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工作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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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工作及岗位职责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工作及岗位职责

第一部分教务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院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建设:

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

4、参与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以及访问学者、进修生、借读生、旁听生的接受、管理工作。

6、编排校历。

7、负责全院的排课、选课和教室调度,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

8、组织教材选定,以及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9、会同全院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各类实践活动。

10、管理教室、琴房、阶梯教室、录音棚、乐器等教学设施。

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11、协调各类课程的组织教学工作。

12、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13、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培养和提高方案。

14、组织考务工作。

15、组织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工作。

16、组织各类教学研究活动。

1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管理科

1、负责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

2、负责课堂教学(讲座)、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校历制定管理。

4、根据全院普通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各系(部)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各开课系(部)填写开课任务书。

5、负责每学期排课、选课、考试(含四六级考试)工作。

6、负责本科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教室、琴房、阶梯教室等教学设施的调度管理,保证教学需要。

8、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9、负责教务处网站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10、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二)教研与教材建设科

1、本科专业建设(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

2、课程建设:

组织院、市、国家各级重点(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与管理;新开课、开新课管理。

3、教材建设:

组织院、市、国家各级教材立项、评审与管理。

4、教学研究:

组织院、市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与管理。

5、教育部、北京市“质量工程”各种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管理。

6、学院教研文件建设及配套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各类文件建设工作。

7、组织院、市、国家各级各类教学评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8、教学引导经费的规划与使用。

9、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三)质量监控科

1、组织每学期教学工作检查。

2、对全校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数据统计及分析。

3、负责组织学院专家听课、院系领导听课的落实,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各系(部),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交流和推广教学经验。

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落实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与要求,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

5、组织国家级、北京市级名师奖的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6、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管理以及教学过失、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7、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四)档案综合管理科

1、协调教务处各科室的工作。

2、负责教务处文件的起草、编号及归档工作。

3、负责教务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教务处组织的各种会务工作。

5、收集掌握教务处教学工作中的情况,编写《教学工作简报》。

6、负责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岗位津贴等发放工作。

7、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8、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含试卷、艺术档案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及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学院学生使用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各系自编教材、招生简章、试卷等材料的印制装订工作。

12、复印工作。

13、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教学资源管理中心

1、负责全院教室、琴房、阶梯教室、录音棚等教学和实践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全院乐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

3、负责教学资源专项经费的规划、使用与管理。

(五)琴楼与乐器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执行琴房、教室、运动场等教学场所使用的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教学和实践活动使用乐器的各项管理规定。

3、为日常教学、考试、实践等各项教学工作提供乐器租借和使用的管理。

4、负责乐器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5、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六)教学技术保障科

1、负责多媒体教学技术和设备的配置和使用。

2、提供多媒体课件制作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3、协助学院完成各类活动的录音、录像工作。

4、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七)录音棚

1、完成学院与录音棚相关的教学工作任务。

2、完成各类上级部门安排的录音任务。

3、负责录音棚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工作。

4、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招生办公室

1、在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按时做好每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寄送各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

3、组织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4、整理保存招生工作文件。

5、完成招生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八)事务管理科

1、负责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本科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与使用工作。

3、负责招生报名、考试日程、考场安排及组织试卷命题、阅卷、评分等相关工作。

4、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5、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招生计划及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6、收集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拟定各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新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

7、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拟录取新生名单,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并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8、配合外办做好留学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9、做好招生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部分教务处各岗位职责

一、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并向主管教学院长负责。

2、组织制定教务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

组织各种教学改革与研讨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深入开展。

4、负责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

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全面落实学院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

5、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分析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根据院年度教学经费安排及各系(部)的实际需要,做好教学经费的分配使用;负责教学经费开支的审批;监督教务处的经费使用。

7、协助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全处各级、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全处政治与业务学习计划。

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考核工作。

8、做好各科室之间以及教务处与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资源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积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并向教务处长负责。

  2、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建设以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教学成果推广。

3、组织做好日常教学运行、学籍、成绩管理、教材管理,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组织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组织做好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5、组织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分项规划,并推动实施。

6、宏观掌握学院教师的基本情况,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提出教学梯队建设意见。

7、组织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8、负责实践场所的教学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教学设备采购计划,做好教学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

10、做好教学资源的协调、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三、教务管理科

科长:

1、主持教务管理科全面工作。

2、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

3、负责组织教学工作例会。

4、负责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管理。

5、负责校历编制与发放。

6、负责组织教学检查、通报教学检查情况。

7、负责期末考试与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安排。

8、负责考试试卷准备、印制、审查等工作。

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教务管理科日常工作。

2、负责新生报到、注册以及新生电子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上报工作。

3、负责学生学籍卡制作,学生证制作与发放。

4、负责学生考试成绩单的审查、整理及归档工作,学生成绩录入工作,动态监控学生成绩。

5、负责学籍异动管理工作(含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方向等)。

6、协调讲座及实践教学的实施,负责讲座学分、实践学分的管理。

7、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8、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科员一:

1、负责培养方案和执行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

2、负责每学期课程编排,学生选课的具体实施。

3、负责教室、阶梯教室、琴房的安排调度。

4、负责调课、停课管理。

5、负责课程表的编制与发放。

6、负责教务处外聘教师资格审查等工作。

7、负责课程运行日常事务。

科员二:

1、负责学生考勤通报,学生违纪处理。

2、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检查。

3、负责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打印、发放与管理工作。

4、负责教务处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5、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科员三:

1、具体负责教务处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2、具体负责教学运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教务管理科日常办公事务。

四、教研与教材建设科

科长:

1、负责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

2、教育部、北京市“质量工程”各种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管理。

3、学院教研文件建设及配套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各类文件建设工作。

4、组织院、市、国家各级各类教学评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5、教学引导经费的规划与使用。

6、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科员:

1、具体负责本科专业建设,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

2、具体负责组织院、市、国家各级重点(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与管理;新开课、开新课管理。

3、具体负责组织院、市、国家各级教材立项、评审与管理。

4、具体负责组织院、市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与管理。

5、进行教育部、北京市“质量工程”各种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管理。

6、进行学院教研文件建设及配套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各类文件建设工作。

7、具体负责组织院、市、国家各级各类教学评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8、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五、质量监控科

科长:

1、组织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2、组织学评教、教评教、教评学等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专家听课、院系领导听课的落实,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各系(部)。

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落实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与要求。

5、组织教学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

6、组织国家级、北京市级名师奖的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7、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工作量、工资审核等师资管理以及教学过失、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科员:

1、具体负责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工作等。

2、具体负责国家级、北京市级名师奖的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3、教师工作量、工资审核等师资管理工作。

4、教学过失、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六、档案综合管理科

科长:

1、主管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有关各种文件及教学档案管理及分类编目工作。

2、负责档案综合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及试卷整理。

3、负责教材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每学期教材订购和与各系的协调工作,落实日常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一:

1、上级文件收发整理归档。

2、印章管理、日常事物管理、本处考勤及津贴发放。

科员二:

1、负责各系教材的订购发放。

2、完成教师自编教材的复印工作。

3、印招生简章、试卷、装订各种材料等。

4、日常复印工作。

科员三:

1、负责试卷档案及成绩单保管与整理。

2、做好学生学籍异动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

3、负责学生音像档案资料的保管与整理。

教学资源管理中心

七、琴楼与乐器管理科

科长:

1、负责制定琴楼、教室和乐器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琴楼、教室等教学场地和乐器的管理。

3、其他相关工作。

科员一:

1、负责保障全院有关乐器的教学、考试、演出、练习等的使用。

2、负责全院钢琴的正常运转、安排调律师的维修与调试任务。

3、协调各部门其他乐器的调配、使用、维修;解决教师及同学提出有关乐器使用的问题。

4、负责乐器改革、研发、采购、维护、维修等工作。

5、完成学校、教务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科员二:

1、建立各类乐器账目。

2、乐器的领用及租用。

3、乐器的保管及清理。

4、消耗品的购置、出售、领用。

5、钢琴零部件的保管及领用。

6、教学、排练、演出等与乐器相关活动的保障工作。

7、完成学校、教务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其它工作人员:

西洋乐器维修人员(2人)

1、负责西洋乐器的维修。

2、保证正常教学、排练、演出与练习等任务的西洋乐器使用。

3、完成学校、教务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民族乐器维修人员(1人)

1、全院民族乐器的维修,保证教学、排练、演出与练习的使用。

2、民族乐器的改革与研发。

3、完成学校、教务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钢琴维修人员(8人)

1、保障全院钢琴的正常使用(包括部分附中钢琴的维修)。

2、保证教学、考试、演出、练习等钢琴的正常使用。

3、协助有关乐器的其他工作。

4、完成学校维修人员8名。

5、职责范围、教务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琴房管理人员(2人)

1、琴卡的制卡、补卡、续时等工作。

2、专业琴房的分配工作。

3、小件乐器柜的租用工作。

4、督促物业做好琴房日常事务。

5、其他相关工作。

八、教学技术保障科

科长:

1、负责教学技术保障科日常教学运行保障工作。

2、负责电化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

3、协调学院、各系(部)大型活动、教学实践演出外事活动的人员安排。

科员一:

1、负责计算机教室软硬件维护及多媒体教室电脑、音视频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管理和安全的开闭设备。

2、完成课后设备巡查任务。

保证设备随时满足教学要求。

3、负责计算机各种软件的编程及教务网页建设和指导教师教学软件制作。

4、参与教学技术保障科的其他教学辅助工作。

科员二:

1、负责精品课程的录制,学校每年必须的教学艺术档案建设(如表演专业音乐会、毕业演出、供需见面演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音像摄录和编辑工作,学校教师参加国家级和市级申报所需影像资料的前期搜集、整理、后期制作等工作。

2、同时还要保证学校各种大型活动资料保存、备案。

科员三:

1、所有电化教学设备的数量、型号、状态进行登记管理和备案,为下一年政府采购所需要的设备提供完整实际可行的数据。

2、区分投入使用设备、未开封全新设备、报废设备、日常损耗设备,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制度,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设备资产情况,以及日常所需教学消耗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以便及时购买,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九、录音棚

录音师:

1、完成学院、教务处下达的各类录音任务,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音乐作品的录制。

2、掌握设备的性能,掌握最新的科技动态,充分发挥技术科技的优势,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服务。

3、完成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国内外交流等活动。

4、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每日下班检查设备电源情况杜绝安全隐患。

5、爱护学院的设备和固有资产,不违规操作、不盲目使用、不浪费资源。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主任:

1、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2、负责组织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常委会会议。

3、提出招生计划、协助院领导落实招生指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4、负责拟定本科录取分数线,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录取新生。

十、招生事务管理科

科长:

1、协助组织全院本科生的具体招生工作。

2、负责招生简章的内容定稿的组织工作和对外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对考试日程、考场安排、试题命题、阅卷、及主科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

4、招生常委会确定录取分数线后组织招办人员对录取工作具体实施。

5、负责招生工作各环节的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招生办主任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做好招生文件的管理工作。

科员:

1、招生计划下达后,负责联系各省市高招办,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2、招生简章定稿后,负责招生简章的印制工作。

发放简章、回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3、做好招生报名考试网络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

4、协助招生办主任组织完成考生报名、考场及监考人员的具体安排。

5、招生常委会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对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并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6、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及协助学生处进行新生档案收集工作。

7、负责参与招生日常工作,并做好招生文件的收发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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