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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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主线,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提高培育效果,形成省、市、县(市、区)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格局。
根据我县砂糖桔、XX迟熟荔枝、高产水稻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2018年我县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50人,专业技能型90人。
具体计划是砂糖桔标准化种植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75人,分二个班;
迟熟荔枝标准化种植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75人,分二个班;
面向XX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育迟熟荔枝标准化种植专业技能型60人,分二个班;
水稻种植业技能型30人,开设一个班,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
我县被确定为XX省2018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示范县。
重点推进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培育制度,开展示范培育。
主要开展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
同时,加强与妇联沟通,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女性培育对象,适当提高女性新型职业农民比例,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当地扶贫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2、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作。
根据《省农业厅、省教育厅、共青团XX区委、XX大学关于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的通知》
(X农业发〔2017〕
45号)、《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XX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8年度我县推荐6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其中包括“巾帼风采·
现代青年农场主”
2人)进入XX大学农学院,开展为期3年(其中培育2年,跟踪服务1年)
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育,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倾斜。
同时组织2017年度2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开展
第二年集中培训,进一步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走出去”,与上海、广州、武汉等发达地区合作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
培养结束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对培育对象进行等级认定。
3、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进高校活动。
按照产业、等级、需求等不同类型分别组织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高校开展素质提升培训,或者与高校合作,组织专家教师通过农民田间学校,直接到田间地头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侧重于农业发展新理念、农业发展新方式、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安全、绿色清洁生产等方面知识。
4、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行动。
鼓励并推荐经过认定且年龄在18-50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型职业农民进入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提升学历水平。
重点是已经或准备认定为初级的新型职业农民,以及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5、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
立足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围绕产业、走进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的要求,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载体,加快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主导产业“一产一校”。
努力把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全区农广校工作体系,使其成为农民科技培训、农业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和工作落脚点。
6、开展师资库分级建设。
省农业厅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原则,建立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
我县师资队伍主要从本地农技推广人员中选聘,根据培育需要也可以从产业技术体系、科研教学单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中聘请;
通用知识师资主要从教育培训机构、农业院校、科研推广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中聘请。
对选派入库师资要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并对入库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师资。
严格按规定发放入库且完成授课任务教师的授课费,切实调动教师授课积极性。
发挥好入库师资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重要作用。
要加强师资培训和培训规范以及教材建设,提高师资水平,推出一批精品课和精品教材。
7、开展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
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突出培育青壮年劳动力、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致富带头人等重点群体,力争使贫困村涌现出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通过扶持将他们打造成产业扶贫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当地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帮扶、带动贫困户脱贫。
提升他们脱贫致富能力,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培育对象、类型和重点
(一)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且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身体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收入主要来自农业。
5.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要按照主导产业摸底调研,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培训需求、政策要求等信息,按细分类型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
(二)主要类型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者,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2.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工人、农业雇员等。
3.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遴选培育对象2018年我县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150人,结合精准扶贫培育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90人。
理论培训选择在XX镇及县城进行集中培训。
根据自愿的原则,围绕从事沙糖桔、XX迟熟荔枝、高产水稻等特色优势产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进行遴选培训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
建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在开展培训和认定时,必须从数据库中提取信息并上报。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学员全部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培育对象库进行统一管理。
三、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及支出范围
(一)
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2018年区财政安排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为:
(1)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5天(含实训实习时间);
(2)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
(3)XX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按人均5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培养期限3年,其中培育2年,后续跟踪服务1年。
2018年我县计划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150人,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90
人,专项补助资金54万元。
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补助资金由区农业厅、财政厅直接下达给培育单位XX大学。
(二)
支出范围对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70%。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
其中主要包括用于宣传发动费、授课费、培训场地费、实训基地建设费、师资培训费、实践交流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培训资料费、组织学员外出田间教学经费、推广农业新技术对学员的物化补贴、信息化管理、后续跟踪服务、认定考核、学员人身保险、会议、办公、工作人员差旅以及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免费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培训机构的选定根据我县培训任务的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选定XX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
XX县XX果蔬专业合作社、XX县XX种养专业合作社、
XX县XX镇XX农机专业合作社、XX县XX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基地。
积极探索聘请科研院校专家前来授课等办学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我县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同时报市农业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县农业局牵头组织落实本县培育工作,按要求选送培育对象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进行培育,防止以分派培训任务的方式招标培训机构。
五、培育实施
(一)培育任务分解根据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结合我县砂糖桔、XX迟熟荔枝、高产水稻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2018年我县确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50人,专业技能型90人。
水稻种植业技能型30人,开设一个班。
培育任务将直接下达到选定的培训机构,并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培育对象的遴选与建档对砂糖桔标准化种植培育的75人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以镇为单位,由各镇农技站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化会服务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进行汇总。
按照个人自愿、政府推荐的原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再由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编班建档。
对迟熟荔枝标准化种植培育的75人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及面向XX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育的60人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主要在XX镇选定培育对象。
由XX镇农技站、荔枝种植大村的村、组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化会服务组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进行汇总。
对水稻种植业培育的30人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主要在XX镇选定培育对象,由XX镇农技站和XX县XX
镇阳光农机专业合作社对较为稳定地从事水稻种植的劳动者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进行汇总。
(三)制订培训计划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分级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计划。
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按照下达的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培训方案,做到“一班一案”。
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对生产经营型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5天。
对专业技能型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侧重技能操作与实训,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
并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注重实践技能操作。
(四)创新培育模式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产业周期内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进行培育。
组织培训学员到实训基地、农业核心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生产实践、田间教学、考察、和学习交流,结合农事季节,开展分段式、参与式、互动式田间实训。
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提高培育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规范培训规程,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
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充分利用XX和我县的农业技术服务QQ群、班级微信群、农民网络书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XX创新团队专家在线等信息平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
(五)优化培训规范加强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培训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规范要求,选择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保证参训农民人手一套,不得以简单讲义、技术明白纸等代替。
培训机构要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培训计划;
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六)规范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和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抓好考勤工作;
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组织培训考核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农民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记入相应的学分,作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依据。
鼓励考试合格学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农民技术职称。
(八)后续跟踪服务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新型职业农民后续跟踪服务制度》,培训机构按《新型职业农民后续跟踪服务制度》
配备一批能够对所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所经营的产业提供全产业链后续跟踪服务指导的教师,指导教师要求有大专以上文化、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培训结束后,通过定期上门、电话以及XX县农业服务团队QQ群及班级微信群进行指导,并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整合,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成为示范户
,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成熟壮大。
(九)建立培训档案农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要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认定管理
(一)资格认定根据《XX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与引导扶持政策
(试行)》
(X政发[2015]
17号)按照初、中、高三个级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认定工作由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动态管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每2年审核1次。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
(三)档案管理培训机构负责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登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并录入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管理。
七、政策扶持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与引导扶持政策(试行)〉
的通知》(X政发[2015]
17号),整合了农业、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科技、水利、扶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惠农政策,针对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实用人才奖励激励、农民终身教育等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县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发展壮大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级实施方案,完善运行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监督考核、认定管理、扶持政策及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等,确保任务落实。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负责。
县农业局要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牵头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并与财政部门制定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确保规范的基础上,用好用活培育资金,增强项目实施效果。
(二)规范资金使用财政、农业部门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建立相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
培训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项目监管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充分利用培育工程信息系统、农业信息网、电话和年度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保证实施效果。
把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培育效果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绩效考评2018年,农业部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试行)》
对各省进行考核。
省本级也将对各示范县(市、区)
按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试行)各项指标特别是培训基地、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并发文公布。
(五)加强业务培训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培训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和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施、管理能力。
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六)搞好信息报送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准确、完备的参训人员电子档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业部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
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认真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并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全年项目总结。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特别是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
()、微信公众号(zgxxzynm)和本地有关网站,广泛宣传和推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关政策、培育工作有效经验以及典型职业农民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XX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任务统计表序号市示范县
(市、区)
资金
(万元)
总数
(人)
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1
XX
54
240
15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