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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机构总数。

2009年末,全国注册医疗机构90.7万个,其中:

医院2029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5万个,村卫生室63.3万个。

与上年比较,除乡镇卫生院减少605个(乡镇撤并和乡镇卫生院合并所致),其他医疗机构增加(见表1)。

表1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个)

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2009

2008

2009

2008

总计

916571

891480

4415838

4036483

#医院

20291

19712

3120773

2882862

#综合医院

13364

13119

2271102

2112792

中医医院

2728

2688

385612

350257

专科医院

3716

3437

416707

37769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7308

24260

131259

98036

卫生院

39627

39860

959889

865383

#乡镇卫生院

38475

39080

933424

846856

门诊部

7639

6975

8514

749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174809

173777

129

93

村卫生室

632770

613143

-

-

采供血机构

526

520

-

-

妇幼保健院(所、站)

3020

3011

126109

11726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291

1310

27081

2635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536

3534

-

-

卫生监督所(中心)

2809

2675

-

-

注:

①卫生机构总数含村卫生室数;②#系其中数。

以下各表同。

医院按等级分:

三级医院1233个(其中:

三级甲等医院765个),二级医院6523个,一级医院5110个,未定级医院7425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2083个,100-199张医院3479个,200-499张医院3133个,500-799张医院100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588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

2009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441.6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312.1万张(占70.7%),卫生院床位96.0万张(占2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13.1万张(占3.0%),妇幼保健院(所、站)12.6万张(占2.9%)。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37.9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23.8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9.5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08年3.05张增加到2009年3.3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

2009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含村卫生室)达784.4万人,比上年增加61.3万人(增长8.5%)。

2009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含村卫生室,下同)539.7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7.5万人,管理人员36.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55.8万人,村卫生室人员数125.1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20.5万人(内:

执业医师182.5万人),注册护士184.1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6.7万人(增长7.3%),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09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39人。

(四)卫生总费用。

200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4535.4亿元,其中:

政府卫生支出3593.9亿元(占24.7%),社会卫生支出5065.6亿元(占34.9%),个人卫生支出5875.9亿元(占40.4%)。

卫生总费用城乡构成:

城市11255.0亿元,占77.4%;农村3280.4亿元,占22.6%。

人均卫生费用1094.5元,其中:

城市1862.3元,农村454.8元。

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4.83%。

预计200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6119亿元,人均卫生费用1192元。

 

表2卫生人员数(万人)

2009

2008

卫生人员总计

784.4

723.1

1.卫生技术人员(不含村卫生室)

539.7

503.0

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

220.5

208.2

内:

执业医师

182.5

171.5

注册护士

184.1

165.3

药师(士)

34.2

33.1

技师(士)

32.3

30.5

2.其他技术人员

27.5

25.5

3.管理人员

36.3

35.7

4.工勤技能人员

55.8

52.7

5.村卫生室人员数

125.1

106.2

执业(助理)医师

12.4

10.6

注册护士

1.4

1.8

乡村医生

104.2

89.4

卫生员

7.1

4.5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1.75

1.66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1.39

1.26

注:

①卫生人员总计包括村卫生室人员数;②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包括村卫生室数字。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工作量。

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54.9亿人次,其中:

医院19.2亿人次(占35.0%),卫生院9.2亿人次(占16.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亿人次(占6.9%),村卫生室15.5亿人次(占28.3%)。

与上年比较,总诊疗人次增加5.9亿人次(增长12.0%),其中医院增加1.4亿人次(占),卫生院增加0.6亿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1.2亿人次,村卫生室增加1.8亿人次(见表3)。

2009年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4.2次。

 

表3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09

2008

2009

2008

医疗机构合计

54.9

49.0

13250

11483

其中:

医院

19.2

17.8

8488

7392

内:

综合医院

14.4

13.4

6713

5872

中医医院

3.0

2.8

1034

889

专科医院

1.5

1.4

641

55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8

2.6

225

141

卫生院

9.2

8.6

3870

3355

门诊部及诊所

5.4

4.7

16

12

妇幼保健院(所、站)

1.5

1.4

572

519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0.2

0.2

30

28

村卫生室

15.5

13.7

-

-

注:

门诊部及诊所包括卫生所、医务室数字。

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13250万人(增长15.4%),其中:

医院8488万人(占64.1%),卫生院3870万人(占29.2%),其他医疗机构892万人(占6.7%)。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入院人数增加1767万人,其中,医院增加1096万人,卫生院增加515万人。

2009年每百居民住院9.9人。

(二)医师工作负荷。

2009年,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4人次和住院1.6床日。

其中:

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4人次和住院2.1床日,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4人次和住院1.3床日。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增加0.2人次,住院增加0.1床日(见表4)。

表4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09

2008

2009

2008

医疗机构合计

7.5

7.2

1.6

1.5

其中:

医院

6.4

6.3

2.1

2.0

内:

综合医院

6.4

6.3

2.1

2.0

中医医院

6.9

6.7

1.8

1.6

专科医院

5.6

5.6

3.0

3.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3.9

12.8

0.7

0.6

卫生院

8.4

8.3

1.3

1.1

妇幼保健院(所、站)

7.7

6.9

1.0

1.0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4.5

5.0

1.0

1.0

注:

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不含村卫生室数字。

(三)病床使用。

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7.7%,其中:

医院84.8%,卫生院60.6%。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3.0个百分点,医院提高3.3个百分点,卫生院提高4.8个百分点。

2009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6日,其中:

医院10.5日,卫生院4.8日。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持平,医院缩短0.2日(见表5)。

表5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09

2008

2009

2008

医疗机构总计

77.7

74.7

8.6

8.6

其中:

医院

84.8

81.5

10.5

10.7

内:

综合医院

85.6

82.1

9.9

10.1

中医医院

81.8

77.3

10.4

10.5

专科医院

83.5

82.2

17.0

17.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8.5

57.6

6.8

8.5

卫生院

60.6

55.8

4.8

4.5

妇幼保健院(所、站)

70.7

69.0

5.4

5.4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3.5

58.6

16.6

16.3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止2009年底,全国有2716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33亿人,比上年增加1800万人;参合率为94.0%,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

2009年度筹资总额达944.4亿元,人均筹资113.4元。

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922.9亿元;补偿支出受益7.6亿人次,其中:

住院补偿0.6亿人次,门诊补偿6.7亿人次。

表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009

2008

参合人口数(亿人)

8.33

8.15

参合率(%)

94.0

91.5

当年筹资总额(亿元)

944.4

785.0

人均筹资(元)

113.4

96.3

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922.9

662.3

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亿人次)

7.59

5.85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09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923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4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21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74.2万人。

2009年底,全国3.42万个乡镇共设3.8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3.3万张,卫生人员113.1万人(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95.0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605个(原因是部分机构合并或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8.6万张,卫生人员增加5.6万人(见表7)。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08年0.96张增加到2009年1.0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2008年1.22人增加到2008年1.28人。

表7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09

2008

乡镇数(万个)

3.42

3.43

乡镇卫生院数(个)

38475

39080

床位数(万张)

93.3

84.7

卫生人员数(万人)

113.1

107.5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95.0

90.4

内:

执业(助理)医师

41.9

40.5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1.06

0.96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1.28

1.22

诊疗人次(亿人次)

8.8

8.3

入院人数(万人)

3808

3313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8.3

8.2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3

1.1

病床使用率(%)

60.7

55.8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4.8

4.4

2009年底,全国59.9万个行政村共设63.3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达90.4%。

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2.4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1.3万人(其中:

乡村医生104.2万人)。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6人。

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增加2万个,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见表8)。

表8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09

2008

行政村数(万个)

59.9

60.1

村卫生室数(万个)

63.3

61.3

执业(助理)医师数(万人)

12.4

10.6

注册护士数(万人)

1.4

1.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万人)

111.3

93.8

其中:

乡村医生

104.2

89.4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26

1.06

注:

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不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数字(计入乡

镇卫生院人员中)。

(三)农村医疗服务。

2009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6.5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入院人数3919.2万人,比上年增加566.2万人;病床使用率80.6%。

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由2008年8.3亿人次增加到2009年8.8亿人次,入院人数由3313万人增加到3808万人。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由8.2人次提高到8.3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由1.1日提高到1.3日。

病床使用率由55.8%提高到60.7%。

2009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达15.5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8亿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09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308个,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2092个。

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18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868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20.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39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8.9万人,平均每站4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比上年增加7.6万人,增长34.8%。

表9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09

2008

街道数(个)

6686

652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5216

4036

床位数(张)

101448

76317

卫生人员数(人)

205996

149515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171497

123568

内:

执业(助理)医师

74861

54216

诊疗人次(亿人次)

2.6

1.7

入院人数(万人)

164.2

103.3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0

12.9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7

0.8

病床使用率(%)

59.8

58.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10.6

13.4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22092

20224

卫生人员数(人)

89129

69414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78938

61512

内:

执业(助理)医师

34873

28208

诊疗人次(亿人次)

1.2

0.8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3.7

12.5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人次为2.6亿人次,入院人数164.2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人次5.0万人次,年入院人数315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0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0.7日。

与上年相比,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增加(见表9)。

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诊疗人次1.2亿人次,平均每站提供年诊疗人次5259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7人次。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52.0元,比上年增加13.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增长9.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84.0元,比上年减少3.2元,降低3.7%;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6.2元,比上年增加3.7元,增长8.7%。

2009年,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684.1元,比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8.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317.4元,比上年减少200.2元,降低7.8%;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897.2元,比上年增加106.4元,增长13.5%。

表10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元)

2009

2008

2009

2008

医院

152.0

138.3

5684.1

5234.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4.0

87.2

2317.4

2514.2

乡镇卫生院

46.2

42.5

897.2

790.8

注:

①统计范围为全部医院;②本表按当年价格。

从不同级别的综合医院看,2009年部、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属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比上年分别增加23.7元、18.6元、11.9元、9.0元和10.9元;人均住院费用比上年分别增加1217元、1038元、659元、266元、267元。

表11不同级别综合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元)

2009

2008

2009

2008

部属

305.2

281.5

15197.3

13980.7

省属

238.4

219.8

12121.6

11084.1

地级市属

164.5

152.6

7216.2

6557.1

县级市属

126.8

117.8

4381.1

4115.3

县属

109.8

98.9

2978.6

2712.0

注:

①统计范围为4805家综合医院;②本表按当年价格。

(二)药费占医药费用比重。

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中,药费78.3元,占51.5%;药费比上年增加7.3元,药费比重上升0.1百分点。

2009年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中,药费2480.6元,占43.6%;药费比上年增加204.3元,药费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

20009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2.2%,产后访视率88.7%。

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有所上升(见表13)。

2009年住院分娩率为96.3%,其中:

市98.5%,县94.7%。

与上年比较,住院分娩率增加1.8个百分点,其中:

市增加1.0个百分点,县增加2.4个百分点。

200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7.2%,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

 

表12全国传染病报告发病及死亡数

病名

发病例数

死亡人数

2009

2008

2009

2008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3499582

3541163

14851

12433

鼠疫

12

2

3

2

霍乱

85

168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0

0

艾滋病

13281

10059

6596

5389

病毒性肝炎

1425020

1407664

1018

1049

脊髓灰质炎

0

0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7

4

4

4

甲型H1N1流感

121843

0

654

0

麻疹

52461

131441

39

102

流行性出血热

8745

9039

104

103

狂犬病

2213

2466

2131

2373

流行性乙型脑炎

3913

2975

172

142

登革热

305

202

0

0

炭疽

351

336

3

1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271551

312522

38

56

肺结核

1076938

1169540

3783

2802

伤寒和副伤寒

16938

15641

9

7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625

922

73

110

百日咳

1612

2387

1

1

白喉

0

0

0

0

新生儿破伤风

1412

1786

137

191

猩红热

22068

27782

0

0

布鲁氏菌病

35816

27767

0

0

淋病

119824

130818

0

1

梅毒

306381

257474

63

60

钩端螺旋体病

562

862

11

18

血吸虫病

3521

2948

2

0

疟疾

14098

26358

10

22

丙类传染病合计

2398833

1721595

416

189

流行性感冒

198381

41692

13

3

流行性腮腺炎

299329

310826

1

2

风疹

69860

120354

0

1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13707

22743

0

0

麻风病

424

395

0

1

斑疹伤寒

2764

2398

0

0

黑热病

509

500

0

0

包虫病

2676

3033

0

0

丝虫病

0

0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655658

730699

49

56

手足口病

1155525

488955

353

126

表13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09

2008

产前检查率(%)

92.2

91.0

产后访视率(%)

88.7

87.0

住院分娩率(%)

96.3

94.5

98.5

97.5

94.7

92.3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77.2

75.0

(二)儿童死亡率。

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7.2‰,其中:

城市7.6‰,农村21.1‰;婴儿死亡率13.8‰,其中:

城市6.2‰,农村17.0‰;新生儿死亡率9.0‰,其中:

城市4.5‰,农村10.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上年下降。

(三)孕产妇死亡率。

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1.9/10万,其中:

城市26.6/10万,农村34.0/10万。

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

产科出血占27.9%、羊水栓塞占11.6%、妊高征占12.8%、合并心脏病占2.3%。

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

产科出血占28.2%、羊水栓塞占15.4%、妊高征占9.8%、合并心脏病占9.5%。

孕产妇死亡率较上年下降。

表14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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