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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环境影响评价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一)鼓励类。

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二)限制类。

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三)淘汰类。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

1、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

国家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

鼓励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小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新建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

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

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

新型干法窑系统废气余热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

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时,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依照水泥窑建设时间分别执行表1或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其它污染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但二恶英排放浓度最高不得超过0.1ngTEQ/m3。

自2006年7月1日起现有生产线,自2005年1月1日起新建生产线,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限值。

 

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浓度限值*1,mg/m3

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厂界外20m处

1.0(扣除参考值*2)

注:

*1指监控点处的总悬浮颗粒物(TSP)一小时浓度值。

*2参考值含义见第6.2.1条

5.1.2新建生产线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料过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

5.1.3现有生产线对干粉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应当封闭;露天储料场应当采取防起尘、防雨水冲刷流失的措施;车船装、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2.2新建水泥窑应保证在生产工艺波动情况下除尘装置仍能正常运转,禁止非正常排放。

现有水泥窑采用的除尘装置,其相对于水泥窑通风机的年同步运转率不得小于99%。

5.2.3因除尘装置故障造成事故排放,应采取应急措施使主机设备停止运转,待除尘装置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5.3.1除提升输送、储库下小仓的除尘设施外,生产设备排气筒(含车间排气筒)一律不得低于15m。

以下生产设备排气筒高度还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生产设备名称

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单线(机)生产能力,t/d

≤240

>240~700

>700~1200

>1200

≤500

>500~1000

>1000

高于本体建筑物3m以上

最低允许高度,m

30

45*

60

80

20

25

30

注:

*现有立窑排气筒仍按35m要求。

5.4.2禁止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内开采矿山、生产水泥及其制品。

5.4.3水泥窑不得用于焚烧重金属类危险废物。

水泥窑焚烧医疗废物应遵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利用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其水泥窑或窑磨一体机的烟气处理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

6.1.5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排气筒(窑尾)应当安装烟气颗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冷却机排气筒(窑头)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装;现有水泥生产线,应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连续监测装置。

6.2.1在厂界外20m处(无明显厂界,以车间外20m处)上风方与下风方同时布点采样,将上风方的监测数据作为参考值。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制造(主要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制造工业不含矿山开采和现场破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于焚烧危险废物的水泥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和措施现场环境查勘内容

类别

现场勘查内容

废气

颗粒物、气态污染物排放及处理设施

1主体工程工程平面布局

2除尘器装置的原理、数量、安装位置

3烟囱的几何高度、烟道平直段长度及节面几何尺寸

4除尘器监测口位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监测现场是否具备监测条件

5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6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的方法原理、生产单位、型号、配置及安装时间、安装位置和运行情况。

废水

工业废水

1各类废水处理设施及处理方式

2清污分流情况

3废水排放去向和流量

4外排口的位置及规范化

5流量在线监测仪、COD在线监测仪的仪器的型号、生产单位、运行情况等

生活污水

各类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外排水

初期雨水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1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源情况及位置

2降噪设施调查

3勘查厂界及厂界周围敏感点布局情况

厂界噪声

敏感点噪声

降噪音设施

堆场

露天储料场环保设施情况

1露天储料场的地理位置

2露天储料场环保设施情况

3物料输送和装卸环保措施

5.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及其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摘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结论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要求或环保行政部门对本项目的环保要求等主要内容应特别关注粉尘、氟污染及此两项污染的环境保护敏感区以新带老、总量削减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等量替换等要求。

5.6.1监测期间工况监督验收监测数据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的80%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有效。

监测期间监控各生产环节的生产负荷,若被测设施生产负荷小于80%,通知监测人员停止监测。

5.6.2验收监测的内容水泥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6.2.1废气、废水外排口污染物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

5.6.2.2输送、装卸系统及露天储料场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测

5.6.2.3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效果的监测

5.6.2.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需现场监测数据评价的项目和内容及总量控制指标

5.6.2.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中需要填写的污染控制指标:

原有排放量、新建部分产生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处理前浓度、实际排放浓度等

水泥制造工业验收监测污染因子及频次

污染源类型

监测污染因子

频次

废气

有组织排放

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氟化物

不少于两天,每天三至五次

烘干磨、烘干机、煤磨及冷却机

颗粒物

不少于两天,每天三次

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无组织排放

不少于两天,每天四次

敏感点

废水

外排口

PH、SS、COD、BOD、石油类、氟化物、氨氮、总磷、水温

不少于两天,每天四次

噪声

厂界噪声

等效声级

不少于连续两天,昼夜各两次

敏感点噪声

备注

厂界噪声布点原则:

1根据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布点;2根据厂界周围敏感点布点;3厂中厂不考核;4当面对海洋、大江、大河、大山(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时)原则上不布点;5厂界紧邻交通干线不布点。

工程分析要点

一、工程概述

应描述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产品方案、主要设备装置、经济技术指标及厂区平面布置等。

改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还说明原有工程概况及新项目与之的依托关系。

二、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和污染物。

一条完整的水泥生产线是从石灰石原料的开采到水泥成品的制造,包括原料采掘、生料和煤粉的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的粉磨和包装。

(一)石灰石开采工艺及产污环节

我国石灰石矿开采多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正常台段高度一般为15米。

也有的少数企业石灰石矿采用“凹陷开采”或“硐采”。

露天开采工艺流程为:

表层剥离后,先用潜孔钻机钻孔,采用深孔多排孔微差挤压爆破,爆破后小块矿石用液压挖掘机采掘装车,由自卸车将矿石运到破碎车间,新建生产线大都采用单段破碎。

破碎后的石灰石粒径要达到一定的要求,球磨要求小于25毫米,立磨要求小于80毫米,粒径合格的石料由皮带输送机或汽车运输进厂内的石灰石预均化库。

生产中会造成地表扰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产生颗粒物、噪声、爆破振动等污染。

(二)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共三个生产工序:

原料采掘、生料及煤粉制备、熟料煅烧。

生产中主要产生颗粒物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废气污染。

(三)水泥粉磨站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水泥粉磨是根据水泥产品的种类,将水泥熟料、石膏、混合材料按一定的配比共同磨细制得水泥的过程,生产中主要产生颗粒物污染、噪声污染及水污染,设置混合材料烘干机的粉磨站,生产中还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污染。

(四)水泥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完整的水泥生产线是从石灰石原料的开采到水泥成品的制造,包括原料采掘、生料和煤粉的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的粉磨和包装。

实际上是石灰石开采建设项目、熟料生产建设项目、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组合。

生产中主要产生颗粒物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污染。

原料采掘

原料采掘主要指占水泥生产原料总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石灰质原料的开采。

现规定要求必须有自备矿山(也有的企业还有自备开采的黏土质原料矿山),破碎车间大多设在矿区,生产过程自成体系。

生料及煤粉制备

生料制备是将生产水泥熟料的石灰质原料、黏土质原料与少量校正原料经破碎后,按一定配比磨细为成分适宜、质量均匀的生料粉的生产过程。

破碎车间设在矿区的企业,在矿山开采的石灰石,经破碎后由胶带机输送到厂区内预均化库进行预均化,这种石灰石输送方式可大大减少因公路、铁路运输导致的道路扬尘、交通噪声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预均化后的石灰石经胶带机输送至原料调配站。

破碎车间设在生产厂区的企业,则直接运送块石到厂区内的破碎车间,破碎后再经均化进入原料调配站。

黏土质原料一般经汽车直接运输进厂,卸入破碎机受料仓,或卸入堆棚,再由装载机喂入受料仓。

破碎后经胶带输送机送至辅助原料预均化库,再经均化进入原料调配站。

铁质校正原料(如硫酸渣)一般经汽车运输进厂,经胶带机输送至辅助原料预均化库。

出预均化库的各种辅助原料经胶带机分别送至原料调配站的配料库中。

来自原料调配站的配合料经胶带输送机送入原料磨内,新建生产线多数采用立磨。

物料在原料磨系统经粉磨、烘干和选粉工序,选出细度合格的生料粉,随出磨气体进入旋风收集器。

旋风收集器收集的生料,与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窑灰一起经胶带机和斗式提升机送入生料均化库。

选粉工序选出的粒径大、细度不合格的生料粉在磨机系统内再次粉磨。

因熟料的煅烧是通过固相反应和固液相反应来完成的,并且生料在煅烧过程中,碳酸盐的分解、游离氧化钙的吸收等均与生料细度有关,因此,生料细度是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技术参数。

生料的细度通常用0.08毫米方孔筛的筛余量来表示,也可以用比表面积来表示。

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经增湿塔降温调质后一部分可作为原料磨的烘干热源,出磨废气经旋风收集器进入排风机,由排风机出来的废气一部分作为辊式磨(立磨)的循环风返回磨机,剩余部分进入窑尾收尘器。

进厂的原煤可能来自不同的煤矿,为了使煤质稳定,多数需要燃煤预均化;大块煤在均化前需先破碎。

均化后的原煤用皮带机送到煤磨车间的磨头仓,经喂料机进入煤磨磨制成煤粉。

新建生产线有的用球磨,较多采用立磨。

煤粉经过计量后经输送系统分别送往回转窑的窑头和分解炉。

将窑头箅冷机或窑尾预热器废气引入煤磨作为热源烘干原煤,出磨废气经收尘器除尘后排入大气。

熟料煅烧

熟料煅烧是将生料在水泥窑内煅烧至部分熔融、得到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硅酸盐水泥熟料的过程,实际上是水泥熟料的形成过程。

将石灰质、黏土质及铁质原料中的CaO、SiO2、Al2O3、Fe2O3等四种主要组分,在高温条件下煅烧,使之发生化学反应,形成CaS、C2S、C3A、C4AF等主要矿物为主的硅酸盐水泥熟料。

新型干法工艺熟料煅烧过程中,合格生料首先进入预热器预热,再进入分解炉,在850-950度的温度下,生料在悬浮或沸腾状态中进行无焰燃烧,同时完成传热和碳酸盐分解为“中间料”,而后进入回转窑,在1300-1500度的高温条件下煅烧,产生20-25%的液相。

通过固相反应、固液相反应,生成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水泥熟料,煅烧生成的熟料采用冷却机冷却,经熟料破碎机破碎后,经链斗输送机输送进熟料库。

粉磨系统。

出磨物料经选粉机选出合格细粉,粗料入磨继续粉磨,细粉和袋式收尘器收集的细粉颗粒物作为成品由空气输送斜槽送入水泥库。

水泥成品有散装和包装两种形式,散装水泥即不经任何包装,直接可利用汽车、火车或船舶发运系统,由散装机从水泥库直接装车、装船外售。

包装水泥通过包装车间的包装系统,将水泥包装成袋,经胶带输送机卸入水泥成品库。

与传统的水泥袋装相比,散装水泥具有广泛的环境效益,尤其是减少用于包装的特制纸袋(或塑料袋),对节约资源、减少固废和粉尘污染有着积极意义。

出厂水泥从传统纸袋包装改为散装,可节约制作包装袋的大量优质木材,进而保护森林资源,有效维护生态平衡。

造纸过程不但要消耗大量的水、电、煤等,还会排放造纸废液,造成环境污染。

废弃的水泥包装袋作为固废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由此可见发展散装水泥,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起着巨大的作用。

水泥工业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包括石灰石矿开采项目、水泥熟料生产项目、水泥粉磨站项目。

水泥生产中,原料的采掘、均化、粉磨,熟料的煅烧,水泥的粉磨、包装,每个生产环节都会有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而处理加工这些物料,使用大型的破碎设备、粉碎设备,以及风机、空压机、电动机等,都产生噪声污染:

因此,颗粒物、噪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水泥工业主要的污染因子。

(一)石灰石矿开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石灰石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其表层剥离、凿岩钻孔、爆破、采装、运输及破碎工序,会造成地表扰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并产生废土石、颗粒物、废气、噪声及地震波等环境影响,另有少量职工生活污水排放。

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矿山开采方式及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有以下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

颗粒物主要来自凿岩钻孔、爆破、石灰石破碎及运输等环节。

采场一般采用露天液压潜孔钻机钻孔,通常为干式凿岩,钻机作业钻孔时产生颗粒物,但每台潜孔钻机均配有收尘装置,将作业面的颗粒物收集净化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低30g/m3不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

矿区自卸式载重汽车在采场转运矿石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其产尘强度与路面类型、气候条件以及汽车运行速度、汽车过往频次等因素有关,各矿山条件不同,起尘量差异也很大。

矿区应做到路面硬化和保持路面清洁,并配备洒水车,在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扬尘量。

废气。

矿山废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矿山爆破。

矿山爆破一般采用铵油炸药为主爆药,岩石炸药作为起爆药包。

爆炸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有:

CO2、H20、CO、NO、O2、N2等,其中有害气体为CO、NO、N2,根据《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培训教材》中提供的测试数据,1kg炸药产生的气体量约为107L,可根据此系数及每个矿山的采石量、炸药使用量计算不同矿山产生的废气量。

污水。

矿山开采基本没有废水产生和排放。

矿山工业场地排放的污水主要来自食堂、办公楼及浴室等,属于生活污水,主要含有悬浮物和有机物等。

采用通用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另有凹陷开采的石灰石矿区,污水主要来自矿坑涌水的抽排。

不同的矿区地质结构及水文地质情况不同,涌水量也千差万别。

但其水质因受悬浮物和残留炸药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悬浮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及硝基苯等指数偏高。

噪声。

矿山开采中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破碎等工序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

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有:

潜孔钻机、挖掘机、空压机、破碎机、自卸式载重汽车,而以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强度最大,但它的影响是瞬时的。

爆破振动、个别飞散物

矿山爆破中小块的石灰石(或岩石)等随着冲击波飞向远处,形成的个别飞散物可能造成对人、建筑物或环境敏感目标的撞击,造成伤害或破坏。

个别飞散物的抛出距离依矿体种类、爆破方式、爆破能量、爆破点位置的不同而有差异。

废土石

矿山开采前期产生的废土石主要是基建削顶的剥离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主要是剥离的夹层,不同的矿山废土石及夹层剥离量也不同。

有的大型企业矿山将产生的废土石搭配在水泥配料或混合材料中使用,或是加工为建筑石料另辟使用途径,做到了废石不排弃。

对于产生废土石的矿山,必须选择足够的矿山废土石堆场,堆场选择的合理性和废土石堆积的稳定性是保证废土石堆场不引发泥石流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关键。

废土石堆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中的主要因素有:

地形、堆场面积和容积、汇水面积、当地主导风向、基底表层硬度、废土石堆场下方有无村庄、交通干线等环境敏感点、是否占用泄洪和径流水道等,经多方面分析论证后,合理选择废土石堆场。

(二)水泥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水泥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

一类是气溶胶状态的各种颗粒物(粉尘);排放颗粒物的设备有破碎机、烘干机、粉磨设备和水泥窑等。

另一类是气体状态的各种有害气体,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排气设备主要是窑系统。

一条完整的水泥生产线,有害气体排放量最大的污染源是水泥窑(窑头、窑尾),排放的废气中主要有CO2、H20、O2、N2、气态的硫化物、氮氧化物等,目前最受关注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

颗粒物成为水泥工业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首选污染因子。

气体的含尘浓度愈高,对收尘器收尘效率的要求也愈高。

单一收尘设备不能满足时,还需再增设收尘设施将两级收尘器串联起来;当含尘气体的温度较高时,收尘器应考虑耐高温要求,或采取降温措施;对含湿量较高的含尘气体,则需防止收尘器的结露和阻塞。

因此,废气性质是收尘设备选型的重要依据。

水泥厂排放的含尘气体性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控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的排放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悬浮颗粒物的控制项目分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两者在粒径上存在包容关系,即后者为前者的一部分。

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中的颗粒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分别对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进行预测和评价。

实测,在实际生产中颗粒物大部分都可以经收尘系统收回重新回到生产线,少部分随废气或余风排放,在这些尘源中带悬浮预热器的回转窑排放的颗粒物最细,以粒径小于10gm的PM10为主;其次是水泥磨排出的颗粒物,绝大部分粒径都小于10um。

水泥厂的颗粒物排放还包括地面和低矮设备与设施上的扬尘。

非正常排放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新建水泥窑应保证在生产工艺波动情况下除尘装置仍能正常运转,禁止非正常排放。

”所谓的“非正常排放”主要是指当回转窑窑尾配置电收尘器时,在窑系统的某些特定工况下出现的两种现象。

一是窑系统内煤粉燃烧不正常,导致系统内CO浓度增加,超过设定的安全阈值。

为防止窑尾电收尘器燃爆,由自动连锁装置自动切断电源,电收尘器即停止工作,对电收尘器施以保护;此时窑系统仍在运转,而收尘器不工作。

所以当窑尾含颗粒物废气通过电收尘器腔体时,只有简单的沉降作用,造成窑尾排气筒排出的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大幅度增大。

二是窑启动时,由于点火阶段窑系统内煤粉燃烧不正常,所以CO浓度增高,而电收尘器停止工作。

此种现象发生时窑系统处于温度升高阶段,燃煤量、投料量和风量正处在逐渐加大的进程中,所排废气量、颗粒物的浓度均比前一种现象小很多。

此两种情况均发生在窑尾配置电收尘器的情况下。

对于窑系统使用布袋收尘器,只要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定期维修并更换滤袋,因布袋烧损、破裂而发生的非正常排放的几率是很小的,基本可以杜绝。

硫氧化物

硫氧化物的来源硫氧化物是指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主要是二氧化硫。

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原因:

原料、燃料中的含硫率直接影响到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过剩氧含量和硫、碱比;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混合气体。

其主要是由燃料燃烧时部分含氮的有机物分解氧化和空气中的氮气在高温下氧化而生成的,燃烧温度愈高,产生的NO愈多;氧分子浓度愈高,NO生成速度愈快,NO愈多;高温区停留时间愈长,NO生成量愈多。

NO在高浓度下有毒,NO2则有剧毒。

NO与在光照条件下能相互转换,因此,在考虑排放限量时都将NO折算到NO2,在监测受污染的量值时则以实测的NO2含量为准。

(三)水泥生产产生的噪声污染

水泥工业的噪声源主要有破碎设备、粉磨设备、风机、空压机、电动机等。

对大的重型设备噪声的控制方法一般是采取隔声措施:

在厂房建筑围护结构上采取隔声能力较好的厚重材料,以防止噪声的外溢;并在厂房内设置具有隔声能力的值班室或控制室,将操作工人从噪声场中隔离出来。

对露天设备可设隔声屏障,但对二次风和三次风的送风管产生的噪声目前则无控制措施,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水泥生产产生的废水污染

水泥生产产生的废水有两部分,一是设备循环冷却废水,二是辅助生产废水,水质中污染物较为简单,一般水质较好。

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油类等,经处理后,能够回用于生产系统。

在我国北方缺水地区,这些废水经处理后均可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堆场洒水,或用于原料磨、增湿塔喷水。

六、水泥生产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

在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根据生产线采用原料、燃料中的不同成分,通过物料衡算,计算污染物的产生源强和排放源强;或根据同规模、同工艺生产线的监测数据,类比获得污染物的产生源强和排放源强;对于已存在的生产线,最好是通过实际监测获得排污数据。

对于设计部门提供的污染物源强数据,要经过认真的核算、对比核准后,方可使用。

(一)颗粒物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可根据不同生产设备通风量、颗粒物产生浓度、收尘效率、排放浓度,计算某个点的产污源强和排放源强;结合该点通风设备的运转时间等,计算某污染源的排放量,进而核算整条生产线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

也可以通过选择与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相同,污染控制措施一致、管理几乎相当的水泥厂做类比监测,获得数据,但需强调的是类比厂必须有其可比性。

因为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源强的因素很多,如物料的比重、粒度、湿度、堆存方式、装卸方式、当地的气候条件等,采用的方法有类比法,选取与环评项目条件相似的对象,做现场监测,确定源强;公式计算法,利用现有的煤堆场和煤装卸作业风洞实验得出的公式,计算煤作业时的源强;反推法,通过对厂界无组织排放影响的监测结果,反推无组织排放源强。

如果项目需要,通过模拟工程条件做相关实验得出的数据确定源强。

(二)二氧化硫

主要来源于水泥生产使用的含硫原料、燃料,在熟料烧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但大部分二氧化硫可被物料中的氧化钙等碱性氧化物吸收生成硫酸钙及亚硫酸钙等中间物质而滞留在熟料和废气颗粒物中。

根据建设项目的燃煤量、生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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