与双向转诊都是新医改的两个必要环节,签约系统提供与双向转诊系统的单点登录功能,可针对签约人员完成便捷的转诊操作。
9、丰富的统计报表管理。
签约系统提供各种丰富的统计报表,包括“服务签约率统计表”、“续约率统计表”、“签约比对统计表”、“项目执行进度汇总(分包)”、“服务完成率统计(汇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统计”等多种报表,可根据机构、日期等条件进行统计相应报表。
互联互通
1、提供与村室系统、双向转诊系统的单点登录功能方便村医操作。
2、提供与医保系统之间的签约数据交换接口、方便签约过程中医保优惠政策的落地。
3、提供与区域卫生平台系统数据交换接口,为签约服务监管、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来源。
4、提供与健康一体机之间的数据交换接口,调用健康一体机相关数据。
3.4便民服务平台
3.4.1健康管理APP(含微信推送)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与数据交换功能,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卫生医疗服务的要求,开展医疗范围内的互联网应用,支持卫生健康管理人员以及居民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相关业务申请、管理、信息查询等功能,落实信息惠民;支持通过移动端推送健康咨询、体检管理、慢病随访管理、签约服务等信息。
3.4.2基于电子健康卡建设全县多卡融合
响应省卫健委要求,基于全员人口数据库,围绕“电子健康卡”(与市卡管平台对接),开展相关业务系统的“用卡环境改造”,让居民在区域内跨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一卡通行”。
3.5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3.5.1医改监管决策平台
为检验深化医改效果,检验分级诊疗落地效果,指导深化医改试点运行绩效评价,规范各试点基金按人头预算管理和拨付办法以及按人头预算包干结余资金的分配方式,在各试点运行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的基础上,根据2017年医共体试点总体运行情况并结合综合医改和基层医改以及基层卫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医改政策下的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决策支撑。
实现卫健委、医共体绩效考核指标的动态设置,能够根据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智能计算医共体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
提供医共体运行大数据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患者县外就诊情况、乡镇外就诊情况、医疗费用构成情况、住院人次变化情况等指标的同比情况动态监测。
监测功能需通过直观图形进行展现。
3.5.2大数据应用能力建设
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卫生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区域平台采集的大量医疗和卫生数据,采用先进的BI信息分析、挖掘、视图展示等技术,进行数据多维分析和挖掘,趋势、预测分析和规划,为各级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撑,同时提高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宏观的调控能力。
主要内容包括:
药品使用监管服务、医疗服务监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监管服务、人力资源监管服务物资资源监管服务、卫生财务监管服务、中医药服务监管服务、满意度监管服务、医保监管服务等。
3.6升级完善全县基层HIS建设
★升级完善全县基层HIS建设,将原有全县基层HIS的门诊收费、门诊挂号、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基础数据维护管理、住院护士工作站、门诊药房、住院入出院管理、住院药房、药库管理、电子病历系统、区域检验系统、院长查询系统等融入本次升级建设中,原有基层HIS系统不予废除并承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为响应深化医改要求,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打造紧密医共体,基于云平台的HIS系统,集中部署,统一维护,为县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日常使用的业务系统,也为县域内的各医疗机构之间的相互转诊、检验检查信息共享、数据标准统一、以及与各级卫生平台的对接提供支持。
1、HIS系统在设计架构上应具备以下几方面功能:
(1)县域内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云HIS系统中进行注册,要求实名认证,权限支持统一分配;注册用户在各个业务子系统进行登录的时候使用统一账户密码,支持单点登录。
(2)HIS使用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疾病诊断目录,要求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部统一,并且标准的更新来源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
(3)系统支持县域中心药房的管理,医疗机构通过系统向中心药房发送药品申请单,中心药房在系统中确认审核后,进行药品的发放和配送。
(4)系统支持上级医疗机构的处方延伸到下级医疗机构,即患者在上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下级医疗机构通过系统可以获取此处方,并且给患者开出此处方,方便患者就近就医。
(5)系统支持与县域内的其他卫生业务系统进行互联互通,比如上传医疗数据给人口健康平台、在医生诊疗过程中调阅居民健康档案、调用患者的公共卫生信息等。
2、本次基层HIS升级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在原有HIS的门诊收费、门诊挂号、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基础数据维护管理、住院护士工作站、门诊药房、住院入出院管理、住院药房、药库管理、电子病历系统、区域检验系统、院长查询系统的基础长建设。
(1)院内一卡通管理系统
1)支持与门急诊挂号系统、门急诊收费系统、药房管理系统、住院系统、临床系统、电子病历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财务系统等各子系统基础关联,各子系统共享病人基础资料、检查/检验申请、检查/检验报告、医嘱、病历等信息。
2)支持多卡种应用,如身份证、医保卡以及居民电子健康卡等。
3)支持家庭卡,即一户家庭的多卡可以进行绑定,并且卡余额共享
1)门急诊挂号和收费系统
2)实现窗口对普通、急诊、复诊病人的挂号、退号、换号功能;支持患者首次挂号自动建卡功能。
3)实现药品项目、诊疗项目、服务项目的划价、收费、退费,打印、补打、重打报销凭证,操作员日报表的统计等功能,支持通过刷病人就诊卡直接调出临床医生开出的电子处方、检查/检验等划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