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川路面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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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川路面招标文件
包(头)茂(名)线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合同段:
LM1~LM2
第一卷
【项目专用本】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
总目录
★第一卷
第1篇投标邀请书
第2篇投标人须知
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另册装订)
第5篇技术规范
第三卷
(另册装订)
第6篇投标书
第7篇工程量清单
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
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第四卷
第11篇图纸(另册装订)
第1篇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在陕西境内的重要路段,该项目已列入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合同段的投标。
2、该项目路线全长104.58公里,本次路面工程的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施工合同段(LM1~LM2),招标范围为主线路面、立交和连接线的路面及沿线管理设施(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超限站等)场区内的路面工程等。
3、招标人定于2009年2月5日~2月9日每天8:
30-11:
30、14:
00-17:
00出售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携本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部颁“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部颁“范本”与项目专用本均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第13.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50万元人民币、信誉担保100万元人民币,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且必须在2009年3月4日15:
00时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
2009年2月10日上午8:
00时
集合地点:
第一组:
LM1合同段在安康市晶海大酒店门前集合
第二组:
LM2合同段在紫阳县任河桥北桥头集合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最好为越野车),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
2009年2月13日15:
00时
标前会议地点:
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投标人应在2009年2月12日18:
00时前,将需要招标单位澄清或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打印)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人。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09年3月4日15:
00时前。
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送交至下面地址:
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8、定于2009年3月4日15:
00时在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开标,投标人应按时出席。
9、本次招标的标前会议纪要、补遗书将在招标人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指定网上下载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回函确认。
10、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
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
邮政编码:
710068
联系人:
段先生李女士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
第2篇投标人须知
(采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址:
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邮编:
710068
联系人:
段先生 李女士电话:
(029)85227397
传真:
(029)85227505
1.1
工程项目名称:
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1.2
工程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工程说明(附件一~附件二)
1.3
预期工期:
19个月
2
本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已列入陕西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
资金来源:
交通部补助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
3.2
应更新的资审资料:
除本须知3.2
(1)……(7)外,还应更新(8)(9)(如果有):
须提供更新部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供招标人核查。
5.1
现场考察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
2009年2月10日上午8:
00时
地点:
第一组:
LM1合同段在安康市晶海大酒店门前集合
第二组:
LM2合同段在紫阳县任河桥北桥头集合
5.2
取得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每套《参考资料》收费:
______元(不适用)
6.1
标前会议时间:
2009年2月13日15:
00时;
标前会议地点:
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8.1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的问题期限:
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10天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送达期限:
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
9.1
同上8.1
11.6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
本合同工程执行期间对沥青、燃油、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调价,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
开标之日后90天
13.1
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3月4日下午15:
00时
投标担保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
信誉担保金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
账户名称: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安边家村支行
3001
同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书格式D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3.2
(2)
不适用
14.1
不适用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16.3
(1)
收件人全称: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邮编:
710068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16.3
(2)
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LM合同段投标文件
16.3(3)
在2009年3月4日下午15:
00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09年3月4日下午15:
00时前。
17.2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送达期限:
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
20.1
开标时间:
2009年3月4日下午15:
00时
地点:
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28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将设最高和最低投标限价,并在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公布。
32.1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
出具履约保函银行级别:
应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分行或支行出具。
提交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
投标人还应按第10篇中格式C提交法人代表履约承诺书。
32.2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制度
32.3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制度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内
34.4
监督机构:
陕西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编:
710075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的《投标人须知》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3.2
原文见《范本》
将原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8)投标人投标书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应是参与资格预审的人员、机械设备。
投标人可做适当修改,但其资质、经历或机械设备的性能应更优,否则按不符合投标条件对待;
(9)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履历、企业业绩等必须真实,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信誉担保,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3.3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除非业主另有要求,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每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5.2
本款第二段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四卷即“图纸”以及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关于本工程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源(场)、水源、电源、动力、电讯、取弃土(渣)场和交通条件等的描述或说明,应视为参考资料,投标人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自负其责。
5.4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最好是越野车),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车辆及人员安全由投标人自负。
7.1
原文见《范本》
第一自然段修改为: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和《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
“项目专用本”是对“范本”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投标人应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
“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中未编入的内容均以“范本”为准。
“项目专用本”和“范本”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10天前(节假日不休息),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7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现金担保和投标现金担保声明书;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和投标信誉担保;
5.授权书和公证书;
6.第七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7.第八篇投标书附表;
8.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10.3
(增加)
工程量清单所申报单价、总价及投标书所申报总价均须书面打印,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1.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后增加第二段:
该项目沥青路面下面层用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中上面层用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90#A级道路石油沥青将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
沥青改性将采用现场改性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一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可的改性加工厂家现场改性,沥青现场改性加工费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
为便于投标人报价,拟定各种桶装沥青单价为: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2600元/吨
90#A级道路石油沥青:
2400元/吨
11.3
(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后增加一句:
投保的范围与条件,承包人在办理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11.5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承包人应提供足够大的沥青材料堆放场地,以满足沥青供货商供应沥青时堆放。
沥青堆放前,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合格后,由供货商负责分类堆码,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清点数量后,三方签字确认。
堆场后的沥青由承包人负责保管。
保管费用包含在相关工程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
沥青的交接、保管、检验及数量清点规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36.6条。
承包人的办公、生活用地、临时道路与桥梁用地、仓库与料场、取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青苗补偿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青苗补偿等)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2.3款规定办理。
11.6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合同工程执行期间对沥青、燃油、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调价,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1.8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调价函,也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1.9
(增加)
承包人应按陕西省交通厅印发的《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陕交建[1999]226号)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与管理,在标段分界处设立门架和工程简介标志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1.10
(增加)
承包人应在工程建成后,正式交工验收前,负责做好工程交工验收前的养护及管理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2.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文件有效期:
开标之日后90天
1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中的“投标担保”修改为“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同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书格式D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3.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担保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
信誉担保金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
13.2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提交至下列指定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安边家村支行
3001
13.4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3.7
(增加)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信誉担保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资料;
(2)如果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报价,或不计成本、低价抢标等行为,或使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3)如果投标人在招标过程违反第13.6条有关规定被没收投标担保。
或投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
14.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技术选择方案。
15.1
原文见《范本》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16.2
原文见《范本》
删除该条款
16.3
(2)
原文见《范本》
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LM合同段投标文件
20.5
原文见《范本》
在本款后增加: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20.8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不论是否已通知招标人,均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
21.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增加:
但公检法、政府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履行正常监督职能的部门除外。
22.1(6)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或在建工程质量低劣、严重违反合同等原因被有关方面予以通报。
22.1(9)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调价函。
22.1(12)
(增加)
投标报价应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并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低限价。
23.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2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或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时,均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
23.2
原文见《范本》
删除最后一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28
原文见《范本》
原文修改为: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将设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并在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公布。
28.2
原文见
《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一、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从人员设备(10分)、财务能力(4分)、业绩与信誉(6分)、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10分)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总分为30分。
二、招标人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总分70分。
报价得分的分值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1.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标段的上下限价时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若报价在相应标段的上下限价之内时,为有效报价。
2.评标价的分值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a、投标人的评标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定金额及专项暂定金额后价格。
b、评标基准价
式中:
K—技术复杂系数(0.97~1.02),招标人于开标前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三个具体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的平均值。
c、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直线比例内插。
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i=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小数点取舍位数按能区别得分排名的原则);
F=70;Di=投标人的评标价;D=评标基准价
若Di≥D,则E=2;若Di<D,则E=1。
三、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原则确定:
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印发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陕交发[2008]61号)和陕西省交通厅最新发布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
a、评为路面工程一级(优良)信用等级的单位加1分;
b、评为路面工程二级信用等级的单位和信用评价结果中未包括的单位不加分,也不减分;
c、评为路面工程三级(相对后进)信用等级的单位减1分。
四、最终评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
29.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按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最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若最终得分完全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在先;若报价相同,以企业负债率较低者在先;企业负债率完全相同时,以企业流动资金较高者在先。
32.1
原文见《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保函应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分行或支行出具,并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办理履约保函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2
(增加)
为适应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需要,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使承包人和上级(集团)公司严守合同承诺,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能力,该项目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
1、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承包人及其上级(集团)公司的合同履约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明确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的连带责任,督促其遵守合同约定、信守合同承诺。
2、《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应在给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前签署,并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否则不发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
3、对于独立的、无上级(集团)公司的独立法人施工单位,由其自找愿意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且具有履约施工及赔付能力的,并经项目建设单位认可,业绩、信誉、经营能力俱佳的承保单位。
4、办理《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3
(增加)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制度
34.5
(增加)
招标人将在陕西省交通厅网站上对推荐的中标侯选单位实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11号)的规定核查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了《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该单位将成为中标人。
附件一
工程说明
一、工程概况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在我省境内的重要路段,也是我省“三纵四横五辐射”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路线起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接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经恒口、流水、紫阳、毛坝,至终点陕川界(巴山)。
路线全长为104.58公里。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除五里镇至恒口段为八车道高速公路外,其余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为24.50米。
该公路分为两段实施,其中安康至毛坝公路为世行贷款项目,毛坝至陕川界公路为国内贷款项目。
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85.614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
路基土石方337万立方米,防护和排水工程22.6立方米,桥梁37652米/129座,隧道47872米/30座(单洞),桥隧占路线总长72%,涵洞58道,通道15道,互通式立交6处。
毛坝至陕川界公路路线全长18.97公里,主要工程数量有:
路基土石方48万立方米,防护和排水工程2.7立方米,桥梁8589米/16座,隧道18339米/6座(单洞),桥隧占路线总长93.6%,涵洞2道,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收费站1处。
2、主要技术指标:
公路等级: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设计车速:
80Km/h;
路基宽度:
24.5米
最小平曲线半径:
430米;
最大纵坡:
5%;
最小坡长:
500米;
桥涵设计荷载:
公路-I级;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300,其他桥梁和路基1/100。
3、地形、地貌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横跨陕西省安康市和汉中市境,路线起自安康市汉滨区西北部,经紫阳县至于陕川交界汉中市镇巴县巴山乡,与四川省万源市相接,其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8°06′~108°55′、北纬32°13′~32°43′之间。
按区域自然地貌划分,路线主要处于大巴山区,该区地形破碎,河流沟谷交错,物理风化和水力侵蚀强烈,沟谷多呈"V"型,切割深度500-900m,山体自然坡度多在30°-40°以上,局部达60-70°,呈直立绝壁。
大巴山主梁位于本区南部边境,走向北西,主脊海拔2400米以上;项目区北部的汉江谷地地势最低,平均海拔约270米。
2、气象
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具雨量丰沛,冬暖夏凉,雨热同季,干湿分明的特点。
受地形影响,山谷高差悬殊,气候立体变化明显。
年平均降雨量1002-1260mm,夏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年平均气温14-15℃,极端最高气温42.3℃,极端最低气温-9.5℃。
本区气候总的特点为:
四季分明,温和多雨,无霜期长,多春寒,伏旱,夏洪,秋涝。
中低山区雨量充沛,高山区气候阴湿,夏秋两季易形成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
3、水文
路线位于长江流域汉江水系范围内,最大河流为汉江,主要沿线水系